雨欣的生活又慢慢恢復了平靜,送走媽媽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給恩人沈哲川打電話,或許知道她現在忙於照顧母親,他一次都沒有根據協議上的內容找她為他服務,對此,雨欣感動莫名,她想請他吃個飯,一是表達對他的感激之情,二是告訴他,從現在開始,她可以正式開始履行合同了。
好人恩人貴人,這是雨欣對沈哲川冠以的稱號。借錢後的將近三個月的時間裡,雨欣在酒店只碰到沈公子一兩次,想當面對他說聲謝謝,但沈哲川故意躲著她,或許是怕人誤解他們之間的關係吧!這樣也好,雨欣在面對好人恩人貴人時,表現得更加謙卑和慇勤。
這種感覺讓沈哲川覺得很爽!長這麼大,好像就只做了這麼一件有意義的事情,這讓沈公子頗有成就感。在爸爸眼裡,他是一個只知享受不務正業的不爭氣的兒子,在姐姐眼裡,則是一個永遠都長不大的孩子,現在,沈哲川終於明白,他並不是一無是處,至少在這一位叫胡雨欣的女孩兒面前,他活得很有價值。
雨欣約沈公子吃飯的時候,任小偉就在身邊,他們正在一家高級會所打保齡球。沈哲川接到電話,有一種莫名的興奮,回國的這兩年,經常泡在女人堆裡,他總是請女人吃飯,從來沒有一個女人請他,除了姐姐沈雅寧,雨欣是第一個。打完一局,沈哲川再也不想玩了,他想著晚上與雨欣的飯局,好像八百年沒吃飯一樣。
「是什麼樣一位天仙MM把沈少的魂兒勾走了?」任小偉揶揄道。
「是MM,但不是什麼天仙,天仙在天上!我和她的關係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關係,簡單地說,一不小心,我成了她的債主。今天請我吃飯,估計是想謝我吧!做債主的感覺真好!嘿嘿嘿……」
「是放高利貸?還是放長線釣大魚?我倒想看看這是一個什麼樣的MM。」任小偉保持著一貫的嬉皮笑臉。
沈哲川笑而不答。
出於禮貌,同時也不知沈公子平時喜歡吃些什麼,愛上哪裡吃,雨欣把挑選餐館的權利交給他。沈哲川也不推辭,他覺得這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用雨欣的話說,他是她家的救命恩人,理應受到禮遇和尊重。於是,他挑了一家川菜館。
想像中,雨欣以為沈公子會選擇西餐館,因為人家從國外回來,吃慣了那邊的口味,而且也想以請沈公子之便,順便腐敗一下自己,長這麼大,第一次吃西餐還是在領到第一個月薪水後,和史藍一塊兒吃的,雖然沒覺得西餐有什麼好吃,但年輕人崇尚浪漫的情懷從來都不曾泯滅,只是沒有想到,她和他坐在西餐廳一起吃西餐像怎麼一回事?想到這裡,雨欣忽然有些臉紅,哎呀!還是沈公子想得周到。
然而,沈哲川選擇吃川菜同樣是雨欣沒有想到的,她怕辣,一吃辣椒就上火。沒辦法,既然主動權交給別人,那只能硬著頭皮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