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給辰楓打電話,他只說讓我在原地不要動,等著他過來接我,最後是辰楓將迷路的我帶回了家。
如今的辰楓身上帶了幾分痞氣,他笑我說:「小丫頭連這樣都能迷路,還好是被我撿到了!」
辰楓說,我的樣子讓人很不放心,說以後下課讓我等他來接我,但是被我拒絕了,我感覺自己沒有任何問題,只是如以前一般偶爾會出錯而已,並不覺的自己有什麼異常。
有一天,放學後,我正準備過馬路的時候,手臂被人狠狠的拽住了,來人對我吼道:「你這個瘋女人,想死啊?沒看到那麼多輛車子開過來嗎?差點撞死你!」
我當即晃過神來,抬頭正對上劉宇捷凶神惡煞的臉,他一副看見外星人的表情,說:「你這女人,真是莫名其妙!走路都不帶著腦袋!雙眼無光,恍若將死之人,儼然行屍走肉!這副摸樣還出來嚇人!」說完便放開抓住我的手,走開了。
想不到我竟然還被這小子給救了一次,雖然他態度極其惡劣,依舊一副屌樣,說話更是噎死人不償命,不過看在他的出發點還是好的,便不想和他計較。
不過,他的話卻驚醒了我,我現在的模樣真如他形容的那樣?我不是要報仇嗎?不是要在他人面前活得像個正常人嗎?不是不想讓有些人取笑嗎?我還為何弄得一副讓仇者看了痛快的落魄樣!我該振作起來了。
辰楓一直對我很擔心,希望我多出去走走,說要帶我去旅遊放鬆一下,而不是每日都悶在家裡,剛開始我不以為意,不過現在想想自己也墮落夠了,是該到做事的時候了。
章莫聆說得沒錯,那天晚上我被人打的事跟章霽彤無關,辰楓得到消息說,背後指使的人竟然是陳瑩。
這件事情讓我百思不得其解,整件事情追其根源,卻變成與徐梓翌相關了。不知道陳瑩是哪根筋搭錯了,我對她哪有那麼大的威脅,以致她花如此心思要報復我,還是其中還有我不瞭解的實情?
聽說陳瑩現在不顧家人的反對,辭掉了在B市的工作,追隨徐梓翌而來了,這次為了徐梓翌她可算是犧牲很大了,如此兩人就可以天天黏一塊,就避免了一些近水樓台搶走她的愛人了。
還聽說,因為徐梓翌的關係,陳瑩時常出沒杯情吧,不過奇怪的是兩人每次都不會同時出現,有時候碰一塊了,也從未見過兩人有過任何親密的舉動,甚至各自喝各自的酒,各自玩各自的,如同兩個不相識之人。
辰楓如今混黑道,底下有很多兄弟,如今的杯情吧就是他的場子。辰楓以前就是黑白兩道通吃,後來嚴氏破產後無奈選擇了黑道,不過他做事非常小心,絕對不做白粉生意,也不讓底下的兄弟隨意干殺人搶劫這等犯法的行為。
辰楓說犯法的事情做多了總會被條子盯上,把人弄進去蹲他幾年不划算,一直以來他帶領底下的兄弟管理場子,當然也有人故意來鬧場,一夥人總難免打起來,但是各自都喜歡私下解決。
辰楓的行事作風是,平日息事寧人,必要時絕不裝孫子,該出手時就出手,不過要幹得漂亮,劍走偏鋒,既給對手絕對的教訓又不給條子抓到把柄,如此才能在黑道才能混得長久。
辰楓人在黑道上混,難免會身不由己,有時候進去了就不是說脫身就能脫身,但是混黑社會很多時候也需要用腦子,之所以很多兄弟進去之後始終都是個跑腿的,是因為腦子不好使,只知道用拳頭解決事情,但是能打的人太多,有時候比的卻是哪家的人多,你再能打也有可能連命都保不住。
辰楓跟我說起一些在幫派的事情,讓我聽得是心驚膽戰,他說別看他如今風光,曾經也是九死一生,無數次差點丟了性命,周轉於社團之間,好不容易才有今天的。
我問他為什麼會加入黑社會時,他只是說身不由己,說這句話的時候,我才感覺到他滿眼滄桑背後的無奈,如今他更是難以拋下底下的兄弟一走了之了,干他們這行的總要講義氣,背叛者最終都沒能善終。
辰楓跟我講起這些他在黑道的事情時,我感覺有一種曾經滄海的感覺,曾經的辰楓竟然在短短的時間內經歷那麼多事情,他是那種不管你將他放於何種逆境中都會頑強的活下來的人,不管他走到是什麼樣的路子,他都是我值得交的朋友。
我跟辰楓說,我想報仇,希望他能幫助我,他沒有阻止我,只是同情的看著我,沒有說話,但是,我知道,我有需要他的地方他是不會拒絕我的。
不過當我提出要一包白粉時,他卻沒有答應我,他說他不想讓我做錯事,他還說他們不從事白粉生意,他弄不到那玩樣。
見他如此堅決的拒絕,我也就沒再跟他提起這件事,不過卻一直沒有打消心裡的念頭。
這天我跟辰楓說我想去杯情吧玩,讓他多帶幾個兄弟,這樣一起才能玩得high。
杯情吧,我很久沒來了,如今卻更熱鬧了。這個地方一直很複雜,它不單單只是個酒吧那麼簡單,它的全名叫「杯情世界吧」,在裡面很多關係僅限於一杯酒的交情,所以時常會發生一夜情的故事,事後彼此走人,誰也記不得誰,誰也不用負責。
杯情吧的一樓純粹是酒吧,是很多男女一醉解千愁的場所,放開自我狂歡的地方,同樣也是男女之間相互勾搭的地方。
二樓開始,越往上從事的活動就越隱密了,就是樓層越高,做起事情就更加的隨心所欲,很多一樓的客人玩著玩著,為追求更瘋狂的刺激就上樓去了,有些事情我就不贅述了,大家都懂的(呵呵)。
而我,一直以來算是杯情最純真的客人了,不是來追求什麼艷遇,也不是來尋找什麼一夜情,只是喝喝酒,純粹只是喝酒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