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氣死!
單行爾收回外套,好啦,是他多管閒事行了吧?!也不知道剛才是吃錯了什麼藥,只是看她表情淡淡的站在那兒,卻遮掩不住一身狼狽,他就覺得、就覺得……
應該去幫她。
不過現在看來,顯然是他太無聊了。
「我走了。」他戴回耳機。媽的!下一首他要放那個〈口是心非〉聽它個一百遍:無話可說,我縱情的結果,就像殘破光禿的山頭……
「嘿。」
正要按下播放鍵,後頭就傳來她的叫喚。他轉過頭,差點回了句「沖啥」,不過出門在外,形象多少要維持一下。「于小姐,有何貴幹?」
她看著他,臉上在笑,但眸底卻是惱的,這使她覺得好笑。「謝謝。」
單行爾以為自己聽錯了。
他低頭瞥了眼自己的iPod,奇怪,他歌單上沒「謝謝」這一首啊?
於覓翻了個白眼。這男人未免驚訝得太明顯了吧?「該不會單先生小時候沒學過這兩個字,所以聽不懂?」
當然有!「我才以為于小姐的老師沒教過呢。」他端回那副四十五度角的笑臉,皮笑肉不笑。
兩人互瞪一眼,火花綻開,可心底對對方不再是純然的厭惡。他意外看見她柔軟的一面,不再那麼牙尖嘴利盛氣凌人,而於覓儘管出糗,他不但沒落井下石,還不計前嫌想來幫她,這份情操難能可貴,本以為他是個小心眼的男人,不過,她有點改觀了。
「我是講真的,謝謝。」
她揚眉,表情還是酷酷的,但真摯的語氣讓人無法、也不想回應任何不識趣的話。氣氛好得有些詭異,這使得單行爾很不習慣,畢竟昨天在市民大道上,他可是痛罵了她一整晚。
「不客氣,我走了。」有種直覺告訴他再待下去會不妙,單行爾連忙推車走離。
這時,於覓發現他一車子的餅乾糖果,不禁有些好笑。「這是要辦同樂會?」
糟,他都忘了自己還有這一車。「這我女友要吃的。」
真的假的?於覓抬眉,「喔」了很長一聲。「那你還真疼她,替她買這、麼、多。」
滿滿一車,各種廠牌各種口味都有,她想起他瞧見泡芙時閃閃發亮的眼神,儘管他掩飾得極好,卻瞞不過她。她覷了眼他推車裡的物品。「脆笛酥?OREO?Pocky?你女朋友的口味真可愛。」
可惡!單行爾俊臉漫上一股燥熱。他才沒女友,之前那些女人全都是看他光鮮外表才和他在一起,久了卻發現他與她們想像的樣子全然不同,便一個個失望地分手離去。
是怎樣?他也是人,總有一、兩個個人嗜好,同樣也會吃喝拉撒挖鼻孔,他就不信金城武不會放屁——反正幾段感情這樣談下來,他也累了,單身萬歲,一個人最自在!
於覓沒多說什麼,他裝腔作勢,硬是表現自己對那整車零食興致缺缺的模樣實在是……怎麼說呢?好吧,挺可愛的。
想不到見面三次,她對他的印象從可惡變成可愛,可喜可賀,畢竟人生就是要放下仇恨,減少對立,世界才會和平。
於覓正要離去,這一次卻換他叫住了她。「等一下,你的褲子。」
「嗯?」
單行爾咳了聲,一臉正色。「你的牛仔褲,洗的時候記得翻到反面,還有千萬不要曬到太陽,若是第一次下水,最好先泡鹽水定色,泡差不多四小時左右……」
他啪啦啪啦講起了牛仔褲正確的洗滌方式,於覓挑眉,好氣又好笑。「單先生,我賣牛仔褲的。」
言下之意就是她不會知道得比他少,這下單行爾糗了,還好裝模作樣他最行,他立刻將墨鏡戴上,佯裝看了看時間。「喔,我差不多該走了。」
「慢走。」她看望他離去,那故作安泰的背影完全勾惹出她想大笑的衝動,前一刻被人不小心潑了可樂的倒霉心情一掃而空。
不過他會來這裡購物,代表住在附近,這麼巧?
她想著,走到餅乾糖果區,同樣抓了一盒脆笛酥跟OREO,驀地有些好奇——
那個在時裝盛會上總是手持香檳,悠然淡笑的男人,吃這些小東西時,又會是什麼模樣?
真有趣,不是嗎?
只是於覓還沒機會看到他吃甜食的模樣,倒是在兩個星期後,先看到他出來倒垃圾。
看來兩人確實住得近,是同一個社區,連丟垃圾都在同一處。
晚上八點多,街燈下,他一頭閃耀的咖啡金實在很難錯認,不過真正讓於覓傻眼的是他身上的裝扮——一件V領長袖針織衫,外搭學院風黑色背心,下身穿著貴到嚇人的名牌牛仔褲,唯一談得上正常的應該是那雙勃肯鞋,至少夠休閒。他這副打扮是怎樣?剛從攝影棚回來?
他也注意到她,臉上表情有些意外。「於覓?」
「嗯。」她沒搭理他的詫異,只是盯著他這身打扮。「你剛下班?」
他俊眉一挑。「沒,我今天休假,一直在家。」
這傢伙在家就穿成這樣?有沒搞錯!
「好,那沒事了。」於覓扔完垃圾,轉身離去,服了他,她每個月會選兩個週五公休,做些自己的事,想不到連續兩次都遇見他。她轉頭,看見他被鄰近婆婆媽媽包圍,俊臉含笑,看來他真是天生公關的料,只是非我族類,她沒打算深交。
就在這時,兩人視線不經意對上,他一愣,隨即勾了勾唇,那表情隱含得意,好似在說:看吧,我多受歡迎?
於覓好氣又好笑,這人是長不大的小鬼嗎?
她轉身回家。休假日她從不閒著,有很多事得做,包含了幾個專欄文章。除了固定跟《Flawless》合作之外,她偶爾也會接些報章雜誌的評論,這次剛好幾個截稿日全擠在一起,她不得不趕。
於是從晚上八點熬到凌晨四點,她終於撐不住,決定去附近的便利商店買些食糧。她買了飯團、關東煮和飲料,正要走出店門口,不小心與來人擦撞。「不好意——」
最後一個字,隱沒於她的驚愕。
她瞠大眼,以為認錯人了,但對方的驚訝顯然不比她少,棕眸同樣睜大,眼底閃過「糟了」兩字,臉色煞白,下一秒,隨即轉身飛逃離去。
然後於覓不曉得哪根筋不對,跟著追上去。
「喂!你等等!」她一邊追一邊喊。天!想到自己剛才看見的,她再也忍不住大笑。「哈哈哈,你幹麼跑?」
「你才幹麼追!」單行爾內心狂飆髒話,臉色超難看。他就知道她果真認出他了!Shit!「于小姐,很晚了,你該回家了!」
「哈哈哈哈,都這樣了,幹麼怕人看?」
於覓笑炸了,一邊笑一邊喘,兩人在夜半街道上奔馳,單行爾這下曉得她全看見了,反正伸頭縮頭都是一刀,只得認命停下來,心裡超想哭。
「你、你笑得太誇張了……」
「哇哈哈哈哈——咳!」於覓笑到咳嗽,眼淚噴出來。眼前的男人確實是單行爾,可他打扮與晚上相見時簡直是兩個世界——
眼前的他戴著眼鏡,頭上貼著兩片固定劉海的黑色魔鬼粘,好像兩片海苔黏在頭上。至於下身,則是寬鬆到不行的高腰運動褲,最精彩的還是他的上身,那T恤看得出時日久遠,洗得夠破爛,領口全變形,上頭還印著一隻四腳朝天的烏龜。
他這德行活似路邊阿伯,哪裡還看得出平日打扮得宜的型男模樣?「這T恤好贊,我也想要一件哈哈哈——」
她笑不停,毫不給面子,單行爾臉上青筍筍。「穿成這樣才正常吧?!」
「對對對,超正常的。」於覓揩去笑出的眼淚,瞅著他敢怒不敢言的俊臉,她忽然發現自己對他那種非我族類的排斥與隔閡都消失了,她笑著從塑膠袋裡拿出剛買的飲料,指著旁邊一處行人座椅。「我跑得好累……我們休息一下。」
單行爾挑眉,意外她的友善邀請,不過他被她笑得臉熱,確實需要冰涼飲料安慰。「好。」
他從無糖綠茶、水果水及美粒果裡挑了最後那個,因為夠甜,於覓不意外,兩人一塊兒坐在長椅上,享受難得的和平。她回想起他剛才落荒而逃的模樣,還是一陣好笑。「每天這樣裝模作樣,不累嗎?」
「什麼裝模作樣,我這是專業!」單行爾不滿,拆下劉海貼。他居然連這個都忘了!
半夜四點,他睡到一半醒來,突然肚子餓,本以為這時候路上沒人,誰料得到不過出來買個宵夜,居然會被她給堵到?「我是品牌公關,代表一間公司的形象,當然要多注意。」
「是是是,好有理。」於覓呵呵笑,瞅著他一臉氣不過,不知怎地,居然很想講些好話哄哄他。「不過,這樣很好啊,本來穿衣服就是要穿得開心、穿得舒服,何必時時刻刻把自己武裝得那麼辛苦?」
單行爾一愣,睬向她,只見她表情真摯,眸色很柔。她的反應從一開始就不似其他女人,之前的女友都是一臉驚恐地拜託他別再這樣穿,唯獨她,雖然一開始笑得很不給台階,可對他的態度卻比任何一次都要好。不過,也許是因為他們非親非故,他縱使打扮成貓王也與她無關吧?
「假如是你男友穿成這樣也行?」
「有什麼好不行的?他開心我開心。」
於覓回答得好自然,完全不作假,這令單行爾失神。這是他第二次如此近距離且專注地打量她的五官,她不是美人,眼睛鼻子嘴巴都小小的,但有種屬於她的特色,她灰色的眸在街燈下染上些許暈黃,讓她的表情顯得特別柔和。
單行爾的心跳漏了一拍,忽然覺得有些燥熱,他喝了口果汁,卻發現舌尖竟麻麻的感受不出甜味,彷彿他的意識知道他真正想嘗的甜,不是這個……
靠,他在想什麼?!
單行爾悚然起身。「不早了,你不回去?」
「嗯,你不是要去便利商店買東西?」
Shit!「我換過衣服再去。」
「噗哈哈哈哈——」於覓又笑了,他真的費了不少心思,她打心底佩服這份專業,對他的態度也不自覺放軟許多。「不要太勉強了。」
她揮手離去,單行爾望著她纖細的背影陷入怔忡。剛在便利商店被她堵到,他還以為她會把握機會狠狠嘲謔他一番,甚至拿他當網志題材,不過,她笑是笑了,卻不令他厭惡。
他曾想過她笑起來會是怎般風情,此刻,他發現她笑著時眼眸微彎,似一彎新月,灰眸不再逸散憂鬱,那翹起的唇曾吐過許多使他氣急敗壞的言語,可剛才的話卻讓他舒心,讓他在她走遠了的這時發懵,久久回不過神來。
「這是怎麼了?」
單行爾按著胸口,為那過分澎湃的悸動疑惑,彷彿陷入了某種不可自拔的迷幻裡。於是,他對她的感覺就像一件本來縐摺萬分的衣物被好好地熨燙過,平暖舒適得讓他一穿上身,便想一直穿著,捨不得脫下來了。
除了一個月兩次的公休外,月中的一個星期三,於覓也會休息一天。
不過她也不是閒著沒事,白天在家裡睡一覺,做一做家事,把衣服分門別類整理洗好,傍晚四點多,她出門,來到東區一間Lounge Bar。這裡是她朋友的店,每逢月中的星期三舉辦活動,有時候是女郎之夜,有時是新貴之夜,今晚的主題是單身,據說預約的人很多,她來幫忙。
「海哥。」
她一進門便向店裡一個戴著墨鏡的光頭男人打招呼,他身材高壯,膚色黝黑,穿著背心,裸露的手臂上滿是刺青,左腕有一條長長的疤痕,看起來有些猙獰。他看見她來,即便打掃中熱汗涔涔,還是套上一件長袖外套。「你來了。」
「嗯。」藍海的動作使她苦笑。
藍海四十多歲,兩人情同兄妹,年輕不懂事時,他曾幫過她。於覓因家庭因素,十二歲那年去了育幼院,她是四分之一混血,繼承母親那方的英國血統,異於常人的髮色、眸色使她受到排擠。等到十五歲,她國中畢業,立即逃離那裡,然後因緣際會之下,她遇到了藍海。
藍海是當地一個幫派大哥,她在餐廳後巷打包餐食時發現他,當時他被人攻擊、頭破血流,需要幫助,她直覺這不是自己該管的事,卻做不到決絕地轉身走開。
只因或多或少,在她最為絕望的時候,還是感受過別人施予的溫暖。
所以她留下來,從他口袋裡掏出手機,看了幾則簡訊,挑了個應該可以信任的人,打給對方。
因為害怕出事,她一直留在那裡守著,直到接應藍海的人來。
「海哥?你沒事吧……是你打的電話?」
她點點頭。
她成了藍海的救命恩人。知道她無處可去,他收留她,認她做義妹。藍海是她人生裡第一束光,她崇拜他,想變得跟他一樣,堅持要入幫。她對黑社會的認知來自於早期的電影,雖然黑暗,但充滿情義,而那是當時的她最缺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