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道門 正文 我心中的道 -- 老集有話說
    《天下道門》寫了有一段了,其實在寫這本書以前,包括我和編輯在內,都覺得可能不太討好,因為不是很適應起點的潮流。

    但我最後很頑固地要寫這個東西,因為確實感覺自己對道非常之嚮往。希望通過這本書,自己能有些感悟,也希望看我的書的朋友,能借此對中國傳統的道門有一點興趣。

    實話現在這書的成績比我想像得要好得多,我本來以為這麼枯燥又平淡的東西,沒幾個人會看得下去呢。當時我還對編輯說:這書……能簽麼?

    實話,責編雪夜對我這書費心費力,我覺得好像比我都上心,挺慚愧的。

    上傳後看著點擊和收藏推薦,老集心裡真是很感動。

    在此真誠謝謝朋友們的大力支持,老集這人不太習慣表達,屬於標準內向害羞悶騷老男人,各位心裡明白就好。

    這本書可能現在有些朋友覺得有些名不符實,和道門關係看來不是很緊密。嗯嗯,故事想得挺大,後邊有些東西會一一出現。當然能不能寫到老集心中想像的程度,就不敢說了。

    為了這本書,老集可是啃了不少資料,書中許多東西,都是有所本的,不是俺杜撰的呵。

    也有朋友留言中說道對主人公的表現不太滿意,大概是覺得不太符合道家清淡閒適的氣質吧。老集下邊是想說說自己對「道」的理解。

    在老集想來,「道」這個概念是非常大的,包括得也非常多。但有幾點,應該是一個修道人必須要注意的。

    一、「道」的最根本一點在於「真」。

    道不可能是虛偽的,也不可能是強迫的。它應該是我們心中最根本的一點性情。

    《莊子》言:「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什麼是有情有信呢?我的理解就是一個「真」字。

    這個「真」不是說任性而為,也不是說無限放大心中的各種慾望與情緒。這個「真」是在洞徹世情與人心,明瞭道義之後,對天地最根本的規律和自己最根本的「心」的一種認識。

    所以本書修道的人,無論他到了什麼樣的層次,也不會修煉成冷冰冰的無感情動物。相反,他們會更認識到這世界、人生、親情的珍貴,更加倍的愛護這份心靈家園。

    所以書中梅清不忌調笑,可能有朋友覺得不像修道人了。

    為什麼呢?為什麼修道就要板著臉裝無慾無求呢?

    夫妻之樂,有甚於畫眉者。愛就愛。成天裝高深是得不了道的。

    二、「道」的方法最重要的是「自然」。

    無為不是無所作為,要是什麼都不做,還修道幹嘛?

    《老子》言:「無為,故無不為。」其實這種語言中的玄機並不難窺透。不妨說,道之「無為」就是「不刻意」的意思。

    我看有些書中寫修道簡直就像打仗。沖個穴什麼都要渾身脈絡破碎,采個氣就如要爆體,凝個丹就得七竅流血,讓人很懷疑修道者是不是都是受虐狂。

    修道不是力氣活,我倒希望主角一直是在一種平靜放鬆的狀態下,一步步走到大道正途。

    當然寫書總得有點緊張的時期,不然這書就成白開水了。

    但至少修道的人,應該能感受得到修道帶來的輕鬆與快樂,在正確的道路上,用一種自然的步伐逐步走到其目的地,既不能連滾帶爬,也不要狼奔豕突。

    所以本書中不會吃個天材地寶就得道,靠藥堆成仙;也不會成天在戰鬥中成長,一次次殺人殺成仙。

    當然偶爾會有些奇遇,但會盡量符合邏輯,說得過去。

    三、「道」的態度是積極的,主動的。

    這個可能有些朋友會有相反的看法,但我堅持這麼認為。

    道家和佛家我認為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其最大的區別在於,道是樂觀而積極的,佛是悲觀而消極的。

    這裡並無抨擊佛教的意思,我找不到合適的詞來描述,只是用「樂觀」、「積極」這樣的詞來說明,請朋友們忽視其中的感情色彩。

    不過是二者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同罷了。這個世界,並不是樂觀、積極就比悲觀、消極正確。

    道認為人生是無為的——自然隨意;佛認為人生是苦的——輪迴苦海。

    因此道門在解決問題時,態度就比較主動一些。最簡單的說,佛門大多的目的是來世——下輩子投到淨土去就好了;道門修煉的目標是飛昇——等下輩子幹啥,這輩子加把勁就搞定了。

    中主人公肯定不會等來世,雖然他頭腦中有一個來自後世的影子。

    道就在眼前,看你會不會、敢不敢、能不能伸出手去把它抓住。

    天上不會掉餡餅,幸福生活等不來。

    四、「道」是簡單的。

    大道至簡。

    沒那麼多玄之又玄的東西。

    如果你看著玄奧,那是因為你不知道;你要是知道,你就知道了。

    ……

    也爭取寫得簡單些。

    《天下道門》預計是五卷,每一卷都是一相相對獨立的環節。本來想大概每卷二十萬字左右。但從目前的進度看,第一卷可能要略超一點了。

    人上年紀了就囉嗦,書好像也是這樣。以前看書,最怕看黃易大大寫哥倆PK,雞雞歪歪先說一通就能侃他幾萬字,然後你抬下手我動下腳,不過兩秒鐘的事,書裡能翻七八頁。好容易打倒一個,對方還得躺地上頓悟進階突明至理什麼的,反正不折騰你個頭暈眼花,就別想收工。

    當年一到這地方,我都直接翻過去的。

    因此自己寫時,總想緊湊一點,一章裡就把能辦的事全辦了,別P大點事一寫三四章。

    但現在看還是有點囉嗦,廢話見多呀。

    老了,老了。怪不得老集的自稱從「小字」變成「老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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