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傍晚時分,我坐在中醫院的花園裡,望著那被夕陽染得金黃的草地,東思西想,愣愣出神。
正在這時,一個女子在我身前不遠處走過。我一看到那女子的面容,心中強烈地震動了一下,出現了一種無法形容的感覺。
那女子是節捷。
她沒有看到我,正在慢慢地向前走去。
我定睛一看,只見她還懷著我的孩子!
夕陽之下,她一邊向前走,一邊輕撫著肚子裡的孩子,臉上帶著淡淡的微笑,一副滿足幸福的樣子。
屈指一算,她懷上孩子已經七個月了。
孩子即將誕生,等待孩子的,是一條怎樣的路?是一段怎樣的命運?
我有能力去改變他(她)的命運嗎?如果有,我會去做嗎?
我陷入了深思。
當我回過神來的時候,節捷已經消失在我的視線之中。
我長長地歎了口氣,站了起來,忽然心中充滿了惆悵,充滿了迷惘。
前路要怎樣走?我真的不知道。
而這時候,一個女人從我背後走過來,緊緊地握住了我的手。
握住我的是一隻溫暖的手,一隻無論我發生什麼事,都不會把我放開的手。
一個星期後,在大信新都匯的麥當勞裡,我一個人坐在角落,想起無數往事,感慨無限。
由於這時是上午,因此麥當勞裡人不多,偶爾三兩個人在我身邊匆匆走過,成為了我生命之中一個和我幾乎沒有交集的過客。
然而不論是跟我只有過一面之緣、幾乎沒有交集的過客,還是和我一起經歷了許多事情的過客,他們終究都只是過客,他們終究會離我而去,他們在我的生命之中督下了痕跡,或者是淡淡的,微不足道的,極容易被我所忘卻的,也或者是極深極濃的,轟轟烈烈的,讓我所刻骨銘心的。
目p使是陪我把一輩子走完的人,其實在我的生命之中,也僅僅是一個過客?我和她的故事,也僅僅是我人生當中的一首小插曲?
正在胡思亂想,有一個人走到我的身邊,遞給我一杯汽水。
那是一杯可樂。
其實我不喜歡喝可樂。
可是,並不是每個人都知道。
我抬頭一看,不禁一呆。
把可樂遞給我的,是跟我碰上了幾次,但每次都來去匆匆的那個開紅色6的
她還是那麼的惹人注目。她的神情還是那麼的冰冷,讓人無法捉摸她的內心。
忽然,她微微一笑,嬌聲說:「請你喝。」
「謝、謝謝。」
又是一笑,放下可樂,轉身離去。
我忽然想起我第一次見她之時,她對我說過的話:「如果你失戀了就找我,我們一起喝酒。」
我一邊想,一邊望著即將離去的,忽然心中一動,叫道:「等一下。」
停住腳步,回過頭來。
四目相接,我的心裡忽然有一種很特別的感覺。彼此雖然沒有言語,但兩顆心,卻像融合起來了一般。
我們就這樣子相互對望著。我忽然覺得,我們兩個人像是進入了一個靜止的空間似的。我們身邊的一切,匆匆地流動著,加速地流動著,飛快地流動著,一個人在一生,在一秒之內就過完了,一個又一個的故事,在一秒之內演繹完畢,一個又一個的生命,在重複地上演著一幕又一幕的人生……
幾分鐘後,當我們回過神來的時候,當我們從那靜止的空間走出來的時候,人間已經過了千年、萬年?所有我們所熟悉的一切,都不再存在?一切一切,都將重新開始?
如果真的是這樣,是好,還是不好?
花兒盛開了,又凋謝了,凋謝了,又盛開了;雁兒成群結隊地從北方飛到南方來,又從南萬飛到北萬去。
蠟盡春回,春去秋來。光陰荏苒而過,一晃眼間,卻已到了十三年後。
這時候,我和小暗的女兒已經七歲了,剛上一年級。
這十多年來,偶爾我會碰到曉薇。十年前,她和一個上班族結婚了,從此過著平淡而快樂的生活。
而喬宇,跟小蕾終於分手了,小蕾回到了美國,喬宇後來則和一個女教師結婚了。結婚以後,他收斂了許多,不再常常到酒吧去玩得天昏地暗了。我和他的關係逐漸恢復,後來終於和好了。只是由於大家都各自忙著工作,忙著生活,聯繫越來越少,有時一年下來,都沒能見上一面。
節捷呢?自十三年前在中醫院裡看到她後,我再也沒有見過她。她是否已把我的孩子生下來了?這十多年來,她過得怎樣?我一點也不知道。
每每想到她,我的心中總充滿自責和愧疚。
至於我,十三年前,在小森讓我回他的公司幫忙的一段時間後,我終於回到了他的公司。公司裡的同事,幾乎都是新面孔。但對於我來說,這並不影響我的工作。無論在哪裡,無論跟什麼人相處,我總是那樣地工作,總是那樣地生活。
幾年後,我離開了小森的公司,自己開了一家廣告公司。但我基本上不怎麼打理自己的公司,只是偶爾回公司看看,為公司出點小主意。我把整家公司都交給了下屬去經營(財務收支倒是讓小暗去管)。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既然把他們聘請回來,就該相信他們的確有能力幫助我。
沒想到,我不用心經營,公司的生意竟還不錯,還能賺點小錢。
我的大部分心思,都放在我的小說裡。是的,這十多年來,我一直在堅持寫小說,一直在堅持著自己的理想。
推理小說、玄幻小說、武俠小說、愛情小說,我都寫。只是在寫愛情小說的時候,寫到某些我所經歷過的情節時,眼睛會不由自主地濕潤起來。
我和小暗的蜜月旅遊,是到馬來西亞去了。
結婚以前,我答應過小暗,要和她到馬來西亞遊玩。我是一個信守承諾的人,答應過別人的事情,如無意外,一般都能做到。何況小暗是我的妻子,我怎麼會欺騙於她?
我們在馬來西亞玩了兩個月,差點就在那裡住了下來。
但最後我們還是回到了中山,回到了這座我們所熟悉的城市,回到了這個我們所相遇的地方。
這以後,我們每年就去一兩次旅遊(基本上都是國外旅遊),十多年下來,幾乎把整個世界都走遍了。
但我一直沒有再去新加坡。
當一個無拘無束的小說家,常和妻子一起周遊世界,這本來就是我最期盼、最嚮往的生活。然而當這樣的生活當真實現的時候,不知怎的,我的心中,卻有那麼的一絲遺憾。
我一直在戴著那支黑色的EIK0手錶,儘管它已被磨損得十分厲害;我左手的食指上,一直戴著那枚IKEY戒指,有時洗澡的時候,我會把我和小暗的結婚戒指拿下來,但卻從來不會讓這枚NIKEY戒指離開我的手;我已經把我十多年前所用的800手機換掉了,但那台800手機,以及手機裡那些在大信地下停車場的雜物室裡、在電子科技大學的排球場中、在寶弦閣的天台上等地方所拍的照片,還有一些錄音文件,我卻一直保存著。
幾年前,小綾死了,是老死的。它死的時候,我很難過,但當我想到,如果以人類的年齡來計算,它已經超過了八十歲的時候,我的心情平伏了一些。
能慢慢變老,平平淡淡地把一輩子走完,已經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
天下無不敵之宴席。對於我來說,小綾也是我生命中的一個過客。它陪了我十多年,給我帶來了許多歡樂,給我督下了許多回憶,或許,這就已經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