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風流武狀元 第四卷 第284章 相信奇跡
    一夜輾轉無眠。

    第一抹晨曦露出的時候,秦霄輕輕的將墨衣搭在自己胸前的手臂拿開,鑽出了溫暖的被窩來到軍寨外。

    大雪飛揚,朔風凜冽。負責巡視的將士們在軍寨中小跑前進,秦字帥旗傲然的挺立。雖然最近三天都不用訓練,但好些將士們都還是早早的起了床,清掃著帳頂和軍家裡的積雪,有幾個傢伙還堆起了雪人,像孩子一般的打起了雪仗。

    軍隊裡,著實難得看到這樣輕鬆的景象。秦霄淡然的會心一笑:在戰場上用血肉之軀拚命的將士,到了生活中都是普通人,也有喜怒哀樂……

    秦霄拿了一頂大斗篷披在身上,獨自一人踏著沒靴的積雪信步走出了營寨,任憑冰冷刺骨的寒風撫過自己的額間,心裡卻一片空靈與冷靜了下來。

    一望無際的雪白大戈壁,遠處就是延綿數百里的軍事要地賀蘭山,在茫茫的大雪中已難窺全貌。

    天地間,唯余一片蒼茫。

    秦霄發覺自己,居然是如此的渺小。不管是相對於這一片蒼茫的天地,還是乾隆震震的朝廷與王權。

    不管是多麼拉風的名人,還是建下功業的名將大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哪怕是假托君命……權力,這就是絕對的權力!秦霄緊鎖的眉頭錚然散開,劍眉斜挑入鬢,眼神灼灼——只有實在的權利,才能平安的活下去!只有實在的權力,才能保護我愛的人,和愛我的人!

    身後傳來一陣悉響,秦霄轉頭一看,墨衣穿著習慣的墨色長袍,踩著厚厚的積雪一如往日的溫柔笑意,朝自己走來。

    秦霄露出一抹會心地溫柔笑意,靜默無語的將墨衣攬入懷中。朝一處地勢略高的岩石走去。

    二人憑高而望,任憑大雪飄落到身上,彼此都感覺著對方發自內心深處的深沉眷戀與依賴。

    「墨衣……」

    這一次,秦霄沒有叫她那個略顯輕佻的稱呼『老婆』,而是像以往一樣叫她的名字:「我們認識多久了?」

    「如果算上干聖山中那一次見面的話……」

    墨衣輕綺在秦霄肩膀上:「到今天,就是兩年零兩百三十七天。」

    「記得這麼清楚……」

    秦霄呵呵的輕笑起來,將墨衣摟得更緊了:「快三年了。你做我地妻子還不到半年。這些日子以來,最虧的就是你了。跟著我。沒過過一天好日子,總是在忙碌中度過,還出身入死,的浴血拚殺。說起來,我最不起的,就是你了。」

    墨衣輕輕的搖了搖頭:「快別說這些了。要不是遇上你,墨衣也不會明白。原來一個人的生活是可以這樣踏實而有意義地。我知道,這次我們可能要大難臨頭了,但是我真的無怨無悔,就算到了最後我們真的會輸得很慘,墨衣也會笑著去面對。因為有老公在身邊,一切都變得有意義,而且有價值。」

    秦霄露出凝重而又欣慰的笑容。拍了拍墨衣的肩膀:「墨衣,你相信奇跡麼?」

    「相信。」

    墨衣認真而界斷的點頭:「能認識你,最終還和你走到一起,這本身就是一個奇跡了。這種事情,十餘年來我都沒有想過。在這之前,我最大的願望就是帶著妹妹,告別暗無天日與血腥殺戮過上普通人地生活。眼下的一切,對我來說簡直就是夢境一般。偏偏我又能靠在你的身上,是如此的真實。這原本,根本就是遙不可及的夢……」

    秦霄牽了牽嘴角,面色變得堅定而又冷峻:「那麼這一次,就讓我們一起來祈盼與相信奇跡的出現吧!不到最後一刻,我決不放棄。如果敗亡與沉淪真的是我的宿命,我也要盡全力去拼爭!墨衣。不管怎麼樣,這種時候還能有你陪伴在我地身邊,我真的心滿意足了。如果這一次韋後與武三思真的打算對我下毒手,我會不顧一切的全力一搏。就算落下千古罵名最終玉石俱焚。我也要將這一場沒有勝算的賭局,繼續下去!」

    墨衣身上微微一顫。眼角**了幾下忍住了要流出的淚水,微移了兩步走到秦霄身前,環上他的脖子說道:「老公,墨衣不懂當官,也不懂時政。我只知道,不管你到哪裡,我都要陪著你;不管你做什麼,我都永遠你;如果老天非要我們去死,墨衣也希望像今天這樣,在老公地懷裡坦然而去……」

    秦霄將墨衣緊緊抱住,忘情的吻上了她的朱唇。墨衣閉上雙眼,感覺臉上一陣冰冷的寒意,淚珠終是不爭氣地滾落下來。

    相信奇跡!秦霄的腦海裡,猛烈地迴盪的這個聲音,心中的信念,也空前的堅定起來——什麼治國平天下,眼下,我只想要活下去!為了妻兒,為了自己,不惜任何手段與命運抗爭,與奸黨抗爭!自私也好,謀反的大罪也罷——我只要,活下去!

    身後馬蹄聲響,郭子儀帶著幾個中軍親兵,出寨來找秦霄了。遠遠看到秦霄和墨衣摟在一起親吻,都快要變成了雪人,也不敢過去叨擾。郭子儀輕咳了一聲,下令道:「全都調轉馬頭,轉過身去!」

    秦霄耳尖,聽到了身後的聲音,這才和墨衣分開,微微笑道:「回去吧,準備過年了。下午我帶你去一趟靈州,咱們也逛逛街,採辦一些年貨來,給你添置幾件漂亮的棉袍衣裳,好好的散散心。女孩子麼,總該有姻脂水粉和頭釵花鈿的。認識這麼久,我都沒見你仔細打扮過。」

    墨衣的面上,漾起了少女特有的興奮神色:「好呀!老公要看,我也就打扮一次試試——不過,有兩百多里地遠呢!」

    「怕什麼!」

    秦霄拍了拍墨衣頭頂和肩頭的積雪:「我們雖然沒有林肯和邁巴赫,『寶馬』總是有的!」

    「林肯、邁巴赫?好馬的名字麼,就跟赤兔一個意思?」

    「差不多吧,呵呵!」

    一行眾人回到軍寨裡,正逢軍中早飯熟了。秦霄略略吃了一點,就準備帶著墨衣『玩忽職守』的逃離軍中一次,到兩百里地外的靈州去逍遙快活一場。小資式的逛街購物。二人正在後帳打點細軟行裝,郭子儀在前帳說道:「師父,師娘……靈州的百姓自發送來了慰軍物資,犒勞將士。」

    「噢。」

    秦霄手下不停地紮著包袱:「記得回贈百姓金銀,不能白拿百姓的東西。」

    「李大叔和萬大叔正在張羅著安排。」

    郭子儀繼續在帳外說道:「可是,有一個百姓送來了一件東西,說是一定要親自交給師父。」

    「哦?」

    秦霄手下略停,走出了帳外對郭子儀說道:「什麼重要的東西。還不能交給你麼?人在哪裡,請進帳來。」

    郭子儀將那個百姓請了進來。秦霄細細的打量,是一個三四十餘歲的普通莊稼人,老實巴腳誠惶誠恐。見了秦霄,就拜倒在地。

    秦霄讓他站起身來:「這位老鄉,你認識我麼?」

    「小人只是聽聞大將軍威名。並不認識。」

    這個平頭小百姓,有些瑟瑟發抖,敢情現在百姓見官都是這樣,更何況還是秦霄這樣威名在外的統兵大將軍。小百姓有些驚慌的拿出一個小布包:「有個公子給了我五兩銀子,叫我將這樣東西一定要親自轉交到大將軍手中。其他的事情,小人就不知道了。」

    秦霄狐疑地接過來,很輕巧的一個小布包。用普通的棉布包著。秦霄叫打賞了那個百姓一錠銀子,走到內間打開布包一看,不由得有些驚住了——一枚銅錢。

    一枚穿著黃色絲線的銅錢!

    是那一枚,當初自己和李隆基義結金蘭的時候,自己贈給他當信物的銅錢!

    秦霄心裡一陣熱血沸揚起來,眼前彷彿就回現出當初與他結義時地場景,當時二人都喝得醉了,口不擇言豪氣四溢——「我李隆基雖然不是什麼英雄豪傑。義氣兩個字還是看得懂的。今天我們結拜了,我叫你一聲大哥;哪天我要是當了皇帝,你仍然是我的大哥。我當皇帝,你當天下第一王爺,哈哈哈!」

    「大哥,這是我娘給我的隨身玉珮,我今天就送給你。當作是我們結義的憑證。今後,不管我李隆基是失意落魄,還是春風得意,只要你拿這塊玉珮來見我。哪怕是天大的事情,我就是拼了性命。也成全大哥。」

    「我秦霄對佛祖起誓,從今日起,視李隆基為同胞兄弟,不求同富貴,必定共患難。以此銅錢為憑,他日李隆基但有驅馳,哪怕是要割下我這顆人頭,也無怨無悔!」……

    秦霄激動的將這枚銅錢緊緊拽在手心裡,墨衣疑惑地看了秦霄幾眼說道:「老公,發生了什麼事情?」

    秦霄從回憶中清醒過來,緊張的翻著這塊布包前後左右看了一看,沒有任何字跡提示。心中一動,秦霄拿出了當初配製的藥水——特種營現在也用這種隱形寫法傳遞消息——用一管毛筆塗在了棉布上。果然,沒過多久,布包上現出墨藍的字跡來——「靈州,溫池,寶來客棧。死待來命!」

    墨衣秀眉緊顰:「老公,這是什麼意恩?」

    秦霄激動的將墨衣緊緊抱進懷裡:「老婆,我也好老婆!我們期盼的奇跡,就要出現了!」

    墨衣大惑不解:「究竟是怎麼回事呀?我好糊塗了呢!」

    秦霄將那片布片燒掉,將自己一直深藏的玉珮和銅錢拿到一起,遞給墨衣去看,壓低聲音但十足興奮地說道:「這就是三年前,我與楚王李隆基結義的時候互贈的信物!」

    「啊……」

    墨衣輕聲低呼,馬上也面露喜色:「老公,你是說楚王終究還是出現了?」

    「肯定是他!」

    秦霄說道:「我太瞭解他了!雖然他平常看起來吊兒浪當什麼事情也不放在心上,可實際上他卻將一切都看在心裡,暗中籌謀積蓄力量!墨衣,現在不必多說了,我們馬上趕路出發,到靈州溫池縣去,寶來客棧……這次真的是來了無價之寶!」

    「張大帥那邊呢?」

    墨衣一邊往身上挎著包袱一邊說道。

    秦霄略作思索:「我叫子儀過去跟大帥說一聲,就說我帶著你到靈州去散心購年貨了。他這個人還是很好講話的,應該不會怪罪也不會有什麼懷疑。軍中這兩天休息,我們明天趕回來過年就行。有什麼小事,就交給李嗣業和萬雷處理吧。事不宜遲,我們馬上出發!」

    為了不惹人注意,秦霄也換下了金甲紅袍,和墨衣都穿著普通的平服,跨上了馬兒離了軍寨,然後快馬加鞭朝溫池而去!

    淡金馬不辭勞苦的載著秦霄,頂著朔雪寒風在雪地上奔馳。天寒地凍,秦霄心中地熱血卻隱隱的沸騰起來,思緒彷彿又回到了三年前自己初到長安的時候。也是一個大雪紛飛的日子,自己就在朱雀大道上遇到了李隆基,然後和他一起到了西市千客萬來客棧,還認識了李重俊與張旭……

    三年時間,不長不短,可是發生地事情,實在是太多太多!

    李隆基,裝逼之王相王的兒子,這一次,你也終於忍耐不住,要挺身而出幹大事了麼?

    命運!這就是命運地安排!在我準備孤注一擲鋌而走險的時候,李隆基出現了!

    白雪皚皚的蒼茫大戈壁,飛快的朝二人身去移去。沒多久,堅毅強健的淡金馬和雪花馬,就將二人載到了靈州,各自噴出濃厚的鼻息水汽,肩頭結實的肌肉也一陣發起抖來。

    至從有了黃河之北的受降城,靈州之地已不像當初那樣戒備森嚴。二人下了馬,平安無事的進了靈州,一路問道而去,不久就到了溫池縣。

    邊疆小縣,土地貧瘠人口稀少。最好的一家客棧,也不過是一棟二層的大瓦房,沒有多餘的裝飾與噱頭,進去後就是填肚子的大幔頭和驅寒的高粱酒,最好的美味,就是煮熟的大塊羊肉。

    秦霄將兩匹寶馬交給小廝去餵食草料打理,和墨衣走到了客棧大門前。頭頂懸著一塊陳舊的門楣木匾,但寫著四個蒼勁漂亮的大字——「寶來客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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