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的話:寫作嘛,寫給大家看才是最主要的。沒讀者來看,來捧場,作者什麼也不是。你娛樂,我娛樂,大家娛樂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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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做個自我介紹,我叫林保久。林是隨我家老豆姓,至於為什麼叫保久。這個,我問過我家老豆不下百次,老豆死活也沒告訴我。(老豆,即是我老爸)
但對於這個保久,我還是比較滿意的。托了這個名的福吧,我酒量特別好。認識我的朋友都反過來叫我「酒保」哥。我的那些女人們呢,第一次聽見我叫保久時,都個個是含羞帶騷的..為什麼?名字起得好,XXOO持久力強啊!
至於,這些「我的女人們」。準確的說,應該都屬於臨時女友。多半是混跡於酒吧,夜總會之類的。我對於她們,談不上有多少感情。也不怕告訴你,我最自豪的就是和這些臨時女友們分手的時候。
當我冷冷地對那些女人們說到「我們分手吧!」
而那些女人基本都是淚眼婆娑的哭喊著「不要..」
這種感覺,比她們『含羞帶騷』時說出來的「不要..」更有味道。但我在這可不是提倡這種行為。畢竟,像我這樣隨時可以找到女友的男人可不多。
有女性朋友看到我這樣的言論,一定很不爽了吧?不爽就罵吧,罵聲「禽獸」我也認了。這也是我工作的原因,不穩定,再加上接觸到的環境問題。所以,好女孩難找。上天是公平的。萬一,有一天一個我珍愛的女人對我說出「我們分手吧」這句話,那就是對我最大的報應。
說了這樣多,大家還不知道我是做什麼的吧?可惜,你看不見我身上的穿的這身行頭。給你看我的證件,你也看不明白。簡單的和你說吧,我任職於『IKPO』國際刑警總部。具體做什麼,這就不方便透露了。總之,一句話,我權力很大。大到可以簽發「紅色通緝令」。作為,一個中國人在『IKPO』有這樣權力的不超過三個。這點可以讓我自豪一輩子。
還有,我雖然濫情。但我對我家人非常好,特別是我妹妹。誰要是敢對我妹妹始亂終棄的。「哼哼..不要懷疑我追捕的能力」
什麼?你說我妹妹是『恐龍』?白給都不要?那只能說你來自火星..
我可以流乾我的眼淚,也不能讓我的妹妹為愛掉一滴淚。
沒點能耐的男人閃遠點...
記住,我妹妹叫林涵雪。
註:林保久,本書關鍵配角,非主角。客串,客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