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夕拎著一大袋子,立在7456路公交車上,望著窗外,思緒起伏。
公司同事前台小陳告訴他了事情的原由。原來《星聞週刊》今天一大早接到了上海市新聞出版署的一個電話,她轉給傅步翔時,順便偷聽了他們的對話,對方只是一句話:讓你們這裡一個叫司夕的記者立即滾蛋。
就只這一句話,就聽那傅步翔連聲應和道:「是、是、好、好的。曾小姐也知會過我了,那小子一回來我就讓他走人。」
看來又是曾桃艷在找茬。
問題是,傅步翔是老闆,也是總編,當初那組照片是他親自過目審核了的,難道他能逃其咎麼?身為公司老闆,不為員工利益著想,一昧見風使舵、阿諛奉承,胳膊肘往外拐……這樣的老闆,早點離開他也是好事。只是,司夕想不通,曾桃艷為何如此神通廣大,竟能買通媒體刊物的頂頭老大——新聞出版署。
想起傅步翔那嘴臉,不知道為什麼,司夕有一種被強姦的感覺。一個人被強姦時,只有忍受,強姦犯不可能因為你的痛苦而遏制住他自己的獸慾,相反你的反抗只能讓他更加亢奮。實在忍受不了,那就只好享受了——你沒有反抗的餘地。與其讓自己痛苦,還不如讓自己爽。在這個世界,爽總比痛苦好。
魷魚已經被炒,生活還得繼續。
今後該怎麼辦呢?
司夕隨即淡淡一笑,「傅步翔啊父不祥,《星聞週刊》雖然近幾年效益還不錯,但規模畢竟小,你一年頂多也就賺個幾十來萬的。而我的觸角已經伸到另一行業了:玄幻文學事業。按我一天4萬字左右的速度、一本書40萬字來算計,我一年能寫出36本書,一本書就算只賺10萬的話,我一年的收入也足夠買下你的《星聞週刊》了!」轉眼一想,玄幻小說已經夠YY,自己這想法則更加YY了,別人血紅老大號稱一天碼5萬字,一年也不見得寫出10本書來,何況自己?
「還是先找份工作再說吧!」司夕一聲歎息,「這太沒底了。」
下車後,走了幾分鐘,便到了自己所租房子附近的上海龍華公園。
龍華公園有所佛家寺廟——龍華寺,在全國有一定名氣,因而,前來這裡燒香拜佛的遊人絡繹不絕。這裡也是上海一個有名的景點,總有些明星一年中會光顧此地,司夕就曾經在這附近抓拍到幾個明星。
司夕有些遺憾,自己在這裡生活三年了,竟然連家門口的公園都沒進去玩過!因為沒時間。現在有時間了,卻沒精神和心思玩……於一陣悵歎和迷茫中,司夕見不遠處一個身穿裙子的女子在公園圍牆下躍躍欲試地想爬上去,又或者並不想爬上去,只想往裡面瞅什麼。那圍牆大概有個1米8、9高的樣子,這女孩身高應該有1米6幾,跳一跳便可以看見裡面什麼的,關鍵是,她手裡舉著一個長焦距照相機,想要拍什麼東西,這就不大方便了。即使178厘米身高的司夕,要想好好拍,也夠不著。
司夕有些奇怪,何不買張門票進去好好拍?
女孩在那裡又跳又顛的,甚是著急。她一頭卷燙染黃的頭髮,配合她苗條的身姿,從背後望去非常美妙。特別是她那臀部,每隨著她一跳,便有規律地跳動,那個叫豐滿啊!是男人都會定眼望過去。
司夕也不例外。
這不,男人就是這麼愛意淫。因為,在根本就沒看清一位女孩的長相之前,就把眼珠先放到她的臀上,這實在有些不合情理。但是,意淫就是這麼奇妙:我們盡可以把這女孩的面孔來個電腦合成,盡可以把張柏芝、李嘉欣的面孔放上去,也盡可把自己喜歡的女孩的面孔放上去……總之,自己覺得爽就行。
生物學家說,人和其他動物最根本的區別是人能製造工具,在司夕看來,二者最根本的區別是人能意淫才對!動物如果能意淫,就不會有幾頭公的為爭奪一母的,打得頭破血流而在所不辭,說不定便可將打架的腿和犄角分工出來干其他的事、說不定一不小心就製造出了工具;因為它們不會意淫,所以對生活就沒甚想像力和希望,也沒有信心,自甘淪落,最終被會意淫的人類統治;動物如果能意淫的話,可能這顆星球到今天都還應該是恐龍主宰的世界。成天就只知道吃、打架、交配,某一天,恐龍們覺得活著沒意義了——因為意淫不來,便集體相約自殺了——這便是恐龍滅絕的原因。
男人們走過路過,紛紛望著這女孩的美臀,哪怕這女孩一轉頭,便是周星馳電影裡「如花」的造型。
司夕有些臉燙,覺得作為狗仔的自己定是美女、大明星面孔見多了,才會像今天一樣,死盯著別人的臀部看。看著,想著,不知不覺就從這女孩身邊經過。
走過了,司夕卻仍有回頭看的慾望,剛一轉頭,便怔了:那女孩竟也轉過身來望著他!
只在這一剎,司夕才覺得自己剛剛意淫得多麼幸運!雖然這女孩比不上自己心中那位已接近於女神的「嫦娥姐姐」,但白皮膚、大眼睛、櫻桃小嘴,這仍然是一位具有明星條件的美女。
二人一對視,司夕有些戰戰兢兢。他倒不是見了異性就害羞的那類人,關鍵是自己活到現在,現實生活中從沒和一位女孩對視超過3秒鐘。他只是一個很普通的男孩,25歲多點,身高178厘米,不酗酒抽煙,不嫖不賭,處男,沒錢。
除了7歲那年見到的那位「嫦娥姐姐」,現實生活中司夕基本沒再見過美女,明星美女們自然不算——她們和他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帥哥,幫幫忙好嗎?」這女孩爽朗地叫了出來,迷人的臉龐略有笑意。
司夕立即一個勁地點頭道:「哦,嗯,好,行。」
「呵呵呵!」這女孩笑了出來,「看你長相、穿著老實,才叫你幫忙的。」
司夕懵了,這話是咋說的?莫非見自己老實就好欺負?
女孩見他這表情,立即舉起了照相機,又指了指公園內,說道:「我要拍點東西,我身高不夠不方便,呵呵,你幫幫忙,把我抱起來,行嗎?」
「啊哦!」司夕在瞬間有流鼻血的衝動,這才知道她「看你長相、穿著老實,才叫你幫忙」這句話的意思了!是啊,如果不老實,入手的位置可輕可重,可高可低,是否想摸哪裡就摸哪裡……想到這,司夕臉紅了,竟不知道如何回答。而且,他也更加奇怪,這女孩看來寧願捐出玉體讓陌生男子抱,都捨不得花點錢買張門票進去拍!
可是,在這人來人往的繁華地段,自己上前摟抱住一位素不相識的女孩,是否有違男女授受?
況且,自己冰清玉潔的處男之身,能受得了與一美女親暱的身體碰觸嗎?
「拷!」司夕在心底罵了自己一句,「就抱一抱,又不是拍三級片,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言,非禮勿聽,非禮勿信……只要不亂看亂聽亂想,正人君子自然心如止水,縱是狐狸精前來誘惑,我也能穩而不亂,何況就僅僅抱她一下?」想到這裡,司夕點點頭道:「我盡力試試。」
「盡力試試」,這句話巧妙!
可以理解為「可能她較重,抱不動她,盡力而為」,也可以理解為「從沒做過這樣的事,不知合適不合適」,還可以理解為「畢竟大家是陌生人,她又是一美女,自己上前抱住她,有吃她豆腐之嫌,靦腆謙虛一下」,更可以理解為「如果抱起來之後,大家乾柴烈火地,因為有異樣感覺而難受,便立即放下來」……
這倒把包袱踢給這女孩了,司夕望著她,輕輕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