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激情燃燒歲月 第一卷 第三十章 當豬司令的日子
    啞巴對李思明的到來顯得非常開心,畢竟是並肩「作戰」過的,李思明想起去年時兩人斗狼時的情景,啞巴表現的也很勇敢。

    兵團沒有「貓冬」的說法,前段時間連隊上山砍柴,儲備過冬的物資,現在連隊一分為二,一部份去參加團部組織的水利建設,另一部份去完達山參加一條戰備公路的建設。

    養豬場的工作很簡單,但是還是比較累的,每天三人將雪塊化開然後燒開,或者去江邊,將冰砸開挑個幾十擔水,燒豬食。豬場現在有50頭豬,秋收時殺了好幾頭。早晨時還要將豬圈地上墊的草,扒出來,換上乾燥的麥桿,保持豬圈裡的乾淨衛生,否則冬天極容易生病。有,和三頭母豬快要生了,啞巴留守,李思明、曾智兩人還跑到趙家屯,看農民是怎樣給母豬接生,怎樣騸豬,受益非淺。回來時,兩人在團部旁的書店買了好幾本家畜養殖方面的書,順便在團部的飯館痛快的吃一頓,摸著肚子慢騰騰地往回走。

    兵團知青的工資一律是25元,後來漲到32元。實事求是地講,在建設兵團要比在農村插隊要強的多,因為後者要掙工分,每年到年底才能參加分紅,但一般來講分到手裡也沒有多少,城市長大的知青幹活當然比不上農村當地的壯勞力。兵團知青除了成家的也就是雙職工,基本上是吃食堂的,每月須從工資中扣除伙食費12大元。口糧是絕對夠吃,糧票也不發給個人,只有當回家探親時,才能按每月50斤的標準領出全國糧票,那年月城市居民每月都是拿著糧本購買糧食的,也可兌換成糧票去任何一家糧店購買,或到飯館吃飯,糧票按適用地域範圍分為全國糧票和地方糧票。沒有糧票,有錢也買不到糧食。

    在大興,同北大荒其它地方的兵團一樣,只有在每年的6、7、8月才可以見到一些「稀有」的蔬菜:西紅柿、黃瓜、茄子等。一年其它的季節,只能吃到老三樣:土豆、白菜、胡蘿蔔。食堂裡炊事班翻來覆去也就是土豆絲、土豆片、土豆塊、土豆湯、燒白菜、炒白菜、煮白菜、土豆燉白菜,反正那地窖裡有的是。雞、鴨、蛋那是想都別想。這幫知青正是長身體的時候,每天又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嘴饞那就不用說了。家屬區的女人們整天提心吊膽,防止那些膽大的知青順手牽羊。

    李思明在前世雖不說大魚大肉,但是想吃什麼就能吃到什麼,在軍隊中還不用花自己錢。來到這個時代,自己的胃口真受不了。一有機會,就約徐大帥張華等人去團部大吃一頓。

    這天,是個晴朗的日子,北方的冬天的太陽暖意洋洋。李思明在曾智和啞巴期盼的目光中,拿著一把槍出門了,他是去打獵,大興島林子裡有的是飛禽走獸。不過在去之前,他和曾智啞巴二人約定,李思明儘管打獵,豬圈的活他們兩人包了。這種好事,李思明當然願意。

    在白樺林最深處,李思明選擇了一個可以曬到陽光的下風口,墊上厚的草墊,趴在上面,身上披著樹枝、茅草做成的偽裝衣。氣溫太低,在陽光下可以減少熱量的散失,而在下風口,是為了減少動物嗅覺的敏感度。

    李思明耐心的趴在地上,偽裝衣將自己和56式半自動步槍掩蓋地非常好,一切正如在特種部隊學到的一樣。這片樹林人跡罕至,大型動物喜歡在這裡覓食,守株待免是最好的方式。

    一頭孢子小心翼翼地來到這裡,它不時在用腳和嘴在雪中刨著,離得還很遠,在步槍有效射程範圍之外。孢子是北大荒常見的動物,通常在林中出沒,不過這種動物過於敏感,稍有風吹草動,就會如驚弓之鳥般一閃即沒,只能守株孢。那只孢子很顯然非常警覺,不是將耳朵貼在一邊,傾聽著任何一絲聲響。李思明老實地趴在地上不敢靠近,因為厚厚的雪層踩在上面發出的聲響會將孢子嚇跑。

    一隻山雞跳入了孢子和李思明之間,孢子吃了一驚,還好沒有跑,繼續在雪地裡覓食。李思明保持著正常的呼吸,他甚至張開嘴緩解壓力,由於戴著口罩,沒有呵出熱氣,他並沒有因為山雞的加入而有任何的舉動。正如在特種部隊的狙擊教官所說的,狙擊手是到了非用不可的情況下才被使用甚至絕大部分任務一槍不發,但狙擊手必須有絕對的耐心,而且對於目標的選擇必須考慮到優先次序。李思明沒有瞄準那只山雞,準星仍然套在孢子身上。

    那只孢子終於慢慢靠近,在五分鐘後已經在步槍的有效射程範圍之內。李思明開槍了,在子彈出膛的一剎那間,他就知道打中了,不管那只可憐的孢子,李思明衝著那只驚飛的山雞,根本就不瞄準,又是一槍,那只山雞在半空中來不及扇一下翅膀,一頭栽下。

    「哼,誰讓你自投羅網!」李思明撿起那只山雞,來到那只孢子跟前。這只孢子被擊中頭部,半個腦袋不翼而飛。今天收穫不錯,更重要的是不用潛伏太長的時間。

    扛著戰利品,李思明回到養豬場。曾智樂顛顛地接過獵物,樂呵呵地說:

    「辛苦!辛苦!您老先休息休息,剩下我和啞巴來幹。」

    曾智和啞巴兩人麻利在地上挖了個坑,將山雞和半隻孢子用雪塊埋在坑中,美其名曰:細水長流。至於那半隻孢子被剝皮收拾好,晚上開個篝火晚會。

    夜幕降臨,三人直接在宿舍的火堂上,升起火,秋天已經曬透的木頭很好燒。李思明用一根生樹枝串著孢子放在火上燒烤,一邊用一把小刀在孢子身上劃出一道道口子,再澆上鹽水和食用油,滴在火堆上,爆起一串火花。曾智和啞巴兩人,看著李思明熟練輕快的動作,舌頭不由自主地分泌出口水,兩人嚥著口水,期盼著李思明能快點。

    終於可以吃上了。灑了點辣椒粉,鮮美的孢子肉咬上一口,那個叫唇齒留香啊,再喝點白酒,那叫一個美啊。半隻孢子三人吃得肚子渾圓,曾智還一個勁地驚呼:「美味啊,如果下頓吃不上,那還不如死了算了!」

    以後的日子,豬圈的活曾智和啞巴全包了,李思明專門去打獵。以至於曾智去連部食堂拉下水時,別人總問:「怎麼沒看到李思明啊?」每當這時,曾智總是回答說:「李思明有更重要的事,這種活就不麻煩他了,我們包了。」留下別人在那裡想,豬圈還有什麼比養豬更重要的事情?

    孢子不是天天有,這種天生膽小的動物不容易獵到。獵到最多的是山雞、野兔這些小動物,運氣好的話還可以獵到野豬。到最後李思明拖回來的獵物太多,全部被儲藏起來,天天換著花樣吃。曾智和啞巴的嘴巴也被李思明養叨了。烤著吃、炒著吃、醃著吃、煲湯吃,各種花樣百出。

    打獵子彈是有消耗的,連部的槍支彈藥有專人管理的,養豬場是因為去年狼群事件才有較多的彈藥。時不時的,李思明會帶著幾隻山雞野免什麼的,送到連部孝敬擔任保管員的周亮,以換取彈藥。漸漸地,周亮的胃口也被李思明養壞了,一天不吃野味就渾身沒勁,以至於他經常往養豬場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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