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邊草 網友上傳章節 第六十一章 男人的引誘是先從洗腦開始的
    第二天早上。

    沒有樹上的鳥兒喳喳叫,只有類似沖水的聲音傳入耳鼓。林妙側耳細聽,最後確定是水聲,而且就是從她家的浴室傳來的。

    她隱隱約約地回憶起了什麼,但又覺得不大可能,於是朝浴室的方向試探著問:「西西,你回來了?」

    沒有人答應。

    她走到浴室門口聽了一會兒,再喊:「西西,你在裡面洗澡嗎?應一聲兒啊。」

    還是沒人回答。

    看著外面陰沉的天空和屋內一室幽暗,若不是起床的時候看了一下時間,林妙會以為現在已是黃昏。

    這時裡面的水聲停了,然後有聲音說:「給我一條毛巾和一條浴巾。」

    「你的毛巾不就掛在那裡的嗎?啊!」

    回答完了,才發現裡面傳出的是一個男人的聲音。也就在這一瞬間,她想起了昨夜的事情。

    具體情景她記得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夏以南送她回來的,然後,他就住在這裡了。

    她努力用散亂的片段拼湊完整的記憶,昨晚,一開始很鬱悶很失落,直到後來要走的時候,才出現讓她驚喜的情節:夏以南讓張景生送盛聰回去,自己則留下來送她。那一刻,她確認他還是喜歡她的,並沒有真的被盛聰迷住,之所以對她那麼好,只是為了對她表達感激,或者,只是一種拉攏人才的手段。他心裡真正在乎的,還是她。

    一面抓著腦袋胡思亂想,一面找出浴巾和毛巾遞進去。很快,夏以南就裹著她的浴巾出來了,那泰然自若的樣子。誰看了都會以為他是在自己家裡——雖然這本來就是他的房子。

    「你……」林妙想說,你怎麼穿成這樣就出來了?

    夏以南一面擦著濕漉漉的頭髮一面說:「我把我地衣服放進洗衣機裡了,見你的衣服也丟在裡面還沒洗,就一起洗了。電腦站

    林妙嚇了一跳:「你把衣服都洗了,等會怎麼回家?」

    「當然是等衣服干了再穿回去了」,夏以南好笑地看著她:「難道你打算讓我裸奔?」

    林妙別開眼睛,調轉話題:「你昨晚沒回去,不怕你媽媽但

    「昨天你洗澡的時候我讓張景生給她打電話了。說我喝醉了不能走路,張景生就把我扶到自己家裡去了。」

    說起這個。他還有點心虛呢。昨晚會指使張景生打這個電話,是因為他害怕只要一跟媽通上話,就會被她叫回去,而他根本無法拒絕。因為,能打電話,說明醉得不是那麼厲害。就算不能開車,也可以打的回去。只有裝得爛醉如泥,必須讓朋友代為「請假」,才有借口在外面留宿。

    除了心虛之外,他還有些內疚,他答應過媽媽不在外面過夜的,卻沒有做到。

    可是。他真的做不到。他快三十歲了,跟女孩子談戀愛不可能只躲背蔭處拉拉小手,親親小嘴。而如果大白天開房,那樣給他的感覺更不好,也許是對自己出身的敏感吧。他打從骨子裡看不起大白天開房地偷情男女。在他看來,真正的戀人,一定要牽手走在陽光下,白天跑賓館,晚上就各分兩地地情侶,跟偷情有什麼區別?

    這正是他買這個小戶型房子的初衷。有了自己的房子。即使晚上必須回去,起碼可以留到11點。或者,偶爾扯個由頭住一晚上,等兩個人的感情真正成熟了,再結婚就是了。

    至於為什麼不能婚前保持純潔,婚後再照章辦事,道理很簡單:無法忍受。

    他相信絕大部分的男人都和他一樣,他並不異類。

    林妙又不是白癡,自然知道夏以南心裡在打什麼主意。可是人家先下手為強,一不做,二不休,把全身衣服脫光光,再一起丟進洗衣機裡了。沒衣服穿,不留下又能咋樣?把一個裹著浴巾的男人趕出去,林妙想都不敢想,那樣等於向外面地人宣佈:昨夜,我屋裡有男人留宿,而且還是不穿衣服的男人。

    然後林妙發現,最糟糕的還不是這,而是,外面開始下雨了,由飄飄灑灑而淅淅瀝瀝,再到雨幕遮天,雨意恣肆。

    望著窗外細密的雨點,夏以南一副犯愁的樣子:「早上醒來的時候還挺好的啊,我還以為今天又是一個大太陽,衣服甩干後掛出去,只要1、2個小時就干了,這下怎麼辦呢?空氣濕度這麼大,衣服一天也幹不了了。」

    「用熨斗熨會快些,可我這裡沒熨斗。」林妙自言自語。

    夏以南暗笑,這不是廢話嗎?

    「實在不行,還是我等會出去給你買一套吧。」林妙又想出了一個「可行」地辦法,可惜馬上被夏以南投了否定票:「我本人不去,你怎麼給我買衣服啊,你知道我穿多大的?喜歡什麼樣式?」

    林妙語塞了,她何嘗不知道衣服不能隨便買。何況夏以南這樣的男人,整天在所謂的場面上混,穿衣服還得講究點,路邊攤肯定是不能穿的。可要買好衣服,林妙又買不起,問他要錢?還是算了吧。

    他們起來地時候就不早了,再洗澡洗衣服,又站著看了一會兒雨,聊一會兒天,鬥了一會兒嘴皮,就到11點多了。也就是,該做中飯了。

    做飯是沒什麼啦,他要願意,在她屋裡待一天也沒什麼,可是,一個裹著白色浴巾的男人老在她面前晃來晃去是不是有點……

    她很想抓住他惡狠狠地質詢:你為什麼要把衣服丟進洗衣機裡,就穿一會兒髒衣服,然後趕緊回家去換,會怎樣?

    可人家穿的是浴巾耶,萬一不小心抓掉了……人家怎麼說也是她的同學兼上司,據說,還是她的男朋友。

    時針很快指向12點,他摸了摸肚子說:「我餓了,昨晚光喝酒去了,沒吃多少東西。你這樣有的嗎?沒有地話我們叫外賣吧。」

    「有,有,別叫外賣。」她連忙制止,他則得意地笑了。

    就是那來不及掩飾地得意一笑打碎了她的最後一絲隱忍,她終於把話說出了口:「你故意地,對不對?」

    夏以南樂呵呵地說:「到現在才想明白,真笨呢。」

    氣死了!「我給你留面子,不揭穿你而已,狗咬呂洞賓。」

    「我沒要你給我留啊,我從昨晚等到現在,我就等著你發飆的那一刻。可惜你的涵養太好了,我只好一直配合你裝紳士,真困難呢。」

    「原來你是裝紳士,那你實際是什麼呢?」

    「你說呢?」

    他向她步步逼近,她則一直後退,等到抵住牆壁,退無可退時,她惱怒地指著門說:「你給我出去!」

    她不喜歡這樣,真的不喜歡。她要的是愛情,不是成年人的遊戲。

    夏以南依舊在笑著:「沒問題,我就這樣出去,然後站在你門口不走,只要有人經過就開口哀求你讓我進來,至少允許我穿上自己的衣服再走。」

    林妙跑到陽台上三下兩下拉下他的衣服,一把摔在他懷裡說:「這是你的衣服,快拿去換上。」

    「這麼濕要我換?好狠的心,這樣我會感冒的。」

    林妙皺著眉走到客廳坐下,真逼他換上濕衣服的確有點不忍心。人家就算是故意地,也沒把她怎樣,昨晚也乖乖地睡在客廳裡。

    他們好像還是男女朋友呢,在這裡流行同居的時代,她是不是反應太過了一點?

    正左思右想、猶豫不決,夏以南已經走過來,坐在她身邊很鄭重地問她:「真的要我換上嗎?只要你再點一下頭,我就換上,然後從你這裡走開。我承認我是故意的,但目的不過是想跟你拉近距離,你不覺得,我們之間根本就不像男女朋友嗎?連接吻都不曾真正有過。」

    「那是因為我們認識的時間還短。」林妙低頭說。

    「那你能不能給我一個時間表?你認為多久可以接吻,多久可以MakeLov,或者,你媽媽給你規定了一個怎樣的時間表,你給我交個底,我好心裡有數。」

    林妙不言語了,雖然他的語氣很和緩,可她還是聽出了不滿和諷刺。

    夏以南歎道:「我們不是小孩子過家家了,我今年28歲,你25歲,正常情況下,這個時候該結婚了。如果這會兒我18歲,你15歲,我保證陪你慢慢交往,我們可以先用三年時間來奠定基礎,保持純潔的關係,一直到你滿十八歲,甚至20歲後才突破最後那道防線。可是現在不是,我和你,已經耽誤了整整10年!我們的青春已經接近尾聲,你還準備在醞釀中度過我們的最後的青春時光,等我們人到中年,才開始真正地關係嗎?」

    他的這番言論,林妙並不是很認同,但他有一句話打動了她。他說,他們已經耽誤了整整10年!

    這讓她想到了一部韓國電影,《人生七十才開始》。一對男女七十歲才相遇,才結婚,男人對女人說,我們已經耽誤了幾十年,要抓緊相愛,於是他們成了最幸福的老年再婚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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