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夫對於奧斯曼倒沒有什麼表示,在他的眼裡,奧斯曼僅僅是個剛剛從野獸進化成來的人類,是老公爵的一個新鮮玩具,對於這樣的人,他根本連看一眼也覺得浪費時間。
他今年已經十八歲了,再過兩年的時間,塔斯夫將完成他的成人禮,那時候他將是一個成人,而且會以一個貴族的身份被大家所接受。
伯父布郎公爵沒有兒孫,自己是老公爵最直系的後代,按老公爵的身體情況看來,他應該還能活上五到十年,這樣的時間他還是可以忍受的,每當想到自己將成為一名公爵,塔斯夫就覺得世界特別的美好,每個人看起來都很不錯。
相對於塔斯夫,凌格的想法要單純的多,他是家中的次子,更何況父親雖然是貴族,卻沒有任何的爵位,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努力。
這一年中,他與奧斯曼接觸的最多,看著他越來越像一個真正的人類,這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而且他發生,奧斯曼雖然有很多的惡習,但他內心卻純普無比,他相信,在自己見到的人之中,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在這一點上,與奧斯特相比。
除了老公爵之外,凌格是唯一一個願意與奧斯曼在一起的人,而且兩人的個頭差不多,如果不是因為大家根本無法確定奧斯曼的年紀,幾乎每個人都願意相信,他們同樣十四歲。
「今天有什麼打算嗎?」布郎公爵一邊幽雅的進食一邊問道。
「凌格說他發現了一個很不錯的地方,也許我們會去那裡,不過目前我還不知道是什麼地方?」奧斯曼盡可能的慢慢吃著他那份早餐,早餐的份量相當足,足以滿意三個成人的胃口。對於奧斯曼的胃口,僕人們通常會瞥瞥嘴,表示出他們的不屑,那完全是給一隻豹子準備的早餐,他們總是在背後這樣說。
「奧斯曼,你應該多與人接觸,而不是去什麼奇怪的地方,這樣你能更快的瞭解人類社會,成為一個真正的人。」老公爵皺著眉頭說道,相對於與人接觸,奧斯曼更喜歡四周探險,可這無助於他的成長,他已經比普通的孩子晚了十年或者更長的時間。
「是的義父。」奧斯曼漫不經心的回答道,雖然很有禮貌,完全可以稱得上是貴族的標準答案,可布郎公爵明白,這個小傢伙完全是在敷衍自己。
「別忘了晚上的課程,那對你會很有幫助。」布郎公爵補充了一句,不過這方面他並不擔心。奧斯曼有著超強的記憶力,和對於學習的渴望。雖然在外面他與凌格玩得很瘋,但卻從沒有因此而誤了晚上的課程。
「當然義父,我從沒有在晚課上遲到不是嗎?」奧斯曼笑著回答道,對於晚課的期待,是別人完全無法想像的。
他曾經試著請求義父,可以讓他在白天多加一堂課,但老公爵拒絕了,雖然奧斯曼比別人晚了許多,但不應該把時間全部花在紙上的知識裡面,更多的知識是實踐,這才是最重要的。
「你們準備什麼時候出發?」布郎公爵吃完最後一口煎蛋問道。
「我想凌格已經到了。」奧斯曼的早餐雖然是老公爵的四倍還多,而且盡量放慢了進食的速度,但當老公爵放下手中的刀叉時,他也同樣吃掉了最後一片麵包。
「哦,好的,你去吧。」布郎公爵笑了起來,這個孩子雖然已經變回了人類,但他依然擁有著野獸的本能,無論是聽覺還是嗅覺,都無人可比,除了他那個偶爾會來看望他的黑豹兄弟。
果然,當奧斯曼剛剛站起身的時候,凌格從門外走了進來,向公爵行了個禮問好:「伯父大人,早安。」
「早安,我的孩子,聽說你們今天有著一個不錯的計劃?」布郎公爵瞇著眼睛看了看凌格,他的眼睛在五年前已經開始花了。
「是這樣的,我從父親那裡聽說,在離莊園五里外的山區內,您擁有一座古堡,已經有十年的時間沒有使用了,而探尋古堡中的寶藏,是一個很不錯的遊戲,您說是這樣嗎?」凌格笑著說道。
「哦,我記起來了,我的確有這樣一座城堡,只是那裡早已經破敗不堪了,你們應該小心些才好,最好帶上武器。」布郎公爵表示他對這個主意,感覺非常的滿意。
事實上,老公爵雖然身體已經差了很多,可他的記憶力並不壞,那個城堡他當然記得,那裡有盡五十年沒人居住了,自己曾經對它進行過一次修整,但那裡的地理位置並不好,因此一直沒有住進去過。
在老公爵的記憶之中,自己似乎將一些朋友送的禮物存放在那裡,當然是一些並不珍貴的禮物。他之所以這樣說,只不過是想滿意一下年輕人的好奇心,並增加一些刺激,雖然他可以保證兩位少年在裡面並不能找到什麼寶藏,但一些年代久遠的禮物還是可以作為他們冒險的收穫,而讓他們感到心滿意足吧。
「是的,伯父大人,我們會很心小的,並且帶著武器。」凌格應聲道,拉著奧斯曼的手向外跑去,奧斯曼的指甲早已經被修剪過,與初來時那與野獸無異的爪子完全不同。
「願你們玩的開心,我的孩子們。」布郎公爵高聲叫道。
凌格這個孩子公爵還是很喜歡的,他與哥哥不同,雖然在貴族的品行上,似乎不如他的哥哥,但卻更加純真,而不像斯塔夫那樣深沉。少年人應該有少年人的樣子,過於深沉讓公爵覺得他的心機過重,這可不是件好事。
四名僕人跟在兩個興致勃勃的少年身後,對地凌格少爺,他們自然無話可說,但卻不願意稱呼那個野孩子為少爺,即便他已經被公爵老爺收為義子,那更像是一個玩笑。誰都知道,公爵先生不但有著無比尊貴的身份,而且從來無法忍受任何的野蠻行為。他們實在無法理解,布郎公爵是如何能夠忍受這個野孩子的。
五里的路程並不遠,雖然進山的時候路不是很好量也主膛到一小時的時間。
「看,那就是古堡。」凌格指著不遠處,建築在半山間的古堡得意的說道。能夠到古堡裡探險,甚至與吸血殭屍戰鬥,似乎是每個少年的夢裡。當然從沒有人見過吸血鬼或者殭屍,那僅僅是故事中的傳說。
事實上,這個城堡並不古老,它連一百年的歷史都沒有。建造它的原因完全是因為在城堡的後面,有一眼甘甜無比的泉眼,據說用泉水泡出的茶,不但甘洌清純,而且對身體很有好處。
當年老公爵的爺爺,因此在那裡建造了這座並不大的城堡,可那眼泉水在二十年後消失了,從些這個城堡也被閒置廢棄掉了。
當然,這一切對於奧斯曼來說,都是從來不曾聽說的。凌格雖然從父親那裡早已經知道了一切,但七十年的歷史對於他來說,已經足夠久遠了,甚至久遠到可以產生出殭屍或者吸血鬼。
「你們等在這裡,我和奧斯曼要進去捉鬼。」凌格對後面的僕從揮了揮手說道。
四個僕從對於公爵家的歷史非常清楚,自然知道城堡裡根本不可能有吸血鬼殭屍或者其它的什麼東西。事實上,這裡的大門一直是關著的,連野獸也無法進入。
他們笑著點了點頭,對於如何滿意少爺們的心理,這並不需要去專門的學習,事實上,每個孩子都會有這樣的想法,不過只有貴族的孩子才會有這樣的機會。平民家的孩子,根本不可能來到貴族的私人領土內,更別提進入城堡了。
私入他人的領地,就算被當場殺死,也是完全合法的,這一點每個孩子從小就能理解,並會深深的記在心中。
凌格將細刺劍放在腰間,手裡拿著輕弩,看了一眼奧斯曼。奧斯曼對於那種細而軟的刺劍一點興趣也沒有,在他的眼裡,那東西與樹枝不相上下,根本不起任何的重要。他手裡拿的是一把軍用重弩。
這種重弩給了他很深的印象,一年前,那只強勁的弩箭在一百步之外射殺了一隻六十磅重的野狗,並帶著它飛出十幾步遠,而那只弩箭正是出自這樣一把弩弓。因此奧斯曼對於這種強勁的武器,心有獨忠,自然,如果沒有他這樣的力氣,不用說拉不開那勁道十足的弓弦,即便是弩弓本身的重量,也會讓一個十四歲的少年感覺非常的吃力。
「大門是鎖著的,我們如何進去?」凌格試著推了推厚重的大門,可以他的力量,根本無法讓大門有絲毫的變化。看來大門一定被人從裡面,用門閂插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