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瞇著眼睛接受公爵的撫摸,這與黑豹兄弟的接觸很不相同,但讓他感覺很舒服,這樣的感覺他從沒有體會到過。
「跟我走吧,孩子,你應該回到人類當中去,你是個人類。」郝斯特公爵輕聲說道,似乎怕嚇到眼前的孩子。
少年揚頭看了看公爵,那些聲音對他來講是毫無意義的,但他努力的模仿著,喉間發出一陣陣的響聲,卻連一個音階也學不對。
老公爵並不在乎少年那骯髒的手,輕輕拉著他向回走去。少年睜著大眼睛,搖搖晃晃的被老公爵拉著走動。
一陣風刮過,黑豹那龐大的身體輕盈得如同沒有任何重量,轉瞬間站在少年的身側。僕人們手忙手亂的再次舉起了弩弓,他們可以接受少年,但絕對不能接受一隻野生的黑豹。
少年停下腳步,伸出手,輕輕的拍了拍黑豹的頭,黑豹馬上安靜了很多,緊緊的跟在少年的身側,不聲不響的走著。
郝斯特公爵對於這次狩獵非常的滿意,雖然沒有打到什麼大型的獵物,但這個孩子讓他充滿了好奇,同時也讓他那顆早已經沉寂多年的心,有了一絲的騷動。
十五年前,公爵夫人撒手離開,升入天國等待丈夫,卻沒有給郝斯特公爵留下一子半女。那時候郝斯特公爵還是帝國的財務總長,掌管帝國所有的財政。
五年前老公爵向菲格大帝提出了辭呈,身體和心靈兩方面都已經不再年輕。老公爵回到了北部郡的家鄉隆卡多鎮定居,這裡還有他的親弟弟奎克.郝斯特,以及弟弟的兩個兒子。
弟弟雖然沒有爵位,卻是個聰明人,將家裡的財務管理的井井有條,又從老公爵那裡學到了很多財務方面的知識,這讓郝斯特家族的財產日見豐厚。
布郎.郝斯特公爵的愛好很少,當夫人在世的時候,他們習慣在傍晚的時候,在河邊走走,可惜流經京城聖西斯堡的森揚河並不乾淨。
回到家鄉的老公爵,除了有時候獨自去小河邊找尋年輕時的記憶之外,只有從好友那裡學到的打獵能讓他稍稍提起一點點的興趣。
公爵擁著三千五百傾的土地,其中包括山林和良田,這些山林正好作為老公爵的狩獵場。久無人煙的土地上,擁有足夠多的獵物供公爵玩樂。不過對於打獵,老公爵的興趣並不是非常大,也僅僅是偶爾為之。
布郎公爵發現一件比較困難的事情,任何一匹馬都不願意讓少年靠近,更不用說站在少年身邊的黑豹,甚至連那些久經訓練的獵狗,也遠遠的躲著少年和他的黑豹兄弟。
老公爵只能放棄騎馬的打算,拉著少年一路向莊園走去。很快老公爵就發現,少年出人意料的聰明,雖然完全不明白自己所說的話,卻能勉強發出近似正確的聲音來。
少年對於老公爵相當的信任,可以任由老公爵撫摸,但對於其他人,卻一直保有一種動物般的警覺,特別是當他看到手持弩弓的僕人的時候。對於這種快如閃電的武器,少年似乎一直心有餘悸。
黑豹倒並不在乎這些,只有跟在兄弟的身邊,它還是比較放心的,這裡還是它們兄弟的領地,除了眼前這些人,應該沒有什麼是可以危脅到它們安全的生物。不過目前看來,兄弟很喜歡這些從沒見過的生物,特別是其中之一。
在當晚的臨時營地裡,黑豹豎起了耳朵,仔細的辨認著四周的聲音,這裡已經不是它們兄弟的領地了,它並不願意離開自己的領地,但同時它也不願意離開從未分開過的兄弟。
當第一次看到火光的時候,少年與黑豹的反應如出一致,同時小心的後退著,眼睛緊盯著雄雄的火焰,這是它們無法理解的東西,而火光令他們感覺到一種恐懼。
老公爵小心的拉著少年的手,他知道現在的少年與野獸無異,一切只能慢慢來,火對於人類來說,是最好的朋友,而現在自己將要教會少年如何與火交上朋友。
恐懼慢慢的從少年的心裡消失,他好奇而緩慢的靠近火堆,伸出手試圖去抓住飄浮不定的火焰。老公爵馬上擋住了少年伸出的手,並且盤算著應該如何告訴他火焰的可愛與危險。
當烤肉的香味散發出來的時候,少年動容了,對於他來講,食物是第一位的,而這種味道又是他從沒有嗅到過的,卻如此的能引起他的食慾。
少年的狼吞虎嚥與黑豹小心的嗅聞成了一種鮮明的對比,最後噴香的烤肉,和兄弟的吃象終於讓黑豹開始大口的吞食起來。
與對熟食的喜歡相比,對於衣服,少年非常的不適應,而且表現的相當狂燥,老公爵剛剛給他穿上的衣服,片刻之後已經變成了一條條的碎布,而這些碎布又成了少年和黑豹的玩具,不停的被拉扯嘶咬著。
遠遠看著少年和黑豹的動作,老公爵只能無奈的搖了搖頭,他知道,有些習慣早已經深入了少年的心靈,並不是一時半會可以改變的。他並不擔心這些,少年雖然野性難改,但他慢慢會適應人類的文明,人與動物之間的分別,在他有了知識之後,自然可以清楚的分辯出來。
除了對於衣服的反感之外,少年似乎對於一切與布料有關的東西都表現出了不滿,漂亮而華麗的毛毯,結實而實用的睡袋,全部成了少年和黑豹利爪下了玩具。
當玩累之後,少年與黑豹相擁而眠,沉沉的睡意之中,還機警的扭動著耳朵,將四周所有的聲音收入耳中。
一年之後
「義父大人早安。」奧斯曼.郝斯特行了一個標準的貴族禮後,坐進了餐桌後面。
奧斯曼正是當年的黑豹少年,此時的少年又長高了少許,一身的華服,卻依然充滿了野性。
人類的本能讓他僅用了半年的時間,學會了人類的語言,雖然還有太多的不懂,但普通的交流對於奧斯曼而言,早已經不在話下了。
「早,我的孩子,最近感覺如何?」公爵放下手中的報紙問道,這是從北方郡府拉格美亞用快馬送來的報紙,每天早餐的時間,布郎公爵會仔細的將報紙的每一條信息查看一遍。
雖然新聞已經是昨天的了,而且這種報紙裡面很多的消息並不準確,可在偏僻的隆卡多鎮,這幾乎是最快得到消息的方式了。雖然已經退休幾年了,可關於帝國的一切,老公爵還是同樣關心。
「還好。」奧斯曼扭動著身體,身上的衣服依然讓他感覺不是很舒服,不過他已經知道衣服的用處了。
老公爵為奧斯曼請了一位很有名氣的醫生,用以治療奧斯曼身上的那層特殊皮膚。樹脂經過數年的積累,已經到了讓人無法接受的厚度,而要想將它完全去掉,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位名醫使用了很多珍貴的藥材,調製了一種奶白色的藥水,奧斯曼每天都要花上一個小時的時間,把自己完全泡在這種藥水之中。藥力慢慢的將樹脂一層層中和掉,現在奧斯曼身上,僅餘下薄薄的一層。
可這一層卻特別的頑強,似乎已經與肉體長在一處,任那位名醫如何增加藥量,卻依然無法將它完全去掉。
好在這層樹脂是完全透明的,而且相當的薄,不但不會影響奧斯曼的任何人類方式的活動,而且如果不仔細看的話,也沒人可以看得出在奧斯曼的皮膚上還有著這樣一層薄膜。
奧斯曼本人倒對此毫不介意,他早已經習慣了一身樹脂皮膚,剛剛脫去那屋裝甲的時候,他甚至感覺很不習慣,不過一切都在時間的推移下成為了一種習慣。
布郎公爵的莊園相當的大,傭有兩百多位僕從,當然公爵的弟弟奎克.郝斯特也住在這裡,還有他的兩個孩子,塔斯夫.郝斯特及凌格.郝斯特。
奎克先生和所有的僕人都不喜歡奧斯曼,背後的時候,他們總是習慣的稱奧斯曼為野孩子。開始的新奇消失之後,他們便不願意忍受奧斯曼的種種惡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