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一提供最新章節與對手不一樣,隊在戰術的態度高度一致,從黃峙博到基層官兵,都知道進攻是取勝的捷徑。B。
只是,如何進攻卻是個問題。
凌晨的戰鬥結束前,騰耀輝就啟動了第二階段作戰計劃,利用日本空中自衛隊遭受重創的大好時機,集中海空兵力,對正在沖繩島附近徘徊的日本艦隊發起突擊,爭取在一次空襲之後瓦解日本的制海力量。
顯然,騰耀輝是一個靈活多變的指揮官,不會局限於已有的作戰計劃。
雖然在此之前,特別是在制訂海空聯合作戰計劃的時候,騰耀輝一再強調,應該由艦隊來奪取制海權,讓艦隊獲得實戰機會,從而檢驗海軍的戰略發展方向是否正確,但是在機會面前,騰耀輝沒有墨守陳規,而是迅速改變想法,採納了由楊禹方提出的備用方案,即由航空兵決勝負。
從當時的情況來看,這確實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
按照騰耀輝的判斷,只要用了一切進攻力量,殲滅兩支日本護衛群的把握在百分之九十五以。
對此,楊禹方也非常自信。
按照他的部署,將由配備了電磁彈頭的戰術彈道導彈發起首輪突擊,力爭用電磁戰瓦解日本的防空力量。
雖然二部已經獲得可靠情報,日本緊急購買了一批電磁對抗系統,對已有的F-22戰鬥機進行改進,而且已經有部分F-22完成了改進,並且部署到嘉手納,因此全面電磁戰不可能摧毀所有制空戰鬥機,但是高強度的電磁戰,足以壓制日本的防空系統,使得以預警機為核心的指揮與情報系統癱瘓,從而粉碎日本的防空網,為掃除F-22構成的障礙打下基礎。
當然,電磁打擊的目的只是奪取局部制空權。
只要能夠癱瘓日本的防空指揮系統,就能獲得局部制空權。至於擊落多少F-22,並不是取勝的關鍵。B
真正的價值是,讓執行攻擊任務的戰機順利完成任務……
因此,電磁打擊之後,攜帶反艦導彈的轟炸機與戰鬥機將在護航戰鬥機的掩護下,對日本艦隊發起攻擊。為此,楊禹方調集了兩個師的轟炸機、空軍的一百二十架戰鬥機、以及海航的八十架戰鬥機,分兩個波次發起進攻,總共投入一千二百枚反艦導彈,足以形成四次以的飽和攻擊。
如果日本戰艦不具備電磁對抗能力,那麼一百二十枚反艦導彈就夠了。
為了保險起見,楊禹方還安排海航的四十架J執行凌空轟炸任務,即在反艦導彈攻擊之後,由攜帶制導炸彈的戰鬥機飛到戰場空進行補充轟炸,確保把所有日本大型戰艦送到海底。
如果潛艇機動到位的話,潛艇也將參與作戰行動。
在三重保證下,兩支日本海自衛隊的護衛群不完蛋才是怪事。
可以說,真要放開手打,戰爭將在五月二十九日午結束。
問題是,黃峙博出手阻止了騰耀輝的積極進攻行動。
當時,黃峙博給出的理由是:日本艦隊在領海內活動,元首沒有授權對日本領土、領海與領空的目標進行攻擊。
這個理由既站得住腳,又缺乏說服力。
從政治講,不主動擴大衝突範圍是獲取勝利果實的基礎,特別是在戰後,只有充分克制的軍事行動才能得到更多國家的理解與支持。
問題是,日本艦隊並非一直在領海內活動。
按照日本承認的國際法,日本在沖繩群島的領海範圍不是十二海里,而是六海里,而規模龐大的艦隊根本不可能一直在離岸六海里的區域內活動,即便是小規模戰術機動,也會超出領海。
雖然當時存在一個問題,即兩支日本艦隊都沒有進入東海,而是在沖繩島南面與東面的菲律賓海活動,但是從軍事講,這個問題並不存在。B
從中國東部沿海地區的軍事基地到沖繩的直線距離不會超過一千公里,而所有執行打擊任務的戰鬥機在攜帶四枚反艦導彈之後,最大作戰半徑均在一千二百公里以,J的作戰半徑還能達到一千五百公里,即便護航的J-10的作戰半徑也在一千公里以,足以繞過沖繩島,對日本艦隊發起攻擊……
在公海交戰,並不違反國際法。
事實,以黃峙博的性格,也不會在乎這些條條框框。
作為一名高度重視進攻的將領,就算親自指揮戰鬥,黃峙博也會積極進攻,而不是等著敵人找門來。
以當時的情況,黃峙博的目的只有一個:誘敵深入。
這一點,在傅秀波做出開戰決定的時候就做了強調,即不打不說,只要開打,就要力爭消滅日本的海空力量。
不是重創,而是徹底消滅掉。
空中力量不好說,畢竟政治絕不允許主動轟炸日本的軍事基地,如果日本戰鬥機不升空迎戰,黃峙博也只能乾瞪眼。
至於出海作戰的艦隊,那就不一樣了。
黃峙博的想法很簡單,如果一下把日本海自衛隊打殘了,讓日本當局喪失了奪回釣魚島的信心,很有可能臨陣退縮,為了保存僅有的海力量,被迫接受既成事實,然後把問題留到談判中解決。
這樣一來,日本至少能夠保存半數主力戰艦。
重要的不是戰艦,而是日本重振艦隊的信心與基礎。
顯然,在決定海軍命運、特別是未來二十年內發展的基礎不是戰艦,而是操作戰艦的海軍官兵。
建造一艘戰艦,前後不過幾年、即便是大型航母,前後也就十多年。
可是要培養出足夠優秀的海軍官兵,至少需要兩代人,前後三十年左右,而現實中往往需要五十年。
日本從明治維新到成為海軍強國,前後就用了五十年。
只有徹底消滅日本艦隊,特別是操作戰艦的官兵,才能讓日本在未來數十年之內,難以在海洋向中國叫板。
因此,就得放長線釣大魚,給日本一點希望,讓日本投入更多的海力量。
如此一來,就不能在戰場表現得過於積極,更不能一下打掉日本的希望。
實際操作中,得讓日本高層相信,日本艦隊有能力進入東海,更有能力挑戰規模並不大的東海艦隊。也就是說,得在日本艦隊進入東海之後再動手,甚至得讓東海艦隊執行一次意義並不重大的制海作戰行動,與日本艦隊正面交手。
顯然,黃峙博的觀點與騰耀輝最初的想法不謀而合。
不主動出擊,不等於不做防範。
戰爭已經打響,什麼時候結束可說不準。
在放棄主動攻擊之後,騰耀輝也想通了,反正他早就決定讓艦隊出手,何不再耐心等一等呢?
只是,誰都知道,遭遇挫敗之後,日本不會退卻,反而會進行更加猛烈的反擊。
隨後,二部提供的情報證明了這個判斷,日本正在向嘉手納空軍基地增派作戰飛機,而且以F-2戰鬥機為主。
在日本的作戰飛機中,F-2是唯一具備對海打擊能力的戰鬥機。
顯然,日本打算主動出擊,而且打擊對象是東海艦隊。
即便沒有二部提供的情報,騰耀輝也能判斷出日本的戰術意圖,畢竟東海艦隊在隊的制空作戰體系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日本就算不打算打一場海戰,也要竭力奪取制空權,也就得拿東海艦隊開刀。
這下,重點變成了艦隊防空作戰。
雖然東海艦隊用有不俗的區域防空能力,六艘防空驅逐艦中,兩艘052型各有四十八枚「海紅旗9」,四艘052B也各有四十八枚遠程防空導彈,只是沒有相控陣雷達,只能同時攔截八個空中目標。即便是四艘多用途護衛艦,也各有四十八枚射程在四十公里左右的防空導彈。算十艘戰艦的末段攔截系統,理論東海艦隊能在一次防空作戰中攔截三百五十個來犯目標。
按照一架F-2攜帶四枚反艦導彈計算,六十架最多攜帶二百四十枚反艦導彈,沒有超過東海艦隊的最大攔截能力。
只不過,這只是理論值。
實戰中,東海艦隊的防空攔截能力肯定會大幅度縮水。
更何況,日本戰鬥機很有可能在發動空襲的時候使用電磁武器。雖然六艘驅逐艦都有電磁對抗系統,但是在遭到電磁打擊之後,驅逐艦的防空攔截能力肯定會大大降低,很難應付反艦導彈的飽和攻擊。
可以說,在防空作戰中,關鍵不是能夠攔截多少反艦導彈,而是能夠阻止多少敵機發射反艦導彈。
為此,就得採取攻勢防空戰術,即負責掩護艦隊的防空戰鬥機必須盡可能的把來犯敵機擋在反艦導彈的射程之外,讓敵機沒有機會發射反艦導彈,最好能夠在攔截中擊落攜帶反艦導彈的敵機。
有足夠多的理論與戰例證明,戰鬥機才是最有效的防空武器。
只是,在現代制空作戰中,戰鬥機只是矛頭,而要讓鋒利的矛頭得到利用,少不了一根堅硬的矛桿,即支持戰鬥機作戰的指揮與情報系統。
預警機肯定得靠前部署,艦隊也得為戰鬥機提供防空引導。
這些還不夠,還得有足夠多的偵察與探測手段來支持戰鬥機作戰,比如用來監視敵方通信系統的戰略電子偵察機、監視敵方空軍基地的戰術偵察機,乃至近地軌道的偵察衛星與敵後諜報人員。
可以說,真正的關鍵是如何及時獲得準確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