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的葬禮 正文 第十三章 玉歸(11)
    「不必說了,過去的一切都不存在了!我只想告訴你:我是一個人,獨立的人,既不是你的、更不是梁君壁的附屬品,不是你們可以任意擺佈的棋子!女人也有尊嚴,女人也有人格,女人不是男人錢袋裡的鈔票,可以隨意取,隨意花;女人不是男人身上的衣裳,想穿就穿,想脫就脫,不用了還可以存在箱子裡!人格,尊嚴,比你的財產、珍寶、名譽、地位更貴重,我不能為了讓你在這個家庭、在這個社會像『人』而不把我自己當人!你為了維護那個空洞虛弱的軀殼,把最不該丟掉的都丟掉了!十年了,我怎麼沒有認識你?瞭解一個人,愛一個人,是多麼艱難?你說你不後悔和我的結合,我不知道這話是不是真誠的,但是我現在後悔了,我錯了,從頭到尾都錯了!我還以為我得到的是愛呢,還以為你這個男子漢的肩膀能擔起愛的責任呢,原來你也和她一樣,根本不懂得什麼是愛情!我錯了,完全錯了!……」

    梁冰玉不再流淚,沒有淚水的眼睛更清亮了;她不再痛苦,痛苦都已經過去了。十年認識了一個人,三十年懂得了人生,這不也是付出的歲月換取的收穫嗎?她比過去聰明一些了,她不再糊塗了!

    「不,冰玉,是我錯了!」韓子奇無力地支撐在寫字檯旁,他悔恨交加,痛徹肺腑,捶打著自己的胸膛,「一切都是我的錯,是我毀了你!」

    「這話倒大可不必說了吧?也許是我毀了你呢?你有這麼好的一個家,有老婆,有孩子,還有豐厚的財產,我不能讓你一敗塗地!」梁冰玉心平氣和,冷靜得如同一潭微波不起的湖水,「我給你添了那麼大的麻煩,實在是對不起了!沒有了我,一切都會好起來的,我該走了,不打擾你們了!」

    「真要走嗎?」這不堪設想的打擊真的落到了韓子奇的頭上,落到了他的心上,他感到自己的心臟和整個身體都在驟然下沉,彷彿腳下是無底深淵、萬丈波濤,他不知道一旦失去梁冰玉,他將怎樣生活?他像一個行將溺死的人,本能地要呼救,要求援,奔過去抓住梁冰玉的手,「冰玉,你不能走,我離不開你!」

    「你,也離不開這個家啊!」梁冰玉冷冷地抽出自己的手,「不要這樣,生活中又不能演戲,我不希望悲悲切切地分手,平靜些,讓我們……微笑著向過去告別!」

    韓子奇喪魂失魄地站在那裡,終於無可奈何地垂下了頭,那寬寬的肩腫,高大的身軀,像拆散了所有的骨節,鬆垮了!「你……打算去哪兒?是去倫敦的華人學校繼續教書?還是找亨特先生……」

    「這,你就不必操心了,天下之大,總能有我容身的地方,女人沒有男人的保護也能活!既然我們錯誤的結合是羅網,是牢籠,那麼,擺脫了它,就是一個自由身了,這是我用過去的生命換來的,我將珍惜它!我相信我的餘生是快樂的,有新月給我做伴,我就是……最幸福的人了!」

    「什麼?新月?你還要把新月帶走?」韓子奇那鬆散的軀體在戰慄,「別,別帶走她,我不能再失去新月,她是我的女兒!是我們愛情的結晶……」

    「『愛情』?什麼是『愛情』?天底下有真正的愛情嗎?也許值得我愛的只有自己的女兒!我的女兒,我當然要帶走,免得落在別人手裡當個『耶梯目』,也省得你為難啊!」

    「不!新月永遠是我的女兒,你給我留下她!我求你了!」韓子奇顫抖著,撲通跪在了地上!

    院子裡倒是好熱鬧,這邊兒,新月和天星又玩兒上了騎大馬,十一歲的天星自然是馬了,讓妹妹騎在身上,從後院跑到前院,騎的和被騎的都開心之至!那邊兒,韓太太和姑媽正吭吭哧哧地把擱在倒座裡的大箱子往上房裡頭搬,這是家業,是命,是比什麼都又重的,把這些鎖在家裡,就把韓子奇拴住了,他哪兒也走不了啦!西廂房的那番私房話,是韓太太故意給他們閃開的空兒,讓他們嘰咕去,能嘰咕出個什麼來?至大也翻不出我的手心兒去!

    「博雅」宅裡,陽光燦爛,喜氣洋洋,西廂房裡的狂風巨浪並沒有發出多大的聲響。

    新月在度過有生以來最愉快的一個下午,她揪著哥哥的脖子,一顛兒一顛兒地享受「走馬逛北平」的樂趣,天星一邊爬著、蹦著,還氣喘吁吁地唱著數來寶:平則門,拉大弓,過去就是朝天宮。

    朝天宮,寫大字,過去就是白塔寺。

    白塔寺,掛紅袍,過去就是馬市橋。

    馬市橋,跳三跳,過去就是帝王廟。

    帝王廟,搖葫蘆,過去就是四牌樓。

    四牌樓東,四牌樓西,四牌樓底下賣估衣。

    夜深了,西廂房裡,新月躺在媽媽年輕的時候睡過的床上,在媽媽的輕輕拍撫下,甜甜地睡著了。她做了一個長長的夢,色彩斑斕的夢:倫敦的塔橋,北平的大前門,海上的大輪船,雕花影壁上的月亮,又香又甜的薄脆,都湊到一起來了,惟獨沒有夢見早晨進家之後的那一場大人的爭吵。她在夢裡還格格地笑呢,她夢見的都是美好的。夢總是美好的。夢應該是美好的。

    梁冰玉哄睡了孩子,在煤油燈下準備自己的行裝。沒有什麼可以準備的了,怎麼來的,還是怎麼離開,她的小皮箱裡的一切,還要隨著她做無根飄萍。但是,她必須把新月的東西留下。她終於答應把新月留下了,為了韓子奇那聲淚俱下的哀求,為了他那七尺之軀的屈膝下跪。父女之情,也許不會是虛假的吧?她擔心沒有新月,韓子奇將會不久於人世——感情的失落是摧殘人生最烈的毒劑。留下吧,母親的心肝從此將要摘下來了,這一次離別,又是天涯海角,也許今生今世都沒有母女重逢了!

    她細細地理好新月的衣服、鞋襪、手絹兒,恨不能把一切都給女兒留下,連同她那顆慈母心!

    再也沒有什麼了,她要闔上小皮箱了,又被箱蓋裡面布兜兒裡的一隻小小的鏡框擾亂了心。她取出那只鏡框,上面鑲著一幅照片,是她和新月的合影,告別倫敦之前,在唐人街的一家照相館照的,她特地換上了中式旗袍。這是她們母女僅有的一張合影。為什麼不多照一些呢?唉,沒有,她教書大忙了,總以為以後有的是時間,不料,卻再也沒有了,這張照片竟是最後的一點紀念。帶走吧,好時時能看見新月;不,留下吧,讓新月時時能看見媽媽,好像媽媽沒有走,媽媽永遠留在她身邊,陪著她!

    她把照片放下了,放在寫字檯上。明天早上,新月一睜眼就能看見媽媽;以後的漫長的歲月裡,還有無數個早晨,無數個白天,無數個夜晚,媽媽都在這兒守著新月!

    女兒睡得真香,真穩,因為有媽媽在身邊。可是,明天,明天媽媽就不在了!她俯下身去,躺在女兒的身邊,把女兒摟在懷裡,緊緊地,臉貼著臉,手拉著手,心連著心。不,女兒怎麼會知道此時此刻媽媽的心呢?她不知道,她永遠也不會知道,但願她不要知道吧!

    她坐起來,從小皮箱裡抽出幾張信紙,捻亮煤油燈,感情的洪水在筆下湧流,她給女兒留下了一封字字和著淚水的信,這封信,她將封起來,交給韓子奇,要求他答應她最後一點也是惟一的囑托:永遠也不要對新月提起我,不要讓她感到自己是個沒有媽媽的孩子,等到她長大成人,念完了大學,再把這封信交給他!

    第二天,天色還沒有破曉,上房臥室裡,韓太太朝著聖地麥加的方向,虔誠地做晨禮。

    姑媽滿臉是淚,輕輕地走到她的身後。「我說……」姑媽真是糊塗了,竟在這個時候來打擾她,「咱姐兒倆再商量商量,非得把玉兒趕走不成嗎?」

    「不能留她了!」韓太太喟然歎息,「她造的這罪,退一萬步說,就是我能容,教規也不容啊!」

    誠然,梁冰玉是有罪的,韓子奇是有罪的。他們的結合,沒有「古瓦西」,沒有證婚人,沒有婚書,也沒有舉行宗教儀式,當然是非法的,是真主和穆斯林所不能容忍的!在穆斯林世界,已婚者犯通姦罪和殺人、叛教並列為三大不可饒恕的罪惡,《古蘭經》明確訓示:「淫婦和姦夫,你們應當各打一百鞭。你們不要為憐憫他倆而減免真主的刑罰,如果你們確信真主和末日。」更何況,梁冰玉和韓子奇是什麼關係?她是他的合法妻子的親妹妹,《古蘭經》中赫然載有這樣的戒律:「真主嚴禁你們……同時娶兩姐妹」!

    「她得走!走得越遠越好,永世也別回來了!」兩行熱淚從韓太太蒼白的臉上流下來。驅逐情同手足的妹妹,她也是痛苦的,但除此之外,還能有什麼辦法呢?

    其實,即使她挽留妹妹,梁冰玉也決不會留下了,她非走不可,現在就要啟程了。她不能等到天亮,不能看著女兒醒來,一聲「媽媽」,會斷送她的一切,她必須走了!

    她最後再親親女兒的臉……

    該走了,再也不能停留了!

    梁冰玉跨出「博雅」宅的大門,迎著寒風、踏著夜色走去了,連頭都沒回。她把這裡的一切都忘了,耳邊只縈繞著一個聲音:「媽媽……」

    媽媽走了,新月還在夢中。

    媽媽是在夜裡走的,那個夜晚很黑,很冷,沒有月亮。農曆的二月初三,天上的新月還沒有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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