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賦 作品相關 設定——婚姻制度
    基本婚姻制度

    1.娶嫁關係

    安靖婚姻制度中,娶和嫁的關係並不是固定不變的。男子可娶也可嫁,女子亦然。

    「嫁」這個字本意是「女子離家」,因此先秦典籍中招贅的女子不能稱「嫁」,有女子三十不嫁有三子的記載,也就是招贅。

    本文中對嫁娶這兩個字取「離家」「入家」的意思,而去掉有關性別的內容。「離家」的那一個就是「嫁」方。

    2.婚姻中的地位

    夫妻雙方在婚姻中的地位是由「嫁娶」關係決定的,迎娶方(無論男女)均擁有較高的家庭地位。擁有多配偶權,擁有孩子的所有權,在婚姻終止(離婚)問題上具有優先選擇權。「嫁」的那一方為從屬方。蘇台傳統,重節不重貞,這個節就是針對嫁入方而言。出嫁的那方不管社會地位有多高,進了家門就在配偶之下。

    3.「當戶」

    當戶又叫「迎門當戶」,專用於入贅的女子。例如某戶人家只有一個兒子,但認為兒子不足以承擔家業,就會迎入一個能幹的女子,雖然這個女子是「嫁」,但成婚後成為男方的家長,主持外務。這就叫當戶,意思就是擔當一個門戶。當戶婚姻中雙方沒有明確地位高低,「節」對雙方而言都有約束。當戶婚姻中,嫁入的女子夫死不改嫁,但可以另娶,但與續絃所生得孩子沒有繼承權;如果無子,則與續絃之子屬於前夫家庭所有,如果夫家有家名,嫁入之後女方換家名終身不改,即使改嫁也一樣。

    3.冠姓

    婚姻中嫁入的一方冠迎娶方的「家名」,如果是有家名人家嫁入無家名人家,則自動取消家名的擁有資格。日常稱呼中一般不稱呼冠姓部分,但在正式文書上要寫全名。例如文中衛家的衛方與西城當家成婚後,日常仍稱呼衛.方,但在正式的皇榜、公文上寫的是西城.衛方。

    4.皇族婚姻

    蘇台禮制中,皇族和宗室(仍然保有蘇台家名的人家)子弟除了和親之外,只娶不嫁。

    多配偶制度

    安靖國自文成王朝以來實行的是嚴格的「一妻一夫多側侍制度」。

    真正受法律承認、保護,並嚴格記載入家譜的是「一妻一夫」,除此之外,迎娶方有多配偶權。按照地位劃分為:正夫(妻)——側——侍——親從。這一地位適用於除郡王(含)以上的所有社會等級。

    正夫(妻)是指以六禮方式迎娶回來的配偶,只允許有一名,除非休離或死別,否則不能另娶。

    側:又叫側室,男女通用。指的是經過納采、問名和迎娶三禮娶入的人,正式記載入族譜。可以有多名。側室的地位僅次於正房,不得買賣、贈送;有正式的休離程序,子女擁有一定的繼承權。子女有對家中側室的長輩進行贍養的義務。例如文中的「洛遠」,是西城照容請媒、下聘,用花轎迎回來的,故而是側室。

    侍:女稱妾侍,男稱親侍。沒有經過六禮中的任何一禮納入的人。侍的地位僅高於家中賣身的僕傭。侍通常沒有人生自由,依附於所嫁的人。侍可以買賣贈送,某些方面來看相當於略微專一一點的家妓。當然,侍如果有了孩子也有希望晉陞為側室。侍沒有撫養自己孩子的權利。子女沒有贍養先人親侍妾侍的義務,也不必將其當長輩尊敬。

    親從:和婢女、侍從已經沒有明顯差異,唯一的區別就是為主人通房。所有的待遇均等同於普通家奴。從沒有擁有孩子的權利,即使生下孩子也歸正房撫養,並且終身不能認子。

    皇室

    基本等同於普通的宮廷后妃制度,這裡採用的主要是唐代的後宮設置。簡單來說,分為:

    皇后,四妃,婕妤,嬪,御侍,御從六個級別。其中婕妤及以上有定額。

    王族

    正房無論男女均稱王妃,其下為側妃。再往下基本等同於一般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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