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稱職的獸醫 第八卷 東征西討 第二十章 土地革命(上)
    取財於地,取法於天。

    ——《禮記amp;#8226;郊特牲》

    春節前,由於糧食補給不暢,以及洪承籌、馬士英、左良玉之流的同流合污,抵死頑抗,我軍在各條戰線暫時停止了攻擊,以做修整。因此,我的敵人們總算是鬆了一口氣,但這對於他們來說只是苟延殘喘,現在統一整個中國只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了。然而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難,更難的是進行一場徹徹底底的改革,所以我需要集思廣益,來一起商討今後的政策和方針,因此我特意請來了我的智囊們。

    「先賢有言: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在最終確定土地政策之前,我招集各位來就是為了能找到一個真正適用的辦法解決土地問題,使其不再成為國家動亂的源頭。」我開誠佈公的說道,參加會議的都是各方大員,在會議前我讓他們都擬訂自己的議案,最後大家一起討論,充分發揮集體智慧。

    「先生說的是,縱觀明朝的土地政策可用官田和民田來概括。初,官田皆宋、元時入官田地。厥後有還官田,沒官田,斷入官田,學田,皇莊,牧馬草場,城壖苜蓿地,牲地,園陵墳地,公占隙地,諸王、公主、勳戚、大臣、內監、寺觀賜乞莊田,百官職田,邊臣養廉田,軍、民、商屯田,通謂之官田,其餘謂民田。」李巖侃侃而談,顯然他做了充分的準備,事實上是這次賑災讓他觸動很深,所以在我的授意下開始從法律的層面上研究土地政策。

    正像李巖所說明朝所謂的官田和民田不完全等同於公有土地和私有土地。官田,從產生依據看,包括皇帝的個別賜予、依法令設立(如屯田)、依官職取得為官服務的(如百官職田、邊臣養廉田)、為公益目的(如學田);但是,從權屬看,則包括國有土地(如還官田,沒官田、斷入官田、屯田等)、皇室所有土地(如皇莊)、官僚貴族所有土地(如賜乞莊田)。這一點倒是表明了古代中國「官」與「公」之間的一種無法區分的曖昧關係。民田,指官田以外的可買賣的土地,經過元末戰爭,大批土地荒蕪,戰亂又導致大量流民,明王朝為恢復社會經濟秩序,保證國家財政收入,採取了鼓勵墾荒,扶植自耕農的政策,因而地權趨於分散,自耕農所有占相當大比例,這部分土地屬於民田。

    而明代土地的權屬格局是在官府主導下構建起來的。朝廷有權宣佈任何一片土地為官田,明初為財政目的抄沒江南民田即為一例,發展屯田和鼓勵墾荒扶植自耕農的政策也反映了官府對土地的直接分配,所以,官府行為是土地資源配置的重要渠道之一。其次是民事流轉,明代法律明確規定,官田「不許私自典賣」,民田得以典賣、繼承、贈予等方式流轉,明中葉以後,土地流轉頻繁,有「田宅無分界,人人得以自買自賣」之說,民間典賣土地,自行立契,按則納稅。但是,土地的民事流轉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民間慣例的限制,主要是在典賣田宅時,本族、本宗、本姓的人享有優先購買權,民田的賣方不得自由選擇買方,而買方如不具有與賣方同族、同宗或同姓的身份,則無權購買。這便是明朝的土地政策了。

    因該說朱元璋擘畫下的明朝帶著不少烏托邦的色彩,他要把一個地跨數百萬英畝土地的國家整肅成一個嚴密而又均勻的體制。在我看來,維持廣泛的小自耕農經濟,輔以黃冊裡甲制度的嚴密管制,通過征派賦役養活國家機器,可能就是朱氏烏托邦的實質內容。但是,這個烏托邦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積重難返的地權困境。一方面,開國之初廣泛的小自耕農經濟在中葉以後便被不可遏止的地權集中浪潮所吞噬,土地集中導致了越來越多的流民,產生大量佃農,地主憑借土地壟斷對佃農進行過度盤剝。另一方面,明初按地權分散狀態設計的賦役制度日益失效,官府不斷膨脹的財政需求和無法遏制的非法征斂成為民間社會的不堪承受的重負,晚明的財稅改革已經無力醫治這一深入制度骨髓的惡疾,國家機器的敗壞已無法挽回。農民的赤貧和財稅制度以及國力的衰微是互為因果的,於是,我們便看到中國傳統社會自我矯正機制的自然啟動——農民暴動和外族入侵導致朝代更迭。然而,週期性的改朝換代並沒有帶來任何政治和法律制度上的實質進步,每一次大動盪都回到原來的起點,歷史呈現出原地踏步式的惡性循環,沒有哪個專制王朝能夠走出地權的困境。

    「顯然這種制度是存在弊端的,尤其是官府行為,它無法保證個人的私有財產,即土地的合理分配,直接導致了皇室成員、勳威、貴族借助政治特權大肆侵奪官田和民田,皇莊和貴族地產迅猛擴張;官僚地主利用職權強佔民田;軍官、豪強、內監瓜分屯田,化公為私,甚至役使屯丁。當然所謂的私田制度也存在很多弊端,貴族、官僚地主以接受「投靠」的方式兼併土地;地主利用高利貸兼併自耕農土地;人民為躲避苛重的賦役不得不賤售土地。而上述憑借政治特權進行的掠奪,動輒幾百頃,幾千頃(如皇莊的擴張),其規模和速度都遠遠超過一般地主以購買方式進行的土地兼併,所以這種制度必須進行徹底的改革。」李巖繼續說道,作為開場白,他說的十分精彩,顯然是在這上面是沒少下功夫。

    「元度,要解決目前的民生問題,最重要的就是解決土地兼併問題,而土地兼併的根源就是土地私有和土地可以買賣,因而我認為反兼併的根本對策應是土地國有化,即由政府直接分配土地,土地禁止買賣。」徐光啟輕易是不離開朝鮮的,但是這事關整個中國今後的民生,他還是拖著老弱的身軀乘船來到了南京,這裡有他太多沒有實現的理想,而今天由於我奇跡般的崛起,而使得這一切都成為可能,他能不重視麼,所以在決定今後的土地政策上,他最先發表自己的意見。

    「老師說的是,土地兼併和地權集中的最主要原因是:特權階層憑借法外特權進行掠奪;以及,身份性賦役制度和沉重且無法預見的賦役負擔導致自耕農破產,以致他們被迫攜產投靠或賤售土地。因此,地權集中的根源並不是土地私有以及土地可以買賣,正相反,不公正的地權集中恰恰是因為自耕農對土地「私有」得不夠。這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賦役上的不公正待遇使官紳階層對自耕農的剝奪合法化;二是官府有權任意徵用農民的勞動時間和私有財產;三是農民無力對抗來自官府和特權階層的侵害。正是這三個因素導致農民的土地財產權殘缺而且脆弱,起初保有土地的農民很容易橫遭掠奪而不得司法救濟,也很容易破產賣地繼而陷入赤貧。因此,自耕農失去土地和土地資源不公正集中的真正根源是自耕農的私有財產不受法律同等保護。」我總結道,眾人紛紛點頭稱是,這裡面或許沒有人比我看得更透徹,畢竟我可是總結了中國數千年的土地政策,和後世的經典學說才有這番論斷的。

    「元度真是一針見血,看來我是老了,看問題遠沒有元度你透徹啊!」徐光啟感歎道。

    「老師說的哪裡話,學生這也不是受老師的啟發麼,我說的這些都是現象,真正解決問題,找出好的辦法還得依靠大家群策群力,應該說只有保證土地的合理、公正使用,天下才能紛爭止息,否則再有大災大疫很難控制局面。」我這倒不是謙虛,因為我知道,在未來的十多年來中國的氣象條件還會不斷惡化,這既不利於農作物的生產,也不利於政局的穩定。

    「我建議應該將天下的土地全部收歸國有,統一分配真正的讓耕者有其田,至於那些地主可以給他們保留一部分土地,要麼他們自己租種,要麼變賣,鼓勵他們從商,我個人認為經商遠遠要比耕種有前途,只不過從前明朝他抑制商業了,現在有先生的政策加上鼓勵,天下大定之期指日可待。」說話的是孫元化,不能說他說的沒有道理,只是或許是從內心中還是保護了地主的利益,畢竟他就是地主家庭出身。

    「先生,我能否說說我的看法。」一旁的孫福亮突然說道,他從前可是只知道盡職盡責的保護我,從來不關心這些事的。

    「說,說,說,今天這裡所有的人都可以暢所欲言,談自己的看法和想法,供大家參考。」我鼓勵道,孫福兩清了清嗓子,一開始還有些緊張,但隨後順利了起來。

    「我是個粗人,我不懂什麼,但是在每根先生之前,我是在鄉下種田的,百姓實在是太苦了,自成祖之後,無地的農民越來越多,他們不得不租種地主的土地,每年收成以後,不得不拿出收成的五成甚至還有達到成和八成以上的交給地主,除了剩些粗糧餬口外,再沒有什麼了,這還是年頭好,要是趕上念頭差那根本就沒有活路了,你們說農民能不造反麼,還保留地主什麼權力啊,我說天下的地主都該殺,這些人簡直就是吃人不吐骨頭。」一提起這些來孫福亮就激動。

    「地主都該殺,這樣說有些太武斷了,我看農民無地,而地主有地,這樣很容易形成僱傭關係,就好像商人和雇工一樣,問題是這個尺度太難把握了,過分的強調土地歸國有,這只會激化政府和地主的矛盾,與我們目下的形勢十分不利,當前的政策應該是盡可能的維持穩定,等天下大定的時候再仔細研究到底怎樣解決這個問題。」孫元化是個固執的人,儘管他接受了不少新思想,但這些東西畢竟沒有形成體系,孫元化對於自己在山東的業績很是自詡,所以經常拿出來作為典例,畢竟他曾經主理山東,在土地政策上有自己獨到的看法,並且穩定了山東的形勢。

    「要我看還是應該從稅制上進行改革,自張居正去世後,一條鞭法逐漸名存實亡,以一條鞭法為大成的整個國家稅制改革完全失敗了。太祖皇帝朱元璋曾說過,「為吾民者當知其分;田賦力役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賦役是百姓應當盡的,此乃王法也,但問題是王法禁不住王公勳戚對農民土地的掠奪,也管不住各級官府在「一條鞭」外大量加征派款,這才是挑動天下大亂的原因,遇有大災和兵禍,國家制定的稅制得不到徹底的貫徹和執行,國庫沒錢賑災,百姓稅負加重,忍無可忍才造反。以我在山東的經驗來開,只要稅收合理,穩定一方是不成問題,推而廣之,則天下太平。」鄧希賢總是關心這方面的事。

    「我覺得孫福亮說的有道理,如今的地主簡直就是在吃人,他們甚至能以毀約換佃為借口強行提高地租,農民辛苦一年到頭來一無所有,既然我們總是說要為天下百姓著想,那麼就不應該考慮地主的利益,有手有腳的他們為什麼不能自食其力,要靠盤剝別人為生。」李巖反對道,為了這次會議他在民間作了詳細的調查,結果觸目驚心,所以他是土地改革最強有力的者。

    眼見眾人在這些問題上糾纏不清,我不由得著急,在皇帝眼中,賦役是人民對皇家的絕對義務,可是,皇家和官府又給了農民什麼呢?王法規定了農民的賦役卻保障不了農民對其土地和勞動收益的財產權,農民完全成為供皇帝、王公貴族和各級官吏汲取財富的工具。農民不受法律同等保護的地權之上負載了一個不惜涸澤而漁的統治集團,這就是明代財稅制度極度敗壞以至無法挽回的根本原因。中國的皇帝把賦役視為農民的天然義務,法律就是他們自己的意志,賦役立法何須經過農民的同意?他們從來都是把暴政視為當然!明後期的財稅改革,雖然以法明文界定了賦役額度、徵收程序和計量方法,但它沒有建立起政府與人民之間的契約,國家法律和民間私有財產之間依然關係緊張甚至是激烈衝突的。這是專制主義政體下賦稅制度的本質,這個本質決定了它的命運。

    「在我看來這種癥結所在就在於:第一,國家未能給予一切私人財產同等待遇、同等保護。官府不尊重百姓的財產權,任意徵用百姓私有財產,因此,百姓不斷失去土地,而土地兼併無法遏止。第二,國家試圖把百姓永遠束縛在土地上、不准他們另謀出路阻礙了商業的發展,使天下越來越不穩定、土地成為所有矛盾的焦點。第三,最關鍵的是,由於百姓無權選擇政府,使得官府逐漸變成在百姓頭上拉屎拉尿的禍患。寄希望於政府定期調配土地或者「薄賦輕徭」減輕百姓負擔,都無異於緣木求魚。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就必須找到癥結所在,我們到底是要當皇帝千秋萬代,「天下財富俱為我用,世上黎民均為我僕」,還是要給百姓謀福利,找活路,這是根本。

    我希望大家不要再在其它問題上糾纏不清了,我們的任務就是打碎一個舊世界,創造一個新世界,大家還是在這方面多動腦筋吧。」一番話下來我慷慨激昂,所有人都不再言語了,顯然我所說的有些過於超前了,這些人一時間沒有辦法消化理解。

    「好啊,說的好,元度的見解我自愧不如,雖然他的話有些我不太明白,但是至少有一點可以確定,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徐光啟第一個對我表示,有他這樣的元老級人物給我押陣我心裡稍稍有了底,因為我所提出的改革方案難免會觸及很多人的利益,這是和這個時代相違背的,專制主義在中國不僅早熟而且特別長壽。

    雖然先聖們自古就有「取於民有度」之類的訓誡,但這類「民本」思想早已被專制主義馴服,淪為幫兇。正如魁奈所說,「在君主專制的國家裡,最關心的一件事是任意向國民徵稅;這種徵稅看來並不服從於自然規律所規定的規章或限度」。所以,如果「民」僅僅是事實上的國家之「本」,而不能作政府之「主」,即人民無權選擇政府、無權決定政府的規模和功能、無權決定稅則,那麼,就沒有什麼可靠的力量能夠防止依靠人民稅賦養活的政府演變成「天下財富俱為我用,世上黎民均為我僕」的權貴集團。歷史從反面證明:沒有專制主義的徹底終結,就沒有財產權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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