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時明月 第一部 華麗的前奏曲 第2138章 惡霸是這樣當的
    楊祖仁笑了,他低聲回答:「其實,膠西縣林積林縣令也在職方司待過,那地方沒那麼神秘,就是一個花錢的地方,大家可著勁花錢,說是花錢購買情報,但這幾十年來,也就十幾條消息於國有用,其餘的都是廢話。」

    趙興又問:「楊兄接觸過多少,能給我一份名單嗎?因為我需要他們幫我各小忙,可靠點的!」

    楊祖仁淡淡的笑了:「這壺應該有數個茶杯吧……不用了,直接送到我家中就行。說到職方司的情況,你找我算是找對了。我楊家是將門之後,而職方司歷來由將門把持,文官在裡頭,不過是擔任一些謄錄公而已。我回頭給你寫寫東西,不過,看完後……」

    趙興不令人察覺的微微點頭:「你放心,我明白。我對這個好奇,是因為章老子章,他也不是將門世家,怎麼能指使動職方司人員。」

    楊祖仁一邊輕輕起身,一邊說:「音樂聲太響,你剛才說啥,我聽不見……啊,唱到要關處了,我湊跟前聽。謝謝你的茶壺。」

    楊祖仁一走,廖小小又靠上來了,她緊著說:「相公,那套茶壺全家只有一套啊,妾身還想著把玩幾天呢,你怎麼……一套呀,一套呀!」

    廖小小說到後面,聲音抖得八高,把那個「呀」字唱得婉轉百折,這已經不是在說話了。是在撒嬌。陳伊伊被她打斷了興致,不滿的瞥了她一眼,發現廖小小正晃著手臂,手臂上一個手鏈發出斑斕的閃爍,她不滿地皺了皺眉頭,說:「小小,你怎麼把那物什帶上了,那物什戴給別人看的嗎,快摘下來。」

    廖小小手上戴的是一串金珠手鏈,這串金珠手鏈原本不應該出現在這個時代。因為它使用了一項跨越這個時代的技術——金屬管。

    白色、黃色、紫金色做成的金屬細管,並不是完整的光滑管壁,管子表面有無數細碎的魚鱗狀切面,這些金屬管串著金珠。盤繞成旋轉的三環狀,隨著廖小小手臂的晃動,金屬管的拋面一閃一閃地,像是水面躍出的魚,很有點波光粼粼的味道。

    這些白色的金屬管是白黃金,也就是黃金裡夾雜了75%地銀。黃色的是18K金,紫金色的就是含銅黃金,這些金屬管的出現還則罷了。那幾粒碩大的金色藍珠更不應該出現在這裡。它實在太招災惹禍。

    廖小小袖子一垂。袖角遮住了那串珍珠,她驕傲的說:「怎地了,你不是說我沒嫁妝嗎,這是我相公許地,這東西買你的封地,可夠數?」

    這次趙興沒有幫著廖小小,他沉下臉來說:「伊伊說的對。快把那串金珠摘下來。這玩意不是戴給別人看地,誰要你戴出來地?」

    廖小小嘟起嘴。手在袖子裡面摸索一通,再揚起手來,胳膊上已經空了,她不滿的抱怨:「相公,不是給人看的,那要它有何用?這不是衣錦夜行嗎?」

    伊伊噗嗤笑了,她輕輕的說:「衣錦夜行,上一個說這話的劉三已經被興哥裝在箱子裡沉入海底,你打算也那樣嗎?」

    廖小小收斂了笑容,她仰臉望著趙興,撒嬌說:「官人,可不捨得啊,是吧?小小知道錯了,官人不捨得,是吧?」

    趙興搖搖頭,站起身來說:「你們繼續看,我去阿珠那裡,看看阿珠和孩子。」

    程阿珠雖然從小被嬌養著,但山民的體質不同於嬌嬌女,她早已下地活動,只是趙興不許她走出室外而已。院子裡歌舞喧鬧,程阿珠卻在屋裡一心看著孩子。孩子剛吃飽了奶,奶娘將他交還給阿珠,阿珠看著孩子沉睡的小臉,看地入神,連趙興進來都沒有察覺。

    屋裡還有胡姬喀絲麗,她沖趙興做了個揖,說:「官人,老爺子剛才來過,剛剛告辭,說是看戲去了。」

    胡姬說所地「老爺子」是程老七,他跟趙興學漢語,語言裡帶了很多現代意味,所以她說的宋語,也只有趙興能聽懂,好在胡姬喀絲麗深受宮廷教育,在她們那塊,女人向陌生男子說話都是死罪,在這種傳統思維下,她遇見別人,整個就

    趙興拍拍喀絲麗地肩膀,嘴裡說:「這幾日照顧阿珠,辛苦了,等月末阿珠就無需照顧了,你還是回自己房內睡吧。」

    喀絲麗眼珠一忽閃,會說話的大眼睛向趙興遞著眼色,眉來眼去的詢問他話中的含義,這期間,程阿珠沒有抬頭,只顧用慈愛的眼神盯著自己的孩子,嘴裡還在輕聲支語,趙興只聽見片段,例如「這眉眼」,「這睡相」……

    趙興沒有打攪程阿珠的癡迷,他輕輕坐在阿珠身邊,阿珠感覺到他的到來,她將臉貼上趙興的臉,卻沒有移開眼神,繼續對著孩子嘟囔一些無意義的話。

    天寧節放假三天,第四天基本上無人操心公務,等他們趕到衙門,也是下午了,同事間相互見個面,拱一拱手就可以下班回家抱孩子。焦觸在杭州玩了幾天,瞭解了趙興的意思後,他也就在這一天告辭回家。

    十月十五是放告日,衙門四天不辦公後,這一天一開門就迎來了無數的案件,裡面竟然有一件「惡霸案」,情節狗血的簡直像明清人寫的宋代小說。趙興一聽這案子,興奮了。

    來宋朝多年,終於碰上了一起當街調戲——不,當街欺壓百姓的「惡霸」了。趙興一高興,直接改變了審案順序,將這件案子提前到上午。

    宋代節日太多。放假日也太多,在衙門放假的時候,衙役們基本上也是回家抱孩子的,但節日期間雖沒有人維持治安,當地地社會狀況卻令人髮指的平靜,所以遇到這件「惡霸」案,連衙役都八卦精神發作,圍在大堂左右看趙興審案。

    案件也很簡單,在天寧節第二天,百姓遊行的時候。在某個偏僻的小巷子,某「惡霸」摸了別人屁股,結果被人大聲嚷了出來,隨著喊聲落地。家住附近的百姓掄著棒槌與漏勺跑了出來,將「惡霸」一通蹂躪……喏,現在「惡霸」烏頭腫臉,連他母親都認不出來了。

    趙興看了看「惡霸」的慘狀,很好奇,忍不住脫口而出:「你也是穿越的?」

    這話把「惡霸」問愣了。他竭力想問問啥叫穿越,可被人打裂了嘴,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

    趙興不願意了。他惡狠狠的抱怨:「不是穿越來的。你幹嘛要在大宋當惡霸?想死嗎?」

    趙興這種沒頭沒尾地審案問話讓高俅直皺眉,他端著一杯茶走到趙興跟前,將茶杯擺到桌案上,伸腳輕輕一踩趙興的腳尖,趙興馬上明白過來,回到審案正題:「帶鄰居李這個案子的審案重點不在「惡霸」事件,而在鄰居李三身上。

    宋刑統規定:見危不救。流兩年。

    宋代是個宗法社會。宗法社會講究「守望相助」,刑統貫徹了這種宗法思想。所以那位被調戲者一呼救。鄰居、或者聽到呼救的人都跳了出來,怎麼樣也要將「惡霸」揍幾下子,表示自己參與了救助,而鄰居李三家卻毫無動靜,所以他觸犯了大宋地刑律,依律要被流放兩年。

    至於那位「惡霸」男,對他的懲罰倒很寬鬆,也就是聽到被聽到呼救聲的所有人一人打了一頓,要打多下的也可以,官府鼓勵這種毆打。如果被痛毆一頓之後,他還活著,地方官還要打,地方官打完之後,他依然頑強的活著,那就要叫他父母領回家去好好管教——接著打。

    一個人在這種嚴厲的宗法體制下,竟然還百折不饒地想當街做一名「高衙內」,這不能不讓趙興懷疑這廝是穿越人,人卜慶凶名卓著,只敢在半夜、在冷僻的小巷子裡使用蒙汗藥迷魂藥綁架人,這廝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自己找挨打——強,嚴重強。

    李三叫的非常響亮:「官人,冤枉啊,當時俺全家都去看遊街了,家中無人啊……不是我沒有聞聲出救,實在是家中無人,沒人聽到呼救聲呀。」

    趙興摸著下巴,問:「你地意思是說,只要沒有聞聲出救地人家,必定是家中無人,是吧?家中不留人看房門——這是你的錯還是本老爺的錯?難道你因家中無人而不出來救援,便是有理了——流配,沒說的,流配兩年。我給你一個人情,流配的地方離你家中不遠,就三百里吧,在附近三百里範圍你自個挑個縣城,我會按你的要求發配你去。」

    李三碰見如此不講理的官員,也無話可說。更何況趙老虎地凶名,也是很響亮地,他敢爭嗎?看見老虎坐在上面笑咪咪的,很和藹地樣子,他心中發冷,趕緊說:「大官人,兩浙路上處處大旱,出了杭州,那不是個死嗎?小的不知道該選何處,官人既然給了恩典,索性官人給我指一處吧。」

    趙興點點頭,挑起大拇指誇獎:「爽快!那就去杭州下轄的臨安縣吧——臨安,這名字我喜歡,那地方還算繁華,流放到那裡,你不吃虧。」

    李三仰著苦瓜臉,謝過趙興的恩典退下,趙興摸著下巴,看著下面那位不**形的「惡霸」男,自言自語:「打幾棍子好呢?瞧你這小身板,估計再加二十大板,就該敲死了。」

    「惡霸」嚇得魂飛魄散,他說不出完整的話來,只顧衝上面拱手作揖。高俅聽到趙興的自語,趕緊又端了杯茶來,用腳尖輕輕踩踩趙興。

    宋刑統規定,詔不過十五。就是說:按皇帝的旨意,打人板子不能超過十五個數目。

    北宋初期這個規定還能執行,但後期已經不很嚴格了,連邸報上也常有打人40大板的記載。但這種事屬於「民不告,官不究」,受刑人心服口服才行。否則,就是自找倒霉,一大群御史就等著彈劾呢?

    趙興張口說二十大板,那是因為他是穿越而來的,壓根沒有顧忌皇帝的詔令。高俅這一踩,趙興明白過來,他懶洋洋的提起籤筒,抽了根竹籤下令:「那就權打十五板子吧,便宜你了,你要是……」

    趙興原本想說:你這廝要是活在明代,少不了五十大板;要是活在清代,少不了三百大板;要是活的再晚一點,那你就幸福了,哪怕開寶馬撞……算了,不說了。讓他繼續幸福吧,因為他活在宋代,這時代惡霸最重的刑罰是十五大板。

    宋代對杖的尺寸加以嚴格限制,以此表示寬刑恤罪。按規定杖長三尺五寸,大頭不得超過二寸,厚及小頭直徑不得過九分,後又規定杖重「無過十五兩」——一斤十六兩,一宋斤約692克,也就是杖重600克左右;杖大頭不超過兩寸,也就是五厘米左右;杖長三尺五寸,約合現代長度一米出頭——這哪是板子,明明還不如撓癢爪嗎!

    對杖刑的實施部位,宋代規定為當杖者為臀部,當徒流者為背部——該「惡霸」需要打屁股。李三是流放的人,需要打脊背。

    此外,宋代規定「三不打」的具體內容是:「遇夜不得行杖、老幼不及,疾孕不加」同時還規定「婦人犯杖以下罪許贖」等。現在正好是上午,該「惡霸」又不是老幼殘孕,還是個男的,所以不存在用錢贖罪的可能性——所以,打他沒商量。

    李三那廝也饒不了,見危不救,脊杖十五,交給衙役當場流放——宋代沒有株連政策,他的家人可以繼續生活在原址,不過,經過這次教訓後,他家今後一定不會再度見危不救。

    不過,李三的家人即使繼續居住在原址,估計也沒臉,杭州的衙役看著這例罕見的「見危不救」罪行,議論紛紛。有些人話裡隱隱有點不滿,暗示李三事出有因,不應該判罰的如此嚴重。但也有人認為:其實當時李三家中必定有人,曾聽到了呼救聲,曾走到門邊,但卻沒有出來,因為鄰居曾聽到了裡面的響動……

    不過,這些都無關緊要了。李三家中出了個人頂罪,此案已結,沒必要爭議了。

    堂下,一個人打屁股,一個打脊背,板子打的辟啪響,趙興端著茶杯,看別人被撓癢爪毆打,很開心。高俅在旁邊奮筆疾書替趙興寫下判詞,時不時的抬眼望一眼「惡霸」,嘴裡還嘟囔:「這廝哪裡來的,大宋衙役雖然假期多,可百餘年了,放假期間宗族守望相助,甚少此類當街調戲的惡性案件,難道他是遊牧人下到大宋,或者也是穿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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