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秦川 第一卷 秦時明月 第十四章 順手牽羊 二
    第二日,天還未大亮,昨日在李府吃請的人還在榻上患得患失的做著明天縣衙通報親兵名單時,自己會不會在名單裡邊的夢。街上傳來一陣鑼鼓吆喝聲:

    「今日辰時李將軍在南門外校場比武,無論士農工商,在役的更卒衙役都可前去比試。前一百名者,將為李將軍親兵。」

    不管是做夢夢到自己被錄為親兵的人,還是做夢沒夢到自己被錄為親兵的人,聽到街上傳來的喊叫,第一反應都是驚出一身的冷汗。急急忙忙穿好衣服,出了街門匯合其他人浩浩蕩蕩的向李府而去。李府已是人去樓空,不見一個人影。他們又到衙門找縣令,縣令也不在,值守的衙役道:「縣令已與李將軍去南門校楊了。」

    三千錢,差不多合半斤黃金,只是吃了一頓飯?眾人有一種被愚弄的感覺,群情激憤的向校場而去,嘴中罵罵咧咧叫嚷著一定要找李信說個明白,問問究竟是個什麼意思。到了校場一看,四周佈滿更卒,李信與縣令站的高台前更有二百名全副鎧甲、持戈握劍的更卒守衛。

    「咦,大家昨日從我那裡吃完飯,都沒回自己家嗎?怎麼一大早的一起來到了校場?是來找我的?有什麼事嗎?」李信揣著明白裝糊塗,面色詫異的問道。

    在戈與劍的威懾下,心中的憤怒早已飄散,握緊的拳頭也已鬆開,眾人期期艾艾不知該說什麼好。貿然詢問自己交了錢,為什麼不讓當親兵?面前有官有兵,告你個行賄受賄不光錢被充公,還會被判苦役幾年。況且昨日在李府院內,眾人都是拍了胸膛表示,錢只是給李信的賀禮,並無其他的目的。

    見眾人面色難看的都不出聲,李信接著問道:「你們來這裡是想當親兵的吧?」

    眾人頓覺眼前亮出一道曙光,七嘴八舌的道:「對,我們來這裡是想追隨大人去前方打仗。」

    「當兵是件苦差事,你們不怕苦?」

    「我們不怕苦!」眾人紛紛搖頭道。

    「當兵今天不知明天死活,你們不怕死?」

    「我們不怕死!」眾人紛紛點頭道。

    「那好……」李信笑了笑。

    眾人以為峰迴路轉,也跟著笑了笑。

    李信朝台上立著的一名屯長招了招手,屯長快步來到跟前,他接著道:「把他們帶下去候著,待辰時四刻與其他人一起比試。」

    三千錢就這樣打了個水漂,雖說李信請的飯菜不錯,但這頓飯吃的也太昂貴了。眾人又笑了笑,這一次笑得很難受,也很做作,裡邊多多少少還帶了那麼一點苦楚。還能說什麼?只得跟屯長向校場東面裝著弓箭等武器的大車走去。

    韓信睡到子時,肚裡餓得難受只得起身舀了一大碗水咕嚕嚕灌了下去。睡了一天一夜,已經毫無睡意,他仰躺在榻上透過屋頂一個雞蛋大小的破洞看著天上的星辰。好不容易熬到卯時六刻,鄰居家的公雞發出第一聲鳴叫,他從榻上一躍而起,簡單的收拾了幾件行李,推開門正欲離去卻聽到衙役們的吆喝聲。

    韓信弄明白了衙役嘴中所喊的意思後,折而返回屋內將榻挪到一邊,從榻底摸出一把佈滿灰塵的劍來。這把劍是他年少時遊歷楚國以重金購得,自那次忍辱負重從一個屠戶的跨下鑽過後,這把劍就被扔在榻下再沒取出來過。他將劍上的灰塵清理乾淨,把劍懸於腰際,再次出門朝校場而去。

    校場大門入口處,掛著一張大木板,上邊寫著這次比試的項目。

    第一項是騎馬。這個韓信心裡有數,數數整個淮陰縣的人頭,論駕馭馬匹的能耐,他認第二沒人敢認第一。

    第二項是弩射。這項韓信心裡沒底,不過弩射還算過得去,最少在五十步之內可以射在靶上。

    第三項是弓射,韓信犯了愁。從小到大在五十步開外他還從來沒有把箭射到靶子上過。

    他打起了退堂鼓,可是無處吃飯的尷尬現實逼著他硬著頭皮進了校場。「或許見我馬騎的好,直接就被挑入親兵了。」他如此安慰著自己。

    辰時四刻正,校場的大門關閉,看著閱兵高台下密密麻麻的人群,李信頗有大將風範的揮了揮手,道:「那就開始吧!」

    第一項比的是弩射,距離為七十步,每百人為一隊。校場北面插了一百隻靶,靶的兩邊各有一位執鼓吏。一組人上場比試的時間全由執鼓吏掌控,鼓聲由慢及緊,到最緊處嘎然而止。鼓聲停若還沒將箭發出,以棄權論。

    韓信處於第七隊的中間位置,七十步的距離對於他來說難度很大,聽著鼓聲越來越急,他怎麼用望山瞄準都覺得肯定脫靶。眼見鼓聲就要停止,他扣下弩機,箭『嗖』的一聲飛了出去,正中靶心。

    韓信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等到鼓聲停,他靜靜的站在那裡等待著兵卒把記有自己成績的木牌送過來。

    旁邊那人的木牌子上寫著:「箭距靶心六寸七!」韓信掩飾不住心中的得意,接過自己的木牌一看,上書:「靶上無箭」四個字。

    「靶上怎麼會無箭,我明明正中靶心啊!」韓信覺得自己很冤,拉住派牌的兵卒質問道。

    「自己看!」兵卒掙脫拉扯,不耐煩的指了指七十步外的靶。

    靶心的位置明明插著一支箭,他欲再次質問兵卒,突然發現自己的靶上還有一支箭。那只箭在靶心的右下角,其距離靶心大約是六寸七。

    「射到別人的靶上了!我瞄的是自己的靶,怎麼就射到別人的靶上了?」直到巳時,李信宣佈暫停比試,讓人送來精米、醬肉吃食時,韓信還是沒想通自己怎麼就射到了別人的靶上了。

    下午申時六刻,輪到韓信比試弓箭。這一次他在左手第一的位置,雖說弓箭是他的弱項,但佔居這個位置最少不會把箭再射在別人的靶上。

    鼓聲響起,韓信感覺極好,略一瞄準拉弓便射。突然,位於左邊的執鼓吏倒了下去,韓信腦門『通』的一下發蒙,暗呼一聲:「不秒!」

    這一箭正中執鼓吏的脖子!這是致命的一擊,箭貫穿了執鼓吏的脖子,那位倒霉的執鼓吏當場倒斃。

    校場混亂起來,人群分成兩部分,一部分向倒斃的執鼓吏而去,一部分朝韓信湧來。朝執鼓吏而去的人,紛紛歎息這個人有夠倒霉的。鼓距箭靶最少有十二步,為什麼那個射箭的就能一箭射殺了他,莫非與他有仇?更有人驚歎射箭人箭法的高超,執鼓吏是穿了前甲與後甲的,除了脖子外,想一箭致命還真不容易。

    「射殺執鼓吏的人究竟是誰?」圍觀的人群猜測著,當圍觀韓信那堆人中有人跑過來宣佈射箭的人是韓信後,圍觀的人全都釋然了,知道這決對不是仇殺,肯定是一場意外。

    「就憑他?二十步之外連個兔子都射不中,想在七十步外射中一個人的脖子,簡直是無稽之談。所以,這肯定是誤殺。」一個人道。

    「就是!要說有仇啊,我跟他的仇最大,想當年還曾逼著他從我的跨下鑽過,怎麼不見他尋我仇啊!像他這種胯夫,借他一個豹子膽也不敢射殺仇人。」另一個屠戶打扮的人證實道。

    眾人紛紛贊同兩人的意見,嘩啦啦全都湧向韓信站立的地方。

    韓信被一大群人圍在中央,大家極盡所能的嘲笑他,這一切好像都跟他沒有關係,他聽不到也看不見,只是呆若木雞的站在哪裡。

    「完了,這輩子真的是完了,怎麼就射中了執鼓吏,並且一箭正中脖子,平時也沒見這麼準過。」

    「我無官無職,又無錢上下打點,整個淮陰縣又沒一個朋友,這次準得被人告上衙門,判上個苦役幾年。我這是幹什麼,難道盡讀兵書、胸懷大志到頭來只是為了當個親兵,為了能夠在兵營裡混口飯吃?我的抱負哪去了!難道當上一個親兵,就有了用武之地,就可以指點江山,就可以實現心中的報負。」

    「說來說去只是為了一頓飯,要是在淮陰縣裡能有我一口吃的,怎麼會參加這樣的比試?怎麼會倒霉的一箭射殺了執鼓吏?天呢,我究竟是做錯了什麼,你要給我這樣的懲罰……」

    韓信仰頭看天,兩隻眼睛濕濕的。

    幾個百將帶著幾隊兵卒把圍觀的人驅散,校場比武繼續進行,韓信被帶到了校場一角由幾個材官看管起來。一個百將走到高台上竊聲低笑對縣尉做了稟告,縣尉聽罷也是一樂,道:「那位兄弟也真夠倒霉的,竟撞在這傢伙的手上。」

    縣令從几案上拿過一個精製陶碗,呷了一口茶,對正樂呵的縣尉問道:「剛才的那陣騷亂是怎麼一回事啊?」

    縣尉擺擺手,讓那名百將離去,手扶劍柄走到縣令與李信的面前,拱手道:「稟大人,剛才本縣的韓信一時失手射殺了執鼓吏。」

    李信端著碗正欲飲茶,聽到韓信兩字,手一抖,碗掉在地上摔成幾瓣,腦子裡亂哄哄的想著:「韓信?莫非是漢初三傑之一,戰必勝、攻必克的韓信?韓信是淮陰人嗎?」

    縣令回頭一望李信,不知他何以如此的大驚失色,緊皺眉頭對縣尉道:「又是他,他怎麼也來參加比武了。現在人呢?」

    縣尉道:「人被看押起來了,不知大人打算如何處置?」

    「槍劍無眼,比武場上難免不會發生什麼意外,我想韓信一定不是故意的。」縣令笑道。

    「他就是想故意也故意不來!就憑他那兩下子,莫說七十步開外,就是二十步外也休想射中他想射的東西。」縣尉賠著笑臉道,話中全是譏諷之語。

    「雖然不是有意的,但人終歸是死了,總得賠些財物,不然人家的家人如何過活。」縣令道。

    「是,他總得賠點什麼吧,不然太說不過去了。」縣尉道。

    「我看這樣吧,就讓他賠一萬錢吧!七千錢留在縣裡做日常的開銷,剩餘的三千錢給亡者的家人送去。」

    「一萬錢?」縣尉張大嘴,半晌合不攏。「這……大人,韓信哪有這麼多錢賠?」

    縣令冷哼一聲,皮笑肉不笑的道:「賠不起?賠不起就罰他去作苦役,干個十年八年的,總能湊得夠吧!」

    最近,坊間傳言縣令想擴充一下後花園,看中了緊挨著的韓信家的三間破房子,可是韓信說什麼也不願賣那塊地,已與縣令的管家鬧崩了。瞬間,縣尉明白了什麼,朝縣令打了個躬,道:「屬下這就去辦!」說完,還沒容他返身,李信嘿嘿一聲怪笑,道:「這人有意思,把他帶來讓我瞅瞅。」

    縣尉看了看縣令,又看了看李信,不知該聽誰的。縣令給縣尉打了個眼色,讓其把韓信帶來,接著盯著李信看了半晌,道:「將軍的意思是?」

    「我想招他為親兵!」李信強忍住心中的激動,淡淡的道。

    *有書友指出:李信在家鄉淮陰請客收三千錢,收了錢不招為親兵會留下罵名的,為了這點小錢不值得。這個應該不會留下罵名吧,不記得是《史記》還是《資治通鑒》上記有這樣一個故事:呂公和家鄉的人結下冤仇後來到了沛縣定居,因為沛縣當時的縣令和他是好友。在剛剛到沛縣時,很多人便聽說了他和縣令的關係,於是,人們便來上門拜訪,拉拉關係,套套近乎。劉邦聽說了也去湊熱鬧,當時主持接待客人的是在沛縣擔任縣主簿的蕭何,他宣佈了一條規定:凡是賀禮錢不到一千錢的人,一律到堂下就坐。劉邦根本不管這些,雖然他沒有帶一個錢去,他卻對負責傳信的人說:「我出賀錢一萬!」呂公聽說了,趕忙出來親自迎接他。一見劉邦器宇軒昂,與眾不同,就非常喜歡,請入上席就坐……可見,當時的民風是想吃達官的請是要花錢的。

    雖說第十三章寫,衙役通報時說去李府赴宴,以期被挑為親兵,但也沒說一定會被挑為親兵。所以,應該不會留下什麼罵名吧!在此感謝KFP大大指出這個問題,也借此作出一些解釋。*

    另:PS:隆重推薦兄弟新書《神霸天機》,書號158950

    簡介:一個女人性感內褲砸頭開始的修仙傳奇故事……【下面是此書鏈接】

    點擊察看圖片鏈接: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