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一天!那一天我被一陣突如其來的風捲走,醒來後發現回到了兩千多年前,並附在一個兵卒的身上。這事說起來挺搞笑的,可是這是事實,一個無法改變的事實。——李信語。
時值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始皇帝為征服百越,舉全國之力修鑿靈渠,無暇北顧。匈奴人趁此時機越過黃河佔領河南地,與大秦的上郡、北地郡、隴西郡接觸,直接威脅到京都咸陽的安全。始皇帝令大將軍蒙恬在上郡屯兵三十萬,防範匈奴人進入中原。一時間上郡各縣軍營林立,從各地征發的戍邊之卒齊聚於此,展開了艱苦的訓練。
按秦兵制:五人為伍,設伍長一名;二伍為什,設什長一名;五什為屯,設屯長一名;二屯為百,設百將一名;五百人,設五百主一名;一千人,設二五百主一名。其中,『二五百主』也稱「千人」,已屬中級軍官,掌管著一支獨立的作戰單位。
始皇三十一年,六月十四這一日夜,駐紮在禿尾河畔安崖底的一支千人隊裡發生了件怪事。當時,天已熱,二三十個士兵正在禿尾河裡嬉戲,西方有顆星無故大亮。眾人紛紛上岸觀看,突然來了一陣陰風把一名伍長捲上天空。片刻後,風止星暗,那名伍長從天上掉入河中,等到幾個軍卒把人從河裡救起,伍長已停止了呼吸。
軍營裡死了人是件很重要的事情,更何況死的如此離奇。什長馬上將此事稟告給屯長,屯長又稟告給百將,百將正要往上稟告給五百主,屯長又急奔而來說:死了的那人抬回屋子後緩了過來,沒有死。
人沒死,自然便沒有往上報的必要,百將黑著臉將屯長訓斥了一頓後,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誰知,這件看似不大,所有知情人都不以為然的小事,猶如在平靜的湖面投下一塊石頭,擊起了千層浪來……。
李信睜開眼,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張年青的大約十六七歲的臉,此人穿著一件圓領、雙襟交於胸的右側,腰束革帶,衣長及膝的黑色衣服。服裝很是怪異,大概幾百年或者上千年以前的古人才會這樣穿著,現代人根本不會穿這樣的衣服。接著,他又發現自己穿的衣服與此人一模一樣,唯一不同的是這人梳著發辨,而他則帶著一頂小皮帽。
「李伍長活過來了?」那人驚呼一聲,露出兩顆可愛的小虎牙。不等李信答話,便扶著李信半坐起來,接著道:「李伍長,你先休息一下,我這就去稟告什長,順便給你打碗水喝。」
「這是什麼地方?」李信問了一句。少年已飛奔出門,沒有人回答他。藉著這個時機,他把四周的環境打量了一番。
這是一間面積不大的土房,下邊半人高的地方是用大塊的青磚壘起,上邊則用土圶出牆壁,有一道由腕粗樹木做成的籬笆門與一扇用幾根粗樹枝做成的簡陋窗戶。
窗外的月亮很明,乳白的月光照在他正躺著的榻上。榻旁地上用稻草鋪著四個地鋪,離他最遠的那個鋪上睡著一個年紀二十一二歲的青年,當李信看他的時候,他也正用堅毅有神的目光看著他。對視一眼後,那人翻了個身將頭轉向裡邊睡去。
中間睡的兩個人,一個滿臉的絡腮鬍子,長的很壯很黑,看不出真實的年齡。此時已經入睡,從喉間發出震耳的鼾聲。另一個留著兩撇小鬍子,年紀大約二十七八歲,睡覺的姿勢周周正正,似乎很有仙骨。
牆面十分的平整,上邊釘著二排楔子。第一排楔子上掛著五張復合大弓,第二排楔子上掛著五把青銅短劍。劍的下邊用磚頭壘著五個墩子,每個墩子上各放著一套銅縷鐵甲。
那個少年端著一個黑陶大碗走了進來,遞給李信,笑道:「李伍長,你先喝點水休息一下。我就睡在你的旁邊,晚上有什麼事你咳嗽一聲,我便醒了。」
「別!」李信道了一聲,伸手去拉少年,胸口發痛引來一陣的咳嗽。少年輕輕拍著他的後背,嘴角掛著微笑,道:「李伍長,你從天上掉了下來,雖然沒有明顯的外傷,但很可能受了內傷,一定要多注意休息。要不要我扶你躺下休息。」
「不用!」李信擺了擺手。這裡的一切東西都太怪異了,剛開始還以為自己被那陣風吹到了電影或者電視的片場,可是打量完周圍的環境後,他發現事情沒有想的那麼簡單,任何一個片場能打造出如此真實的古代環境來,問道:「這是什麼地方?」
「這兒是安崖底啊!」
「安崖底是什麼地方?」
「安崖底是我們屯軍的地方,在上郡。李伍長,您在跟我開玩笑嗎?為什和會問這樣的問題?」青年笑道,再次的露出那兩顆可愛的小虎牙,打心眼裡認為李信在跟他開玩笑。
「上郡又在什麼地方?」
「上郡在……李伍長,你怎麼了,是不是不舒服?」那個青年欠起身,滿是繭子的手在李信額頭上摸了摸。李信拉住他的手腕,搖了搖頭,道:「我沒事,只是腦袋有點痛,很多事情想不起來。你叫什麼名字?」
「我是操士王驚!」青年站在那裡,昂首挺胸道。說完,略顯驚愕的道:「李伍長,你……你真的什麼事情也想不起來了?連我是誰也不記得了?」
李信重重的點了點頭。
王驚告訴他,現在是始皇三十一年六月十四。今天的月亮很圓很亮,下了操,一身臭汗的他伺候李信去河邊洗澡。天空有顆星星突然大亮起來,他們便爬上岸猜測著這將預示著什麼。無故的起了一陣陰風,刮的人睜不開眼。等到風停了,空中傳來一聲大叫,眾人抬頭一看,李信從天上直落下來,將河水砸起老高的浪花。
他怕極了,慌忙把李信從河邊背了回來,可是李信已經死過去。他忐忑不安的求著神仙能把李信救活,若是李信就這麼死了的話,他這個伺候伍長的操士會受到很重的懲罰,說不定會被施以車裂之刑。還好,神仙終於把李信救了過來,他忐忑不安的心才放了下來。
王驚說:「李伍長,你還記的把你吹走的風嗎?」
李信搖了搖頭。他當然記得一陣風,不過不是王驚說的那陣風,而是把他吹到這裡來的風。當時他正走在寬廣的馬路上,兩邊是鋼筋水泥堆成的高樓大廈,馬路中央飛馳著一輛輛漂亮的小車。前邊走著一個身材嬌好的女子,扭來扭去的屁股晃的他眼花,渾身血液加速運行,就連呼吸也跟著急促起來。起了一陣風,風不大,他也沒在意。這陣風把他從地上捲了起來,就像風裡有只無形的手,拎著他的雙腳把他拎到了空中,接著便是一陣的天暈地轉,等到睜開眼便看到了王驚。
「難道我因一陣風而穿越了時空?」李信心中有幾分的期待,更多的是惶恐不安。關於穿越,他聽別人說過一些,無非是懂歷史的因知道歷史進展,在穿越的朝代混的如魚得水。知道火藥配方的,打下來一片江山,做著唯我獨尊的君王。知道造玻璃的,賺了個盆滿缽滿,過著奢侈的生活。這些結果都是他所期待的,可是造成這些結果的條件他都不知道,無論是歷史知識、火藥配方、造玻璃,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東西,所以又十分的惶恐。
「衰!早知道我應該好好的學習……」李信喃喃了一句
「李伍長,你剛才說什麼?」
「沒什麼,我說你長的很帥!天晚了,睡吧!」李信開著玩笑。王驚聞此言,紅著臉把頭垂下。
李信躺在榻上翻來覆去的睡不著,還是不十分的確定自己是否真的穿越了。時至半夜,悄悄的從榻上爬起,走到牆邊取下一張大弓,細細的研究。弓是由六種材料組合而成,弓干是一種不知名的木頭削制而成,裡邊貼著動物的角,外邊粘著筋,關節地方用絲纏繞的異常結實,用黑漆刷了很多遍,弓弦是用動物的筋絞制而成。
「這應該是秦代的工藝,現代仿製的沒有如此精細!」秦代的工藝是什麼,他根本不知道,但第一感覺告訴他這把弓肯定是古代的傑作。暗歎了一聲,打開房門,走出屋子。
外邊是一座小型的城堡,城堡的中央有個烽火台,城牆四角各有一座高高的角樓,每個角樓上走動著四五個兵卒。一條寬闊的道路把城堡內的房子分成左右,他所住的房子在左邊,成排狀,一排有十間屋子,都是一樣的結構。右邊的是青磚到頂的小屋,大多數都很小,有一幢很大,獨佔城堡的一角,從窗戶透出的火光可以看到有幾個身披鎧甲的將領正在研究著什麼。
屋子的牆角堆著許多長矛,竟有七米多長。李信拿著一根試了試份量,很重,不用全身之力,根本就拿不起來。
「看來確是回到了秦朝,我該怎麼辦?什麼都不會,該如何才能在這個年代活下來,並幹出一翻事業來?不管怎麼說,先認定了李信的這個身份,把這個朝代的一切事情都搞明白了,然後再想其他的辦法!」李信躺在榻上毫無頭緒的想著,不知這了多長時間方迷迷糊糊進入夢鄉。正睡至酣處,屋外響起沉悶的鼓聲。
從王驚口中得知,那個眼睛很有神的青年姓陳,是個二級爵位的上造。一個月前,當李信在家裡還沒來此地戍邊時,陳上造代領伍長。李信一來憑著三級爵位簪裊取代了陳上造的伍長,自那後二人便起了隔閡。全身烏黑,身上佈滿大塊肌肉,滿臉絡腮鬍子的大漢是個奴隸,名叫黑夫。同王驚一樣,其身份也是個沒有任何爵位的操士。似有仙骨的,留著兩撇鬍子的是領一級爵位的公士,姓張。王驚說此人是個讀書人,很有學問。看他的言行舉止也確像個讀書人,無處不透著讀書人的那股子酸勁。
鼓聲一響,三個人已穿好了甲,背上弓,掛上劍跑出門口,手持長矛焦急的等待著。王驚也整裝待畢,唯有李信看著眼前的一堆東西不知該如何才能穿到身上。鼓聲越來越急,外邊站著的三人臉色也越來越焦慮。王驚斜睨了一眼外邊的三人,不緊不慢的幫著李信穿護胸腹的前甲、護背腰的後甲、護肩膀的披膊、護頸項的盆領、護胳膊的臂甲、護雙手的手甲。
「他們幾個為什麼如此的惶恐?」李信伸開雙手,如衣服架子一般任憑王驚幫自己整理著裝備。
「因為集合晚了,會受到懲罰的。」王驚嘴角掛著微笑,幫李信掛著弓。
「那他們為什麼不趕快去集合?」
「因為您這個主官不到,他們擅自行動將會受到更重的刑罰。」
「會受到什麼懲罰?」
「會被杖責十棍?」
「你不怕?」李信笑了笑。
「不怕!每天吃你那麼多肉,打上二十棍也不怕!他們也是的,明知道你昨日受了傷,失了憶,就是不肯來幫你,受罰也只能怨他們!」王驚將劍給李信掛在腰上,整了整背後的箭壺,道:「好了!李伍長,我們可以出發了!」
李信舉著長矛搖搖晃晃的帶著四名手下趕到城堡外的校場時,鼓聲早已停下良久。校場上整整齊齊的站著千號黑衣黑甲兵卒,千人長站在隊伍的最前邊冷目看著遲到的這伍士兵。
「你叫什麼名字,長官是誰?」自從他當上千人長,屯兵安崖底,今天還是第一次碰到有人遲到的情況。
李信不知該如何回答,愣愣的站在那裡。
「誰是他們的什長,屯長,百將,給我站出來!」千人長回身望著黑壓壓的隊伍,怒喝一聲。
隊伍中走出三人,千人長冷哼一聲,道:「士兵遲到,主官一併受罰。百將仗責三下,屯長仗責五下,什長仗責七下,遲到的五人仗責十下。若是下次再犯,杖責加倍!」
腕粗的大棍打在屁股上的滋味實在的不好受,更何況現在已近夏日,穿的十分單薄,那滋味更加的不好受。領了罰,李信帶著人匯入黑壓壓一片的隊伍中。
訓練開始了,這種場面絕對的壯觀,上千號人邁著同樣的步子喊著同樣的號子,有如一座正在移動的山,以無堅不催的氣勢向前走著。大地為之顫抖,風雲為之變色,混在裡邊的李信興奮的忘了屁股上的疼痛,努力舉著沉重的長矛隨隊伍不停的轉變方向。他位於右側第一排,當向前走、向後走、向左走時,他手中的長矛是豎起來的。當向右走時,他這一排便成了前排,得把長矛向前平持,以堅定的步子帶領著隊伍往前進。長矛長七米,他相信所有的敵人碰到這樣的隊形都會束手無策,七米的距離是他們無法逾越的距離。
從東方泛白到太陽掛起老高,這場訓練才算完。累壞了的李信癱倒在地,一動也不想動。王驚為他端來飯食,一共三樣:一大黑陶碗精米,一大碗醬肉,一大碗蔬菜。他爬起身,吃了兩口,味道還不錯。看到王驚一邊撥拉陶碗裡黃色粗米,一邊用兩個機靈的眼睛盯著他那碗醬肉,他覺的有些奇怪。又朝旁邊的陳上造、張公士、黑夫碗裡看去,才知道大家吃的並不一樣。陳上造吃的是一碗精米配一碗蔬菜,張公士的只有一碗精米,而黑夫與王驚的卻是黃色的粗米。
「來來來,大家吃肉!」李信把肉放到中間友好的道。暗怪王驚巴結他這個小官巴結的太離譜,把唯一的一碗肉放在他的面前。除了王驚不客氣的夾著碗裡的肉吃了起來,其餘的三人都沒朝那碗肉伸出筷子。黑夫與張公士吃完碗裡的米,自回屋休息去了,陳上造吃完飯後,抬頭望著頭頂盤旋的一隻鷹發起了呆。
「這叫什麼人吃什麼飯!」王驚看出李信的疑惑,嚥下一塊醬肉道。
「何解?」李信問道。
「軍中吃飯不比家裡,吃什麼飯,配什麼菜自古以來都有規定。像你是個三級的爵位,所以吃飯就有菜有肉。像陳上造,是個二級的爵位,就有菜無肉。像張公士是一級爵位,就無肉無菜。而我和黑夫沒有爵位,只能吃糙米,並且時常量不夠,過著半饑半飽的日子。」
「原來是這樣!沒想到大秦軍隊中的等級竟如此森嚴。」李信暗道一聲,為了能從王驚的口中得到更多的東西,把肉全部倒進王驚的碗裡,自己吃著米配菜。連吃飯帶休息大約過了一個時辰,訓練又開始了,這次訓練的是劍的刺殺之術。至下午,又開始練弩射與弓射。
一天接著一天,每一天都是同樣的訓練,轉眼就過了十來天。李信由開始的什麼也不懂,慢慢的對大秦有了些瞭解,最大的收穫是可以用弩在七十步開外的地方利用望山正中靶心,也懂得了擊劍的技巧,唯獨對挽弓射箭還不十分的瞭解。
每天晚上,他會捧著一捆借來的『大秦律』湊在冒著黑煙的油燈前細細的研究著,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問張公士。張公士確是一個有學問的人,碰到這種時候不光給他解釋這是什麼意思,還列舉出許多的實例來。也因為此,他迅速的與張公士交上了朋友。
張公士姓張名忠字察,本是齊國的一個官宦子弟,秦滅齊國後,他家被貶為庶民,過著清苦的生活。張忠素有大志,從小精讀各種書籍尤其是對老子的『道德經』頗有研究,不光從裡邊找到治國的良方,還從裡邊讀出兵法,自創了老子兵書十三篇。
由於出身低,他未被舉薦為官,希望能通過在軍中立功封爵實現自己的抱負。兩年前,在百越的戰場上,他斬了一個敵人的首級被封為公士,本以為自此可以連連升級,誰知沒過多長時間便脫甲返鄉。過了兩年,再次被徵入伍,派到上郡來戍邊。
每月裡,總有一天將領會賞兵卒們一大碗酒喝。張忠的酒量不高,每一次都喝醉,每一次都會又哭又鬧發一回酒瘋。他非常的沮喪,喝完酒便跪坐在地上抱著旁邊的人痛哭,認為自己在軍中要撈到一個可以施展抱負的爵位,一定需要八十年或者更久的時間,一輩子只能這樣礙礙無為的過一生了。
酒醒後,他會把自己發酒瘋時的一切醜態忘了個乾乾淨淨,每當別人告訴他發酒瘋時的種種所為時,張忠總會詫異的道:「那是我嗎?我會那樣嗎?」然後,長歎一聲道:「身為良駒寶馬,奈何世間已無伯樂!」
李信常為自己高他兩級而感到愧疚,這樣有才氣的人都無法發達,自己比他差上百倍,談何能夠在大秦發達起來。
根據秦律中的軍爵律,他知道像他這樣爵位的人,應該有一座佔地二十畝的房子與四公頃大的田地,並且有十個僕人為他耕田種地。這些財產在哪裡,他不清楚,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哪個郡哪個縣的人。不過,他還是很想念自己的這份財產,並在當初的二十天內十分嚮往這些財產,盼望著一年的戍邊任務結束後,回家過著富足的地主生活。
二十五畝地的大宅子,四百畝的田地,的確可以過上小康的生活。到了第二十一天,當他讀懂了田律後,方明白秦朝的畝沒有自己想的那麼大,一畝地不過是寬一步,長百步罷了。寬一步?一步才有多少的長度,是五十厘米,還是六十厘米,仰或是七十厘米?想想那一步的距離就讓人洩氣。
雖然後來張忠給他講;自商秧變法後,畝的長度早就改為二百五十步了。可是在他眼裡,長度不算什麼,關鍵是寬度,那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打消了回去作地主的念頭,想著該如何才能加官進爵。或者等若干年後,始皇病死,跟著造一回反,弄個王來當當。
五個人中,陳上造來的最早,李信僅僅跟他處了一個月,陳上造便已戍邊一年到了返鄉的日子。
返鄉前一日,月明星稀,喝過將領賞的酒,陳上造就坐在屋外撫摸著長達三丈的長矛默默無語。(此時李信已知道,秦時的尺大約為二十二厘米多,十尺等於一丈。他不再以現代的度量衡去衡量秦代的東西,也同秦人一樣,拿秦的尺度去衡量任何東西。由此,也明白了一句至理名言:『人跟奈何行』。)
一直以來陳上造都不大愛說話,李信也從來沒有跟他說過話,只知道他姓陳,大家都叫他陳上造。就像大家都叫他李伍長,並不直接稱呼他的名字。
那一夜,李信有一種怪怪的感覺,認為自己可能從這個陳上造身上得到點什麼東西。要是在陳上造走前的最後一夜不與其攀談一番,將會是自己最大的損失。
王驚醉了,抱著破被子,嘴角掛著微笑滿臉通紅的醉進夢裡。黑夫睡了,那一點酒根本不夠他塞牙縫的,只不過此人是一沾枕頭便睡,每天都是最早一個進入夢鄉的。張忠又開始發起了酒瘋,一會趴在黑夫的大肚皮上傻兮兮的發著怪笑,一會又摟著王驚的腿大哭不已。
李信從榻上下來,打開柴門順著牆根挨著陳上造的身邊坐了下來。陳上造瞥了他一眼,抬頭望著頭頂的明月。
「從你的眼睛裡,我可以看出你很有抱負,將來一定會封王拜相!」李信道。
陳上造沒有說話,依然盯著頭上的明月。一陣涼風吹來,他歎了一口氣,準備站起身離去。
「我知道,我一來便搶了你伍長的位置,所以你生我的氣,不願跟我說話!」
陳上造翻著白眼,上下打量一翻李信,道:「我有你想的那麼小心眼?」
「那你說,為什麼每次見我都用怪怪的眼神看著我?」李信把手搭在陳上造肩上。陳上造沒有抗拒,笑了笑道:「我在觀察你!他們都沒有發現,可我知道,你與一個月前不一樣,已經換了一個人。」
李信吃了一驚,沒想到此人的眼睛如此的毒,挪揄了一句:「我是死過一次的人了,當然會有所不同。能和你談談嗎?」
「談什麼?從十六歲開始,我便沒有朋友。人們都拿我當怪物看,你不害怕?」陳上造說完,將頭抬起看著天空的明月,似乎只有明月才能解除他心中的哀愁。
「你不是怪物,你是一個有大抱負的人,他們拿你當怪物,只能怪他們是庸人,不懂的欣賞你。我不同,我覺的你是個大英雄,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
陳上造眼圈一紅,還沒有人說他是英雄。點了點頭,硬是忍住沒有將眼中的淚水流出。
「你說,像我這樣的人,如何在大秦開創出一番天地來?」李信問道。
「第一:要有十人敵之技。第二:要網羅一批忠誠義士。有了這兩樣東西,你便可以在大秦開創出一番天地來。」
「就這麼簡單?」
「就這麼簡單!」
「如果陳大哥沒有說笑,看來我這輩子是開創不出一番天地了!論武功,我無十人敵之能。論義士,哪有人肯幫我啊!」李信乾笑了兩聲道。
「不!你十指修長,眼光敏銳,弓弩之利便是你的十人敵之技。現在你的弩法已至百步穿楊,假以時日必能在三百步內百發百中。不過,李老弟聽我一句勸,不要把精力全部放在弩上,一定的往弓上轉移。強弩臨敵不過三發,扣弦還得需腳力。弓雖不能致極遠,卻可連發。至於義士嗎,天底下到處都是藏龍臥虎之輩!遠的不說,像黑夫與張忠都是有本事的人,一個能文,一個能武,網羅在手下便是得利的助手。」陳造士笑道。
如何在始皇死後開創出一番天地來,一直都是讓李信頭痛的問題,不經意間隨口一問,陳上造就把其中的關鍵給指了出來。「十人敵,便是要有過人的本事。義士相助,便是要網羅一批忠心的屬下。看來古代確實比較容易混,根本不必懂的太多。」他在心中暗想,一笑道:「陳大哥開玩笑了!現在大秦一統天下,四海夷平,就算有十人敵之能,卻哪有用武之地。」
陳上造機警的向四週一看,盯著李信的雙眼,輕聲笑道:「我知道你心裡想什麼,你想的跟我一個樣。秦用嚴苛酷法,始皇一死,秦必亡。到時天下英雄輩出,提戈持劍刮分秦朝這頭大鹿時,便是你我兄弟的用武之地。」
陳上造這句話,無疑是一場大地震。始皇死,天下分。這樣的大事李信知道,可是他怎麼也沒料到,一個小小的陳造士也能看出其中的玄機,並且也在等待天下分的這個時機。他更加的肯定此人絕非凡人,起了拉攏之心,道:「大哥,我見你每日悶悶不樂,不知是否有什麼難辦之事?我與大哥也算有兩個月的交往,不如大哥說出來,能辦的一定想辦法幫大哥辦了。」
「難辦之事?沒,我沒什麼難辦之事,只是心中有些話想對別人說,卻又找不到說話的人。今日見兄弟也是性情中人,我就對兄弟一吐而快!」陳上造抬頭再次看了一眼明月,長舒一口氣,道:「我姓陳,名不足為人道也。字涉,你就叫我陳涉吧!陽城人……」
陳涉?李信急速的回想著歷史上是否有這號人物,很遺憾,憑著有限的歷史知識沒在大秦的歷史中找到這號人。
陳涉道:「我從小家貧,十二歲便為人傭耕,一直幹到十六歲,到了能當兵打仗的年齡。那一天,我上縣衙登記為『正』,返回鄉間耕種一午後,趁著休息的時間忍不住對周圍的朋友道:『現在大家都是『正』了,有一天戰事再起,我們就可以入軍殺敵獲得軍功,將來大家富貴了,可千萬別忘了今天一起耕地的夥伴啊!』誰知,他們竟笑我,說什麼一個傭耕的也想富貴,簡直就是癡人說夢。』你說,像他們這樣沒有一點志向報復的人,配與我做朋友嗎?自那天起,我便和他們絕了情義。如若有一天我富貴,一定要當面羞辱他們,讓他們知道我的厲害。」
這個故事很熟悉,李信仔細的想著,覺得自己應該聽過這個故事。「對對對!『苟富貴,勿相忘!』」他大喊了一聲,終於知道這個故事的典故,不過終究沒想到這個故事的主角是誰。
「苟富貴,勿相忘!」陳涉喃喃了一句,哈哈一笑道:「兄弟,我一直以為張忠是個大有學問的人,沒想到你也是個大有學問的人。我囉囉嗦嗦的說了一大堆,你用一句話就把概括了。」
苟富貴,勿相忘。這句話究竟是誰說的來著,李信一邊想著,一邊又想起另一句跟著這個故事相關的話來。道:「大哥,他們怎麼配做你的朋友呢?他們就像一群小麻雀,而大哥你是鴻鵠一樣的大鳥。試問燕雀安知鴻鵠之志。」
「對啊!當初我也是這麼想的,也是這麼說他們的,不過沒有李老弟說的這樣言簡意賅」陳涉大笑了兩聲,顯的異常的開心。
「原來是他!」李信終於想到了此人是誰,看著自己的手不相信自己剛才摟的竟是造反的老祖宗——陳勝。
「不如明天跟他一起走吧!不行,陳勝好像造反沒多久就死了,跟著他不是死路一條?」李信想著,目不轉睛的看著打響反秦第一槍的大英雄。
「唉!兄弟,你說我們能富貴嗎?」陳涉的酒意上來了,臉色發紅,雙目中射出咄咄逼人的目光。
「能,王候將相,寧有種呼?我相信大哥將來一定會稱王稱霸的!」李信道。
「對!王候將相,寧有種呼?我們一定會富貴的。」陳涉也摟著李信的肩,兩個人把頭緊緊靠在一起……
李信的酒意也上來了,腦子一熱,道:「陳大哥,不瞞你說,我對面相彼有研究,今日我給你批一命,你是遇廣而發命。咱們來看看,將來我這個批語到底准不准。」
「遇廣而發?什麼意思?」
李信本想藉著酒勁告訴陳涉:『廣便是吳廣。』遲疑了一下,笑道:「此乃天機,不可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