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的你 正文 第七章
    我知道,這是瑪丹娜的歌。

    「喔?你很不錯,知道這是什麼歌。」

    知道這首歌就不錯?那我不錯的地方可多了。

    「那你知道這首歌的意思嗎?」

    大致上瞭解。

    「喔?你很不錯,知道那是什麼意思。」

    知道意思就叫不錯?那我不錯的地方更多了。

    「呵呵呵,」她咬著下唇輕聲的笑著,「那,你把我剛剛唱的那一段翻譯給我聽,我就答應你一個要求。」

    答應我一個要求?

    「嗯,答應你一個要求。不過……」她的眼神轉變,「不可以是那種會欺負我的要求。」她狡黠的說。

    欺負你的要求?例如什麼?

    「其實,你應該要問哪些要求是不欺負我的,這樣才是個體貼的男人。」她輕輕靠近我的耳朵,在耳畔吐氣說著。

    這是她聰明的地方。

    她不會回答哪一些是所謂欺負她的要求,因為那會將了她自己一軍。不懂嗎?我再說得清楚一點。如果她回答「像是今晚不准我回家」的話,那表示她其實是希望我有那個魅力可以讓她不想回家的,但她如果明白的直說了,那整個氣氛就不見了。

    Ok!我問她,那哪些要求是不欺負你的?

    「像是要我請你再喝杯酒,或是要我再跟你跳一支舞。」

    原來這是不欺負你的要求啊。

    「嗯,這樣,你明白了嗎?」

    明白,我當然明白。我清了清喉嚨。那我要開始翻譯了。我說。

    「I was not your woman, I was not your friend,」意思是「我不是你的女人,我不是你的朋友」。

    「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意思是「但你讓我記住了一些事」。

    「We weren』t meant to be,」意思是「我們注定了不能相愛」。

    「At least not in this lifetime,」意思是「至少這一生不能」。

    「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意思是「但你讓我記住了一些事情」。

    「I hear you still say, Love yourself.」意思是「在耳邊,我仍然可以聽見你說,愛自己」。

    我翻譯完了。我說。

    「你好像少翻譯了兩句。」

    這你不能怪我,因為你剛剛就少唱了這兩句。

    「我剛剛有唱啊。」

    沒有。

    「有。我有唱。」

    不,你沒有。不信你翻到前一頁看看你有沒有唱。

    「我真的有唱啊。」

    你有唱的話,那麼前一頁就不會有那兩行點點點了。

    「你在說什麼?什麼前一頁?什麼點點點?」

    沒沒沒,沒什麼。如果你硬是要我翻譯那兩句給你聽,那我現在跟你說,你沒唱的那兩句的意思是「沒有人說過好好的愛自己,也沒有人能夠。」

    「你好像對瑪丹娜的歌很瞭解。」

    還好,我只是聽過,然後用我很破的翻譯能力翻給你聽而已。

    「這首歌很久了。」

    嗯,一九九零年的歌了。瑪丹娜當年接受採訪的時候還曾經說過:「並不是我現在才發現愛情,我所有的專輯裡都有浪漫的情歌,只是以往人們太注意我作品中的情色部分,現在我出了這張專輯,大家才說,哦!瑪丹娜變了!她完全不同了!但是我要說的是,情歌才一直是我專輯中的重點。」

    她癡呆了幾秒,用不可思議的表情看著我,那表情彷彿在說我真的讓她大吃一驚,然後她笑了,笑容裡有一種奇妙的感覺。幾秒之後她回過神,她說:「你的要求是什麼?」

    我的要求?

    「嗯,你翻譯出來了,我答應給你的一個要求。」

    喔,那個啊!那可以讓你欠著嗎?我想保留到下一次見面的時候再用。

    她的眼睛亮了一下,又是咧嘴一笑。「你很聰明。」她說。

    彼此彼此。我說。

    那天,我們走出酒館之後,朋友們刻意找理由離開讓我們單獨相處。那是夏天,太陽老早爬得很高。

    「你餓嗎?」她問。

    我、非、常、餓。

    「你幹嘛這樣說話?」

    餓了的人講話應該慢慢的,而我是用頓號來加強表達我的餓。

    「你都是這麼有趣的嗎?」

    不是,是你引出了我有趣的這一面的。

    是啊,真是這樣的。確實是以芳引出了我有趣的這一面。在遇見她之前,我從來不曾發現我竟是有這一面的人。

    我們叫了計程車,我帶她到一間我喜歡的早餐店,介紹火腿蛋餅給她認識。在計程車上,她又輕聲的哼起那首《SOMETHING TO REMEMBER》。

    「I was not your woman, I was not your friend,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

    ……

    We weren』t meant to be,At least not in this lifetime, ……」

    這次她依然把那兩句歌詞含糊的帶過。但是我突然發現,並且同時懷疑她是不是刻意把那兩句歌詞給唱糊的?

    我仔細回頭想了想那些歌詞,並且慢慢的推敲。如果把唱糊了的那兩句歌詞給省略的話,那麼前幾句的歌詞的意思便是:「我不是你的女人,也不是你的朋友,但你讓我記住了一些事情。

    我們注定不能相愛,至少這一生不能。」

    相較於前兩個女朋友,也就是田雅容和魔女系的系主任柳嘉恩,彭以芳可以算是我付出最多,也最努力去愛的了。

    或許你會覺得奇怪,並且想這麼問我:「照你這麼說,那田雅容跟柳嘉恩都是你不怎麼付出,也不怎麼努力去愛的囉?尼爾。」

    不,不是這樣子的。我會覺得彭以芳是我最努力去愛,也愛最多的女孩,是因為當時我和她相愛的環境。

    你們不知道相愛的環境會影響兩個人的愛情嗎?

    我跟田雅容還有柳嘉恩在一起的時候,是個快樂的大學生。大學生的本份只有兩個,就是把書念好還有盡情的玩。(當然如果家境不富裕的話,就要盡情的打工。)所以那時候的我是自由的,我想見田雅容就可以見到,我想見柳嘉恩就可以見到,甚至隨時隨地都可以牽著她們的手去散步,或是買張電影票在戲院裡耗一整個下午,如果嫌不夠愜意,還可以相約夜裡躺在操場中央望著星空看大熊星座夠不夠明顯,外加親吻擁抱蜜語甜言。

    但是我跟彭以芳在一起的時候,我正好在當兵,每天面對的都是一群狗官狗人,看見這些狗會嚴重影響心情。當思念排山倒海而來,還得躲在暗處偷偷打行動電話,講到一半還會因為訊號太弱斷訊。每天早上五點半起床,她還在溫暖的被窩裡,當我有空可以偷打電話的時候已經上午十點多,她已經在百貨公司上班不能接電話。

    她下班的時候我正好在點名吃晚飯,她到家的時候我正忙著搶浴室洗澡,她在看電視的時候我忙著我的業務,她要睡覺的時候我還在加班。

    當我真的有空打電話給她的時候,她用睡著的聲音跟我說「我很想你,但我好睏,我要睡了。」

    我跟她在一起三四個月的時間,除了放假之外,幾乎每天都這樣。或許你會說,那放假的時候可以一起出去玩啊。很巧,我也這麼想,但現實總會跟我說:「尼爾,你想得太美了。」

    對於一個正被兵役綁死,生命與生活完全沒有自由的男人來說,擁有一個女朋友三四個月,其實嚴格說起來只能算一個月。為什麼?我算給你聽。假設一個星期放兩天假,一個月也才放八天假,四個月下來也不過三十二天。要是再扣掉她有自己的事情要處理或是和朋友要出去,那根本就不到一個月。

    而且,她工作的地點是百貨公司,百貨公司星期六、日是很難排到假的。要是再碰上什麼週年慶,那大概要有兩三個禮拜是沒辦法休假的。

    還有最重要,也最雪上加霜的一點,就是她的百貨公司在台北,而我的部隊在高雄。所以,我每次一放假,我就立刻飛奔機場,搭機到台北,然後再搭捷運到百貨公司裡找她。就算用最快的速度趕到,通常到台北也大概已經接近晚上九點了。

    講了這麼多,其實簡單的一句話就是「我放假的時候陪她上班,她下班的時候陪我放假。」

    「那是一場很辛苦的戀愛呀!尼爾。」

    幾年後,當我跟芸卉聊起彭以芳的時候,芸卉這麼跟我說過。她很直接自然的用了辛苦兩個字來形容我跟彭以芳的愛情,我聽了有些吃驚,不是很認同這個詞句,我想反駁她一些什麼,但又想不到更適合的詞句。

    我在想,如果是彭以芳聽見芸卉這麼說,她會跟我一樣吃驚嗎?會跟我一樣無法認同辛苦兩個字嗎?還是,她會點頭如搗蒜的說「是啊,真的很辛苦」呢?

    我不知道,也無從去猜測和考證了。

    不過,後來的後來,我開始認同芸卉的形容了。因為,越是辛苦的相愛的環境,會讓自己越愛那個人。因為,一切都是那麼的得來不易。

    我曾經為了彭以芳的一句「某雜誌裡的某個繡有蝴蝶的包包很美。」我利用等她下班的時間,找遍了全台北市的精品店,一個九千八,我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付現金帶走。我曾經為了彭以芳在上班的時候一句「我想念淡水的阿給。」我先到家用品樓層買一個保溫瓶,然後搭捷運到淡水買阿給,放在保溫瓶裡面以防它冷掉了,然後再搭捷運回來拿給她吃。彭以芳半夜睡不著吵著要看日出,而且要立刻就看到日出,我還得哄她開心拿著一顆燈泡到陽台外面扮太陽,扮得不像被她看到我的影子還會胡鬧。點了一碗牛肉麵剛送來時說她想吃披薩,我就得立刻帶她到必勝客。走在敦化南路的斑馬線上,她說她想從遠東企業大樓那一頭斜著橫跨安全島到另一頭的AUDI經銷商,我就得陪她玩命。連接台北市與永和之間的福和橋,她說她想用走的不想騎車,我就得牽著機車陪她走。木柵動物園裡的獅子長得太醜,她要我拿石頭丟它,害我冒著被抓的危險丟了快跑。跟她打賭輸了要我站在SOGO百貨大門口大喊三聲我是笨蛋,我也紅著臉照做。

    你說我太寵她嗎?你說她根本就是把我當作玩具或是小丑在玩耍嗎?我知道我知道,我瞭解你為什麼這麼想。曾經,我也在一個人搭機飛回高雄準備收假的路程上想過這個問題,但她曾經這麼跟我說過一句話:「只有你在我身邊的時候,我的任性才能得到依靠。」

    頓時,我不知道該跟她計較什麼。如果這樣能讓她快樂,我沒有什麼損失,反而是獲得。

    或許你會說,她一直都在接受我的付出,她難道都不需要付出嗎?

    她會替我準備早餐,她會替我戴上安全帽,她會替我訂好來回機票,看電影的時候她會替我買好我要吃的薯片和可樂。有一次,我要趕搭上回高雄的飛機,她站在驗票口哭,不論我怎麼哄怎麼說,她就是止不住淚水。等到我降落高雄,打開手機的時候,我才從她傳來的訊息裡知道她為什麼流淚。

    「飛機一離地,你就離我一個天空的距離了。」

    我跟她一樣在機場裡流下了相同份量的眼淚,差別只在機場的不同而已。我很難不愛她,不!我應該這麼說,我很難不深深地愛她。我說過她是個很聰明的女人,她擁有女人該擁有的魅力,也擁有女人該擁有的馨柔。或許比起田雅容,她沒有雅容的細膩貼心。或許比起郭小芊,她也沒有小芊的堅強伶俐。就算拿她比起柳嘉恩,她也沒有嘉恩對愛情那麼的拿手在行。

    當她在我生命中所出現的女子當中,並不是最優秀也不是最特別的時候,為什麼我最是深愛她?

    因為,是我讓她在我心裡,那麼特別。

    但三、四個月的時間對一段愛情來說,是嫌短了一點。尤其是對一個軍人。我才數過了百來顆饅頭,七百多天的軍旅生涯也才過了七分之一,我就失去她了。

    其實說真的,即使到今天,我還是不明白她為什麼要跟我分手。對,分手是她提的,用電話講的,而且是軍線,是他媽的軍線。我之所以補上他媽的,是因為軍線是隨時隨地被竊聽的,除非是管制線路。指揮部總機連接到連上的線路則是普通線路,而且有三分鐘的通話限制時間,三分鐘一到,總機會介入你的線路提醒你「長官,三分鐘到了,請在三十秒之內掛電話」,如果你不掛,他會在提醒幾次之後強制切斷你的通話。很不巧,總機屬於連上業務之一,所以總機的管理者,就是我連上的人,也是我的同梯。也就是說,他聽得到電話裡所有的對話,而且還不會斷訊。

    她說打我連上的電話,但忙線中。所以她改撥指揮部總機,再從總機轉軍線到我連上,連上的軍線放在安全士官桌,想當然爾接電話的就是安全士官。安全士官依規定詢問來電者身份,「我是尼爾的朋友。」她說。而且那語氣和態度像是跟我不太熟,只是剛認識的,或是見過面的鄰居,只有在垃圾車來的時候才會提著垃圾見面三十秒鐘。

    為什麼我知道她的語氣像是垃圾鄰居?喔,說錯了!是一起丟垃圾的鄰居。

    因為那個安全士官就是我。

    我也不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上個禮拜我才跟她擠出一些時間看過電影吃過宵夜,我甚至還刻意花錢帶她去住高級的汽車旅館,因為冬天到了我還買了一件毛衣送給她。結果才一會兒時間,那個幾天前才跟我上過床,以「尼爾的女朋友」的身份要我陪她過夜的女人,現在變成了「尼爾的朋友」。

    我以為她在開玩笑,真的,我還真的以為她在開玩笑。所以我還耍帥的說:「你要找尼爾嗎?他跟我們安全士官交代過,除非是他的女人,否則他不會接任何女孩子的電話喔。」

    「是嗎?只可惜這是我最後一通電話了。」她冷冷的說。

    最後一通電話?什麼意思?

    「就是最後一通電話的意思,字面上的意思。」

    為什麼是最後一通電話?你怎麼了?

    「我很難具體的跟你說我怎麼了,尼爾。但……這真的是最後一通電話了……」

    為什麼突然間這樣?我做了什麼事是你不高興的嗎?

    「不,沒有,尼爾,你沒有做錯什麼……」

    沒有做錯什麼,又為什麼這是最後一通電話呢?

    「……」

    ……你……,你說話呀。

    「我……我說了,我很難具體的跟你說為什麼……」

    那……那……。我開始結巴。那既然沒有具體的為什麼,又為什麼要分手呢?

    我並沒有快速而且完整的說出前面那句話,我開始有些失去清楚的意識。

    「尼爾,你聽我說……」

    我是在聽,不然你以為我在幹嘛?

    「你現在是冷靜的嗎?」

    你要聽實話還是謊話?

    「喔……!我的天!尼爾,別讓我覺得我決定分手全是我的錯,好嗎?」

    我……我沒那樣的想法啊。我還在想為什麼啊!對!對!對!我還在想為什麼。

    「尼爾,我希望你冷靜的聽我說完我要說的話,好嗎?」

    我正在嘗試……,你感覺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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