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的你 正文 第六章
    所以曾經有一段日子,大概是我入伍當兵滿一年之後到退伍前的那十個多月的時間,每一個星期六和星期天的早晨,我都會在不一樣的床鋪上醒過來。有些床鋪會被太陽曬到屁股,有些則是陰暗的像是夜晚剛剛來到一樣。枕頭的味道也不同,有些是刺鼻的香水味,有些是溫和的洗髮精的香味,當然也有些是臭的。或許這個早晨我用的是高露潔的牙刷和牙膏,下一個早晨嘴裡的泡沫就可能是黑人白綠雙星牙膏。曾經有個女的(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用的是齒粉,那需要把牙刷弄濕之後才能去沾粉,聽說齒粉具有強力的去漬效果,能去除牙齒上的煙垢。我才想起前一個晚上她嘴裡的味道,那是卡蒂兒的淡煙。而床鋪呢?有時是朋友家的,有時是認識不到十個小時的女人的。

    從那時候開始我習慣了在星期五(放假的當天)的晚上跟同梯和學弟泡在PUB或是辣妹泡沫紅茶店裡。第一次去時候還有些生澀,面對主動坐到你旁邊來的女孩子會不知所措的玩著自己的手指頭,這些女孩子喜歡看來笨笨呆呆的男生,這比較好欺負。我記得那天晚上我跟同梯和學弟一坐就到凌晨四點,當兵的生理時鐘讓我還在泡沫紅茶店裡的時候就已經昏昏欲睡。我只記得我上了學弟的車,回到學弟的家,醒過來的時候,旁邊睡了一個女的,我不知道那是誰,但她的衣服穿得很少,不,她看起來沒穿衣服。牆上的時鐘告訴我時間是下午一點。

    學弟跟同梯都笑我笨,那女孩在泡沫紅茶店裡就一直表示她很欣賞我,他們特地為我製造一個機會,沒想到我睡到「不省人事」,竟然沒有「辦事」。

    又過了一個禮拜,我們去到另一間泡沫紅茶店。這一次我沒有睡,一直撐到太陽出來,女孩子下班。學弟一樣把她跟我帶回他家,拿給我一個保險套,要我別再錯失一個機會。

    學弟家是一棟三樓透天的房子,爸媽離了婚,因為爸爸在大陸包二奶被媽媽抓到,學弟說徵信社拍回來給他媽媽看的照片多到大概可以排滿他家的樓梯。他告訴我們這件事的時候簡直是用講笑話的心情在說的,爸爸和媽媽之間的感情失和瀕臨破碎對他來說還不如跟朋友的一場嘻嘻哈哈。

    「那是他們大人的事呢!學長!」這是他跟我說的。他一點都不覺得父母離婚是一件很嚴重,而且是必須傷心的事。

    他跟他帶回來的女孩子在隔壁的房間上床,雖然是水泥隔間但因為門的距離太近使得我在這個房間聽得一清二楚。我跟這個女孩只是坐在床上,衣衫完整,隔壁「咿咿喔喔」的聲音在我跟這女孩的臉上畫了尷尬的線條。我回頭看了女孩一眼,鼓起勇氣往女孩的嘴唇上親下去。

    這女孩叫做小雯,我不知道她的全名是什麼。一直到今天我都只記得那天她嘴唇上那唇蜜的味道,還有學弟在隔壁大戰的聲音。

    又過了一個禮拜,我告訴學弟,我要去找小雯。學弟問我為什麼?我卻答不出來。

    「你喜歡她嗎?學長。」他問。

    我……這……。喔!我的天!我不知道!我竟然不知道我喜不喜歡她?!

    「嗯?」

    我不是喜歡她,我只是覺得……

    「覺得什麼?」

    我覺得我不能跟她有過關係之後就不理她。

    「學長,你該不會是這麼乖的人吧?」

    乖?我不懂。

    「學長,就是「我那個你,我就一定要負責!」這叫做乖啊,學長。」

    不,不是,我只是沒辦法……

    「沒辦法什麼?」

    我沒辦法速食愛情。

    「速食愛情?學長,你剛剛說的可是速食愛情?」

    是,我是說速食愛情。

    學弟哈哈大笑的轉身離去,他在離去之前跟我說:「我今晚帶你去找小雯,你就會明白我為什麼大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這是他笑聲。這笑聲我到現在還記得,那是一種諷刺,也是一種當頭棒喝。他諷刺我竟然傻傻的以為這是一種愛情。而當晚小雯的答案則是狠狠的給了我一記當頭棒喝。

    「你想太多了,尼爾。我並不會因為跟你上床了就覺得你應該愛我或是該給我什麼。」她說。

    六祖壇經裡頭曾經解釋過當頭棒喝的意思,那是一種悟。而悟本身是助力,這是真理。但在現實社會卻已經不同了。

    我跟小雯上床對她來說,是她的「暫時需要」,她需要那種暫時的感情,她覺得與其去深愛某個人而不一定能長相廝守永結同心,不如把愛保留給自己。那天晚上的我是她「暫時需要」的對象。而在她離開那張床之後,這一層關係就消失了。我跟她甚至談不上任何一絲的愛情。

    所以原來只有我還笨笨的以為性是一種愛情的昇華,即使我所想的是對的。我認為沒有愛的性是一種狗的行為,在路邊就可以解決。我認為必須在某種程度的愛與好感之下才能發生性的關係,否則事後想起來會覺得噁心,然後便是很深很深的空虛。儘管我認為小雯的想法偏差,觀念錯誤,但我依然無法改變她的想法,因為她說:「我在我的世界裡,而你不是。」

    而學弟呢?

    學弟在小雯所謂的世界裡得到了他想得到的快樂,他穿梭在每一個不同的女孩之間,他今晚是這個女孩的「暫時需要」,明晚是那個女孩的「暫時需要」,他有時是別人的需要,而有時則需要別人。他的生命因為認同了這樣的快樂而空洞,他再也找不到其他的快樂,愛對他來說就算能秤斤論兩的賣也是最不值錢的東西。

    我就這樣跟學弟混了十個多月,他的理論曾經說服過我,找這樣的快樂很簡單,而且不求付出,也就不需要等待回報。這十個多月的時間我不斷的在逼自己「愛」上睡在身邊的女孩,然後跟她們發生關係。等到天一亮,夢一醒,床上的溫度漸冷,我就忘了我「愛」過這個女孩。

    直到有一天,某個我「愛」過的女孩在離開之前問我(我的天!我竟然不知道她是誰,更忘了她的樣子)……

    「假如我說我想當你的女朋友,你會答應嗎?」她說。

    突然間,我想起了雅容,想起了魔女系的系主任(對了,她叫做嘉恩,我終於想起來了。),再低頭看看我自己,這個十個多月來隨著假情假愛的波濤洶湧而起伏不定的身體,我說……

    「不會,因為你不懂愛。」

    我結束了這十個多月的荒唐,那像是一場夢一樣,我不能定義它是惡夢還是美夢,畢竟這十個多月我有所得也有所失。退伍那天學弟跑來恭喜我,他羨慕的說他還得繼續窩在部隊這個鬼地方一年,他很高興我終於可以離開。

    其實,你應該要恭喜我離開了那十個多月的混亂啊,學弟。那十個多月的我像是遺失了靈魂一樣,只剩下軀殼在遊走移動著。我多麼希望有一天你也能找回你的靈魂,因為「那世界」裡的快樂,已經不是快樂了。

    「你退伍之後要做什麼呢?學長。」學弟問。

    我會去找個工作,好好的替未來打算打算。

    「未來可以打算的嗎?學長。」

    未來是不能打算,但現在不努力,未來就會很慘。

    「學長,記得要跟我保持連絡喔。我退伍之後會去找你的。」

    學弟,我會跟你保持連絡的。在你退伍要來找我之前,先找回你的靈魂,好嗎?

    「我瞭解你的意思,學長。我瞭解你的意思。」

    我在爸爸五十八歲那一年強迫他退休,他的身體已經不堪負荷。而那一年我二十七歲,也就是兩年前。在我要升國小五年級的時候他曾經中斷過教職兩年,這之前有提到過,兩年後他又回到學校教書,這一教又教了十四年。都已經當上學校的教務主任了。

    退休之後的他就像其他的老人家一樣,一閒下來就不知道該怎麼辦。家裡後陽台的花花草草在三天之內被他活活澆死了一半,地板每天都跟剛擦過的沒什麼兩樣,他的床鋪整齊到我曾經懷疑他不在家裡睡覺(因為那看起來沒人睡過)。他每天早上替自己煮一鍋飯,然後每一餐都到家附近的自助餐店去包菜回來,一鍋飯吃一天剛好吃完。

    包菜是他一天當中最重要,也最快樂的工作。為什麼?因為他去包菜的時候可以找鄰居街坊聊天,那是他一天當中最不無聊的時候。

    金城武有個手機廣告,說那支手機可以防無聊。他像個孩子一樣的跑去通訊行跟行員說他要買那支防無聊的手機。結果行員光是教他使用就花了兩個半小時,而且還教不會。

    「那果然是一支防無聊的手機,」爸爸笑著說,「光要學怎麼使用它就得花兩個半小時,真的很防無聊。」

    後來他還是沒有買,因為買了也不會用。氣炸了那個行員。

    我曾經建議他到公園裡去跟那些爺爺伯伯們下棋聊天,他非常不願意。他說那些個老人家至少都比他大十五歲,而且每個人講話都有很重的外省腔,他怎麼努力用力使力費力的聽都聽不懂。他說有一次在包菜的時候遇見山東來的李伯伯,想當然爾大傢伙都叫他老李。他跟李伯伯在自助餐館裡聊了三十分鐘,他只聽得懂兩句,一句是「哈哈哈」,一句是「你說好不好笑」這兩句還是連在一起的咧。他只能嗯嗯嗯的陪著笑,老李笑得大聲,他就跟著大聲,或是補一句「這真是有趣」。

    「其實一點都不有趣。」爸爸說,「再怎麼有趣,聽不懂還是不有趣。」

    後來爸爸又開始每天往學校裡面跑,回去跟他的老同事們聊天說話。有一天,那些老同事帶他去打高爾夫球,他竟然就這樣迷上了高爾夫。我曾經和爸爸一起到高爾夫球練習場去揮桿,你可別看他將近六十歲的身體,他一桿還是可以揮過一百五十碼,練習場的教練說我爸爸已經算是奇葩了,六十歲左右的人剛練高爾夫就可以打到一百五十碼已經是一件不錯的事。「李登輝一天到晚在打高爾夫,他長桿也不過兩百而已。」教練說。

    那天爸爸很突然的問我,為什麼這幾年一直不見我交女朋友。面對這天外飛來一支爸爸的筆,我突然間也不知道怎麼回答,這筆就這樣穿過腦門。

    「你該不會只交過雅容這麼一個女朋友吧?」爸爸問。

    不是的,爸爸,我交過三個女朋友。爸爸只見過雅容。

    「那些女朋友呢?」

    不知道耶,呵呵,說不定她們都已經住在別人家裡。我試圖輕鬆的回答這問題。

    「嫁人啦?那三個都嫁人啦?怎麼跟你交往過的女孩子都嫁給別人吶?」

    爸爸,你說這什麼話?那並不是我的問題好嗎?

    「不然還是女孩子家的問題啊?」

    不是的,爸爸,那跟誰的問題沒有關係。

    「那不然是誰的問題啊?」爸爸問,他的眼神充滿著不瞭解。

    那不然是誰的問題?啊!我的天,我也不知道啊。不是我的問題,也不是女孩子家

    其實我可以瞭解爸爸的堅貞,因為媽媽對他來說像是藏在心臟最最最裡面的那一部份,就算是人死了心臟停了,甚至被挖出來了,都沒有人能看得見那一個部份有多麼的細膩而且完整。我曾經問過爸爸為什麼會想追求媽媽?是媽媽的哪一個部份吸引他?

    「其實,是你媽拿刀架著我的脖子要我寫信去追她的,」爸爸開玩笑的說,「所以吸引我的是那把刀,而不是你媽。」說完,他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但其實我在爸爸的書房裡看過他為媽媽寫的詩。他習慣在一張張的書法紙上用毛筆勾寫著他們的愛情和媽媽去世之後他難耐的心慟與永恆的思念。而且那數量之多大概可以出個三五本詩集。爸爸把那些詩捲成好幾卷放在櫃子中間,某些寫上了日期,而某些沒有。爸爸說沒有寫日期的部份是因為哭著完成的,傷心之餘沒去注意日期押寫了與否。

    爸爸以前師專時念的是中文,而媽媽念的是數學,這是我家跟別人家比較不一樣的地方。那時代通常應該會是男孩子念理工,女孩子念文商,可是爸爸說媽媽當時是走在時代尖端的女性,她想做什麼是沒有人能攔得住的。她堅持要念數學就是念數學,就算是因為唸書念的太勤被外公吊起來打都要念數學。那時候的觀念是女孩子長大了就要嫁出去,念太多的書是沒有用的(當然現在還是有這樣的家庭)。爸爸說媽媽曾經為了不讓外公知道她在偷偷的唸書,還在半夜裡躲在床底下點蠟燭看書,結果媽媽考上了師專。

    聽爸爸在說他們以前唸書的坎坷史,說真的其實很難體會。當年爸爸為了聯考,每天早上四點起床,騎著腳踏車到圖書館的門口去排隊,我問爸爸為什麼不在家裡念?他說去圖書館唸書不需要花錢,因為用的是圖書館的電。家裡沒什麼錢,開燈需要用到電,念太久的話爺爺會給他白眼看,而且還會碎碎念的說:「啊一本書是要看多久?看不懂就不要看了!」

    爸爸考上師專之後,爺爺還在村口放鞭炮,說他每天鼓勵他的兒子要用功唸書,今天能考上師專完全都是他的功勞。(其實爺爺到去世之前還是很臭屁。)那一串鞭炮聽說是十塊錢,那是奶奶可以買給一家人吃一天的菜錢還有找。

    我不知道那時候十塊錢是多大,但爸爸說那時候一碗陽春麵的價錢是五角。爸爸有三個哥哥一個妹妹一個弟弟,一家八口一天吃十塊錢台幣還有找,在民國五十六年的時候。

    說真的,我很想看看菜色如何。

    爸爸說菜色沒什麼好形容的,形容菜色只會讓自己沒有食慾。不過他用一首詩形容了當時他們一家人是怎麼吃飯的。

    「一張桌上三道菜,八雙筷子一起來,如果動作不夠快,只剩豬油拌白飯。」

    說到爸爸寫的詩,就不能不提到他為媽媽寫的《十年的你》。我在幾年前讀這首詩讀到彷彿就像個第三人稱,站在爸爸和媽媽身旁,聽他們約在某一個地方,而十年後再見一樣。

    他並不是寫活了媽媽,而是寫活了愛。

    「我被遺忘,被你遺忘,遺忘在一條名叫傷慟的路上。

    那遠到看不見邊際的盡頭,你可在那個地方?

    我問過神,問過鬼,問過佛祖,問過菩薩,你到底在哪一場夢裡面,而那場夢何時與我共枕同床?

    我成天成夜,聽著時間的呼吸,用哭白了的發,寫寂寞的詩。

    我把傷眸當硯,我把血淚當墨,我的靈魂是我的紙,我的身體便是信封。

    我該寄往何處於你?而你又該何回我?

    是不是你也在那條叫做傷慟的路上,如果是,我是否也該把你遺忘?

    但怎麼遺忘也長,傷慟也長,告訴我哪兒是短,我便哪兒往。

    溫暖的清晨同樣,溫暖的西暮同樣,搖椅上的我同樣,而我冷冷的望。

    別要我頂著熱情欣賞,我已失去熱情的光。

    你說我詩裡總有看不完的愁悵,像濃黯的霧那般的茫,我裹著兩人份的被單,作著一個人的夢,詩難不愁悵,人難不拾殤。

    我低聲的問,那在遠方的你啊。

    如果我寫一首詩給十年後的你,你將在哪兒讀它?」

    這首詩裡,沒有任何一個「愛」字,卻寫出了滿滿的愛。

    彷彿「愛」像個小孩,嘟著嘴巴,眼裡噙著眼淚在你的腳邊打轉。

    4. 第三個女朋友

    其實,我很恨她。

    我的恨很明顯,但我從不曾講。

    跟她分手之後,我一度對愛情絕望。

    但當我想起爸爸和媽媽之間,我便開始掙扎:「愛情真的會如爸媽那樣嗎?」

    但後來,我感激她。

    這一份感激很尷尬,因為我依然恨她。

    但我的恨已經不明顯,因為感激多過了恨。

    我明白了我對她的恨其實是對自己的恨,因為一個對愛根本不懂珍惜的人,對他有再深的恨,其實都是自己的傻。

    所以,以芳,我再也不恨你了。

    因為你不懂珍惜,所以讓我懂了原諒。

    對,是的,她是我第三個女朋友,叫做彭以芳。

    之前有提到,她是我在酒館裡認識的。那是朋友的朋友,而我們在第一個清晨就一起牽著手去吃早餐,第二個晚上就一起上床。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幾杯淡酒下肚,言談之中多了一些敢說、行為之間多了一些敢做的情況之下才愛上她的。但我可以向你保證,她是個會很容易讓人在短時間之內愛上的女人。

    當你在自以為念過一些書,瞭解一些東西,明白一些道理,可以在同儕之間高談闊論而沒有多少人能反駁你的時候遇見這樣的女子,那麼你只有死路一條,如果她還帶著幾分姿色的話。

    我不能否認她的聰明,因為她確實是這樣。她的反應,她的對答,她的動作,甚至連點煙的姿態都能讓你將她天使化。她確實有那種罕見的魅力,也確實讓你坐在她的面前,注視著她的眼睛時,會不小心把幾十隻小鹿關到自己心裡面去放肆的亂撞。

    請注意,是幾十隻,不是一隻。

    這亂撞的結果是兩敗俱傷,小鹿們屍橫遍野。因為當天晚上我喝得有些微醺,但意識是清醒的,在酒精壯膽的結果之下,我坐近了她的身旁,跟她聊了一聊車子、聊了一聊房子;也聊了一聊瘦子怎麼變成胖子,胖子怎麼變回瘦子。這些題目有營養嗎?我想不盡然,除了車子房子之外,其他的東西不但連營養都沒有,還可能有細菌。

    後來酒館裡播了一首《SOMETHING TO REMEMBER》,那是一首九零年的情歌,她在嘴裡輕輕和著,然後轉頭邀我:「Dance with me. 」,和我跳舞。

    整間酒館只有我跟她站在吧檯前的一塊不大不小的木地板上跳舞,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會答應跟她一起跳?我後來告訴自己那是因為酒精的關係,沒有酒精在我體內作怪的話我永遠都不會這樣作怪。

    「I was not your woman, I was not your friend,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

    ……

    We weren』t meant to be,At least not in this lifetime,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 I hear you still say, Love yourself. 」

    她有一句沒一句的唱著,前面那些點點點點成一整行的地方就是她含鹵蛋亂哼的時候,她是不是有點醉了我也不知道。不過還好這首歌曾經聽過多次,稍微瞭解她在唱些什麼。

    「你知道這是什麼歌嗎?」她晃著身體歪著頭,用微瞇的眼睛看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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