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傷的右腳顯然比我的想像要恢復的快,不到兩個月,我走路時已經和正常人沒有什麼差別。雖然韌帶的折損讓我的腳尖再也無法完全伸直,也因此我得到了一張殘疾證書,但至少表面上看起來,我和正常人一模一樣。
我們三個人開始逃學。每天下午我們都會去鴻門歌舞廳,我們向每一個和我們搭訕的男人打聽謝軍這個人。可是沒有人知道。謝軍和叮噹她們在一起時一直都是一個人出現,梨子和敏敏根本不認識他的任何朋友。而謝軍到底住在哪裡,在什麼單位工作做,梨子她們也一無所知。我心底的牽掛和擔憂越來越深,梨子和敏敏也漸漸地笑不出來了。曾經的樂觀和快樂彷彿跟著叮噹一起遠去了,我們只能在心裡不停的祈禱:叮噹是那麼溫柔、那麼善良、那麼可愛,上天一定會對我們的天使很仁慈的。叮噹會回來的!
轉眼就到了新年。沒有叮噹的冬天好像格外的冷,我們三個變得越來越沉默。但我們始終沒有放棄去鴻門歌舞廳向所有認識的人打聽謝軍這個人的下落。那個時代的年輕人裡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流行起蠱惑仔,電視裡天天放著什麼洪興十三妹和陳浩南。我一直以為寧靜安定的小城也被這股所謂的「江湖」之風吹皺了春心。那時的舞廳裡開始時常有人爭執,有人大打出手。甚至也有人模仿著電視裡的鏡頭,拿著刀喊打喊殺。
那是快散元宵的一個黃昏,朦朧細雨剛停,天空仍然灰濛濛的彷彿被攏上了濃霧。我們三個隨著舞廳散場的人潮走出了鴻門,就在那個大門口,我們親眼看見一個男孩被三個人圍在牆角,然後一把槍頂住了那個男孩的下巴上。我們清楚地聽見了槍響,四下人群轟散,所有人都驚退開來,身邊好像有一個女人正在驚聲哭叫,震得我耳膜隱隱生疼。一切都像電影裡的慢鏡頭,我看著那三個人分散逃竄,那個男孩靠著牆角慢慢的倒在地上。他的臉頰上露出一個小小的洞,我甚至看見裡面有什麼白色的東西閃動了一下。接著,是滿眼觸目驚心的紅。那些血用湧動的姿態奔騰而出,他的整張臉迅速的被埋進那片深紅裡。
一向自命膽大的梨子用手摀住了眼睛,連連後退。敏敏早已經將整張臉都埋在了我身後,緊緊箍住了我的手。我清楚地感覺到敏敏的顫抖。可是很奇怪,人群都跑開了,我們三個仍然在原地,誰都沒有逃。我心裡甚至找不到害怕、恐懼的感覺,我只是在想:這個人會不會死?
那個人沒有死。不知道是誰打了電話報警,很快警車便來了。我們三個就那麼站著,看著警察把人抬上警車。然後有警察走過來問了我們一些什麼,我根本就沒有聽,我只是一直楞楞地看著地上那一大灘被血染紅的泥土。梨子後來嘲笑我,她說警察都說我是被嚇傻了。其實沒有人知道那個時候我在想什麼。那個時候,我心裡想到的是叮噹。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一種極度強烈的不安籠罩著我,我看著那個人躺在血泊裡,我心裡一直在念著:「叮噹,你在哪裡?我的叮噹!」那一天,我也發現了一件事情:其實,我一點都不怕看見血。我的心裡,從頭到尾都沒有一絲恐懼的感覺。就連膽子最大的梨子都忍不住後退的時候,我居然眼睛都沒有眨過!
我們仍然每天都去鴻門歌舞廳。自從槍擊事件過後,鴻門的生意蕭條了許多,旁邊不遠處又新開了一家叫百樂門的娛樂城。雖然名字叫娛樂城,其實也還是個舞廳。在那個年代,舞廳好像是小城裡唯一的消遣場所。
我們好像都遺棄了自己的理想。敏敏不再喜歡捧卷而讀,不再時常揮筆疾書。梨子也辭去了學校通訊社的職務。我們經常逃課混跡於舞廳,曾經喜愛我們的老師在一次次勸導無果之後,終於對我們大失所望。我永遠記得最喜歡我的語文老師對我說過的一句話。他說:「岳月,你是一個很聰明的女孩子。你的聰明,就算不好好讀書,也千萬別用在學壞上!」
什麼是學壞?我不懂!我只知道,我要找回我的天使。我只想知道,我的叮噹究竟在哪裡???
那些混跡於舞廳的日子,我們認識了很多各種各樣的人。曾經,那樣的一群人在我們眼裡都是壞孩子,都是社會上的小癟三小混混。可是後來,梨子學會了吸煙,我和敏敏學會了往自己臉上塗抹各種的顏色,我們也成為了別人眼裡的壞孩子、小混混。
終於,十八歲那年夏天,我們在百樂門遇見了一個男人,他說他認識謝軍。
那個男人說,謝軍的本名確實是叫謝軍,他確實在本地的一家機關單位工作過,他也確實是停薪留職去了深圳下海經商。那個男人自稱是謝軍的朋友,說謝軍兩個月前回過小城,曾經在X縣的紅燈區某個美容美發廳出現過。至於謝軍現在在哪裡,他卻不知道。然後,男人說:「我可以陪你們去他曾經出現過的那個美容美發廳打聽一下,那裡可能有人知道吧。」
眼前這個男人矮矮胖胖,看起來很一副憨厚老實的樣子,我心裡卻滿是懷疑。他不問我們找謝軍幹什麼,也不問我們和謝軍有什麼關係,這麼熱心要帶我們去找謝軍,天知道他到底想幹什麼!梨子和敏敏一直看著我,自從叮噹失蹤以後,她們倆大概是出於愧疚,許多事情都會由我來做主。紅燈區,我當然知道那是什麼地方。改革開放給中國大陸帶來了經濟與商業的繁榮,也帶來了無數燈紅酒綠的娛樂場所。說白了,紅燈區就是合法的賣淫場所而已。
去?還是不去?也許能找到叮噹的念頭在我心裡不斷盤旋,最終還是佔了上風。我沉吟了很久,終於說:「好吧。明天下午你帶我們去一趟。」
回家的路上,梨子問我:「月月,為什麼要明天去呢?」
我說:「我不相信這個人。」
「什麼?」敏敏大驚失色,「你懷疑他騙我們?那你為什麼還答應他?」
我淡淡地笑了。也許是因為我長大了,思想和行為也在改變。我不再喜歡大哭大笑,好像自己每次笑的時候心裡其實都不想笑,那其實是一種很冷很冷的感覺。我說:「不管怎麼樣,有可能找到叮噹,我就一定會去!明天你們都別去了,在家等我吧。」
「不行!」梨子大聲的反駁道:「我們三個人是一起的,要去一起去。我們已經把叮噹丟了,可不能再把你丟了。以後我們三個人不管去哪裡,去做什麼,都要在一起!」
敏敏贊同的點了點頭,握住了我的手,深深地凝視著我說:「月月,我們不會再分開了!」
我不置可否地點了點頭。要一起去,那就一起去吧。回到家裡,我打了個電話給在舞廳裡認識的一個男人。那個人據說在本地混得很好,別人都叫他「東哥」。他曾經請我跳過一支舞,對我大有好感。在舞廳相遇過多次之後,他給我留下了電話。留電話的時候他說:「有什麼擺不平的事情儘管跟我開口,只要我辦的到,一定會幫你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