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氣氣!
氣死了!
馬克思氣得連課也不想上了,直接逃課去橄欖球校隊練球,把所有的怒氣都發洩在那顆可憐的橄欖球和無辜的隊員身上。
那兩個人居然完全不把他看在眼裡,也不想想,他們睡的還是他的床耶!為什麼明明是他們搞亂的場子,卻要他去收拾,而且還命令得那麼理所當然,他又不是他們兩個的專屬傭人!
「喔!馬克思,你今天怎麼這麼衝!」一個四分衛被馬克思一個衝撞,狼狽地倒在地上。
馬克思沒理他,繼續抱著橄欖球在高大的人群中衝鋒陷陣,像是想要把所有的怒氣都發洩出來一樣。
他真的已經快受不了了!
每天看著自己喜歡的人就近在眼前,卻怎麼樣都碰不到,那種感覺讓他很心慌,也很嫉妒。
到底要到什麼時候,他才能解脫?
離開金宇恩嗎?
不,他根本就做不到啊!
想當初自己會選擇哥倫比亞大學就讀,念的還是會計,這一切都是為了金宇恩。
他已經習慣事事都把金宇恩放在第一順位考慮,他無法想像沒有金宇恩的日子,他該怎麼過下去。
突然覺得這樣的自己真是悲哀,好像活得一點自我都沒有……
馬克思分神想事情的時候,沒注意到後方有人對著他撲過來,等到他發現的時候,要閃躲已經太遲了。
只見一個接一個的敵方隊員不斷跳到他身上,試圖要把他壓得死死的,不讓他再繼續抱著球亂闖。
有那麼一瞬間,馬克思絕望地想,也許就這樣死了也不錯吧?
至少不用再見到史坦利和金宇恩那副親熱的模樣……每次想想都覺得自己好窩囊……
「啊,好痛。」馬克思站起來的時候,發現自己的腳踝扭傷了。
「馬克思,要不要緊?」同隊的傑森關心地問:「要不要去醫護室看看?」
「不要!」一聽到醫護室,馬克思的神經就繃緊了起來。
他才不要去那種會聯想到醫院和那個變態的地方!
「打球受傷又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過幾天他自己就會好了。」
話雖這麼說,可是他的腳踝真的很痛,連走路的時候都會疼得冒冷汗,看來是無法繼續再練習了。
悶悶地拐著腳回到自己寢室,已經有工人在整修牆壁了。
史坦利正要出門,他拉住馬克思交代:「我這幾天不在,要去處理一些事情。恩就暫時交給你照顧了,你這小子,最好別對他動什麼歪腦筋。」
史坦利要離開了?
馬克思發現自己馬上又很沒出息地覺得雀躍起來。
只要史坦利不在,那他就有機會和金宇恩好好相處了,不是嗎?
「沒問題!包在我身上!」他拍拍胸脯對史坦利打包票,滿臉喜形於色。
史坦利當然知道這小子心裡在打什麼主意,可是在這緊急的當下,他也不放心把金宇恩交給其它人。
「你最好安分一點!」他用力轉了轉馬克思的頭。
「喔!史坦利,不要一直把我當小孩子啦!我都滿二十了!」
「在我心裡你永遠都是小孩子!」史坦利沒好氣地說完,就離開了。
因為寢室的牆壁要施工,暫時無法住人,於是馬克思把金宇恩帶到一個學長在外租賃的公寓裡,打算在那裡暫住幾天。
學長雖然在念研究所,不過因為身兼模特兒的職務,三天兩頭不在家裡,公寓裡倒也落得清閒。
第一次能真正和金宇恩一起過著只有兩個人的同居生活,馬克思顯得很興奮,金宇恩倒是沒什麼特殊的情緒,平淡的臉龐只有冷靜打量的神情,看起來……很像從前那個不管遇到什麼事情都處變不驚的男人。
開始的頭幾天,日子過得相當平淡,金宇恩從以前就是個不愛聒噪的人,現在出了車禍之後,像是變得更安靜了,有時候一整天只會講上一、兩句話,多半都是早安、晚安之類寒暄的話語。
更多的時候,他會露出憂心的表情看著窗外,像是在等著誰回來。
馬克思看著坐在沙發上喝茶的男人,那優雅的身影一如往昔,一點都沒有改變,甚至一面喝茶一面沉思,修長的手指在茶杯邊緣輕輕摩擦的習慣都沒有變。
「金……你想起來以前的事情了嗎?」
看著那樣的金宇恩,馬克思終於忍不住問。
金宇恩轉過頭看著他,笑著搖了搖頭,「我不知道。有些事情好像真的曾經發生過,可是又覺得它們很遙遠……就算偶爾腦袋裡出現幾幕畫面,也是很雜亂,完全沒有什麼邏輯。」他歎了一口氣。
「金,你和史坦利……」馬克思吞了一口口水。
一提到史坦利,金字恩臉上原本平淡悠遠的神情突然變得有些不安。
「史坦利怎麼了?」金宇恩勉強鎮定心神,裝作若無其事地問。
看見金宇恩這副真情流露的模樣,馬克思覺得那股罪惡感又浮現了。
他到底在做什麼?又到底在癡想什麼?
拆散了這兩個人,自己就真的能漁翁得利嗎?
歉疚加上罪惡感,馬克思一股腦地說出了事實,「金,我真的很抱歉。你和史坦利其實是情人,不是朋友。」
然後他又連忙解釋:「金,你知道的,我一直很喜歡你,所以才會說了那樣的謊。但其實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
我只是小心眼、嫉妒、眼紅外加看那只死老虎不順眼,才會這樣亂說的。
但這些話他當然沒說出口。
「馬克思,你是個好孩子。」金宇恩對他讚許地笑笑,「但是說謊是不對的行為。」
馬克思低下了頭,儘管都已經二十歲了,這時候的他還像是一個挨罵的小孩一樣,沮喪地低下了頭。
他被金瞧不起了嗎?
這種感覺真討厭……
可是他都是因為太喜歡金宇恩,才會這樣做的,難道他一點都不瞭解嗎?
看見馬克思沮喪的樣子,金宇恩放下杯子,走過去輕輕拍了拍他的頭。
他還記得,初見馬克思的時候,他才十四歲,身高就已經和現在差不多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遺傳了瑞秋的基因,把史坦利那種充滿陽剛野性的外貌與氣勢中和掉了,現在的馬克思雖然外表乍看之下像是小一號的史坦利,但是眉宇間卻沒有那樣的霸氣與狂野,在比例上他的個子也顯得比較修長勻稱。
「馬克思,我沒有怪你。我只是希望你以後不要再犯了。」金宇恩就把他當成自己的小弟弟一樣看待。
他沒有親人,除了史坦利之外,和他最親的就是這隻小紅貓。
馬克思抬起頭,愣愣地看著他。
金宇恩溫柔的微笑總是讓他難以自己。
他記得自己第一次見到這個男人這樣笑的時候,就已經愛上了他。
愛情是那麼微妙,即使理智告訴他,這個男人這輩子絕對不可能會屬於自己,但是當誘惑就在眼前的時候,他的生理反應卻怎麼也抑制不了。
他是男人,面對自己喜愛的人,他也會有衝動。
「金……」他吞了一口口水。
雖然他已經長得比金宇恩高一些了,但是在他面前,馬克思總覺得自己還是像個孩子一樣,常常被金宇恩的氣勢壓得說不出話來。
但是現在不同了!
現在史坦利不在!
這裡又只有他們兩個人!
夢想了多年的願望突然就在此刻成真!
馬克思決定,即使將來被史坦利發現然後被揍個半死,他也絕對不要放棄眼前的大好機會!
於是他猛地抱住了金宇恩的肩膀,吻住了這個男人。
金宇恩嚇了一跳,馬上掙扎起來,但馬克思隨即更加摟緊他,讓他無法掙脫。
「放、放開我……馬克思!你在做什麼?」
「為什麼我不行?為什麼?金,我也很愛你啊!」即使早就知道了答案,但他還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脫口問出這個他老早就想問的問題。
「馬克思!你在胡說些什麼?嗯——」
馬克思突然將金宇恩壓在沙發上,雙手胡亂地扯著他的衣服。
他也想要看到金宇恩因為自己而露出情動迷亂的神情!
那樣的金宇恩,不應該只屬於史坦利!
「放手!馬克思!放手!」金宇恩有些慌張,他真的沒有想到馬克思會對自己做出這種事情。
「不要!我不要!你一直把我當成孩子,其實我已經是男人了!」
「就算你是男人,也不一定就要也愛男人啊!難道你不喜歡女人嗎?」
「不!我喜歡你!我從見到你的第一眼就喜歡你,我的心裡再也裝不下別人!」
「馬克思!不要胡說!」金宇恩震驚極了,「馬克思,放開我!這樣是不對的!」
「不對?你告訴我,什麼才是對的?喜歡你不對嗎?難道我要討厭你,才是正常嗎?」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
「金,我真的很喜歡你……」馬克思的聲音低沉起來,他的手伸進金宇恩的雙-腿之-間,生澀卻又熱情地摩蹭著。
金宇恩臉色一變,整個人扭動得更厲害,急著想要掙脫。
「馬克思,我不可能愛你的!」情急之下他喊出了這句話。
馬克思臉色一白。
這是他心裡早就知道,卻最不想聽到的事實。
金宇恩見到馬克思的臉色不對勁,也知道自己失言了。
他不該這麼說的……可是在那樣的情勢下,他不得不把話說清楚才行。
馬克思緊緊咬著下唇,整個人因為憤怒與羞恥而顫抖不已。
沒有什麼比被人當面拒絕更難堪的事情了。
他的眼淚幾乎要掉了出來,只是在金宇恩面前,他告訴自己要拚命忍耐,至少在他面前,他得維持男人的尊嚴,而一個男人是絕對不會輕易掉淚的。
他僵硬地從沙發上站起身,看了看在沙發上衣衫不整的男人,他那副誘人的模樣……自己不是一直很喜歡他嗎?為什麼現在他覺得,自己心裡有什麼東西,被這個男人剛剛給活生生地踩碎了?
「馬克思……你……」
金宇恩匆忙拉好自己的衣服,還沒站起來,就看到馬克思突然奪門而出。
「馬克思!你要去哪裡?」
馬克思沒有回答。
他不敢回答,因為他已經滿臉淚水,他怕自己一回答,那哽咽的聲音會讓金宇恩知道他哭了。
他才不要讓金宇恩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
心好痛。
痛得連整個身體都在跟著一起疼痛似的。
他的腳也好痛。
幾天前受傷的腳踝根本沒有去醫治,本來估計可以自行慢慢復原,但是他剛剛那一陣急跑,又讓腳踝上的傷勢更嚴重了。
天已經黑了,他一個人走在路上,一面有些狼狽地抹去眼淚。
「真丟臉。」
有個涼涼的聲音突然從他後面傳來。
馬克思的身體一僵,失戀的痛苦馬上轉變為怒氣,他回過頭,氣呼呼地指著身後的人罵:「你來做什麼?」
男人一臉故意裝出心疼的模樣,「我可是專程來安慰我的小紅貓的。」
「你!我最不想見到的就是你!」馬克思死命瞪他。
其實……這不是真的。
在這個男人出現之前,有那麼一瞬間,馬克思真的希望,如果他能在這裡就好了……他一定不會像金宇恩那樣,拒人於千里之外,而且自己也不用在他面前死死忍住眼淚——反正再丟臉的模樣,那個變態都看過了,自己也就沒什麼好堅持的。
慎村凜原本只是下了班無聊,最近又沒什麼外快可以接,所以想來看看馬克思,為自己找點樂子。
他發現自己很喜歡看見馬克思小心翼翼卻又處處笨拙、惱羞成怒的可愛模樣,那真的很像一隻不太聰明的小笨貓,可是卻又可愛得讓人忘不了,只想抱在懷裡好好地一逗再逗,不斷欺負他。
他才走到大學附近,就看見馬克思拐著腳,狼狽地從校園的側門跑了出來。
他一看就知道馬克思的腳踝受了傷,正想上前喊住他,卻見馬克思滿臉的淚痕。
這隻小紅貓又哭了?
發生了什麼事情嗎?
察覺到自己的心裡竟然浮現一種叫做「心疼」的感覺,慎村凜不加多想,馬上就跟了上去。
想保護他,想讓他不要再那麼傷心地哭泣。
這種疼惜的心情,是不是戀愛?
還是只是一種同病相憐?
同樣被最親愛的人拋棄、同樣被四周的人期待著裝出不適合自己的模樣……
「馬克思。」他牽起少年的手。
「放手!不要碰我!」嘴裡雖然這樣喊著,他的手卻沒有甩開男人握著自己的手。
暖暖的,有些濕意,是手掌上微微泌出來的汗液,因為慎村凜剛剛也跟在他後面跑了一大段路。
「走吧。」
想要把他帶離這裡,讓他不要再這麼傷心。
「不要!你不要管我!」嘴裡兀自吐著言不由衷的話,但是心裡卻在吶喊著——
帶我走吧!就這樣帶我走!再也不要讓我回來!
再也不要讓我看見金宇恩……
「乖,聽話,不要再鬧彆扭了,很多人都在看喔。」他故意取笑馬克思,想要這只頭腦簡單的小貓轉移一下注意力。
這招果然奏效。
馬克思想要掙脫,男人卻抓得死緊,根本不願意放開他,「誰要聽你的話,放開我!」
「乖乖聽話。來。」男人改用騙小貓的溫和語氣,安撫著馬克思,「我不會像金一樣,對你那麼無情的。」說完,他自己都有些驚愕。
自己為什麼會這麼說?
這是一種承諾嗎?
而他的這番話,也讓馬克思的心裡一震。
原本抑制住的心痛這時又溢了開來,冰藍色的眼眸再度湧出委屈的淚水。
好痛,好累。
愛了一個人這麼久,終究是被拒絕了。
那麼就讓他任性一次,讓別人來對他好,可不可以?
「你要帶我去哪裡?」他抬起頭,眼裡不自覺地流露出乞求關愛的神情。
男人在他唇上吻了一下,對他曖昧一笑。
「去我最熟悉的地方。」
馬克思一聽,馬上轉頭就跑!
開玩笑!又要去醫院嗎?
***
結果馬克思被帶回了慎村凜的家。
男人的家位於曼哈頓的高級住宅區,屋裡裝潢雖然簡樸,但看得出來都足高級材質的傢俱,客廳很空曠,原木的地板讓馬克思很有親切感,他一進門就大剌剌地推開男人,自己往大沙發上倒去。
好累。
他摸過來一個抱枕,把自己的臉埋在裡面,想要當只小鴕鳥,就這樣躲起來一輩子好了。
「不要把你的鼻涕眼淚都抹在抱枕上喔。」慎村凜好笑地叮嚀他。
馬克思的肩膀動了一下,像是想要抗議,但最後還是沒說話。
這個沙發上有那個男人的味道。
馬克思很小的時候就知道,每個人身上都會有屬於他們獨特的氣味,不是香皂的味道,也不是香水,而是每個人天生就具有的氣味。
像他的母親瑞秋,就是有些淡淡的百合花香:金宇恩則是一種溫暖乾燥的氣味,有點像曬乾的草香:連傑西都有一種類似餅乾的甜甜氣味:至於史坦利,他身上只有汗臭味,真不知道金宇恩怎麼受得了這麼髒的動物。
那麼這個男人的氣味呢?
他嗅了嗅,柑橘……香煙……很難形容的味道。
但是這味道聞起來,竟然有一種寂寞的感覺。
慎村凜沒有打擾他,而是先走進了房間裡。
不久,馬克思聽見了水流的聲音,是他在洗澡吧?
莫名地,身子突然一熱。
自己就這樣傻傻地跟著那個男人回來了,等一下會發生什麼事情,用腳趾頭想都知道吧?
他抬眼看看大門,現在逃跑,應該還來得及吧?
他真的有必要因為失戀,就這樣隨隨便便和一個奇怪的男人上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