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行紀事 第一章
    我叫「愛上開水的魚」。

    19歲,身高179cm,體重63kg。

    五官端正,就目前為止的測驗結果來看,尚沒有人反應對不起觀眾。

    「愛上開水的魚」是我的網名,其實我沒什麼藝術細胞,不會起名字,但是我有個狐狸般狡黠的朋友,他幫我取了這個名字,你們覺得怎麼樣?

    我覺得挺酷。對了,我朋友的網名是「愛上飼料的豬」。

    一開始我覺得他挺有創意,後來發現他幫人取名字都在套用一個模式「愛上XX的YY」,這樣的話,我也會取啊,一想就一大堆,比如「愛上夏天的雪」、「愛上黎明的夜」、「愛上小雞的黃鼠狼」等等。

    跑題了,還是繼續我的自我介紹吧。

    我叫「愛上開水的魚」。

    19歲,身高179cm,體重63kg。

    五官端正,對得起觀眾,怎麼樣,有沒有意思和我「one night stand」?

    你願意?你也願意?還有你?

    不會吧?少爺我如果是MB(money boy)那不是發大財了?呵呵……你罵我賤?你真幽默。

    我也挺有幽默的,我在逗你玩呢,你還當真啦?少爺我可是沉魚落雁閉月羞花傾國傾城曠古絕今獨步天下的美男子,豈會看上你?你罵我死魚?哎哎哎——真是不會說話的小孩,我在海裡游泳的時候你還不知道讓誰給你換尿片呢,呵呵……Goodnight,See you later,Love you forever。

    我關上電腦,屏幕「唰」一下漆黑,只有顯示器上的綠燈還像鬼魅之眼一閃一閃,黑夜靜悄悄一片,有誰家的孩子夜哭,像被殺似的嚎啕,想像baby的父母手忙腳亂的景象,我嗤地一笑,笑聲像流星在死寂的黑夜劃過。

    然後,寂寞呼嘯而來排山倒海,我整個人被襲擊被掩埋,無力掙脫也不想掙脫,寂寞久了,寂寞就成了朋友,像吸食鴉片,明知有害,還是無法放開,吸食的時候反而快樂到暈眩。

    隔壁傳來唏唏梭梭的聲音,看來那小子回來了,每天都加班加點,真不知什麼樣的笨蛋老闆要這樣的笨蛋員工。

    我住的是一個不到三十個平方的公寓,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浴室、廚房、陽台樣樣具備,兩室一廳,我住向陽的一間,另外那個男孩住背陰的一間。

    也就是說,目前,我處在與人同居的狀態,我的室友是個今年夏天剛剛步入社會的菜鳥,姓雷,雷蒙。

    該怎麼形容他呢?眼睛挺漂亮,標準的大眼睛雙眼皮,鼻型也不錯,秀鋌而不突兀,嘴巴雖然有點寬,但唇型挺豐滿,像盛開的玫瑰**,在唇角右上方還有一顆小小的青痣,第一次見他,我為這顆無與倫比的「美人痣」差點悶笑破肚子,他還傻傻地不知所以然。

    他的五官分開來看都相當出色,組合起來卻差強人意,不管怎麼看都是一張平凡平淡甚至有點平庸的臉,我一直覺得挺可惜的,可惜了那些優質的原材料。他卻不以為意,照樣帶著金絲邊眼鏡穿著筆挺的西裝精神抖擻地去上班,我實在不忍心告訴他,那副眼鏡多麼土氣,那些西裝多麼呆板。

    雷蒙挺脆弱的,有好幾次我半夜裡上廁所,聽到他躲在裡面唏哩嘩啦地哭,我在外面拍門問咋啦咋啦?他說你不懂,你還是好好享受天堂般的大學生活吧,步入社會想回頭都不可能了,社會啊,真像是一入侯門深似海,一不小心就會被嗆幾口又鹹又澀的海水。

    「哦。」我點點頭,表示自己也無能無力,只能拍拍他的肩膀:「小濛濛,加油吧。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車到山前必有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錯了這一村,還有下一店呢,嗯嗯嗯……」

    雷蒙破涕為笑,邊罵我油嘴滑舌小痞子一個,邊洗把臉拖沓拖沓地回自己的房間倒頭再睡。

    每當這時候我就會睡意全消,我嫉妒他像個小孩子一樣說哭就哭,而我即使被人打得頭破血流也落不下一滴淚來。

    於是我就打開自己的電腦,半夜三更地上網,那時國內的同志網站還寥寥無幾,我就時不時地到國外的網站轉,雖然英語超爛,在這種地方聊天居然也暢通無阻,因為,國外的帥哥們往往也在問國內帥哥問過的破問題:

    「Can you tell me your age/height/weight?」

    我根本不用動腦,隨手就能打出標準答案:「19/179/63。」連單位都省了。

    大部分人會比較滿意,然後會再追問一句:「Are you handsome?」

    於是就有了沉魚落雁閉月羞花傾國傾城曠古絕今獨步天下的美男子之傳說。

    我聊了無數人,他們都說我們見面吧,我想與你sex,我卻最終選擇了逃離,不是我守身如玉,而是因為我是一條愛上開水的魚,激情早就已經被滾沸過,再也提不起來。

    我在黑夜裡,看著那些飢渴難耐的人們,惡意地嘲笑,冷冷地抽煙,覺得連自慰都沒有興趣的自己是個世紀末大怪胎,表面鮮艷絢爛,實則早已病入膏肓無藥可救。

    雷蒙總說小小年紀裝什麼酷呀,你這樣子連女孩子也會被嚇跑的。

    我說跑就跑唄,我還嫌她們煩呢。

    雷蒙一副小生怕怕的表情:「哥們兒,不會吧?難道你喜歡男人?」

    我唬著臉說:「是呀是呀,少爺我就是只愛男人,而且只愛像你這樣乖寶寶式的男人。」我邊說邊扮演狼外婆對可愛又傻氣的小紅帽上下其手。

    雷蒙便大聲地笑大聲地討饒:「你饒了我吧,你哪會愛上我呀!如果你真的愛男人,那你也只會愛一個人,再不會有第二個。」

    我初時還霧沙沙的:「誰呀?我怎麼不知道?」

    「你愛的那唯一的一個人呀,姓韓名璽,一個超級自戀的大帥哥!哈哈哈……」每次說這個已經重複了N遍的笑話(當然,估計雷蒙是一直把它看作最好笑的笑話),雷蒙都會笑得要斷氣,倒在沙發上神經兮兮地手腳亂舞。

    我哪裡自戀了?我總是不懂。

    我不怎麼講究吃,也不講究穿,到現在我還是分辨不出CK與CD的區別,香奈爾是法國的,而阿曼尼是意大利的,是嗎?

    我從不在乎這些東西,也沒興趣。但是有人會定期給我送來換季的衣服,全是當季最時尚最貴族氣的服飾,自然,也全是名牌。

    雷蒙總是歎息:「有個有錢的老爸真好呀,大少爺。」

    我呵呵地笑:「他叫齊戈,如果你願意我就送給你好了,據說他對收養子蠻有興趣的,有了他,你就平步青雲直上雲霄了,哪裡像現在累死累活起早摸黑的,還掙不了幾個錢。」

    雷蒙從不把這話當真,他是個腳踏實地的人,雖然他偶爾會開些令我吃驚到摔倒的玩笑,總體來說,他還是個不苟言笑一板一眼的人。

    這棟公寓原本是我自己一個人租來住的,後來,覺得一個人住實在沒什麼意思,再加上我懶得收拾房間,便想找個保姆,最好保姆兼分擔房租的人。

    我在學校的公告欄上到處張貼尋覓同居人,結果七七八八來了一大堆,男的女的都有,很多是認識的,同班或同系的,或者同年級的,特別是一些時髦而俏麗的女生,聲明什麼都願意做,甚至還隱約地示意包括那個那個,靠!少爺我要什麼女人沒有!

    於是,我重新張貼廣告,註明非本系非本級非女性者方可,應聘的人少了,但是來的那些男生都讓我看不順眼,我想找個大帥哥同居耶!

    在我已經興趣缺缺心灰意冷的最後時刻,雷蒙穿西裝打領帶皮鞋亮晶晶地跑來了,滿頭大汗,還小心翼翼地陪著笑,他說:「我可不可以呀,我們是校友,我現在剛工作,公司沒有房子,唔唔唔……」

    他又囉嗦了一大堆,我就在沙發上四平八穩地坐著,看他緊張得不成樣子。

    最後吐完了苦水,他眼睛亮亮地問:「可以不交房費嗎?我給你打工,什麼都可以做,做飯洗衣搓地板,什麼都做,真的,我什麼都會做!」

    我問:「可以上床嗎?」

    「啊?」雷蒙緋紅緋紅的小臉變成通紅通紅,然後結結巴巴地說:「開、開什麼玩笑,難道你還想要三陪?那、那我還是另找別家好了,我就說嘛,世上哪有白吃的午餐。」

    「哈哈……」我笑起來,看他驚慌失措的樣子實在非常有趣,我懷疑他怎麼可能已經成了社會新鮮人,「跟你開玩笑呢,你晚上就搬過來吧。」

    就這樣,我開始了我的新同居時代。

    @@@@@@@@@@

    還是重新自我介紹一下吧,我不叫「愛上開水的魚」,我叫韓璽。

    在北京唸書,今年讀大二,華大電子工程系,兼修西方經濟學、對外貿易、希臘語、中外藝術鑒賞,還是系籃球隊的隊員。

    我很忙,忙到不讓自己有時間用腦,就像一部編程絕佳的電腦,每天自動工作,只要不掐斷電源,我就會永不知疲倦地工作下去。

    來北京之前,我在上海生活了兩年,在齊戈那座洋別墅中住了半年,托他的福,我插班到一所師大附中就讀,並且過著與所有人無異的中學生活,沒有人知道我的過去,我也偽裝得格外清純,甚至有點蠢。

    在齊戈那裡住了半年,後來的一年半我就自己跑到一條典型的上海裡弄租了一間小房子,位於石庫門一帶,那時的石庫門還沒有現在的格局,我喜歡穿拖鞋套大頭衫仄仄地走在那裡,青石板的路,多雨時節閃著古舊的榮耀感,走在這些裡弄,會讓人不由自主地想起滾滾紅塵中的煙花舊事。

    上海格外適合那些懂得享受生活的人,除了20世紀初就開業的先施、永安、新新三大公司,我去的最多的是美美百貨。那時候美美百貨剛落成一年,是銷售世界頂級服飾品牌最多的百貨公司之一,我去逛,只是看看,不想讓自己在這個海派的地方顯得太寒酸太無知。

    聽著上海人用「阿拉XYZ」的語言把所有的外來人都統稱為「鄉下人」,是件讓人既氣惱又可憐的事,學不會當地語言,你就要平白遭受諸多的冷眼,很少看到一個地方像上海那樣以自己的母語自豪驕傲,好像只在法國作家都德的《最後一課》中見識過類似情景。

    我真心喜歡去的兩個地方,一個是地鐵,一個是「屈臣士」。「屈臣士」裡有各種顏色各種香味的沐浴露,還有各式各樣的護膚品,總有些很華麗很時髦或者很簡約卻很小資的女人到這裡來買東西,當然,也有男人,男人一個比一個精緻陰柔。

    我依然不買東西,依然只是看看,我最感興趣的是那裡的潤滑油和避孕套,可惜一直沒買,因為用不著,用不著的東西就不要買,我們的老祖宗教育我們要節約。

    我最喜歡的是地鐵,在一個流動的狹長空間裡,看人們的臉像流水一樣湧來退去,偶爾會發現一個或幾個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帥哥,心情便愉悅半天,一天似乎也就有了著落。

    可是,上海太陰柔了,脂粉氣太重,忘了哪個作家曾把上海比喻為女性,我也有同感,生在北方錯錯落落大大咧咧的我漸漸受不了那些天下無雙的精緻,受不了那些無與倫比的講究,上海有母性中的海納百川胸懷寬廣,也有小女人般的斤斤計較唧唧歪歪,我喜歡前者,但討厭後者。

    其實,這些都不是理由,理由是我厭倦了齊戈,厭倦了在他眼皮底下晃來晃去,於是,我考到了北京,在這個依偎著巍巍長城、孕育了康熙大帝風流乾隆、見證過諸多翻天覆地大事件的城市暫時落下了腳。

    地道的北京話很痞,甚至帶著一些野蠻,我卻喜歡,喜歡得不得了。

    大學第一年,軍訓、聯誼、讀書、見識新環境、結交新朋友,忙忙碌碌得像只停不下來的鐘擺。

    大學第一年,我住了學校的宿舍,並且和一家子人混得爛熟。

    後來之所以搬出宿舍,並非我厭倦了合宿生活,而是宿舍裡的兄弟開始談女朋友,熄燈後的臥談會動不動就扯到女生身上,扯著扯著就會有人喊:「老五老五,咱班裡就數你最倜儻風流,想必戀愛經驗豐富,快快從實招來,給哥們兒傳授點實戰經驗。」

    我這時候總會嘻嘻哈哈地打屁,我說追我的人海去了,你們到底問哪一個呀?小花看起來很正經,實則是個騷貨;小菜看起來土土的,其實很有靈氣;小尾巴像只小狗一樣黏人,給她買件禮物就會汪汪叫;小麻雀整天做夢釣凱子,想做一個闊太太;小玫瑰……

    可憐幾個哥們聽得狂吐,最小的孩子甚至撲到我床上卡我的脖子,幾個人群起而攻之:「太牛了,就說怎麼咱們都成了和尚班,原來丫頭小姐姑娘們都跑你懷裡去了,豈有此理,消滅這個女生殺手男生公敵!」

    在所有人的眼中,我就是這樣一個玩世不恭、遊戲人間、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紈褲子弟。我大大咧咧不拘小節,我花錢如流水對一切都滿不在乎,我會玩會瘋會學習,就是不會專情、不屑癡情、不懂真情。

    可是,我漸漸無法忍受這種嬉鬧了,每一次和幾個弟兄召開戀愛研討會,都像硬生生揭開心底已快癒合的瘡疤,一絲絲的痛一點點的疼,然後一點點一絲絲的蔓延,讓我整個人沉入黑暗的泥濘再也無法呼吸,恨不得地球就此停止旋轉,恨不得就此結束我這如同行屍走肉的生命。

    我決定搬出去,哥幾個神秘兮兮地說:「是想找個自己的窩方便快活吧。」

    我說:「是呀,我正準備金屋藏嬌翻雲覆雨呢,你們羨慕去吧,痛哭流涕去吧!」

    我搬出來自己一個人住,撿到雷蒙算是意外之喜。

    我並不是說對他有什麼非法的想法,其實,他一不酷,二不帥,三不夠漂亮,四不夠風趣,五不夠聰明,六不會拍馬屁,七不會欣賞藝術,八不懂生活情趣,九不愛養魚,十惡不赦的是他不懂欣賞我的魅力!

    我對他沒什麼非禮的想法,更沒有非禮行為,頂多就是逗他一下,比如問他是否還是處男,看他羞窘得滿臉通紅,一副天下塌下來的樣子,我就滿足了惡趣味,哼著小調滿不在乎地去洗澡,留下他還在那裡煩惱不堪的笨笨的發呆。

    如果說他還有什麼可愛之處,那就是他的勤快了,像只永不停歇的陀螺,房間總被打掃的一塵不染,連小到一個牙籤盒也要放到固定的位置,我總是隨便拿隨處丟,他就總是一遍一遍地撿回原處,這種超級無敵的固執讓我又是驚訝又覺得很是有趣。

    按照約定,他不用付房費、水電費、伙食費,他的代價是做一個專業級的保姆,但是我不付他工資。

    他總是把我丟給他的伙食費精簡了再精簡,節約了再節約,在維持足夠的營養均衡後,便很少買一次奢侈的菜,兩個月下來,我預定的伙食費居然只花掉了不到三分之二,比我一個人吃還省,讓我下巴快掉下來。

    他總是早早地起來做早餐,然後負責把我從床上揪起來,催促著早晨低血壓的我洗臉刷牙吃飯,幫我檢查筆記書本是否帶齊,然後趕我去學校,最後自己才稍微收拾一下上班。只要不加班,晚上他都會好好地做一頓四菜一湯的晚餐,兩葷兩素,嚴格按照他頑固的科學食譜來做,絲毫不向我的個人喜好妥協。

    他的衣服很少,很多還是大學時穿過的,在家時更是不修邊幅,我奇怪他省著那些薪水做什麼?他說有一部分償還學校的讀書時的助學貸款,一部分寄給爸媽供兩個弟妹上學,另一部分儲存起來,準備買房子結婚用。

    我問你的工資是多少?他回答1200,我當即就暈菜,還沒有齊戈給我的一個月生活費多。就是這麼一點點錢,他還分成幾份來花,哎——生活是不是總這樣?越需要錢的人越沒錢,只能在貧窮的泥沼中掙扎,越不拿錢當一回事的人反而有大把大把的鈔票揮霍?

    雷蒙常感慨我飽漢子不知餓漢子饑,富人不知窮人的苦,像我這種從小錦衣玉食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大少爺永遠不會懂他肩上的擔子有多重云云。

    其實,我想說:濛濛,我也長雜一個平凡的工薪家庭,小時候兄弟四個一同唸書,父母也是一分錢掰成兩半的花啊,我也曾為了區區一百萬開槍殺人,我不懂?我怎麼會不懂!

    可我最終也沒有說,我們依然維持著這種寄生式的同居關係。

    我需要一個像雷蒙這樣的人,溫順、體貼、善良,讓我回來有種家的感覺,我出門有人說小心啊,回來有人說回來啦,平平淡淡幾個字,就足以讓我疑真疑幻驚喜參半,恍若昨日重現,恍若一切如昨。

    雷蒙說他有女朋友,大學的同學,談了四年,卻總不見他帶那女孩來,他說怕被我搶走,我冷笑,心說真要搶也是搶男不搶女啊,笨!

    我對大學沒什麼奢望,對未來也沒什麼偉大的設想,我只希望自己可以順利畢業,找份還湊合的工作打發一下無聊的日子就足夠了,我如此想,也這樣做,我以為可以再次恢復既往的平凡生活

    可是,生活總是喜歡與你對著幹。

    有一天下午,下了課,班長叫住了我。

    「韓璽,你這學期還沒參加任何社團活動吧。」

    「不是在籃球隊嗎?」我不接受任何的幹部任命,喜歡無官一身輕的自由自在,可是做小兵好像並不怎麼自由。

    「那不算的,是這樣,今年咱班打算競爭十佳班級,需要全體同學都參與,他們很多都加入了青年志願團,做一些助殘助老的事,還有一些同學積極寫文章,努力塑造班級的精神形象,所以——」

    「要我做什麼?」

    「我們班裡接了幾個家教的活,都是義務的,幫助一些特困家庭或者父母對社會貢獻巨大而無暇照顧孩子的家庭,現在還剩下一個名額,只有你沒事做了,你看——」

    「是不是非接不可?」我對小孩子沒興趣。

    「也不是,」班長皺了皺眉,「這件事本來就是義務的,重在參與嘛,而且,據說那個小男孩特頑劣,大三大四的師兄師姐都敗下陣來,換了幾撥人了,你不願意就算了,反正你也不一定——」

    「等等!」這樣說倒挑起了我的好奇心,「他多大了?」

    「17,高三。」

    「好,我接!」明知班長在用激將法,我還是上鉤了。

    @@@@@@@@@@

    我從來沒做過家教,雖然我的成績一直很不錯。

    我一向認為學習是很個人化的事情,老師在講台上講解一遍已經足夠了,溫習一遍,再做點習題鞏固,就足以輕鬆上考場,只要你用心聽課用心看書用心做題了,你會發現考題都是你最熟悉的東西。

    而,如果你的成績不好,只會有兩個原因:原因一,你不聽課不看書不做習題,你考不好你活該,請家教是嚴重浪費資源;原因二,你也聽課了也看書了也做題了,可你還是不會,那只能證明你沒有學習這方面的天賦,趁早另覓他途為好,請家教更是浪費人力物力財力。

    濛濛說我的理論帶有嚴重的歧視成分,是傲慢自大無禮至極的態度,因為濛濛這孩子就是靠苦學死學拚命學才考上大學,告別家鄉的窮山惡水混跡於大都市的。

    我拍拍他的腦袋:「你懂啥?現在城市中的孩子還有幾個像你這樣的?他們早就玩瘋了,他們主張快樂學習法,實際上只注意『快樂』,而對『學習』不聞不問了。」

    但是,我還是接受了家教任命,因為我畢竟還不是一個無政府主義者,必要的集體主義還是應該有的。

    我的家教任務是一週一次,週六一天,上午下午整八小時,主要是數理化,如果還有餘力,最好連語文、英語也連帶補習。

    看來那孩子的父母發瘋了,而我也瘋了,居然就這樣扼殺了自己寶貴的週末生活。

    星期六,我照例在床上「晾白菜」。

    「晾白菜」是濛濛發明的詞語,因為我喜歡週末的晚上脫得光光的在床上大睡特睡,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十二點才起床。第一次濛濛進我房間看到這種情形時,差點沒嚇暈過去,用他的話說就是豈有此理豈有此理豈有此理,春光乍洩也不是這種洩法吧?後來見怪不怪了,就說我這樣特像他們老家放在地窖裡過冬的大白菜,光溜溜的。

    大白菜是北方的蔬菜,冬天的菜,白菜豬肉燉粉條很好吃,所以我也就接受了濛濛的「愛稱」。

    濛濛衝進來,把我從床上揪起:「起床!要遲到了!」

    「今天是週末。」我懶懶地看他一眼,倒頭繼續睡。

    「今天是你第一次家教啊!」濛濛在我屁股上踹了一腳,「即使不想做也得去跟人家說一聲。」

    「哦。」我昏頭昏腦地起來,光著身子就往洗手間走,濛濛在後面喊:「你可別對人家小孩耍流氓,哎──真替那小孩擔憂。」

    @@@@@@@@@@

    小孩的家很高檔,位於玫瑰園,屬於豪宅區。

    按照班長的解釋,他的父母應該屬於對社會有巨大貢獻的人。

    我按了門鈴,過了一會,一個小女孩來開門,女孩大約十七八歲,水靈靈的眼睛,清秀秀的小臉,但是一看就是小保姆。小女孩看著我,眼睛中充滿了警戒:「請問你找誰?」

    「這是肖先生的家嗎?我是來為他的公子做家教的。」

    小姑娘又上上下下打量我,眼神依然充滿了敵意,百分之九十九的不信任,她也不讓我進去,只說:「你等等。」便把我涼在門口,自己轉身拖沓拖沓地進去了。

    過了片刻,走來一位男子,一身開司米的米色西褲白色T-shirt,玉樹臨風地把我震住。

    「韓璽?」男子挑了挑眉,他有著英俊如Valentine的臉,戴著一副無框眼鏡,氣質儒雅風度翩翩。

    我心裡暗暗歎口氣,男子生得美也是一種罪過,造孽啊,造孽!

    「是,肖先生你好。」我伸出手,男子卻猶疑了片刻,臉上雖然在笑,卻笑得勉強。

    我可以理解,任誰也難以想像一個染著一抹金黃色頭髮,墨鏡戴得像飛行員,煙卷叼得像小混混的非主流人類能做好一名家教。

    我識趣地收回那只不受歡迎的手,摘掉墨鏡,取下煙卷,我直視著他的眼睛說:「給我一個月時間,行,我就收費,不行我就滾蛋。」

    男人笑了,充滿興趣地笑,他主動伸出手來:「肖航。半個月吧,半個月以後你還能呆下去,我按行價雙倍付酬。」

    我閃過他的手,重新戴上眼鏡,叼起煙卷,晃悠到房間裡:「好,一言為定。」

    肖航跟進來,沖沏茶的小丫頭說:「麗娜,去把小朗叫下來,讓他見見新老師。」

    名叫麗娜勢利眼十足的小丫頭顛顛地上樓,過了一會又顛顛地下來:「肖總,朗朗說他不舒服。」

    肖航皺眉,卻對我笑著說:「不好意思,小朗這孩子被寵壞了,要不我們直接上去吧。」

    我極力隱忍自己墨鏡下的瘋狂笑意,小朗?小狼?狼狼?

    「沒關係,山不來就我,我去就山。」我酷酷地說,把原本顯得非常大度的話語說得跟黑社會仇家似的,跟在肖航後面踢蹬踢蹬地上樓。

    肖航說:「他媽媽常年在外,我的工作也很忙,基本上沒時間照看他,結果他三天兩頭地逃學,功課差得很,不指望他能考上名牌大學,只要能混個本科學歷就行了,家裡人最低學歷也是碩士,他不能太丟人。」

    「哦。」我應了聲,難道讀書就是為了不丟人?「肖先生什麼學歷?」

    「牛津西哲和經濟學雙碩士。」肖航雲淡風輕地說。

    霍霍霍!

    「貴夫人呢?」

    「普林斯頓高數博士,西方美學碩士。」依然不冷不淡的語氣。

    哦哦哦!

    我說:「我爹是工科學生,可惜學得吐血也沒拿到學士學位,混個結業了事。我娘倒是家裡蹲大學屋裡系高才生,常年專攻人文專業與人類繁殖專題,最傑出貢獻是培育了四個笨小子,我是最笨的一個,呵呵。」

    肖航停下腳步,回過頭來用看外星人一樣的眼光看我:「你挺搞笑的,但是不懂幽默,即使搞笑,你連周星弛的都不如。」

    我吐一口煙圈,真不容易,這位大學士居然還知道周星弛:「慚愧慚愧,周星星可是我的偶像,不過他也奉我為偶像,因為他一直想當一名帥哥,可惜不是,我就比他英俊多了,這叫天生麗質難自棄,你說是不是?」

    肖航不再說話。

    我巴不得他趕我走呢,可是這人好像涵養到家,根本不把我放在眼裡,或者──他非常以他的兒子為榮,希望他兒子把我趕走。

    肖航敲門:「小朗,開門。」

    裡面沒動靜。

    肖航繼續敲:「小朗,開門!否則我要生氣了!」

    裡面還是沒什麼動靜。

    肖航好像突然明白過來,回頭叫那丫頭:「麗娜,拿鑰匙來開門。」

    於是麗娜拿來鑰匙打開門,推門進去,房間裡亂糟糟一團,人影卻不見一個。

    被子在床上滾成一個蛋,書桌上亂七八糟分不清東南西北,床頭音響裡放著震耳欲聾的搖滾樂,在外面卻聽不到一點,看來房子的隔音效果絕佳。

    窗子打開著,一跟粗粗的繩子放下去,一直垂到地面上,顯然,小狼已經跑了。

    肖航拿起書桌上的紙條,看了看苦笑著拿給我,素白的A4紙上,用鋼筆畫了一個長袍馬褂山羊鬍西洋鏡的老學究形象,下面龍飛鳳舞地綴了名字:我是狼,別捉我,捉我就咬死你這隻老山羊!

    然後又隨筆勾出一匹孤傲的狼的頭像,寥寥幾筆,卻畫得惟妙惟肖。

    肖航充滿歉意地說:「真不好意思,你下周再來吧,我一定管好他。」

    我點點頭:「沒事,我已經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了。」

    我走出來,臨出門前回頭再望一眼小狼牆上的照片,在淡藍色的牆壁上,大大小小的貼滿大狼小狼母狼公狼的圖片,在狼群包圍的中央,是一張少年的巨副寫真照,短短的頭髮,精神十足的臉,一身牛仔,青春洋溢,帥得一塌糊塗,酷得陽光燦爛,傲得眼花繚亂。

    我笑起來:小狼?好,下周見,不見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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