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聲明——這不是一封分手信。
只是一封說明書,用來重新釐清我們兩人關係的說明書。
一打開信,線條率性飛舞的字跡,像足了頑皮的精靈,躍然紙上。
有些話,忍了好多年,我承認,當著你的面,我沒有勇氣說。
那就只好用寫的……
等等,寶貝!
先別急著撂人找我,先看完信好嗎?你向來是個好脾氣的人,一定有耐心可以看完吧?
我要說的走——我和你,真的不適合!
我很想列出一百條我們不適合的理由,但你知道的,我很懶惰,說話怕嘴酸、寫字怕手酸,所以、列出三條應該就足夠了。
首先,你是個優秀的好男人,而我向來得過且過,再加上我們兩人的智商起碼相差一百以上,溝通上其實很有問題。
所以,我們不適合,
第二,我曾經在心裡偷偷發過誓,這輩子絕對不會成為黑道大哥的女人,偏偏你……唉……
所以,我們不適合。
第三,你最愛吃的草莓,說實話,我不喜歡吃,它又嬌貴又脆弱,我老走要小心翼翼對待它,如此尊貴的高級品我其實走吃不起的……
所以,我們不適合。
這該死的傻女人,到底是他比較死腦筋,還是她?竟然用這麼爛的三個理由就想打發他!
我會很傷人嗎?
很自私?
很任性?
是啊,我就是這樣的女人,也難為你忍受我這麼多年。
你……到底喜歡我哪裡呢?
我想,我大概這輩子很難知道了吧。
都說了到結婚那一天,他會親口告訴她,竟然還落跑!是存心折磨他嗎?
呼,好了!倚賴你偷懶生活的日子已經過去了,我們都該冷靜下來想一想自己未來的路……說真的,我現在很想對你唱一首歌:謝謝你曾經愛過我。
但是,呃……你知道的,我唱歌會走音……所以,還是算了吧!
再次強調,這不是一封分手信,只是說明書,
今後我們的關係,相信都說明得夠清楚了吧!
你也知道,我向來是個怕麻煩的女人,那就這樣嘍。
再見。
愛
有人說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其實,我還走偷偷摸走了你一樣東西當紀念,你不會怪我吧?
看完信,一個傷心又氣急的男人將全台灣都翻了過來,誓言要找回這個「不負責任」的女人!
他到底喜歡她哪裡?他一定會親口告訴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