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這個也太重了吧!」
「重嗎?那我來拿。」
「不是這個意思!!為什麼我們不坐車?行李拿到車上不是很方便嗎?」
「這點東西,我拎得動。不遠的,我來出差的時候走過幾次了,公車不會直接開到咱們公寓門口,還是一樣要靠腳走。」
「計程車呢?」
「真的不遠,咱們沒必要浪費那個起步價,再說現在這麼熱,這裡計程車都不肯開空調的,裡面悶得很。不如走走涼快。」
少女有些抓狂了:「老爸!!」
做父親的忙安慰道:「別擔心,不要說這麼點行李,就算再多一倍,我拿也沒問題。你別拎了,都給我。你就當陪爸爸散步過去,啊?」
男人把兩個大塑膠袋的拎帶綁在一起,一前一後往肩膀上搭好,挑擔一般,雙手還各提一包,模樣很是滑稽。少女撅起嘴,搶過男人手上的一個印著「XX公司十週年慶」字樣的灰暗行李袋:「算了吧,你就愛撐。」
男人看她走在自己前面,長長的馬尾巴有生氣地甩來甩去,很是欣慰,女兒看起來瘦小,力氣居然還很大。
作為目的地的公寓終於出現在眼前,男人擦了把汗,笑道:「你看,這不是到了嗎。」
少女嘟噥著:「什麼叫『這不是』,我們都走半天了。」
男人笑著安慰她:「計程車起步價要十二塊。已經省下來了,留著買蛋糕給你吃好不好?」
少女年紀尚小,這麼一聽,立刻歡呼起來:「好!」
揮汗如雨爬上五樓,男人掏出鑰匙打開門的時候,兩人都舒了口氣。
這T城總公司安排的宿舍,專門留給外地分公司前來出差或者進修的員工暫住用的,雖然房子舊,裝修簡陋,但位置好,出入交通都非常方便,朝向什麼的也沒問題。最重要的是不用房租。
「小珂,你先燒個水。喏,水壺我有帶來,拿去,插座在那邊,看到沒?然後洗個杯子喝點水,就可以休息了。行李不用管,我來整理。」
「好。」曲珂跑去廚房裝了水,電熱壺插上去,在輕微的嗡嗡聲中工作起來。
曲同秋早早變成離異男人,只有這麼一個女兒。幸而曲珂很爭氣,14歲就考上T大,還是以市內第一名的成績。當爹的對此又是高興又是擔憂。女兒雖然表現得很懂事,比一般同齡人要成熟得多,但終究才十四歲,丟到遠在異鄉的大學裡,很難不擔心。若不是女兒一直以T大為目標,他倒是更希望她能在家鄉省內挑個大學來念。
離婚以後,曲同秋的生活就以女兒為中心,她是太陽,老爸是地球。既然女兒要來T城呆個幾年甚至更久,他當然也要跟來。恰好公司有讓管理層員工來T城總公司培訓的機會,想要什麼開拓視野,創新思路。他就想方設法努力爭取來了。
曲同秋大略把房間打掃一下,和女兒坐下來吃了帶來的乾糧和水,又繼續奮力整理東西,小女孩也沒有叫累,吃飽了就拿塊抹布把屋子上下都擦了個遍。
「先填飽肚子,晚上我們再好好吃一頓,」曲同秋摸摸曲珂的頭,「乖女兒,委屈你啦。」
把一室一廳的公寓收拾得差不多了,雖然太陽還在天上,但時候已不早,外面火辣辣的灼熱感下去了許多。
曲同秋琢磨著晚上要出去買張小床,布料和夾子鐵絲他全帶來了,在臥室裡拉上一道厚簾子,就有空間給曲珂睡了。還要過幾天T大才開學報到,這段時間和日後的週末,自然是父女倆一起過。
「小珂,你去洗個澡,歇一歇,等下咱們出去吃好的。還要拜訪你任叔。」
曲珂歡呼著找出新洋裝去了浴室。
曲同秋坐了一會兒,拿起客廳電話的聽筒。逐個按下號碼的時候臉上不禁就帶了微笑,又有些緊張。
他所有的親戚都在家鄉,外地的朋友也不多,但在T城恰好有一個最好的朋友。
當然所謂「最好的朋友」,是對他而言,對方可不是這麼想。
但任寧遠又確實對他很好。幫了他許多忙。
學生時代的事情就不提了。他後來的女朋友也是任寧遠介紹的。
他結婚的時候,剛從大學輟學,雙方父母都不甚贊成,經濟上也難以承擔。任寧遠甚至幫他訂了酒店,安排整個婚宴,借他所有的費用,還包了不小一筆禮金來緩燃眉之急。把他感激得不知該怎麼才好。
只是平時的來往又有些不鹹不淡,他不屬於任寧遠的朋友圈。兩人連日常通訊都不多,他會經常寫郵件,逢年過節寄賀卡,寄家鄉的特產吃食,而任寧遠一般不予回復,頂多「收到」二字,懶得搭理。
只有在他遇到麻煩的時候,任寧遠會出現,迅速又乾淨地解決,而後消失,兩人繼續平淡如水的來往。
曲同秋等了一會兒,線路裡響了好幾聲那邊才接通,任寧遠對於陌生的來電號碼一向都非常懶散。
「喂?哪位?」
「是我。」
男人「哦」了一聲:「怎麼不用手機?」
「嘿,我還沒買這邊的電話卡,用手機是長途加漫遊……」
男人一如既往地不欣賞他斤斤計較的寒酸,打斷他:「你不在C市?那在哪裡?」
曲同秋笑道:「我在T城。」
對方過了幾秒鐘才質問:「你怎麼來了?」
曲同秋其實來過好幾次,不過都是匆匆來,匆匆辦事,再匆匆回去,活動範圍就只有宿舍,公司,客戶公司,累得比狗還慘,起得比雞還早,外加馬不停蹄。
何況任寧遠似乎也很忙。他都不知道任寧遠在哪個公司,做什麼工作,現況如何。也就不存在倉促打招呼的必要。
現在是要住上兩年,或者爭取更久。想到隔了多年又要再見到任寧遠,和長期只用電話聯絡的朋友重新生活在同一個城市裡,便有了新奇和興奮的感覺,
「給你個驚喜啊。」
但那男人驚是驚了,喜是半分都沒有。電話那頭的聲音淡淡的:「來出差?」
曲同秋在他面前點頭哈腰慣了,立刻有些心虛:「不,是培訓,要兩年。」
任寧遠頗有責備的意思:「怎麼連提都沒事先跟我提一聲?」
曲同秋忙陪笑:「其實是我女兒考上T大,來讀書的。我也順便調來這邊的總公司。想這也不是什麼大事,來了再約你出來吃個飯,跟你說一聲,也一樣。」
電話裡沒有再傳來聲音,可以想像得出來電話那頭的任寧遠重重皺著眉毛的樣子。
「你晚上帶小珂出來,一起吃個飯吧。我該給你們接風的。」
曲同秋忙應了一連串的「是」。
任寧遠生性沈穩,嘴裡自然不說什麼,分明是很不歡迎。這和想像的差距甚遠,曲同秋有些忐忑了。
晚上曲同秋本來都定好了自己請客,去以前陪客戶去過的中等餐廳,結果最後還是去了任寧遠訂的酒樓。
曲同秋雖然很重視這個朋友,但其實是有些畏懼,或者說敬畏任寧遠的。這種敬畏已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任寧遠說什麼他都「是」,要麼就是「好」,「對」,「行」,加上不停陪笑,自發降了兩等,連點菜買單都不敢搶。
曲珂倒是和任寧遠相處得更自然,她活潑聰明,長得又乖巧可愛,一直都討長輩喜歡,也有本事逗得任寧遠頻頻露出微笑。
一頓飯吃得差不多,任寧遠對曲珂說:「對了,叔叔有禮物給你。不是什麼好東西,不過學校裡總用得著的,你好好唸書,別讓你爸擔心。」
一般而言,家裡有小孩子考上好大學,熟人親戚之間都會有這類實用的禮物。長輩們給個一百兩百的紅包,說是買文具用,或者幾本書,或者學習相關的用品,公司裡的女同事還送了終於告別制服的曲珂一件洋裝,說是要當大姑娘了。
對於任寧遠的美意,曲同秋自然也是一番感謝,而後收下。禮物是一個包裝得仔細的大盒子,拿著有點沈也不是特別沈。那重量,讓人不禁要猜是不是什麼份量結實的糕點。反正任寧遠絕對不會送讓人苦笑不得的怪異東西就是了。
回到家,將盒子一拆,裡面的東西把曲同秋嚇一跳,曲珂則開心地嚷嚷:「啊,小白~」
曲同秋有些不知所措。收了個蘋果筆記本電腦當小孩子的入學禮物,實在太重了。
「老爸……」
曲珂猜到他的心思,立刻撲上去抱住laptop不放,生怕被他給退了回去。
曲同秋左右為難。無功不受祿。但看女兒那麼乖巧地眼巴巴,做父親的沒幾個能潑得下冷水。
「老爸老爸~這個我以後畫圖肯定要用到的。」
曲同秋唉了一聲。曲珂夠懂事了,從小都不會跟別的孩子一樣撒嬌說要這個要那個,連想吃個棒冰零食,都會先做家事來換零用錢。她在大學裡確實該有一個配置好一點的PC。
而任寧遠那種性格的人,也不喜歡別人逆他的意。一片好意送出來了就是送出來了,接受方只管收下便是。說什麼「不好意思啊」「太重了啊」之類的客套話,點頭哈腰地退回去,那只會得到一個輕視的冷臉。
曲同秋想來想去,只好摸摸曲珂的頭:「電腦留下是可以,但你要記得任叔的好,以後出息了要孝敬他,知道嗎?」
「當然知道~」曲珂高高興興抱著那白色的機器,「不過等我出息還要幾年,不如老爸你先替我孝敬了吧。」
曲同秋很感慨。自己原本也打算給女兒買一個laptop作為考上名校的獎勵。但離婚的時候,他把積蓄都給了妻子,兩手空空地開始。這些年過來,他的收入用來支付一大一小的開支,尤其在孩子身上是省不得錢的,就存不下太多。
準備了大學學費和一學期的生活費,剩下的算來算去,買個好的laptop自然不夠,若要將就買個配置一般的,看人家三天兩頭叫售服就怕了,覺得不如攢攢再說。
而任寧遠卻把他最缺的這個東西給買了。這下就不用替女兒把他那台托運過來的笨重機器挪到T大學校宿舍去了。
任寧遠對他態度冷漠,不存在欣賞,缺少熱情,溫情都沒多少。但又總在他最需要的時候幫他卸下一塊大石。
曲同秋都不知道要怎麼定義這個朋友。他是怕任寧遠的,因為任寧遠是個非常難取悅的人。
當年結婚的時候任寧遠替他操辦婚禮,他極其感激,接下去有個把月都對任寧遠點頭哈腰的,盡討好之能事,奉為再生父母。
但任寧遠非常不吃這諂媚的一套,還極度厭惡,許久都沒理他。
曲同秋知道任寧遠挺嫌他的,很多時候都受不了他曲意逢迎的低下姿態。在他變成任寧遠的小跟班以求自保之前,甚至沒少挨過任寧遠那幫人的揍。
但究竟是什麼力量讓任寧遠沒有一腳踹開他,揍著揍著變成他的保護傘,還忍耐著和他來往,他也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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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不早,曲同秋開始搭買來的小床,掛好布簾,蚊帳,而後父女倆道了晚安,隔著布簾入睡。
夜晚依然悶熱,一台站立式風扇靠牆壁放著,轉著頭兩邊吹,曲同秋在風扇細小的聲響中聽見女兒時不時翻身的動靜,便輕聲問道:「怎麼了?熱嗎?」
女兒悶了一會兒,委屈地說:「我想回家了。」
曲同秋有些失笑。曲珂這是頭一次離家,在外留宿,雖然有父親陪著,但S城畢竟不同於C市,這臨時收拾的公寓,味道也和自己家裡不一樣,會有思鄉之情是難免的。
於是逗她:「我讓你選個離咱家最近的大學,你又不念。」
「可我想念好大學嘛。」
離家最近的那個根本連三流都算不上。
父親安撫道:「所以要讀得成書,總要吃苦的。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嘛。再說這只是小事,別擔心,有老爸在,這裡也是家啊。」
「可是不習慣啊,我都沒認識的朋友,這裡的水我也喝不慣。」
「沒事,會習慣的。你老爸當年去外地讀大學,剛開始也跟你一樣,但很快就適應了,人的彈性限度是很大的。等過段時間你就會發現新生活很有趣了。」
「真的嗎?」
「真的。」
把女兒哄得睡著了,曲同秋自己卻有些難以入眠。
他離家上大學的第一天,已經是十六七年前的事了。
但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窗外蟲聲唧啾,閉著眼想起來,卻又如在眼前。
曲同秋大學念的是S大。S大是名校,理工類排名即便在全國也很靠前,所以被錄取的時候也歡天喜地了一陣子,家裡還擺了酒席請鄉鄰親戚來吃。
等他從消息閉塞的C市來到身在繁華都市的S大,才知道這學校什麼都好,只不過校風彪悍了些,一言不合便打打砍砍的事已如家常便飯。
但校內學生自發管理多年來已成風氣,更成體系,倒也能維持平衡。只要沒鬧出大事,學校都懶得管,也管不著了。
曲同秋剛上大學的時候,模樣比現在差得太多。他發育得晚,個子沒怎麼拔高,營養都橫向發展了,矮矮胖胖,戴著眼鏡,眼皮耷拉,眼睛睜不開似的。
一看就很孬種,又長得那種鬼樣子,怎麼可能不被修理。
還好他們這種人,只要聽話識相,也沒有多悲慘的命運,無非就是被勒索一些錢財,被高年級生當小弟一樣呼來喝去。等熬到自己也成了別人的學長,或者傍上有權力的學生名人,日子也就不難過了。
曲同秋第一次遭遇的肉體上的暴力,是來自一個抄了他英文測試答案的同班同學。
卷子發下來,看見上面毫不留情的紅叉和不及格的分數,那人立刻不客氣擰住他耳朵往上提:「媽的,你功課不是應該很好嗎?啊?!」
曲同秋痛得嗷嗷叫,歪著脖子,嘴都斜了,模樣更滑稽。
旁邊有和事佬勸阻:「你幹嘛要抄他的啊。」
那人罵道:「這種死肥豬不是通常成績都該很好的嗎?」
其他人嗤嗤笑了起來。
這是每一所學校裡都通用的潛規則,如果成績不好,那多半長得好,擅長交際;如果長相非常愛國,也不活潑,那多半成績都很好。
「阿傑你就別抱怨了,誰讓你看錯人啊。」
阿傑還在為抄到不及格的答案而憤怒:「媽的,長這樣,個性又陰沈,連功課都不好,那還有什麼活的意義啊,不如去死算了。」
被欺負是不少大學男生走向社會的必經之路,就當是提前進社會新人訓練營好了。
曲同秋無論長相和性格都像青春勵志電影裡的龍套配角,他膽小怕事,威武立刻屈,吃虧當享福,學長要收保護費孝敬費什麼的,他肯定是第一個掏錢的。
識時務當然能免吃不少苦頭,但對這種窩囊角色,自然也沒人看得起。
人人都不想當窩囊費,但他沒有當英雄的本錢,像被那個阿傑打頭,推搡,他心裡也非常不服氣,但要論兩人對打決鬥,他肯定是輸的,沒來得及出手就能被兩耳光扇傻了。
何況阿傑他們那些囂張的家夥,也不是能平白無故囂張的,都是認識學生會的人,或者拉幫結派。得罪一個,就等於得罪一群,吃不了兜著走。
當時的男生宿舍,一屋子睡八個人。跟他成對角線的那個床舖位置的男生長得非常好,唇紅齒白,新生裡出名的帥哥。名叫莊維,是本地人,出身名校,家裡條件不錯,驕傲,也清高,有些書獃子氣。正是青春電影裡的主角類型。
新生來的時候要開迎新會。別的大學都是老生為新生接風,S大照規矩卻是新人湊錢來孝敬本系的學長們。
大部分人都不甘不願地交了錢,也有少數幾個脾氣硬拳頭硬的不予理睬。莊維就是其中一個。
素來槍打出頭鳥,學長們殺雞儆猴,沒過多久莊維就被整了。雖然曲同秋這樣狗腿地趕緊交錢息事寧人的,日後難免也要被整。但對窩囊廢的整法,和對硬骨頭的整法,是很不同的。
莊維先是遭到一些刁難,他性格又剛硬,有些迂腐的味道,死活不肯低頭,嘴巴也壞,而後就變成被孤立,再接著就開始挨打了。
越是被整,他越倔強,於是就被整得更慘,傷都帶到臉上來了。
他原本就沒什麼人緣可言,一旦變成修理的對象,就跟顆炸彈沒兩樣,不用刻意孤立,也沒什麼人敢和他親近了,見了他就繞著走,免得別人要教訓他的時候會殃及池魚。
跟莊維殊途同歸的是曲同秋。
曲同秋因為太識相,太軟骨頭,成了學生幫派裡上上下下的「寵兒」,無論是當出氣筒還是被差遣跑腿,都少不了他的份,因而也沒什麼朋友。
按理他和莊維兩個倒霉蛋是該惺惺相惜才是,怎奈莊維瞧不起他,他也覺得鼻孔朝天的莊維挺討人厭。
兩人開始有交集,是有一天,他跑腿去幫兩個大二學生買啤酒,啤酒買回來之後,那兩人邊喝邊談論要由誰來還他煙錢。
曲同秋早就知道這些人的習性,忙陪笑連連說:「不用了不用了,學長辛苦,買個酒孝敬是應該的。」
「這可不行,任哥不准我們讓學弟買東西不給錢了,最近管得正緊呢。」
曲同秋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暗暗叫苦,遠遠看見有人朝這個偏門走來。
兩個學長立刻喜道:「酒錢有了!」然後命令曲同秋:「你去跟那個人說,要借他一點錢花花。有多少都全給我拿回來。啤酒錢付清了,剩下的記得交上來給我們。」
曲同秋百般不情願,但想到那兩人的拳頭,和得罪他們之後的日子,也只好一步一挪地朝來人迎上去。
走近了才看清楚,那人好死不死的正是莊維。
曲同秋叫苦連天,只得硬著頭皮打招呼:「喂。」
莊維皺眉看了他一眼:「做什麼?」
「你身上有錢嗎?」
「有。」
「多少?」
「一百塊。」
曲同秋想了想:「給我五十。」
莊維立刻警戒地倒退一步:「幹什麼?」
「他們兩個,」曲同秋無奈地做手勢,「讓我來收保護費。你要是都不給,等下肯定會被搜出來的,還會挨打。給他們五十,就不用吃苦頭,起碼還能剩下五十塊。」
莊維冷冷地看著他:「你都榮升為他們的走狗了啊。」
曲同秋很是生氣,但舍友一場,總不能看他在自己眼皮底下挨揍,便繼續勸他:「別這麼死腦筋啊,難道要被搶光光才好?」
莊維厭惡地扭過頭:「我寧可被搶,也不要為虎作倀。」
曲同秋心下罵道,為虎作倀也輪不到你,這罪名怎麼說都是我的啊。
看那兩人已經在不耐煩了,生怕出事,就只能自己認倒霉了:「這樣好了,你就當借給我五十,我去跟他們交差,好放你過去。這錢我回去就還你,行不行?一分也不少你的。」
莊維還是冷冷的:「你要當走狗你自己去,我不會配合你。」
兩個人終於等得爆發了:「媽的你是豬啊?!收個錢也要這麼久?」
曲同秋忙轉頭陪笑:「稍微再等一下,等一下……」
「是不是那小子不肯給錢啊?」
「不是不是,是他沒帶多少……」
莊維突然提高嗓門:「我就是不肯給,又怎麼樣?憑什麼要拿錢給你們這些垃圾用!」
這下就跟捅了馬蜂窩一樣。雖然飛上來的馬蜂只有兩隻,也夠莊維受的了。曲同秋先是勸阻,等挨了兩拳,就不敢再吭聲了,眼睜睜看著,張皇失措。
勸架的下場肯定很慘;叫救兵,那是肯定沒有的;請老師來解決,那也只會是以鬥毆罪名一起記過。
最明智的做法自然是趁亂溜走。但他從沒遇到過自己在場挨打的卻不是自己的情況,一時無法做出選擇,猶豫不決。
也該是他們倆運氣好,莊維挨打挨到一半,幾個人突然聽到一個聲音在問:「你們這是在做什麼?」
曲同秋和莊維都還沒什麼反應,兩個學長卻是嚇了一大跳,忙住了手,站直了,滿臉堆笑。
「任哥,楚學長。」
「你們這又是在欺凌弱小了?」
「楚學長說笑了,這個只是教訓一下不懂規矩的學弟……」
男生看了地上的莊維,又看了呆立的曲同秋一眼,笑道:「我說錯了,欺負的是『弱』,但一點也不小嘛。」
被稱楚學長的自然就是楚漠。這個人曲同秋聽說過,大名如雷貫耳,今日一見,卻困惑惡霸怎麼都不長惡霸的面孔。
楚漠身材高大,蜜色肌膚,五官端正,染了一頭很不錯的頭髮,長相堪稱俊帥,旁邊那個男生也是相仿身形,黑髮黑眼,一管筆挺的鼻樑令人印象深刻,怎麼看都是英俊的貴公子模樣。
相比之下,肥胖遲鈍的自己倒更適合演反派頭頭這種角色。
黑髮男生皺了皺眉:「到底怎麼回事。」
他沒有楚漠那麼兇惡,但開口卻更讓人覺得生懼。不管心裡怎麼嘀咕,曲同秋一聽到他們稱那黑髮男生「任哥」,又想到之前那兩人說的話,就意識到這搞不好是脫身的機會,忙對著那黑髮男生,搶先把事情簡單明瞭說了一遍。
「說了不准再差人買東西不給錢,更不准勒索,你們都忘記了?」
楚漠忙勸阻:「寧遠,這習氣一時半會也沒法改得乾淨,給他們一點適應時間嘛。」
任寧遠看了他一眼:「你知道我不是耐心的人。」
幾個人都不敢作聲。
曲同秋也是知道任寧遠這個名字,同樣是新生,聽說他來了沒多久就讓高年級學生心悅誠服,卻沒想到卻到了可以對三年級的楚漠用這種態度說話的地步了。
楚漠也不再含糊,冷臉對那兩個二年級生:「你們都回去等著。敢搶錢還打人,下場自己清楚了?」
又仔細再看看地上的莊維,突然笑了:「啊喲,是這位啊。」
任寧遠問:「你認識?」
「新生裡最能鬧的,除了你,就是他了,」楚漠笑道,「可惜他沒你的本事。」
莊維從散亂的頭髮裡瞪著他。
楚漠又「啊」了一聲:「這小子真的長得不錯嘛。就是性子太不討人喜歡了。不然也不至於挨打啊。我們有事要先走了,醫藥費以後找我來報。話說,你能走得動嗎?」
曲同秋忙插嘴:「我能送他回去。」
楚任兩人用疑問的眼神望他。他忙解釋:「我跟他是一個宿舍的。」
楚漠又笑了:「一個宿舍的,你還跟他要錢,看他挨打啊?」然後跟任寧遠說話,聲音毫不掩飾:「比起這種人,我倒覺得這個榆木腦袋的莊維還挺可愛了。」
任寧遠也看了他一眼。
曲同秋被他雙眼一望,瞬間就起了羞慚的感覺,不由推推眼鏡。
任寧遠瞧了地上神情倔強的美人一會兒,又朝他示意:「那麻煩你送他回去了。」
曲同秋想不到任寧遠會這麼禮貌,一時受寵若驚,沒等他點頭哈腰完,那兩人就走遠了。
然而此後曲同秋是再也沒有和任寧遠說話的機會。
因為學生組織內部仍然等級森嚴。他若要把任寧遠當成什麼正義的新秀,那就大錯特錯了。任寧遠照樣不是什麼善類,只不過把混亂的勒索壓搾變成極有組織紀律性的收費罷了。
給不出錢的,一律照扁。
不過優劣是靠對比而生的。比起之前一天可能會被不同的人勒索兩三次的悲慘境遇,固定交一些費用就可以保證一段時間無麻煩的做法,還是比較受歡迎的。
像曲同秋這種得過且過只求安穩的軟骨頭,只要現狀比以前好,就會心滿意足。
即便日後仍然會因為時而缺錢而被扁,或因為尊容惹人發怒而被扁,甚至因為把缺席名單完整地報給老師而被扁,他也沒對作為管理者的任寧遠生出什麼惡感。
莊維很討厭他,罵他「奴性」「沒骨氣」,他也照樣能在罵聲中安然地吃下兩碗麵。
雖然也為自己的沒出息而唉聲歎氣,無論哪個男生都是有當英雄的夢想的。但畢竟能成就者寥寥。
這個世上要有莊維那樣獨樹一幟個性鮮明的反骨,也要有在夾縫裏求生存的窩囊稀泥存在,不然人與人之間因為驕傲個性而生出的溝壑又要怎麼填補呢。
他又不害人。在莊維的怒罵中喝著麵湯的時候曲同秋心想。起碼他問心無愧。
事實上他不止不討厭,對任寧遠他還有些模糊的好感。
只見了一面,卻對那人印象深刻。有些人的氣質的確是出類拔萃的,曲同秋一連幾天做夢都夢見任寧遠,夢裏就是日常的學校生活,任寧遠在他面前走來走去,和其他人交談,或者出現在路上的人群裏。
並不是刻意要去想什麼,而是那一瞬間大腦的記憶太強烈了。
一個人的魅力,磁場,往往未必會因為他的善惡而增值或打折扣。即使像楚漠那樣扁起人來毫不手軟的家夥,還不是照樣許多女生暗戀他。
曲同秋當然不是同性戀,但他也會被磁場影響,對氣質才幹堪稱偶像典範的任寧遠起了親近仰慕之心。
屢屢觀看學院比賽活動,只要見了場上有任寧遠,他就不自覺就堆出一臉的笑來。
同學都說他:「我的娘啊,你那笑都快滿出來了,怪噁心的,快收收!」
曲同秋漸漸發現任寧遠常和人去附近的網球場打網球。
他便也時常晃過去,探頭探腦的。
為了不表現得太像個怪人,他省吃儉用去買了個不好不壞的拍子,偶爾下場亂打一氣。
等他的存在變得不那麼突兀了,任寧遠他們也發現有一個根本談不上球技的小胖子會來打球,拿來當笑話看還是不錯的。
再過個幾天,他就可以湊過去,慇勤地為任寧遠撿球了。
當了一段時間的模範球童,曲同秋又省下早飯錢,自己去買了一袋網球,每次都拎過去,讓任寧遠他們玩,結束了他再收拾,帶回去。
這種慇勤,他們自然是不客氣地笑納。曲同秋邊為自己能名正言順和他們一同「玩球」而高興,一邊更加受到嘲笑和譏諷。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回事,被楚漠取笑多了也會尷尬和難受,但就是鬼迷心竅了一般,想接近任寧遠。
幸好任寧遠態度客氣,舉止比楚漠紳士得多。任何人,只要沒激怒他,他都是報以斯文溫和的好人面孔,還會對曲同秋說謝謝。
有一天曲同秋發現前來打球的,除了任寧遠和楚漠之外,還有莊維。
莊維明明一開始是被強烈排擠的對象,什麼時候開始居然和他們走得那麼近了。看楚漠還相當明顯地在討好莊維,和最初的肆意欺淩比起來簡直判若兩人。曲同秋很是驚奇。
但結合常理一想也醒悟了。
他這種曲意逢迎,專門和稀泥的類型,是很難有出頭之日的。反而是鐵骨錚錚的那些人,儘管一開始容易吃苦頭,但時日久了,連對手都會欽佩,乃至於賞識,與之主動交好。何況莊維的樣貌風骨,確有梅竹之姿。
曲同秋雖然心生羨慕,但要他現在開始修煉那種傲霜斗雪的品質,又如天方夜譚。一樣米養百樣人,強求不來的。
於是曲同秋在球場伺候的對象又多了個莊維。莊維發現他的存在,以及功用之後,更是勃然大怒,當場摔了拍子,扭頭就要走。
「你這是在侮辱我嗎?!」
楚漠竟然是有些慌亂的姿態,連說:「當然不是!」
「你這不就是殺雞給我看嗎?」莊維氣得手抖地指著那邊狗腿不已的曲同秋,「想讓我跟他一樣?做那種事討好你們?你做夢去吧!」
「你怎麼會跟他一樣!」楚漠又是勸又是哄,「你是誰,他又是誰?看他什麼德性!如果你跟他一樣,我也不會這麼努力要跟你做朋友了。」
曲同秋置若罔聞,揮汗如雨地繼續在場邊觀看,然後跑動。
反正他左耳進,右耳出,不管楚漠和莊維在那怎麼彼此彆扭吵鬧,他只繼續專心去當任寧遠的小跟班,樂顛顛的。
幸而任寧遠不是輕易會露出厭煩表情的人,一直都神情溫和,對賣力跑來跑去撿球的他微笑,說「辛苦了。」
只要這樣他就覺得很幸福。
連月來曲同秋運動量大增,吃得又儉省,原本嗜好的零食都戒了。能保證三餐就好,肚子餓的時候忍一忍,也就能挨過去。至於錢,幾乎全用在爭取接近任寧遠的努力上了。
曲同秋在洗澡的時候留意到,自己似乎瘦了些,原本低頭就能看到的肚腩,尺寸縮小了很多。穿那些衣服感覺變得沒那麼緊,也有長高的預感。
不過少掉幾公斤肉,多了幾公分個子,寬大癡肥的衣服穿起來還是差不多。
但他對形象早已經懶得去管了,有洗乾淨就可以,再怎麼收拾打扮,石頭上也不會開出花來啊。
何況他除了給任寧遠當球童之外,又多了一個自找的差事。就是替任寧遠買早點。
事情起源於一次早起在學院外邊的草地上晨讀的時候,他在邊掰乾麵包邊背單詞,抬頭卻看到任寧遠遠遠地迎面走來。
他還在緊張口吃,不知該不該貿然打招呼,任寧遠已經先點點頭,微笑道:「早。」
曲同秋一下子高興起來:「你也來晨讀啊?」
「沒有,隨便走走,這個時間空氣好。」
「吃過飯了嗎?」
「沒,」任寧遠笑道,「實在太擠了,我不喜歡。」
早餐的供應時間不夠長,大家都在那個時間段蜂擁而去,若不想留下來吃最不受歡迎的那幾樣糕點,就得搶破頭。
不過以任寧遠的人氣,替他跑腿順手帶個三餐的小弟也不至於沒有。
「哦,他們買的我不喜歡。那個蒸出來的雞蛋糕還不錯,但每次一眨眼就沒了,除非起得最早,不然也買不到。」
曲同秋驚訝於他肯和自己說這麼多話,還會把喜歡吃什麼說給他聽,頓時受寵若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