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頭又在看他了,從見面到現在,一直眼神閃爍欲言又止。謹言歎口氣,停下筷子無奈地看回去,她馬上低頭吃飯。「那是青菜。」他提醒。慘~~~一一含著菜想吐又不敢吐,硬著頭皮吞下去。「我現在不挑食了。」
「那就好,多吃點。」兩筷子白菜立即夾到碗裡。這是招誰惹誰了,不就是想找出真相嘛!她閉著眼喝中藥似的嚼都沒嚼就嚥下去。
「是不是有什麼話想跟我說?說吧。」「啊,沒有,想著今天能掙多少錢。」開玩笑,難道直接問他是不是那啥?
「有什麼話就說……」手機響了,謹言歉意地笑笑,側過身子接電話。還好還好,再問下去她恐怕就要坦白了。見他一時半會停不下來,一一開始專心吃飯。剛才光顧著研究他的面部表情和舉動,肚子還沒填飽呢。謹言結束通話問:「吃完了?」「飽了。」「呃……」手指輕輕敲著桌子,「我有個朋友,想見見你。」朋友?警惕性馬上來了。「什麼朋友?」「生意上的夥伴,他說沒見過你。」是嗎?一一隔著桌子仔細審視他的臉,兩道目光爍爍地盯牢他。別這麼看他!謹言暗暗叫苦,清楚地聽到胸腔裡傳來砰砰聲。有情況!臉紅了~~~「好,叫他過來。」買了一隻蛋筒站到門口虎視眈眈地等著,蛋筒才舔了五分之一,那位生意夥伴就來了,是個長得很桃花的年輕男子,不知道怎麼回事,大冬天的額頭還滲出了細細的汗。「丁一一?」他好像很興奮,喘著氣把她上下打量一番。「急什麼,又不會跑了。」謹言失笑,「一一,這是莫梓彧。」「興會興會,」來人笑得很有內容,「今天總算見到你了。」莫梓彧?名字好像有些耳熟。一一抱拳:「久仰久仰。」「哪裡哪裡。」「這裡那裡。」兩個瘋子!謹言哭笑不得。「你跑過來的?」「老堵車,開車怕耽誤時間看人。」莫梓彧好玩地盯著一一。這可是瘋跑兩站路的成果,終於見到真人了,還以為某人編出來哄騙大家的呢,原來真有此人。「你上班還是上學?」一一問他。莫梓彧指指謹言:「給他打工。知不知道他很有錢?當老闆娘可爽啦。」
「胡說。」謹言笑著給他一拳,扭頭跟一一解釋,「他是我合夥人,本事大著呢,炒股編程攝影樣樣精通。對了,梓彧也是一中畢業的。」「哦~~你就是那個莫梓彧?」想起來了,讀高中時老是聽同學講起這個莫姓牛人,比他們高了三屆,會玩又會學習。「我是282班的,比你低三屆!」「原來是小師妹啊。」「師兄~~~~師兄還會炒股?告訴我怎麼炒的,現在哪個最賺錢?能賺多少……」
五分鐘後一一8完了大腦裡所有關於炒股的信息(沒辦法,她對股票七竅通了六竅),接著開始8牛人的個人情況。「……你六月份的呀,我也是呢!你喜歡吃什麼水果?」「桃子蘋果。」莫梓彧很配合地回答。「我也喜歡吃桃子!那你喜歡桃花的粉紅色嗎?」「小女孩才喜歡那玩意兒,我一大男人哪能跟她們一樣。我喜歡綠色藍色,還有灰色。」
牛人的愛好跟她差不多~~~「我跟你一樣喜歡綠色和藍色!」「再告訴你一個秘密,你不能跟別人說啊,我喜歡看貓和老鼠。」「啊,我太喜歡那個了,莫大哥……」「一一啊。」謹言看不下去了,再看下去有人就要熱淚盈眶地認哥哥了。趕緊側身擋在眉飛色舞的兩人中間,「不早了上班去吧。莫先生,上次那個分析報告還沒寫完吧?」
莫梓彧挑挑眉:「就走,你別趕我。」「不著急,我早跟羅姐說了讓她多替我一會,再聊聊吧!」一一8得興致高昂,不由得伸手攀住牛人的肩膀,「那啥,大哥啊……」「一一,再不走就遲到了。」謹言拉開她的手。「唉~~~」莫梓彧拿腔作勢地歎口氣,衝他擠擠眼,「回去幹活咯。」謹言沒好氣地瞪他一眼:「走吧,晚上再給你電話。」一一張了張嘴,腦子裡突然警鈴大作。倆男人眉來眼去?!不會吧,她只不過把手搭在莫梓彧肩上,謹言就立即把她的手抓開,明顯生氣了!難道……「下班要不要我來接你?」謹言送她進賣場時問。「不用了,坐公交。」無力地擺擺手。「那個,謹言哪……」「什麼?」一一深吸一口氣,雖然對同性戀沒什麼惡感,但身邊十幾年的朋友突然被劃到那個圈子裡,一時還真接受不了。「我是想說,其實街上有很多美女的,你看那邊那個,長得可漂亮啦,謹言你看看吧。」「不感興趣。」頭都懶得扭一下。一一欲哭無淚。上官謹言對女人不、感、興、趣!!!這個寒假謹言過得非常鬱悶。首先,一放假丁一一就去鄉下外婆家過年去了,找人都找不著。其次,好容易等到她初六回來,態度卻明顯變了,看他的眼神非常非常奇怪,時而迷惑,時而惋惜,時而憐憫,可當他回視她時又馬上別開臉。最後,令他有危機感的是小丫頭整天捧著手機跟人發短信,嘴巴都咧到太陽穴了。
「跟同學發短信啊?」裝作不經意地問。「嗯。」「什麼同學這麼高興?開學了不就能見到了嗎。」一一放下手機目光複雜地瞟他一眼:「男的,我跟男同學發短信。」男的要跟女的在一起,女的要跟男的在一起這才符合常理,明白不?「誰啊?」「男~~朋友,我是女的,我找男~~朋友。」男字拉得老長。「年紀小小找什麼男朋友!」「不找男的找女的?」謹言啞然。話太重了吧?一一摸著腦袋傻笑兩聲表示歉意。「告訴你吧,他是我師兄,書法社的社長,字寫得真好,寫的草書誰也看不懂。你會嗎?」「不會。你……喜歡他啊?」「嗯!」「喜歡他什麼?」「字寫得好啊!」白他一眼理所當然的樣子。「……你慢慢找吧。」謹言無力地回道。算了,小丫頭還沒開竅,她找第一個男朋友的原因是因為對方跳高姿勢帥,第二個打架厲害,第三個跟她一樣喜歡看亂馬,第四個覺得高中時還看一休哥並不幼稚……現在這個毛筆字寫得好。隨她去吧。可他忘了那個故事,放羊的孩子總是嚷嚷狼來了狼來了,沒人理睬,結果有一天,狼真的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