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一個人,就會慢慢變得貪心,渴望得到注意,或期待某一種對待。
例如,更專一、更體貼、更溫柔、更……大家可以自己填,每個人需要的都不一樣。
這是人性嘛!
如果渴望的對待得不到,又非和那個人在一起,是不是最後只好把那渴望收起來,同時無可避免的,也努力把感情收起來?
這是我寫這本書時,主要思考的事。
我已經結婚了。
我家那個老猴……咳咳,這樣說太粗魯了嗎?
重來重來。
我家那個四九啊,是個大老爺,可是我非常愛他,因為他讓我從事我最熱愛的工作——寫作。
我們家並不特別富裕,可是他願意忍受我待在家裡寫作,我倆唯一的小女兒白天上幼稚園,他上班,我一個人獨處時愛做什麼就做什麼。
我覺得我是幸運的,他成全我的心願,獨力撐起家計,把我的稿費當作意外收入來計算。
我的自由,來自他的包容。
可是呢,也因為很愛很愛他,所以特別渴望某一種對待。
有時候這些渴望無法被實踐——因為四九是個踏實而不浪漫的人——我也會受傷。
受傷之後,幾番磨合,我只好把那不合時宜的浪漫,慢慢慢慢,一點一滴收拾起來。
而我這麼做,並不表示我從此不需要了。
相反的可能是,我極端需要它,可我更渴望心愛的人來發掘我的需要。
女人真麻煩啊!
或許也可以說,我真是難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