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到皇上 華麗的詭計 心寵
    如果問這個世界上哪個小說家讓我最為欽佩,很抱歉,大概不是什麼文學名家,而是那些推理小說界的泰斗們,比如島田莊司,比如約翰?狄克森?卡爾,比如阿嘉莎?克莉絲蒂,一如我概念中稱得上偉大的的電影,不是什麼奧斯卡得獎影片,而是那部曾經讓我非常驚訝的《火線追擊令》。  

    一直很想寫一個推理與愛情相結合的故事,可惜如果推理成份過多,大概就不像羅曼史小說了,所以,只能淺嘗即止,隱隱約約寫一個偵探故事做為背景,一來二去便查明兇手,否則可能會落得個退稿的下場。  

    這一次算是了了許久以來的宿願,寫了點涉及謀殺的東西,可惜也不敢多寫,所以,看上去很簡單,甚至有點幼稚,全當佐料罷了。  

    真正的詭計,應該是像《占星術殺人魔法》一般,讓普通人看了拍案叫絕,讓小說家看了想抄。那樣的詭計,近年來找到了一個十分流行貼近的形容詞──華麗。  

    用「華麗」來形容「詭計」,乍看之下沒什麼道理,怎麼殺人這種陰森恐怖的東西能跟如此光鮮堂皇的詞聯繫在一起?然而,看得久了,反覺得十分有味道。如同暴露醜陋下體生殖器的裸照被稱為「艷照」一般,同樣的搭配,都似腐屍上開出的絢爛花朵。  

    二○○七年的我,似乎都是在推理故事的陪伴下度過的,就連寫作時聽的音樂,也是電視劇《白夜行》的原聲大碟。  

    腦子裡忽然多了許多關於殺人的東西,發現在這個謀殺的世界裡,一切都變得非常單純──恨一個人,或者為了愛一個人,想方設法編織一個謀殺的局,不達目的不罷休。愛與恨,在這一刻都變得非常極端,沒有任何中間狀態,所以,也就顯得十分單純,不會左右搖擺不定。  

    如果世界上的人都如此單純,要嘛好,要嘛壞,那一切都好辦了。可惜偏偏有許多介於黑白之間的深深淺淺的灰,讓人愛不起來、也不忍心責罵,於是人間也就混沌了許多。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寫羅曼史小說了,那一定會去當一個推理小說家,把自己想像成運籌帷幄的兇手,亦步亦趨,無怨無悔地走向自己預設的目標。  

    那樣,就可以成為一個心思複雜,卻心靈單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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