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菲的選擇 第121節 百科知識
    我這人總是忍不住在人前說教,天知道這麼多年來我的家人與朋友為了聽我那些又臭又長的廢話吃了多大苦頭,還為了不讓我掃興,盡量掩飾著哈欠,悄悄地張一下嘴,使勁把眼淚忍回去。但偶爾也會有這樣一些時候,時間和聽眾都那麼合適,這時我便盡顯我往日的百科知識,就某一題目作最詳盡的解說。在人們需要放鬆時,沒有什麼比這些毫無用處的例證與空洞乏味的統計數字更有用了。那天傍晚,我們漫步在華盛頓燈火輝煌的白宮外,朝著河佐閣餐館走去時,我便使盡渾身解數,大談花生來引起蘇菲的興趣。花生似乎成了我倆改變話題的最好題目。因為她已詳詳細細地談了兩個小時關於她自己的事。我再也想不出什麼好談的了。她也像不想再說什麼。這時,花生卻讓我打破了這種尷尬,使籠罩在我們頭上的沉悶空氣消失殆盡。  「花生其實不是堅果類,」我開始說道,「而是一種豆類植物。它是豆類的近親,但是有著本質的區別——它的殼是在地下生成的。花生是一年期植物。在美國主要有三種——弗吉尼亞大籽花生,蔓子和西班牙種花生。花生在生長期需要大量的陽光,而且生長週期長,所以大都適宜在南方種植。花生的主要產地依次是佐治亞,北卡羅來納,弗吉尼亞,阿爾巴馬和德克薩斯等州。有一位叫喬治-華盛頓-卡默爾的天才的黑人科學家,將花生的用途擴大了許多,除了我們已知道的可食用外,還可用於化妝品,塑料,絕緣材料,炸藥,某些藥品及其他一些用途。花生是開花植物,植根於淺表土層。蘇菲,我想我們的小農場可以連年種它,要不了多久,我們就可以自給自足,而且還會略有結餘——我們會富裕起來的。我們再不會為一口麵包去求阿爾福雷德或哈伯兄弟了。我想你應該簡單地瞭解一下有關花生的知識,因為如果你真的成為農場女主人的話,你就得常常下地幫幫忙。至於說到具體的種植——花生的播種時間在最後一次霜凍後,間距3至10英吋,行距兩英尺。播種後大約120到140天後開始長殼……」

    「你瞧,斯汀戈,我正在想一件事兒,」蘇菲打斷了我,「這件事很重要。」

    「什麼?」我問。

    「我不會開車,我根本不懂開車是怎麼一回事。」

    「嗯?」

    「將來我們得住在農場。從你的話聽來,那兒會很偏僻。我必須學會開車,對吧?我在波蘭時從未學過——那兒有車的人很少,至少也要長大後才能開車。到這兒後,內森說他會教我,可他從未教過。我必須學會開車。」

    「這很容易,」我回答說,「我來教你。那兒已經有了一輛小型貨車。再說,弗吉尼亞對駕駛執照放得很鬆。天哪——」我突然想起來了——「我記得我十四歲生日時就拿到駕照了,而且是合法的!」  「十四歲?」蘇菲說。

    「上帝,我那時才九十磅重,坐在駕駛室裡幾乎超不過方向盤。我記得那個警察審視著我的父親說:『這是你兒子還是個侏儒?』但我拿到駕照了。這就是南方。南方有一些事和北方不一樣。比如說,在北方你絕對不可能這樣年輕就拿到駕照,好像南方的人更老一樣,也許應該說成熟得更早一些。這就像密西西比的一個笑話,是關於處女的定義,答案是:一個跑得比她父親更快的十二歲女孩子。」我咯咯地自顧自地笑了起來。這是這麼長時間以來我第一次說笑話。我心裡突然湧起一股急不可待的慾望,想馬上回到南安普頓,開始下田耕作。這個想法與我想馬上吃到河佐閣的蟹餅一樣急切。我開始不假思索地嘮叨起來,她剛才講的那些事仍盤旋在心中,但我根本沒有顧及她內心的感受。

    「現在,」我用牧師訓誡般的口吻說,「從你的話裡我聽出,你覺得你會與那地方格格不入,但這是不對的。剛開始時他們可能有些冷漠,你也會為你的口音和外國人身份感到煩惱,不過讓我告訴你,蘇菲親愛的,一旦他們瞭解了你,南方人是美國最熱情最大度的人民。他們不像大城市的街頭惡棍或騙子那樣可惡,奸詐,所以不用著急。當然,我們也需要調整一下自己。正如我說過的那樣,我想我們的婚禮得盡早舉行——你知道,這樣可以避免一些流言蜚語,而不是為了別的。所以我們到了以後,就去拜訪一下左右鄰居,可能要花上幾天時間。我們還要開一張長長的購物單,然後開上卡車去裡齊蒙德。我們會需要很多的東西。雖然家裡已應有盡有,但還需要添置一些,就像我對你說過的,一台留聲機和一大摞唱片。還有就是你的結婚禮服。你肯定想漂漂亮地出現在婚禮上,所以我們要在裡齊蒙德好好逛逛商店。你在那兒不會找到巴黎那樣的時髦女裝店,但還是有一些很不錯的商店……」

    「斯汀戈!」她厲聲打斷我,「求求你,求求你!別再說了!別再說什麼結婚禮服一類的事。你覺得我現在箱子裡的那件怎麼樣?嗯?!」她的聲音一下子提得很高,氣得直發顫。她從沒這樣對我發過火。

    我們停下腳步。我轉過身,看著她那隱沒在涼爽夜晚色中的臉龐。她的眼裡滿是憂傷。我明白了,心中一陣刺痛:我一定說錯了話。「什麼?」我傻乎乎地問。

    「結婚禮服,」她傷心地說,「內森在薩克斯為我買的禮物。我不需要任何結婚禮服了。難道你不明白嗎……」

    啊,是的,我懂了,我明白了。這太殘酷了。這時我第一次意識到我們之間的距離。這距離像一條氾濫的河流將我們阻隔,使我無法真正走近她。我對她的夢想簡直是癡心妄想,至少我永遠無法與內森相提並論。內森,她完全被他迷住了,所以既然她帶著那令她心碎的婚紗走了那麼遠,它對她仍然那麼重要,讓她觸物生情。我突然意識到另外一個事實:我居然還在設想我們的婚禮和甜蜜的農場生活,而我的愛人——現在正滿臉倦容,滿眼傷痛地站在我面前,想著她愛得死去活來的那個人送給她的婚紗。上帝,我真蠢!我的舌頭一下子僵住了。我努力想尋找合適的字眼,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越過蘇菲的肩頭,我看見正籠罩在十月薄薄的夜霧裡的喬治-華盛頓紀念碑挺拔向上,像一把劍直刺天空。紀念碑的基腳上站滿了人。我覺得渾身無力,心裡亂糟糟的,似乎每一秒鐘都把蘇菲從我身邊拉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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