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知道誰是真正的兇手。」
她簡單又明瞭的回答,倒是很出乎韓武麒的意外,他呆了一呆,只聽那個嬌小的女人嚴正的往下說。
「我知道誰是兇手,只是不清楚他是怎麼做的,我沒有辦法冒險報警,所以才選擇打電話給你。」
「為什麼?」
恬恬挑眉,她以為她回答的夠清楚了。
「我是問你為什麼不報警,算了,我想我大概猜到是為什麼了。你剛從警局出來,你不能報警的原因只有一個,你不信任警局裡的人,對吧?」他問了一個問題,卻沒有等她回答,只道:「對了,你可以過來說話嗎?我不喜歡你的房間。」
她再一愣,開始懷疑自己做了錯誤的選擇。
見她不動,他歎了口氣,然後慢條斯理的解釋。
「你的房間是角間,到處都是窗戶,它只差沒在上面釘一個『歡迎參觀』的木牌而已。如果有人在看的話,相信我,隨便找個人到附近高一點的地方,就可以清楚看見你在屋裡幹什麼,那甚至不需要用到專業人士或那些貴得要死的高倍數望遠鏡。」
他話還沒說完,她已經朝他走去,那男人卻在她進房後,關上門時,依然在碎碎念。
「有人說過你話很多嗎?」
「有。」他笑咪咪的說:「我老婆。」
她真不應該希望他會覺得不好意思,阿南都不會了,這個當初重傷在床,卻還不忘遊說挖角員工的男人又怎麼會?
恬恬忍住翻白眼的衝動,走進客廳。
「抱歉有點亂,我們這幾天忙著找你和阿南,沒空打掃。」他走到沙發前,一屁股坐在偌大的三人座上。
「我們?」她好奇的問。
「我和我老婆。」他從桌底下拿了瓶汽泡式的礦泉水給她。「她去買晚餐了,等一下就會回來。」
他的房間很暗,客廳裡唯一的窗戶緊閉著,窗簾也被拉上。沙發前的桌上,有著一台筆記型電腦,她看見螢幕上有四個畫面,其中有兩個是她的屋子,客廳和臥房,另外兩個是公寓的大門和後門。
面對臥房的門關著,但她可以從底下的門縫中,看見裡面同樣沒什麼光線。
「你為什麼說我不該喝我的柳橙汁?」她問。
「你的柳橙汁是紙盒裝的。」他看著她說:「艾瑪是被人以針孔施打高劑量海洛因,昏迷不醒後,才吸入過多的一氧化碳死亡的,而你已經離開一整個星期了,任何人都可能溜進去下毒。」
所以他才買了一整箱玻璃瓶裝的礦泉水?這的確是個好方法,玻璃瓶針穿不過去,一般的針也刺不穿金屬瓶蓋。
「我以為那是警方尚未公開的案情?」她接過未拆封過的礦泉水,卻沒了喝水的興趣。
「警方已經公開了。」他敲了兩下鍵盤,把螢幕轉過去面對她,顯示報社的網頁給她看。「阿南早在好幾天前就已經被通緝,多虧了我,警方只找到他幾年前的照片。」
網頁上那男人的照片,看起來比現在清秀俊帥許多,當時的他還是短髮,看起來活像偶像明星。
但是真正讓她嚇一跳的是報社所下的標題。
情殺?!艾瑪非自殺!
華裔天才外科醫生誤入歧途。
天才外科醫生?他是天才?
她還沒來得及反應,房門就被人打開,一個女人抱著一袋麵包,從外面走了進來,看見她,那女人似乎一點也不驚訝。
「我老婆,封青嵐。」坐在沙發上的男人抬手為兩個女人介紹,「隔壁的屋主,郝恬恬。」
封青嵐抱著紙袋上前,朝她伸出手。
「你好。」
恬恬放下礦泉水,握住她的手,「你好。」
「嘿,老婆,有個好消息。」韓武麒笑看著這兩個女人,「恬恬說她知道誰是殺人兇手。」
小嵐一愣,挑眉直問:「你知道?你不認為兇手是阿南?」
「不。」恬恬看著她道:「我從一開始就不認為他是兇手,但他顯然不這麼認為。」
她應該忍住後面那句譏諷,但她之前已經在警局裡忍得太久了。
依然坐在沙發上的男人,聞言咒罵了一聲,他老婆卻揚起了嘴角。
「我說了她是聰明的女人。」青嵐朝老公伸出手,得意洋洋的說:「拿來。」
「可惡。」他掏出口袋裡的一百塊美金,無奈的看著她問:「你怎麼會相信阿南那個痞子?」
她眨了眨眼,簡直不敢相信。
「你們拿我打賭?」
「監視一間空房子和整個警察局是很無聊的工作,只是打發時間用。」
說是這麼說,那穿著深藍色運動服的女人卻迅速的把錢收起來,看著她道:「你有怨氣,讓我猜猜,你喜歡我們家阿南?」
這女人話題跳得太快,她被問得措手不及,俏臉紅了一紅。
封青嵐挑起了眉,「你愛上他了?」
恬恬一僵,這女人未免也太敏銳了,她尷尬的開口,轉移她的注意力。
「這不是重點,我想我們現在要做的,應該是想辦法抓到兇手,讓他從牢裡出來。」
青嵐看著她,然後點了下頭,放過了她。
「沒錯。」她把食物交給快餓死的老公,然後叉著腰,看著眼前這嬌小的女人,微笑道:「那好吧,你為什麼認為兇手是克拉克?」
她再一呆,「你怎麼會……」
「我在那裡,你一出來,我就跟著你。你在警局門口前,和克拉克說話時,突然變得非常僵硬,還拒絕了他送你回來的建議,寧願穿著身上這套至少大了兩號不合身布袋在路上走上好一段路,去和人借錢坐車,還一直盯著後照鏡,我想如果你突然有了結論,恐怕是因為想通了什麼,或看到了什麼,對吧?」
恬恬渾身一陣發冷,臉色慘白的看著這個女人,「我希望我沒有表現得這麼明顯。」
「你沒有,至少那名警官並沒有一路跟著你,除了我之外,我並沒有看到有人跟蹤你。」阿嵐在老公身邊坐下,一邊接過老公遞來的三明治,一邊看著那面無血色的女人,「他暫時還沒起疑,不過那不表示之後他不會來殺你滅口。」
韓武麒狼吞虎嚥的吞下了一個包著奶油的小圓麵包,瞅了她一眼,然後也分給她一份麵包,問:「你看到了什麼?」
這對夫妻一副輕鬆自然的模樣,雖然他們的設備看起來很簡陋,但他們似乎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而且他們顯然很關心那個傢伙。
「鋼筆。」她接過那個麵包,然後在另一邊的單人沙發上坐下,看著那對年輕的夫妻道:「克拉克警官拿著一支手工訂製的古董鋼筆,我認得那支鋼筆,它有著特殊的牡丹花紋,那是我替艾瑪找的,上面還有製作者的落款,我相信全世界只有一對。」
「那有可能是艾瑪送他的。」韓武麒提醒她。
「那是夫妻筆,非常昂貴。」她解釋道:「原主人有一段非常浪漫的愛情,艾瑪非常喜歡,她不可能輕易送人,除非……」她遲疑了一下,還是將她的猜測說出:「除非對方是她的情人。」
封青嵐一愣,「但克拉克警官結婚了。」
「所以他不是瘋狂的影迷,就是和艾瑪搞婚外情的地下情人。」韓武麒歎了口氣,咒罵了一聲,「該死!我怎麼想都覺得是後者。」
恬恬吸了口氣,謹慎的道:「我不確定我的假設對不對,但他是第一個趕到現場的,所以案子才交給他負責,他原本是要以自殺案做結,卻因為我和阿南的質疑,讓鑒識員決定除了一氧化碳中毒的檢驗之外,另外仔細檢視艾瑪血液中的藥劑成分與含量。」
她的假設不無可能,青嵐坐直了身子,「你和阿南讓他緊張了起來,所以當他接到你的電話時,就決定要處理掉你們。」
「等等!」韓武麒咬著麵包,飛快的敲打著鍵盤,然後抓下麵包道:「警方的檔案說,約翰·華克的死亡時間是在凌晨兩點到三點。你幾點打電話給他的?」
「兩點二十五分左右。」她吸了口氣道:「阿南是在那時來的,但那只表示克拉克可能和阿南一樣有嫌疑,約翰·華剋死亡的地方,在我家到警局的途中。」
青嵐一彈指,「那傢伙還是有可能從警局趕來,在途中殺了約翰·華克,然後再到你家,他甚至可能剛好撞見你和阿南被綁架,於是決定乾脆嫁禍到阿南身上,他大概覺得你們兩個不可能會活著回來。」
「這些都只是假設。」韓武麒提醒老婆,「我們需要證據支持證明這個假設。」
「我有一個辦法可以證明。」封青嵐看著她,微微一笑,「不過那需要你的幫忙。」
剛把另一個奶油小麵包塞進嘴裡的韓武麒嗆了一下,他咳了好一會兒,才回過氣來,看著老婆道:「我怎麼覺得阿南不會喜歡那個辦法。」
「他喜不喜歡不是問題。」封青嵐把長腿蹺到桌上,雙手交抱在胸前,看著恬恬,挑眉道:「他現在人可不在這裡,對吧?」
她說得沒錯。
那該死的傢伙不在這裡,他自己放棄了發言的權利。
恬恬放下麵包,直接開口詢問。
「你要我幫什麼忙?」
封青嵐開心的揚起嘴角,然後傾身和她把那個辦法說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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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偵訊室,還是老樣子。
一張桌子,四張椅子,天花板上的日光燈,除了這些,就什麼都沒了。
噢,還有門上透明的玻璃,那是為了怕嫌犯被毆打而設置的。
這是個人權至上的國家,警方不能對他動粗,或動用私刑,當然也有例外啦,如果那兩個在門外站衛兵的員警稍微再靠攏一點,就算裡面這兩個警官要把他抓起來掄牆,恐怕也沒人看得見。
他已經搞不清楚自己來這個房間究竟是第幾次了,反正也不是很重要,他知道他沒有殺人,可惜偵辦的警官並不這麼認為。
「尼克,我們就不要再浪費時間了,槍上有你的指紋、針筒在你房間搜出來,你何不直接認罪,省了大家的麻煩,也許我們還可以替你和檢查官說說情。」
「我沒有殺艾瑪。」他重複那句說了幾百遍的話,看著這兩位警官道:「你們和我一樣清楚,針筒和槍可以嫁禍,我的指紋同樣可以被人用技術轉移,我敢和你們打賭,那兩樣證物上面,沒有一丁點我的皮屑和DNA。光靠一枚指紋是沒有辦法定我的罪的,你們必須再努力一點。」
其中一名年輕的刑警惱火的站了起來,抓住他的衣領。
「你這個王八蛋!」
他整個人被扯了起來,銬著手銬的雙手,砰的一聲撞到桌緣,那真是他媽該死的痛!
「吉姆!住手!」克拉克伸手阻止同伴。
吉姆忿忿不平的鬆開了手。
「你出去冷靜一下。」克拉克開口說:「去倒杯水來吧。」
狠瞪了他一眼,那位叫吉姆的刑警才不爽的走了出去。
阿南鬆了鬆衣領,懶散的重新在椅子上坐下,不過這次記得把被鉗制的雙手放在桌上,免得這傢伙等一下也跟著抓狂起來。
「你以為你很聰明,對吧?」克拉克冷冷的看著他。
「不是我以為。」阿南一扯嘴角,「我想很多人都這麼以為。」
「也許指紋是可以轉移的,但現在許多法官還是採信指紋證據。」克拉克放下手邊的資料,瞪著坐在對面那一臉玩世不恭的男人,「你也沒有辦法否認,凶槍和針筒的確是在你衣櫃裡搜出來的。」
「我沒有殺艾瑪。」他看著這名警官,冷靜的道:「她就像我的姊姊。」
克拉克挑眉,諷刺的道:「所以她才立遺囑把所有的錢都留給你?」
「我是她在這世上唯一的親人。」阿南說。
「你和她沒有血緣關係。」克拉克冷笑,「怎麼樣,和全世界最性感的女人上床有什麼感覺?」
阿南瞇起眼,「你嘴巴放乾淨一點。」
克拉克卻沒理他,只繼續譏諷的道:「你這種男人我看多了,小白臉一個,用一張嘴就把那些女人哄得忘了我是誰。艾瑪才剛死,你就立刻搞上了她的室內設計師,我真為她感到不值。」
阿南瞪著他,「你為她感到不值?」
他嗤笑了出來,諷刺的看著克拉克,「為她感到不值?值不值是每個人自己心中所評量的,你覺得不值得的東西,艾瑪說不定會奉為寶貝。為她感到不值?你是什麼東西?不過是一隻自以為是的豬——」
砰!
他話沒說完,那位警官果然跟著抓狂,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將他整個人摜倒在堅硬的地上,一拳又一拳的扁他。
他坐的椅子翻倒了,他的腳甚至踢歪了桌子。
但是就那麼剛好,外面兩名員警和應該要去倒水的吉姆警官,彷彿同時變成了聾子,那麼大的聲音,他們三個卻並排在玻璃窗外,始終看著外面,沒有一個人轉過頭來查看。
克拉克的鐵拳,不斷的如雨般落下,活像和他有什麼深仇大恨一樣。
媽的,這傢伙瘋了!
那抓狂的王八蛋用衣襟壓住他的頸項,他不能呼吸也喊不出來,只能盡力用手臂擋住這傢伙堅硬的拳頭,腹部依然結結實實的挨了好幾拳。
就在這時,警官的手機響了起來,他這才鬆開扼住他喉嚨的衣領,起身接起掛在褲頭上的手機,同時不忘用力踹他一腳。
阿南一邊嗆咳,一邊喘氣,痛得差點嘔出血來。
那男人卻形同無事的講著電話,然後掛掉電話後,再次蹲了下來,將他抓了起來,幾近瘋狂的冷笑道:「我是什麼東西?我告訴你我是什麼東西,我是艾瑪的男人。」
阿南震驚的瞪著他,只見克拉克瞇著赤紅的眼,一臉猙獰的問:「知道是誰打電話來嗎?」
他喉嚨痛得沒有辦法回答,那瘋子卻冷笑的拍著他的瞼,「你新搞上的姘頭,郝恬恬。」
什麼?!
他喘著氣,怒瞪著那傢伙,猛地抬頭以額撞這王八蛋的鼻子。
克拉克卻早已料到,閃了開去,得意洋洋的道:「她說有怪人在她家附近,她很害怕,希望我過去看看呢。我恐怕我過去之後,會發現她因為太過內疚幫助你,已經決定要畏罪自殺了呢,真不幸,對吧?」
一股惡寒從胸腹中升起,教他幾乎嘔吐出來。
「你他媽的離她遠一點!」他火大的開口咆哮,聲音卻破碎不明。
「寶貝是吧?我現在就去解決你的寶貝。我相信她畏罪自殺的遺書一定會讓你被定罪。」克拉克譏笑著,無視他的威脅,只是說完後,起身又踹了他肚子一腳,才喊道:「吉姆!」
站在門外的年輕刑警的耳朵突然好了,立刻回身開門走了進來。
「把這滿嘴謊言的變態殺人狂關回牢裡!」克拉克高高在上的睨視著縮在地上的他,一臉鄙夷的道:「我絕對會找到證據,看著你被定罪的!」
在暈眩般的疼痛中,他可以看到克拉克的嘴角微微揚了起來,冰冷的藍眼睛裡,透著瘋狂。
「起來!」吉姆警官把痛得快吐出來的他,強抓了起來。
克拉克轉身走了出去,甚至沒回頭看他一眼。
阿南全身冒著冷汗,捂著疼痛的肚子喘著氣,幾乎無法直起身子。
「別裝蒜了,你這廢物!」吉姆兇惡的吼著。
武哥他們會保護她的,他這樣說服自己。
他打電話回去時,是答錄機接的,他留了言,他知道小肥起床後會檢查留言,他失蹤了七天,武哥可能早就已經來了,他知道他們在得知她被放出來後,會去找她,但他們也有可能沒和她聯絡,或那頑固的小女人,因為相信他是玩弄她的殺人犯,而不肯和他們說話。
他強迫自己站起來,腦海裡飛快的想著。
該死!有太多的可能性了!
那瘋子要去殺了恬恬,他不能再留在這裡,這些警察不會相信他的!
克拉克當了快二十年的警察,平常就是一副忠肝義膽、為民服務的好警察,他之前還在他桌上看過優良警員的獎章。
要說服這些警察太慢了。
阿南邊喘邊咳的想著。
他沒有時間了,他必須離開這裡。
吉姆將他拉出偵訊室,兩名員警接手押解他。
他的腹部依然疼痛,但他沒咳血,那是好事。他的肋骨完好,大部分的拳頭都落在他的腹部和被架擋的手臂上,他的腎臟也OK,他閃過了克拉克對那裡的攻擊。
從偵訊室到他平常被關的地方,會經過轉角的樓梯。
他走過太多次了。
樓梯轉角那裡有窗戶,窗外有七里香矮樹叢,然後就是大街,他只要想辦法弄到車,設法躲過警方的子彈,活著把車開到她家就行。幸運的話,剩下來的事,追來的警察會做。
那兩名員警幾乎是架著他走到樓梯那裡。
他們不在乎他是不是被毆打過,在辦公室裡的警察也對他虛弱的狀況視而不見,他是全世界男人的敵人,他殺了他們的偶像艾瑪!
真是狗屎!
有那麼一瞬間,他真的懷疑他會被那兩名員警失手丟下樓梯,然後意外跌斷他的脖子,幸好他們並沒有真的這麼做。
所以當他在樓梯轉角,突然用力彎腰咳了起來,然後在他們查看他時,出其不意的直起身子,用銬著手銬的兩隻手像打棒球一樣,揮打其中一個人的腦袋,搶走他的手槍,把另一名員警撞得滾落一樓,當他這麼做時,還真的感覺有那麼一點抱歉。
只有一點。
他停也沒停,所有動作一氣呵成,轉身衝破二樓樓梯轉角的窗戶,跳了出去。他跌落七里香矮樹叢上,然後翻滾了一圈,在大街上站起身子,一輛車在他的鼻頭前緊急煞車,差點撞到了他。
阿南抓著緊握在手中搶來的槍,瞄準了那驚魂未定的倒楣鬼,奔到了駕駛座旁。
「下車!」他咆哮。
可能是他頭破血流的樣子很嚇人,也可能是他的手銬強調了他犯人的身份,更可能是他手中的槍,那位開車的男士,很迅速的把車門打開,落荒而逃。
他上車時,槍聲開始響起。
他踩下油門,將車子急駛出去。
沒有多久,身後傳來刺耳的警笛聲,他一路狂踩油門、超捷徑,只想盡快趕到她身邊。
天殺的,他那天在飯店,就應該和她說清楚的!
人生苦短,他十五歲時就清楚瞭解到這件事。
窗外的景物快速的飛逝而過,街燈、建築、人車、子彈,他只專注在一件事上——
活著趕到她身邊,讓她也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