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的故事 競爭篇 第二十四章-2
    我認為在這方面還存在一個不合理的因素。在美國的高技術公司裡,每年都有成百上千、也許是成千上萬的技術人員、研究人員和管理人員被停工、解雇或者辭職。當他們到新的公司工作,他們就會為新的公司效力,他們帶去了原來公司的機密,以及他們能夠知道的一切。美國企業每天都會遭遇不講信譽而造成的洩密和偷竊,而缺乏長期僱用形成的忠誠,似乎無法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對公司機密非常謹慎,所以我們總是不斷地告誡員工不要在公開場合談論工作。在日本這是一個問題,因為部門主管、領班和其它負責人習慣於下班後和同事一起喝酒吃飯。啤酒、米酒、威士忌使他們變得油嘴滑舌,但是我又認為這種場合建立的友誼是有價值的。當然,這時候說漏了嘴的情報如果被人偷聽去就會釀成大禍。

    索尼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免去了這種麻煩,因為我們有一家公司自辦的、非贏利的酒吧間,叫作索尼俱樂部,但是它並不是為了防止洩漏情報才開辦的。當初我是看到經理們為了部下的娛樂花費了大筆的錢才想到要開辦這個酒吧間(我們鼓勵這種娛樂,因為它可以培養家族精神)。索尼俱樂部離總部不遠,是一棟不起眼的建築,只有索尼公司的員工才允許進入,任何時候在這個俱樂部裡,包括酒保、廚師、服務小姐和其它服務人員,都是索尼公司的僱員。其它人,不管是多麼重要的人,都不得入內。部門主管以上的負責人都有一張俱樂部的信用卡,他們在那裡的費用可以從他們的工資單上自動地扣除。俱樂部裡的娛樂開銷很經濟,又加強了公司的團結一致,除了這些明顯的優點之外,它還為防止洩漏公司機密設置了一道壁壘。

    我很早以前在美國就學會了不要聽信外人的主意。有些公司急於提高競爭力,可能會聽信外人的主意,但我總是覺得這樣做是錯誤的,可能引起法律上的問題。就算你在聽到情報販子兜售情報時說:「我知道了,我們很早以前就是這樣做的,」只要你的做法與他的建議有一點相似之處,你還是可能遇到麻煩。愛德華.羅斯尼,我在美國的第一個法律教師,要求我決不聽信外人的主意。他堅持說,要想這樣做,就只能走專利這一條路。如果一個專利得以批准,我們就可以要求查看它的詳細資料,因為它將成為公開記錄中受到保護的事項。這樣就可以對這個主意進行評估,從而決定是否需要買下它的許可證。

    羅斯尼對我講過一家紐約的公司打官司的事。一個人對公司的總裁說,他有可靠的辦法使公司的業務翻一番。後來他因行為怪異而被開除。幾個月以後公司決定對所有的產品大幅度提價。這時那個怪人向法院提出起訴,他說這原來是他的主意。他使公司業務翻一番的可靠的辦法就是將產品價格提高一倍。當然他的官司打輸了,但是公司卻為此花了不少的時間和金錢。我不願意被牽扯到這樣荒唐的訟訴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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