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小說中看到這樣的一種說法,說是第一次殺人的感覺用任何一種方式都難以描摹。
我一向認為那只是從未殺過人的作者為了掩飾自己經歷中和辭藻上的匱乏而想出來的托詞,然而真正經歷過之後,自己卻也並未找出什麼真正適合的方式。
我狂躁了整整一夜,雜陳的滋味在心口一遍遍翻騰、蔓延。
我盡力壓抑,努力想要擺脫,渾渾噩噩間像蛛網一樣纏住東,企圖用一種簡單而原始的方式讓自己逃開,或者……僅僅是獲得一點安撫。
睜開眼睛的時候天已經大亮了——我似乎是成功了逃過了一個難熬的夜晚,東緊貼著我的肩頭,下巴擱在我的鎖骨上,溫熱的鼻息羽毛一樣輕掃過我的胸膛。
我靜靜地看向窗外停著陽光的窗台——兩隻鳥兒落在那兒,又飛走了;混沌的思緒抽絲一樣被一點點理順,卻似乎已經冷靜下來,不再因為被Karl死前緊縮的瞳孔喚起的對父親的記憶而慌亂、無措、心痛得失控。
東在這個時候動了一下。我知道他醒了,問他最後的善後情況——我必須知道自己究竟惹了多大的麻煩,弄清楚自己還能做些什麼,有沒有辦法彌補。
「沒事,已經全部解決了。」他頓了一下才告訴我結果,並且叮囑我今後一定不能再發生類似的事情。
我應了一聲,轉臉看向他,有什麼話湧至嘴邊,卻沒說出來就又被吞回了肚子裡。
我想,或許是我還不太適應跟他之間驟然縮短的距離——它過於親暱,打破了我和他多年營造出的平衡,讓我們的關係變得有些不倫不類。
又或者,是我耳後隱隱跳躍的神經在作祟——我總怕自己一開口它就會突然炸開,接著著火般燒遍全身,引來他的訕笑。
不過他顯然沒有跟我相似的感覺,漆黑的眸子緊緊地盯著我,視線沒有燃燒,卻有著相當高的溫度。
我有些無措,下意識地閉起眼睛;直到門房來把他叫了出去才再度睜開,望著天花板,長舒一口氣。
之後我又在床上躺了大約十分鐘,起床洗漱的時候背上的肌肉不知怎麼一陣痙攣,害我整個人僵在水池邊上好半天。
我打算下樓,但是剛走到走廊就又折了回來,因為東正和Steve坐在客廳裡商量該由誰去接手13號街的事情,我現在下去似乎不太合適。
我給自己泡了一杯速溶咖啡,坐在靠窗的大椅子裡看向窗外——已經過午了,陽光從房子後面照過來,在前面的草地上投下尖頂的剪影,影子外面的草地在陽光的照射下還殘留著夏季艷麗的色澤。
我的心情似乎很難平靜下來,因為一直在惦記東和Steve討論的結果——我不知道他們究竟會派誰去13號街,但是我想去。
我想那個地方,思念那條通向大磨房的小石板路——秋季多雨的天氣裡,它總會被雨水沖刷得乾乾淨淨,赤腳走在上面,會有一種沁涼光滑的趣味。
還有父親經營的那家酒吧——靠近吧檯的窗戶正對著街口,斜斜地望出去,可以看見大教堂的尖頂;鐘樓上的銅鐘每到整點就會緩慢而悠揚地晃動,折射出的陽光微微刺眼……
「卡噠」一聲,門突然被打開。我尋聲回頭——東正推門朝我這裡看過來,屋裡昏暗的光線讓他的表情看起來有些模糊,眼睛卻顯得晶亮。
我知道他帶來了跟Steve討論的結果,卻又突然很不想聽;心裡喧鬧地翻騰著,一個聲音在耳邊鼓噪著,打亂了我的躊躇。
「我去13號街。」
我一字字吐字清楚地說道——不是衝動,不是意氣用事,那是我父親的地方,是我的地方,本來除了我,誰都沒資格去。
然而我又不太確定東是否會同意,因為前一天我才剛剛惹下的挺大的麻煩,還因為情緒的極度不穩定,與他莫名其妙地糾纏……
下意識地,我一說完就垂下了眼瞼,輕輕晃動手裡的杯子,看那褐色的液體在杯沿一層層留下痕跡。
他沒有回答,也沒有走進來;無邊的沉默讓我忍不住抬頭看他,又再度垂下眼瞼掩飾莫名的心虛和焦躁。
再抬頭——他還是沉默,如此反覆幾次之後才靠在半掩的房門上,長舒一口氣,輕輕點了一下頭。
我當時並不明白東那段長時間的沉默會是一種怎樣的含義,也不明白自己在看見他點頭之後那種鬆了一口氣、卻又有些悵然若失的心情。
我沒有多少時間細想,因為東說這件事情既然決定了就沒有必要再多耽擱,我得盡快過去接手——我得和Martin搶時間。
於是在之後的第三天,我連夜拎著一個小皮箱離開了這幢住了六年的大房子,左手腕上戴著父親去世之前脫給我玩的手錶,身上的西裝是新年的時候Steve送的禮物。
我繞道去了火車站,坐了趟往返車到了倫敦,又從倫敦再坐回來——這是Steve的意思,他要我看起來是從倫敦回來,而且跟Simen一家沒有任何聯繫。
東也找人修改了我所有的檔案,讓我重新恢復了Jang的姓氏——這應該是我自從改姓以來一直期待著的,然而當我真正拿到寫著Jack Jang名字的身份證時,我的心情卻似乎並沒有想像中那樣愉快。
火車在早上六點回到城裡,我到達13號街的時候剛過六點半。城裡剛下過雨,天還陰著,空氣裡到處都聞得到水氣。
街上沒幾個人,顯得很冷清,但是大磨房的風車在轉,閉上眼睛靜一靜,就能聽得見它低沉而緩慢的聲音。
我放慢了腳步踏上被雨水浸濕的小石板,皮鞋的硬底在上面磕出輕巧的音響,微微感覺得到一種澀澀的光滑。
那種感覺從我的記憶深處挖掘出一首輕快而悠揚的旋律,和著我腳下的節拍,一直延伸到街口的酒吧。
這個時間酒吧剛剛打烊,門頭上的霓虹燈已經關了,晚間華麗的光輝也就跟著淡去。我輕輕推開門——裡面也是昏暗暗一片,只有吧檯的燈光亮著,滿場看不見一個人。
深吸一口氣,我聞到煙酒的濁氣——遙遠卻又熟悉的味道,和著空氣中的濕潤,會讓人產生一種厚重而塌實的錯覺。
我下意識地走進去,憑著記憶伸手在門邊摸到了燈的開關;打開,整個酒吧立刻亮了起來,桌椅餐盤像是遵循著一種不變的規律,多年如一日地雜亂。
「嘿,我們已經關門了。」大概是被我驚動了,一個圓臉的男人從後場探出頭來衝我喊了一聲——是老Jim,我一眼就認出了他——他是父親最忠實的手下之一,父親還在的時候這酒吧就一直由他打理。
但我並沒有叫他,只是衝他笑了笑,微微頷首朝吧檯前面走過去:「不好意思,我剛下火車,實在是餓得不行——這兒還有吃的嗎,隨便什麼都可以,火車上的東西真不是人吃的。」
他沒有回答,看著我的臉愣了一會兒,半天才從後場端出一個碟子,裡面擱著兩隻熱狗和一小塊乾酪。
我向他道了謝,接過東西狼吞虎嚥地吃起來。他在一邊看著,緊盯著我的臉,又從上到下地打量我,幾次想開口問什麼卻都沒有說出口。
我猜他是想問我的來歷,甚至可能想試著叫我「Jack」,看看我是不是會回答——Steve說過我的輪廓和身形都跟父親很像,任何一個認識我父親的人都不會懷疑我跟他的血緣關係。
但是我並沒有打算這麼快就跟任何一個人相認,所以只是自顧自地埋頭吃東西,抬頭撞上了他的目光就淡淡一笑;從酒吧出來的時候清楚地感覺到他隔著玻璃落在我身上的目光,也只是輕輕抿嘴,心裡卻泛起一種微熱的情緒。
我去了教堂邊上我們家的老房子——很簡單的兩層樓的公寓,一樓在父親還在的時候就賣給了一家銀行做分理處,二樓在父親去世之後曾經被Karl霸佔了一陣子,後來又被拿來抵他在賽馬場欠下的債。
我回來之前,東把鑰匙和地契交給了我,地契上寫著我的名字,端端正正的「Jack Jang」,是一年前剛剛過的戶。
馬路旁邊有一條樓梯從房子的外側直通二樓,公寓的大門與我從前的臥室之間有一條大約五米左右的走廊。房子在我來之前東就已經請人打掃過,地面和牆壁都很乾淨,大門上的銅質把手還能看得出清潔劑擦拭過的痕跡。
我打開大門,直接走進父親從前的書房,皮箱丟在門邊的拐角,自己則窩進窗邊包著皮面的大靠背椅。窗戶正對著街口,一眼看過去基本上可以一覽整條街的全貌;大磨房的風車幾乎就是在頭頂轉動著,左下方的對面就是酒吧的大門。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剛下火車,我靠在柔軟的靠背上居然開始犯困;半夢半醒之間,我聽見大磨房的風車支支呀呀的聲音,似乎……還有鋼質的鞋釘磕在小石板上的脆響。
喚醒我的是那聲已經許久不曾出現在夢境中的槍響。我陡然驚坐起來,額上滲出了涼涼的汗珠,眼前的景象像是在劇烈的晃動之後突然定格;再一定神,才發現天色已經黑了,酒吧的霓虹燈又重新亮起來,在漆黑夜空下閃爍出一種迷亂的光芒。
我其實並不太喜歡那種光芒,尤其是在父親剛剛去世的那陣——午夜夢迴,總被那迷幻的光芒和腦海中乎遠乎近的槍聲攪擾。
然而現在坐在離它這麼近的地方,自上而下的俯視,我卻似乎有了一種別樣的滋味——我幾乎能體會到一種類似於的君臨天下的意味,突然間也好像明白了父親常年坐在這窗看向窗外時的心情。
不過我沒有時間總在這裡耗著回憶父親過去的點點滴滴了,我還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父親的那間酒吧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其實更像一家賭場,13號街也有著「賭場街」的別稱,原因是整條街總長不到兩千米卻大大小小林立著近百家小型賭坊。
每到夜幕降臨、酒吧開始營業的時候,也就是賭場爆滿的時間;城裡的各路人馬都會湧到這裡來酣戰一場,賭徒之中甚至包括鎮政府的官員和街上巡邏的警察。
也就是由於這個原因,才使得這條街在道上顯得相當搶手——整條街一個晚上無風無浪的收入就能抵得上一次危險重重的走私交易,這樣一塊肥肉自然很多人都想能爭得一口。
我再次走進酒吧的時候裡面早已經擁滿了人,天花板上所有的燈都亮著,但是騰滿了的雪茄和劣質香煙的青白煙霧卻仍舊讓四周看起來非常昏暗。
我不太適應地瞇了瞇眼睛,四下看了看——左側的舞台上一個金髮女人正依附著鋼管狂野地擺動腰枝,舞台前面圍著的男人不時地隨著她的動作起哄,剩下的人分成幾堆高高矮矮地擁在一起玩他們最愛的賭博遊戲。
我知道他們是在玩一種紙牌遊戲——據說是一種原來只有華人才會的玩法,也是比大小,卻與西方人傳統的五張牌的玩法不同:每人每局只發三張牌,而且是一次性發完,三張牌都是底牌,牌的大小依次是三張、同花、順、對和單張,開牌之後牌最大的是贏家。每圈牌先說話的是莊家,餘下的人根據手裡的牌和莊家的注金下注、加注,不再加注就說明放棄了,也就等於輸掉了之前的注金。
這樣的玩法其實相當沒準,而且輸贏變化也快;但是由於三張底牌沒有一張能被人看見,有的時候即使手上的牌很小,只要敢大膽下注,也有可能會使別家因為摸不透底細而放棄,所以還是很多人喜歡玩。
我去櫃檯要了杯冰鎮的威士忌,看見老Jim的時候向他露出了第二地見面的人半生半熟的笑容。他也衝我笑了笑,但是笑容依然有些不自然;把酒遞給我的時候目光再次落在我的手錶上,卻還是沒有開口。
這倒正合我意,因為我原本就沒有打算一開始就暴露自己的身份——這個身份即使是對於父親曾經的手下也還是相當敏感——六年沒有我的消息,他們都已經分攤了父親和原來Jang氏幫會的大部分財產;現在我如果突然出現還聲稱我是回來接收這條街的,肯定會因為有可能侵犯到他們的利益而招致反對。
所以我必須採用迂迴戰術——這是東的說法——我必須先跟他們打成一片,再以適當的方式讓他們知道我的接手絕對不會侵犯到他們的既得利益,之後才是真正可以公開身份的時機。
不過單就跟這幫人打成一片這件事情,做起來恐怕就沒有做起來那麼容易——畢竟對他們來說我是一個完完全全的外來戶,而一個已經形成固定狀態的組群對於外來戶似乎都存在一種本能地排斥。
輕輕抿了一口杯裡的酒,我觀望了一下,最終決定把最中間的那一桌作為我初次的戰場——如果我沒認錯,那台的莊家應該是父親從前的得力助手Gary Lee;以他的影響力,應該可以幫我鎮住幫裡一半的勢力。
「嘿,我能摻一腳嗎?」決定了之後我就朝著那台桌子走過去,之前剛剛走了一個輸光了的傢伙,檯子前面剛好空出一個位子,就在Lee的下手。
「……外地人?懂規矩嗎?」Lee抬眼看向我,被煙熏得紅腫的眼睛瞇成一條線,嘴裡叼著的雪茄讓他說的話聽起來有些模糊。
「應該吧,小的時候跟人玩過,不過要是這幾年規矩改了我可就不懂了。」我說著坐了下來,從口袋裡掏出幾張大鈔讓站在一邊的侍者替我換成零錢,「底注是多少?」
「五十。」Lee朝檯子中央擱上一張五十元的鈔票,沒再說什麼,開始發牌。
這一局我是一對Q帶一張梅花7,牌不算太大,但是如果不加注又顯得太虧,於是我跟著Lee又加了五十元的注,算是投石問路。
下手那個有些謝頂的男人沒跟,之後的一個看起來像美國牛仔的傢伙加了一百,剩下的兩個也都跟了一百——看樣子牌都不錯。
Lee看了我一眼,扔了牌表示放棄。我衝他笑笑,卻又跟了一百——這一台一共六個人,玩的人不算多,從機率上講應該不會這麼巧一下有三個人牌都那麼大。
果然,牛仔又加了五十之後,後面的兩個都放棄了;台上變成了我和牛仔對峙的局面,誰沒底氣,誰就輸了。
我微微頓了一下,大概估算了一下那牛仔抓到天牌——三張A的機率,揚了揚眉毛丟上台兩百元,接著拿過手邊的杯子抿了一口酒。
冰冷的液體從舌頭兩邊滑至舌尾,鼻腔裡逸出清香——那牛仔頓了一下,眼神裡顯出一絲猶豫,顯然他手裡的牌並沒有大到可以讓他放心的地步。
這樣的情況之下很明顯我就佔了大半的優勢了。因為我是新加入的,而且是「外地人」,在這之前從來沒有人在這裡跟我賭過錢,這牛仔也就不會知道我加注究竟是因為我的牌的確大,還是只是撞大運唬人而已。
磨磨蹭蹭了半天,牛仔終於還是放棄了;我也沒有多說話,很自覺地開了我的牌。
一對Q帶一張梅花7,那摸到一對小順子的牛仔看到我的牌頓時變了臉;但是這種牌玩的就是運氣和兵不厭詐,所以他只能乾瞪著我出氣。
Lee很快洗好了牌,這一局我抓到三張方片3。這在這樣六個人玩的檯面上來說已經算是相當大的牌了,所以我在Lee加了五十元之後毫不猶豫地擱上去一百元的鈔票。
謝頂的男人又放棄了,他的手氣似乎差得很——之前我就看他總是第一個扔牌。
牛仔跟了一百,之後的兩個也跟;Lee斟酌了一陣之後扔了牌,微微側過臉看我,眼裡多了幾分推測。
我當然加注,一圈牌難得有一個三張;那牛仔也跟了,還又加了五十,看樣子大有跟我卯上的意思。
剩下的兩人各自看了看牌,一前一後地放棄了。我看了牛仔一眼,笑了笑,跟著他朝台上擱了三張五十的鈔票。
他又跟,又加五十,我也照跟——這樣下去又跟了兩圈,Lee按照規矩要求我們開牌。
牛仔是三張單牌——他似乎是受了我的啟發,或者是想以牙還牙。
但是很可惜,這回我的牌是的確很大——瞎貓是不可能總碰到死耗子的,這個道理我很小的時候就知道了,不過這個牛仔卻似乎沒有人教過他。
下意識地,我抿了抿嘴,唇角微微抬了抬,露出一抹笑。Lee在這個時候正好看向我,突然怔了一下,眼裡飛快地閃過一抹驚愕。
不過很快他就掩飾住了,垂下眼瞼繼續發牌,只是在某次我又贏了錢的時候不經意地問我:「嘿,新來的,你玩得不錯啊——叫什麼?」
「Jang。」我也垂眼數錢,沒有抬頭看他,盡量讓自己的語氣聽起來跟他一樣隨意,「朋友們都這麼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