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見他,我就知道自己撿了一頭小獅子——琥珀色的眼眸,眼神稚氣卻高傲;與生俱來的野性張揚起淺色的髮絲,硬朗地遮住眉形,卻遮不住眉宇間天生的王者氣度。
「Jackie?」我看著手中的檔案,唸了一聲他的小名;一抬眼正對上他驀然圓睜的眼睛,望見眼底一抹陡然竄升的火苗——小,卻燃得烈;但只一那就被迅速低垂的眼簾遮住,藏得妥帖。
「看樣子你好像不喜歡我這麼叫你啊!」我抿了抿嘴,心底莫名竄升的笑意微微抬高了唇角——大概是這樣,因為一直站在我身邊的Shakira眼中閃過一絲驚訝。
他不說話,低垂眼簾看著我面前的桌面,緊抿的唇像在品味著什麼似的努了努,最後抬頭直視我的眼睛:「只有我父親才這麼叫我。」
「是嗎?」我念叨一聲,不置可否地重新埋首於手中的檔案。整個房間隨之安靜下來,唯一能聽見的只有我翻動紙張的聲音,還有他相比於我的手下略顯粗重的呼吸。
他的呼吸很不穩定,聽得出緊張,還有些微的懊悔——大概是怕自己剛剛的「頂嘴」破壞了我對他的印象。
但其實我並不介意這個,相反,我還相當欣賞他的態度;而且不論他的態度如何,只要他是Jack Jang,我就一定會收養他。
沉默大約持續了十分鐘,我合上檔案夾再度看向他,正好看見一滴汗珠自他的額角滑落。
「我得給你取個中文名字。」放下檔案夾,我換了個坐姿,突然就有一個字跳進我的腦海——
「桀,就叫桀!」
他愣了一下,顯然不太明白我的意思;微張著雙唇盯著我,模樣有點傻。
我突然又想笑,卻沒有笑出來;只揚了揚眉,把話完整地重複了一遍:「我說我給你取個中文名字,叫桀。因為我們是華人,所以必須得有個中文名字。」
「也就是說你決定收養我了?」他好像一下子明白了,卻又不太確定地追問一句。
我沒有回答,只是看著他,良久才象徵性地輕點一下頭;立刻就看見他輕舒一口氣,鬆開了之前一直緊緊捏著的拳頭。
***
那個時候我就知道,桀絕對是個可造之材;因為他的個性很強,卻懂得控制——雖然當時他還不能控制得很好,但以他十二歲的年紀來說,能有這樣的意識就已經很不簡單。
我想他的這種意識多半來源於他的父親——他的父親,John Jang,張喬,這個城市裡曾經的三大巨頭之一;跟我一樣是城裡第四代的華裔,一直是我相當欣賞的一個人物。
John比我大十七歲,但是因為輩分相當,我還是見過他幾次。他是那種不論男人還是女人都會喜歡上的類型,很喜歡笑,對誰都是一副可親的笑臉,似乎不管是怎樣的人,對他都很難討厭得起來。
但他並不是沒有脾氣,相反,他的性格相當霸道;只不過他很懂得控制,如非必要決不輕易顯現——就像一頭雄獅,平時總是閒散地四處遊蕩,只有在被別人侵犯領地的時候才會顯露出爪牙。
不知是幸還是不幸,我見過獅子的爪牙——雖然只有一次,卻讓我記憶深刻。
那一次,踩進獅子地盤的是我哥哥Steve;他剛剛接管了幫會,就招搖似的帶了我和幾個手下去了十三號街John的酒吧裡狂歡。
本來這也沒什麼,榮登老大的位子本就是值得慶祝的事情;就算一時興奮鬧得過了點,John也不至於插手阻撓。但是偏偏Steve犯了John的忌諱,帶了兩百克白粉過去,還順道就在John店裡做起了生意。
道上的人都知道,城裡三巨頭裡只有十三號街的Jang氏一支不做毒品生意;而且自從這一支傳到了John手裡,這個傳統就被沿襲得更為嚴格——John絕對不允許十三號街有毒品出現,任何人,只要被發現在十三號街犯毒,都會被挑斷腳筋扔出去。
應該說,John那天是給足了Steve面子的;因為看在我們兩支都是華裔,而我父親又剛剛去世不久的份上,他只是燒了那兩百克貨,並且請Steve離開十三號街。
然而那個時候Steve氣勢太盛,又喝了不少酒,根本沒把John放在眼裡。
記不太清究竟是怎麼發生的,兩邊的人忽然就打了起來。我也參與其中,用椅子砸破了一個傢伙的腦殼。但是那兒畢竟是John的地盤,而我們一共才去了不到十個人,自然很快就居於劣勢。
幾個手下都被放倒了,我也受了很重的傷,左眼幾乎什麼也看不見。Steve大概被打紅了眼,被逼到牆角的時候居然順手拎起不知道為什麼會出現在那裡的一個四五歲大的男孩做人質——他的刀胡亂地抵著男孩的腦袋,顫抖的刀鋒劃傷了孩子額角的皮膚。
血從孩子額角滲出的那,獅子眼裡閃過一道凶光。我意識到危險,還沒來得及反應就見他竄到了Steve面前;接著,酒吧裡就響起了Steve的慘叫。
當時我並不確定究竟發生了什麼,只看見John從Steve手中抱下了孩子,而Steve捂著原本握刀的手跪在了地上。鮮血順著他的指縫湧出來,流在青石的地磚上,形成大片暗紅。
後來我知道,John當時是用Steve的刀割斷了他的手筋;Steve的右手從此廢了,縱然經過最好的治療也頂多只能端得起一隻茶碟的重量,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再拿槍。
由於這個原因,當時剛滿十八歲的我便接替他坐上了幫會老大的位子;因為在我們生活的這個圈子裡,不能拿槍就等於完全沒有生命的保障,更不可能承擔得起一個幫會的重量。
這樣說起來,我現在的榮耀或許該有John一份功勞;但是在見到桀之前,我從沒這麼想過。
我甚至有些記恨John,雖然我對他更多的是欣賞;但畢竟是他毀了Steve,那個對我來說比父親更加重要的兄長。
或許就是因為這樣,三個月前Jang氏一支與Martin那個老傢伙火並的時候我才沒有出手幫助任何一方——雖然表面上我只是出於幫會的利益坐山觀虎,但事實上我的做法中參雜了很多私心。
由於叛徒的出賣,John在那場火並裡喪了命。這個城市從此脫離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全城的黑幫只剩下Martin和我兩個角頭。
Martin是個老奸巨滑的傢伙,火並之後明知我吞併了Jang氏一支除了十三號街以外幾乎所有的地盤,卻一句話也沒說——我明白他的意思,順勢把我覺得越來越燙手的毒品生意丟給了他。
那老傢伙似乎相當滿意,以為從此就壟斷了城裡的毒品市場,可以高枕無憂地賺盡癮君子們口袋裡的鈔票。但他卻忘了一件相當重要的事情——Jack Jang,Jang氏一支嫡傳的繼承人,John Jang的兒子並沒有死;現在,他用我給他取的名字:Jack Simen,西門桀。
***
我不是什麼偽善的聖人,從來沒有想過要對桀隱瞞我收養他的目的。桀也很坦白,從一開始就讓我知道他答應換用我的姓只是為了能讓自己平安長大,能有一個靠山,讓他讀書,讓他學所有要扳倒Martin所必須學會的東西。
我和他之間,存在著一種默契,一份不成文的協議;我們各取所需,遵循的是合作上的道義。
這樣一種認知讓我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忽略了桀其實還是個孩子;他有孩子的脆弱,也像所有孩子一樣會孤單、會害怕……會哭。
讓我發現這一點的是Shakira。她是我的情婦,一個紅髮褐眸的拉丁美人;從十七歲就開始跟著我,當時在我身邊已經待了五年。
我並不愛她,但卻相信她。我的生活起居全部由她一手打理,而且我很早就默認了她是這幢房子唯一的女主人。
Shakira其實並不喜歡桀——這是桀來的那天晚上她躺在我懷裡告訴我的。她眼含著嫉妒望著我,告訴我白天我一共看著桀笑了三次。
三次,的確是個挺驚人的數字;對於一向以冷酷出名的我來說,能在同一天內接連露出三次笑容的確是很不平常。而這樣的不平常,看在一個一直渴望看見我笑容的女人眼裡,自然會引起她天性的嫉妒。
Shakira是女人,卻是個好女人;她雖然嫉妒,卻從來沒有忘記過作為這房子的女主人的責任。
她很仔細地照看桀,因為他現在的身份是我哥哥Steve的兒子——我的年紀還太輕,要收養他只能借用Steve的名義——但是那天之前我並不知道她除了打理桀的生活必需品之外,每天夜裡都還要起來一趟去看看他的情況。
那天城裡刮颱風,雨很大,還不停地打閃。有一個雷特別響,就像在我頭頂炸開;我驚坐起來,發現Shakira不在身邊。
那樣的時間、那樣的環境,本該睡在身邊的情婦卻不在身邊,難免讓人覺得詭異。我下意識地起床,抓著槍走出房間,正好看見她端著個水杯從走廊盡頭桀的房間裡出來。
看見我,Shakira顯得有些驚訝,快幾步走了過來問我:「我吵醒你了?」
我搖頭,看了一眼她手裡的杯子——空的,杯壁上掛著些乳白的痕跡,看來之前裡面裝的是牛奶。
「這是幹嘛?」我有點奇怪——印象中那孩子應該沒有吃夜宵的習慣。
「他睡得不太安穩,剛剛還在哭呢!我讓他喝杯牛奶再睡,可能會好一點。」她一邊回答,一邊跟我走回臥室,把杯子擱在梳妝台上,打算第二天早上再收拾。
「他哭了?」我有些吃驚,實在很難想像那頭個性激烈卻表現得比一般孩子都要冷靜的小獅子居然會哭。
「是啊!」她點頭,看出我的不信,聳聳肩坐到床上,「可能是做了噩夢吧——到底才十二歲,還是個孩子啊!」
我沒再說話,躺下來打算繼續睡覺;心裡卻似乎揣進了疑問,怎麼都睡不著。
翻來覆去滾了幾遍之後,我起身去了趟洗手間;沒有回臥室,直接去了桀的房間——我得看他一眼,不管他是不是在哭,至少可以給我的疑問一個確定的答案。
誰知道推開房門我卻真的看見他在哭——他縮在窗台邊的高背椅裡,眼睛睜得大大的望著窗外不知名的地方,有一聲沒一聲地抽泣。
我看他一定哭了很久,因為他的臉和嘴唇都紅得很厲害,露在睡衣外面的手腳卻凍得發紫,整個身子都在發抖。
下意識地,我走了過去,腳步聲驚動了他。他轉過臉來看向這裡,眼神卻渙散得幾乎沒有焦距。
「Jack?」我試著叫了他一聲。他卻沒有多大反應,只是望著我——不,只是望著我過來的方向,眼神很空洞。
我突然有種無力感,因為明知道自己該做點什麼卻又不知該如何去做——現在的他根本就只是一個被噩夢或是別的什麼嚇哭的普通孩子,而我還沒有到做父親的年紀,從沒有過哄孩子的經驗。
但是看他現在這個樣子,我實在不能就這麼放著他不管;於是我深吸一口氣,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壓低了嗓音又叫了一聲「Jackie」。
這回他有了反應,渙散的眼神一點點凝聚起來,最後定在我臉上。
「Daddy?」他小心地叫了一聲,唇愣愣地張著,臉上的表情很迷茫;下一秒卻又皺起了眉頭,嘴委屈地撇著,眼裡迅速蒙上一層水氣。
「No!Dad has died!」他尖叫著從椅子上跳下來,衝到床邊摸出一柄法式的橡木柄小刀緊緊攥著,刀尖對著我。
「You killed him!I saw it!」他含含糊糊地念叨著一連串的英文,不時揮舞手裡的小刀,很明顯父親被殺時的情景已經隨著之前的夢境擾亂了他的心緒。
那小刀不長,卻很鋒利。我怕他傷到自己,慢慢靠過去,突然出手捉住他握刀的手。
他奮力掙扎,幾乎扭斷自己的手臂;雙腳還不停輪換著踢我,掙扎間有好幾次臉都差點撞上鋒利的刀尖。
無奈之下,我只得重擊他的後頸,讓他暫時昏厥。「卡啦」一聲,刀子應聲落在了地上,他也隨之癱軟在我懷裡。
我把他抱上床,又弄來點熱水把他的手腳都擦了擦才替他把被子蓋好;長舒一口氣在他床邊坐下,看著他掛滿淚水的臉蛋,心裡有種說不出的滋味。
那滋味挺酸,又有點澀;像是有一種負疚,讓我很難理解——畢竟,就算我有再多的私心,John Jang的死都絕對與我沒有直接的聯繫。然而即便是這樣,一想到桀剛才的模樣,我還是忍不住想要歎氣。
用力閉了閉眼睛,我又去擰了條熱毛巾來替他擦臉,卻無意間在他的額角發現了一條挺眼熟的傷痕——直到這個時候,我才知道當年Steve在John店裡抓來做人質的孩子……原來就是John的親生兒子。
John為了救自己的兒子而毀了Steve一隻手。這樣的的理由即使是上帝也無法反駁,而我,就更沒有立場。
但是很多事情到了這個時候再來辨析究竟誰對誰錯已經晚了,而後悔或是補償之類的說辭既沒有意義,更不符合我做事的風格。
只是,有些東西不得不改變了……就比如我和桀之間原本純粹的協議關係。我在合作的道義之外,不可避免地多了份責任——一份原本屬於John Jang,現在卻絕對該由我去承擔起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