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峰兄:
別後之次日,我便上車,當晚到天津。途中什麼事也沒有,不過剛出天津車站,卻有一個穿制服的,大概是稅吏之流罷,突然將我的提籃拉住,問道「什麼?」我剛答說「零用什物」時,他已經將籃搖了兩搖,揚長而去了。幸而我的籃裡並無人參湯搾菜湯或玻璃器皿,所以毫無損失,請勿念。
從天津向浦口,我坐的是特別快車,所以並不囂雜,但擠是擠的。我從七年前護送家眷到北京〔2〕以後,便沒有坐過這車;現在似乎男女分坐了,間壁的一室中本是一男三女的一家,這回卻將男的逐出,另外請進一個女的去。將近浦口,又發生一點小風潮,因為那四口的一家給茶房的茶資太少了,一個長壯偉大的茶房便到我們這裡來演說,「使之聞之」〔3〕。其略曰:錢是自然要的。一個人不為錢為什麼?然而自己只做茶房圖幾文茶資,是因為良心還在中間,沒有到這邊(指腋下介)去!自己也還能賣掉田地去買槍,招集了土匪,做個頭目;好好地一玩,就可以陞官,發財了。然而良心還在這裡(指胸骨介),所以甘心做茶房,賺點小錢,給兒女唸唸書,將來好好過活。……但,如果太給自己下不去了,什麼不是人做的事要做也會做出來!我們一堆共有六個人,誰也沒有反駁他。聽說後來是添了一塊錢完事。
我並不想步勇敢的文人學士們的後塵,在北京出版的週刊上斥罵孫傳芳大帥。不過一到下關,記起這是投壺〔4〕的禮義之邦的事來,總不免有些滑稽之感。在我的眼睛裡,下關也還是七年前的下關,無非那時是大風雨,這回卻是晴天。趕不上特別快車了,只好趁夜車,便在客寓裡暫息。挑夫(即本地之所謂「夫子」)和茶房還是照舊地老實;板鴨,插燒,油雞等類,也依然價廉物美。喝了二兩高粱酒,也比北京的好。這當然只是「我以為」;但也並非毫無理由:就因為它有一點生的高粱氣味,喝後合上眼,就如身在雨後的田野裡一般。
正在田野裡的時候,茶房來說有人要我出去說話了。出去看時,是幾個人和三四個兵背著槍,究竟幾個,我沒有細數;總之是一大群。其中的一個說要看我的行李。問他先看那一個呢?他指定了一個麻布套的皮箱。給他解了繩,開了鎖,揭開蓋,他才蹲下去在衣服中間摸索。摸索了一會,似乎便灰心了,站起來將手一擺,一群兵便都「向後轉」,往外走出去了。那指揮的臨走時還對我點點頭,非常客氣。我和現任的「有槍階級」接洽,民國以來這是第一回。我覺得他們倒並不壞;假使他們也如自稱「無槍階級」〔5〕的善造「流言」,我就要連路也不能走。
向上海的夜車是十一點鐘開的,客很少,大可以躺下睡覺,可惜椅子太短,身子必須彎起來。這車裡的茶是好極了,裝在玻璃杯裡,色香味都好,也許因為我喝了多年井水茶,所以容易大驚小怪了罷,然而大概確是很好的。因此一共喝了兩杯,看看窗外的夜的江南,幾乎沒有睡覺。
在這車上,才通見滿口英語的學生,才聽到「無線電」「海底電」這類話。也在這車上,才看見弱不勝衣的少爺,綢衫尖頭鞋,口嗑南瓜子,手裡是一張《消閒錄》〔6〕之類的小報,而且永遠看不完。這一類人似乎江浙特別多,恐怕投壺的日子正長久哩。
現在是住在上海的客寓裡了;急於想走。走了幾天,走得高興起來了,很想總是走來走去。先前聽說歐洲有一種民族,叫作「吉柏希」〔7〕的,樂於遷徙,不肯安居,私心竊以為他們脾氣太古怪,現在才知道他們自有他們的道理,倒是我糊塗。
這裡在下雨,不算很熱了。
魯迅。八月三十日,上海。
※ ※ ※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六年十月二日《語絲》週刊第九十九期。
〔2〕一九一九年十二月,魯迅回紹興接母親等家眷到北京,同住八道灣。
〔3〕「使之聞之」 語見《論語·陽貨》:「孺悲欲見孔子,孔子辭以疾;將命者出戶,取瑟而歌:使之聞之。」
〔4〕投壺 古代宴會時的一種娛樂。賓主依次投矢壺中,負者飲酒。《禮記·投壺》孔穎達注引鄭玄的話,以為投壺是「主人與客燕飲講論才藝之禮。」孫傳芳盤踞東南五省時,曾於一九二六年八月六日在南京舉行過這種古禮。
〔5〕「無槍階級」 涵廬(高一涵)在《現代評論》第四卷第八十九期(一九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的《閒話》中說:「我二十四分的希望一般文人收起互罵的法寶,做我們應該做的和值得做的事業。
萬一罵溜了嘴,不能收束,正可以同那實在不敢罵的人們,鬥鬥法寶,就是到天橋走走,似乎也還值得些!否則既不敢到天橋去,又不肯不罵人,所以專將法寶在開槍階級的頭上亂祭,那末,罵人誠然是罵人,卻是高傲也難乎其為高傲罷。」按天橋附近,是當時北京的刑場。
〔6〕《消閒錄》 上海出版的一種無聊小報。一八九七年(清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創刊,原名《消閒報》,一九○三年改為《消閒錄》。
〔7〕吉柏希(Gypsy) 通譯吉卜賽。原居住印度北部的一個民族,十世紀時開始向外遷移,流浪在歐洲、西亞、北非等地,大多靠占卜、歌舞等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