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那一夜,我逃走了。
帶著一顆滿是傷痕的心。
每一夜,逃走的情景都會在我的夢中出現。而他,四年來,更一直在夢中不斷地折磨著我……
現在,四年後的今天,我又再次回到這所他專屬的黑色宅第,他沒有改變,仍舊喜歡看我痛苦的樣子。
他對我說:「你再也逃不出我的掌心。今生今世都是。」附加一個邪笑。
我不知道今後會有什麼事降臨在我的身上,我只知道一件事……
縱使相隔四年後的今天,我,仍舊愛著這個惡魔般的男人……
四年前——
有一些人永遠不會相信,做父母的竟會加害自己的兒子,如果他們認識我,或許會改變他們的想法……
這個世界上,真的是有親生母親推自己兒子墜入火坑的事。我——肯·貝爾,便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我母親是妓女,她開了一所名為「星會閣」的「商店」,在那裡,只要會得起錢,任何東西都可以買到,當然,包括「人」在內。
身為她兒子的我,無可選擇的也成為了妓男,「出污泥而不染」這名話,是不適用在我身上的。
我有一個孿生的哥,他叫烈,在我和他十七歲的那一年,他離家了。
他要離家出走這件事我早就知情,他離開那夜,悄悄地來到我的房間,他站在我的床邊,無聲地流著淚。
我佯裝睡著了,因為我知道,我的哥哥不想讓我看到他哭泣。
「肯,對不起……對不起……」
我明白他也想帶我一起走,但他無能為力。
名為「母親」的女人,知道「星雲閣」最當紅的男妓失蹤後,立時勃然大怒,毫不意外地,她把烈離家一事的氣全發洩在我的身上。
為了封鎖烈失蹤的消息,母親命我一人扮演兩個角色,客人指命要烈,我便變成烈,相對的,若客人指名的是我,我則做回自己。
因為烈逃走的事沒被張揚,而我的容貌又和烈一模一樣,所以客人們始終沒有發現,他們所見到的「烈」,竟是我冒充的。
誠然,我和烈畢竟是兩個人,到底還有著差別的,然而,來到「星雲閣」尋歡的客人們,又有幾個是清醒的?
他們只是需要一個可以滿足他們慾望的美麗軀體而已……
我以為,終其一生,我都要在「星雲閣」中度過,沒想到,改變我命運的日子竟在這一天降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