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別跑 第二章
    凌氏企業的總部,是市中心一幢三十層的寫字樓。夕陽照在大廈的近千扇玻璃窗上,反射出金紅色的光芒。

    第二十層的總裁辦公室,設計成一個完美的圓形,風格古典優雅,牆上一幅風格的油畫,凸顯主人的品位。

    落地窗前,站著一個四十歲左右的男人,兩鬢已經略顯斑白,很自然的,並沒有像這個年齡的大多數男人那樣忙著染黑頭髮,以掩飾年紀的增長,卻任由肚子上長出一環又一環的游泳圈。他身材頎長,英俊挺拔,一身深色的西裝舒服熨貼,散發著一種成熟男子的迷人魅力。

    凌世均,凌氏企業的掌控者,本城最具爭奪價值的單身男人。

    透過玻璃向下俯視,大半個城市盡收眼底,如一個君臨天下的王者。這時,一輛黑色的跑車闖入他的視線,完全不按規則行事,引起大廈門前一陣混亂,五六輛車子被迫急剎,笛聲大作。

    雖然從樓上看下去,車子和行人只有米粒大小,但凌世均似乎很清楚來者是何人,嘴角不覺露出微笑。等那一身白衣的車主將車停穩,身形消失在大廈的門裡,他才轉過身,踱到寬大的辦公桌後面坐下。

    幾分鐘之後,秘書小姐進來:「凌先生,凌銳先生要見您……」

    話還未說完,一個白衣少年已經推門闖進來,漂亮的面孔上一副絕對囂張的表情。

    凌世均揮揮手,示意秘書出去,門才剛剛關上,少年已經急不可待的開口:「找我來什麼事?」

    凌世均指指面前的椅子:「坐下來,凌銳,我們談談。」

    「不會吧?」少年作出要暈倒樣子,「拜託,我還有事情要辦呢。」

    「你的事情,打球?跳舞?賽車?」凌世均語氣輕蔑,「凌銳,坐下,你需要考慮點兒正經事了。」

    少年撇撇嘴,無奈的坐下來,斜著眼睛看著對方,有一種說不出的魅態。

    凌世均換了一種長輩的親切口吻,說:「任嫂說,你已經很久沒有回家了。」

    少年「噗」的一聲笑出來:「回家?不過是從一幢房子到另一幢房子而已,不必麻煩了。」

    「那不只是一幢房子,你的親人們住在那裡,你在那裡長大。」

    「可他們早就不在了,那裡只有任嫂、司機和園丁,甚至連我的親叔叔,都忙得只能在辦公室裡會見我。」少年的語氣戲謔,可俊秀的眉眼間卻流露出隱隱的憤怒。

    凌世均沉默了一會兒,站起身來,來到少年的面前,伸出手來輕撫他的頭,少年條件反射似的偏一偏頭,他的手落到椅背上。

    凌世均並不以為意,他知道這個年紀的男孩子,最恨別人將自己當小孩子對待。

    收回手,他滿懷歉意的說:「小銳,對不起,我放太多精力在商業事務上,對你關心得不夠。可我希望你能體諒,因為我更希望將來交到你手上的凌氏,是一個強大而有前途的企業,不會辜負你父母的囑托。」  

    少年垂下長長的睫毛:「無聊透頂,我才懶得管。」

    凌世均笑了。

    正是因為已經擁有,所以才不珍惜。

    記得當年他的父親,也就是凌銳的祖父,將凌氏企業全權交給長子凌世鴻,而給他這個次子的,只有幾項不動產和若干股票。遺囑公佈的時候,他幾乎有將父親從棺材裡拉出來的衝動。他並不是一個沒有能力的二世祖,因此父親的決定,使他對自己的至親恨之入骨。

    他正了正臉色,進入今日的重點話題:「小銳,你現在已經是高三了,有沒有考慮要進哪所大學?」

    本以為凌銳會回答「不知道」「無所謂」甚至是「不想考」之類的,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凌銳竟然毫不猶豫的說出一所學校的名字。

    「大?!」他不禁反問了一句。

    「沒錯。」少年的目光迎向他,有一種惡作劇成功似的得意。

    凌世均不動聲色,微笑著挑起眉毛:「很好很好,只不過以你現在的成績,似乎很困難噯?」

    「不是有叔叔在嗎?」少年感到了對方言語中的諷刺,有點兒不自在,站起來準備離開,「不管我的成績是什麼樣子,叔叔都有辦法吧?」

    「小銳。」凌世均叫住他。

    「拜託,我要遲到了啊!」少年一手扶在門把手上,轉回頭。

    「為什麼一定要選大?」凌世均忍不住問。

    少年咧開嘴,露出好看的牙齒,笑容似天使:「因為那裡的籃球場比較大一點。」

    凌世均為之氣結。

    走出凌氏企業的大樓,凌銳走到自己的車子旁。

    純黑色的藍博基尼,是去年剛考下駕照時,叔叔凌世鈞送他的禮物。這個型號須提前一年訂貨,目前全世界也不超過二百輛。凌銳點名要這個顏色,因為它夠純正。他喜歡純粹的顏色,故此衣櫥裡只有黑白兩色。

    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全城最昂貴的公寓頂樓,有落地的觀景台,可以看到海。

    十年前去世的凌氏夫婦,在遺囑中將所有的家產傳給他,而叔叔凌世鈞則為監護人,代管公司事務,直到凌銳修完學業,有能力獨當一面的時候。

    一夜之間,凌銳成為凌氏企業的主人,全城最富有的小孩。

    當年關於凌氏的大新聞有兩件,年尾一件,是凌氏夫婦去世,年初一件,就是凌家千金凌嵐,凌銳唯一的姐姐,懷了家庭教師的孩子,兩人又雙雙私奔,成為當時最富轟動效應的醜聞。

    凌氏又羞又氣,即時登報,同女兒斷絕了父女關係。半年後,凌氏出車禍辭世。

    那一年,新聞中的兩個主角——顧家明二十歲,凌嵐十七歲。

    凌銳只有七歲,才剛送走父母的骨灰,又等到姐姐的噩耗。

    凌嵐死於難產,骨灰是匿名送到凌氏的,而顧家明同那個剛生下來的嬰兒則不知所蹤。

    凌銳恨透了顧家明。  

    因為他讓自己最愛的姐姐蒙受了無法洗清的恥辱,是他給凌家帶來了災難。

    而今,凌銳十七歲,已長到一百七十五公分。他同凌嵐似一個模子刻出來,漂亮得不似真的。即便沒有顯赫的背景,也已足夠為他迎來長時間的注目與驚叫。

    十年,讓一個孩子長為翩翩少年,唯一不變的,是他對某人的恨。

    顧家明——一個集騙子、流氓、無賴於一身的混蛋。

    坐進駕駛座上,凌銳沒有立即發動車子,也沒有開燈。車內陰暗而安靜,只能聽見他自己的呼吸聲。

    他靠在椅背上,略微仰起頭,路燈幽黃的光線投射進車裡,在他臉頰和脖頸上描畫出柔軟而優美的曲線,強烈的明暗對比,像一幅現代派攝影作品。

    回想著白天發生的事,他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真的遇到了顧家明。在他七歲的時候,曾在家裡見過顧家明幾次,那時姓顧的每週來給姐姐補習功課。曾有一次,姐姐拉著他們三人合影,據說是為了慶祝顧家明二十歲生日。

    後來出了事,他對這個人恨之入骨,那張照片成了唯一的途徑,讓他來牢牢記住對方的長相。他幾乎每天都會看這張照片,希望有一天在街上碰到這混蛋的時候,可以一眼認出來。他對這個人已經其實已經沒有任何印象,唯一記牢的,只有長相而已。

    沒想到,十年之後,他真的遇見了他。本以為他應該逃到外省去,沒想到他竟膽大包天的一直留在這兒。

    遇見他,凌銳滿腔的憤恨愈發膨脹。

    就是這個看上去窮酸潦倒,邋遢窩囊,甚至神形猥瑣的男人,欺騙了姐姐,毀掉了她的一生?!

    不可原諒!這個混蛋必須為他的罪惡付出代價!他施之於姐姐的侮辱,施之於凌家的羞恥,都要幾十倍上百倍的償還!

    凌銳滿腦子都是顧家明的樣子,那亂蓬蓬的頭髮、萎靡不振的神色、灰撲撲的衣服……全都令他厭惡又憤怒。

    這個混蛋甚至穿了兩隻不同顏色的鞋子!

    想到鞋子,凌銳一下子坐直身子。

    鞋子!

    他忙下車,來到車子後面,打開旅行箱,拿出今早揀到的那只鞋子,仔細察看。

    沒錯,就是這只鞋,同顧家明腳上的其中一隻一模一樣,剛好可以湊成一雙!

    難道這就是他穿兩隻不同鞋子的原因?

    原來他就住在那所公寓裡?

    是巧合還是真的?一個人怎麼可能只有一雙皮鞋?

    凌銳無法理解,因為他自己就擁有十幾雙皮鞋,他的叔叔甚至有幾十雙,就連凌家的園丁,也至少有四、五雙。

    他根本想像不出,有人可以窮到只有一雙皮鞋。  

    正在疑惑的時候,他忽然發現車子的保險槓上,有一個灰白色的鞋印,在黑色的車身上,分外明顯。

    這正是家明奮力想打開車子後蓋的時候,踹上去的。

    凌銳將手中的鞋翻過來,仔細對照了一下鞋底的花紋,可以肯定,正是同一種皮鞋留下的。

    這個人看來急於取回自己的鞋。

    想想自己遇見顧家明的時候,他也正意圖打開車子的後蓋。

    那麼,百分之八十的可能,這只鞋的主人就是顧家明。

    想到此,凌銳重新將鞋子丟回旅行箱裡,然後啟動車子,飛快的駛向家明住的那棟公寓。

    此時已經接近夜裡十一點了,房東被一陣劇烈的敲門聲吵醒,罵罵咧咧的爬起來開門,發現門外正是早上替人交房租的漂亮闊少爺,不禁喜笑顏開。

    凌銳不屑同他應酬,直接問:「那家姓顧的,全名叫什麼?」

    「他啊……」房東想了想說,「好像是叫顧家明。」

    「人呢?還在嗎?」

    「噢噢,我今早收了您的錢,就趕他們走了,呵呵。」房東討好的笑。

    「走了?」凌銳有些失望,於是問:「你知不知道他搬到哪裡?或者在哪裡工作?」

    「搬到哪裡不知道,工作嘛,我以前聽他說過一次,好像是在公司。」房東邊回答,邊奇怪。

    這個闊少爺打聽一個窮光蛋做什麼,該不會是後悔趕人走了吧?

    猜測得到了確認,凌銳正打算走,又忽然回過頭來問:「他一個人住?還是……」

    「不是一個人,他還帶著一個小孩。」房東答。

    凌銳點點頭,轉身離開這棟公寓。

    回到車子裡,他的臉上不禁露出一絲冷笑。

    這個顧家明還真有想法,竟然在凌氏下屬的一間小公司工作,掙凌氏的錢!

    昨晚,家明做了一個夢,在夢中,他回到十年前。

    那天深夜,大雨滂沱,雷電交加,大一間男學生宿舍的傳聲器突然尖聲響起來。熟睡中的年輕人們被驚醒,紛紛怒罵不已,誰也不願去接聽。傳聲器執拗的響個不停,睡在上鋪的家明坐了起來,他有一種預感——這是找他的。

    從床上爬下來,接通傳聲器,宿舍門房的聲音大得幾乎能把人震聾:「顧家明在不在?顧家明?」

    家明忙答:「在在。」

    「下來,有人找!」

    果然他的直覺是對的。

    室友中有人罵:「我,家明,這大半夜的,找你來私奔的吧?」

    家明嘿嘿笑了兩聲,趕忙穿上外衣跑下樓。

    一樓的大廳裡,一個女孩披著長風衣,渾身都濕透了,看見他,眼睛亮了亮,一下子撲進他的懷裡。

    家明小心翼翼的扶著女孩的肩,驚異的問:「凌嵐,怎麼是你?!」

    女孩揚起臉,烏黑的秀髮還滴著雨水,貼在臉頰上,映襯著她的臉色愈發蒼白,柔弱的叫人心痛。

    她一邊流淚一邊說:「家明,帶我走吧!」

    「呃?」家明有點發懵。

    女孩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腹部:「我懷孕了。」

    「啊!」家明向後退了一步,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說什麼?」

    「我有了小孩,可他們不讓我生下來,明天就要拉我去醫院墮胎!」女孩緊緊拉著他的手,美麗的眼睛裡滿是絕望,「可我想生下這個孩子!我要這個孩子!」

    家明只覺得耳邊嗡嗡直響,大腦幾乎無法思考。

    女孩見他一個勁發愣,輕輕垂下長而捲曲睫毛,踮起腳尖,纖細的雙臂摟住他的脖子:「我從窗子逃出來找你,家明。你是愛我的,對不對?家明,如果你真的愛我,就帶我走吧!」

    家明感到女孩的淚水滴在自己的脖子上,一直流到他的胸口,像一個烙印般的疼痛。

    是的,他愛她,比任何人都多。

    慢慢冷靜下來,他拉住女孩的手,說:「凌先生和凌夫人也許只是一時生氣,他們不是那麼不通情達理的人,我去同他們談談好不好?」  

    「沒用的。」女孩搖頭,「他們決不會讓一個私生子敗壞凌家的門庭。」

    其實家明又何嘗不明白這個道理,他更知道,凌氏夫婦也不會允許女兒嫁給一個窮光蛋。

    他猶豫著,終於開口說出來:「凌嵐,你今年只有十七歲,你……」

    還未說完,女孩便打斷他,斬釘截鐵的語氣同她柔弱的身軀全然不同:「我知道你要說什麼,但是不,家明,我可以吃苦,我要生下這個孩子,否則我寧願死。」

    家明沉默著,看著自己心愛的女孩。這麼大的雨,她一個人跑來,鞋子都丟了一隻。他太瞭解她,知道她隱含在深處的個性有多麼堅烈。

    他比她更知道生活的困苦,他們的將來,會比她所預想的艱難數倍。但是他愛她,他希望她所有的願望都能實現,就算她將來後悔,也還是可以回到凌家去,無論怎樣,她都是凌家的寶貝女兒,沒有什麼是不能原諒的。

    於是,他溫柔的撥開粘在女孩臉頰上的一縷頭髮,微笑著說:「好,我上樓去收拾東西,然後我們一起走。」

    女孩也笑了,忽然身子一軟,向下倒去,家明忙扶她坐到椅子上,自己跑回宿舍收拾行李。

    室友被他叮叮光光的聲音弄醒,掙眼一看,正見他提著行李要走,不禁吃驚的問:「喂,你發神經啊?拿箱子做什麼?」

    「私奔啊。」家明朝他笑笑,頭也不回的走出房間。

    「神經病!」室友一點兒也不相信,低低罵了一句,倒頭又睡了。

    那天的雨下了一整夜,家明叫不到車,便將行李中所有的外套都蓋在凌嵐身上,然後背著她一路走到火車站。

    就算在夢中,他仍能深切的感覺到,那冰冷的雨水澆在身上的感覺……

    不過……為什麼現在他會覺得這雨是熱的?

    而且這味道……

    家明猛然驚醒,赫然看見兒子的小雞雞,正冒出一股熱騰騰的黃色的液體,全部澆在他的頭上。

    「哇啊啊啊!」他慘叫著一骨碌爬起來,小安正好尿完,拍著手嘻嘻笑。

    家明氣急了,抓過兒子來,朝著小屁股上就是啪啪兩下:「臭小子,敢往你老子頭上尿尿?!」

    小安挨了打,放聲大哭起來。

    「怎麼啦?怎麼啦?」朱美正在廚房做早餐,聽見哭聲,忙跑出來看。

    家明頭髮上滴著黃湯,一副欲哭無淚的表情,無奈的說:「你看看小安幹的好事……」

    「哈哈哈哈哈哈……」朱美非但沒有表示同情,反而笑得前仰後合沒完沒了。

    小安見別人笑,忘了哭,也跟著笑。

    家明臉漲的通紅,懊惱的看著一大一小笑的在地上打滾,氣急敗壞的說:「喂喂,太過分了吧,我可是受害者噯!」

    朱美好不容易忍住笑,推搡著家明:「我去放熱水,你快洗洗吧。」

    從行李中翻出乾淨的衣裳,家明開始擔心粘上污漬的西裝——同他的皮鞋一樣,正式的西裝他也只有一套而已。

    好不容易將身上的味道全部洗掉,他從浴室出來,朱美正在喂小安吃早飯,看見他,笑了笑,朝沙發努了努嘴。

    家明轉頭去看,卻見疊的整整齊齊的一套西裝擺在那裡,約摸又是她老公的遺物,雖然一看便知是便宜貨,但卻也乾淨整齊。  

    他的心裡不由的一暖,一邊用毛巾擦著頭髮,一邊看桌邊的兩個人。

    朱美還沒有化妝,一張臉黃黃的,有些疲憊。她今年大概也不過二十八九歲,卻已經作了五年的寡婦。十八歲結婚,不到六年,在外面跑運輸的丈夫就出車禍死了。她只好到處做工,生活的艱難可想而知,使她看上去要比實際年齡老的多。

    家明想,如果凌嵐沒有死,那麼到今年也二十七歲了,會不會變成第二個朱美?

    隨即他又搖搖頭,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她的手指是用來彈鋼琴而不是洗衣做飯的,她的愛好是意大利歌劇而不是每晚黃金檔的連續劇。

    凌嵐不屬於這另外一半可怕的世界,就算十年前她沒有以死的方式離開自己,可她終有一天還是會離開,回到她的世界去。

    家明清清楚楚地明白,但這絲毫不會影響他憧憬將來。

    那天坐上夜班火車,凌嵐很快便疲倦的睡著了,而他卻在不停設想著以後的事,微笑了一路——租一間雖然小卻舒適的公寓,他在外面工作,而她在家裡照顧小孩,做好熱騰騰的晚飯等他回來,週末的時候,他們兩個帶著孩子去郊外野餐,生活雖然簡樸卻很快樂。然後,孩子大學畢業,前途無量,他便退休,種種花草,在金色的黃昏裡,將一串美麗的鈴蘭別在老伴花白的頭髮上,看她一如年少時嬌羞的微笑……

    美麗的公主,給了窮小子一個夢,僅僅是一個夢而已。

    而顧家明懷抱著這個夢,一直幸福到今天。

    朱美發覺家明正盯著她的臉看,便用抬起一隻手,有意無意的想要遮住眼角的皺紋。家明看在眼裡,忽然覺得,其實不管是什麼樣的女人,都有其可愛之處。

    看著兒子很乖的吃光一杯奶和一個煮雞蛋,家明抱著他狠狠親了兩口。小安被爸爸的鬍子茬扎的臉上癢癢的,嘻嘻哈哈的在他懷裡躲來躲去。

    家明將手錶伸到兒子面前,問:「小安,告訴爸爸現在是幾點鐘?」

    這些天開始教他認表,家明一有機會便要考他。

    小安盯著表看了半天,不肯說話,一個勁兒咬著手指頭,身子扭來扭去,最後注意力乾脆又轉移到窗戶外面的雲彩上去了。

    家明知道他又忘記了,有點兒急,朱美忙將孩子抱過來,一邊推他出門:「你快上班去吧,我今天請假陪他。」

    家明忙不迭的叮囑:「小安,要聽阿姨的話,不許淘氣,不許鑽到床底下,不許亂跑,不許扔東西,不許把飯扣在床上,噓噓要噓到馬桶裡……」

    朱美在一旁直翻白眼:「家明,你真像個老頭子。」

    玄關處擺著一雙皮鞋,朱美不再捉弄他了,拿出了另外一隻鞋。

    街上人流湧動,等待紅燈的時候,家明揚起臉向天上看。今天晴朗無雲,才剛剛八點,陽光就已經有些刺眼了。

    家明瞇起眼睛,深深噓出一口氣,像往常一樣暗自在心裡許願。

    希望今天可以有好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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