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女的謊言 第七章
    不太喜歡逛街的她,今天在東區走了一整天,什麼東西都沒買。她也不明白為什麼,可能是潛意識中想搜尋以前的記憶吧!

    那段和他一起生活的日子,雖然平淡,但卻如此甜蜜。每當他們一起出門時,他總是依著她四處走,一耗就是一整天。現在每次經過便利商店,他淡淡的影子總自然浮現在心頭,彷彿看到他倆正在採購泡麵一樣。

    她究竟怎麼回事,怎能又如此想他?她不是答應過自己,不再用女人的身份去想念他嗎?

    兩年前的夜晚,她獨自坐在客廳的沙發上,邊吃泡麵,邊在報紙上看他回到好萊塢復出拍戲的消息。看著他的近照,還是那麼的帥氣偉岸,笑容滿面,她不禁痛哭失聲。

    他又回到勒斯的身份了,那個最真實卻離她最遠的男人。

    她哭,是為自己逝去的戀情傷心,也是為他結束流浪而高興。

    他回去好萊塢,就代表他已經忘記艾曼達死去的痛楚,不再自暴自棄。那真是「件值得高興的事,她也能再看他演戲了!

    他需要在多采多姿的夢工場散發他無限的光芒,而不是窩在台北這彈丸之地,跟她過平凡的生活。

    他就是那樣不受束縛的男人,渺小如她,深知自己根本就配不上他,即使她有多麼喜歡他,他們也是不同世界的人。

    於是在哭了一整晚後,她決定不再用女人的身份去想念他,而要回復普通影迷的身份,在他背後默默支持著復出後的他。

    這兩年來,她都是這樣子,像個拾荒者,學習收回那些飄散的記憶。串好這段時間她轉變很多,讓她很少有機會再去胡思亂想。在他走後的兩個月,她就找到正式的工作,然後開始被家人逼著回老家相親。

    沒有人知道她曾經大膽地和男人同居過,方姐和朋友們亦單純的以為,當年她曾收留過的,只是純粹的國外親戚罷了。

    一向都期望自家女兒在二十五歲前嫁出去的家人,以為她從沒交過男朋友,便強迫她回去相親,而她也順他們的意,慢慢和相親的對象開始交往,而且已經交往一年多了。

    對方是個老實的男人,叫林民發,今年三十五歲,機械工程人員,平日常與機械為伍,鮮少接觸到異性,所以只好靠相親討老婆。

    當她答應和他交往時,他還不敢相信。她小他快十歲,樣子條件也不差,竟願意跟他在結婚的前提下交往,令他大感意外。

    現在回想起來,她也覺得好笑,但看他對自己那麼好,她也有點感動。或許她要的只不過這麼簡單,有人對她不錯,而她又不討厭對方的話,便可以共結連理。

    嗯,其實這樣也不錯吧……

    「芙芙,你在想什麼?」

    她從神遊中回到現實,看見身旁的林民發正疑惑地看著她。

    「沒什麼,只是有點累而已。」她掛上微笑,免得對方擔心。

    「那我們先回家吧,下次再來買婚禮要用的東西。」他扶她回車上,開車送她回去。

    其實她不說,他心裡也明白。哪有準新娘是這樣的?一點喜悅也沒有,老是若有所思的,連看婚紗也提不起勁,他真懷疑,她是不是真的願意和他結婚。

    「如果你真的不想,我們也可以不結婚。」在車上,林民發忍不住這樣說。並不是抱怨她,而是真心想要她快樂。勉強別人的事,他向來做不出來。

    「你在說什麼傻話?婚期都訂好了,你想反悔嗎?」她笑著搖頭,明知道對方尊重她,但仍把決定權踢回他身上。她知道民發感覺到她的內心有另一個人,但他從不說破,也甘心跟她結婚,她怎能辜負他?

    「我沒有反悔。」他認真看她。「我是誠心誠意想娶你,希望給你幸福。」如果沒有這個心,他不會和她交往那麼久。

    「謝謝,那就別再問這些有的沒的!」如果他再追問,說不定有一天她真的會反悔。

    「我已經買了新房子,以我們可以住在那裡,你也可以把現在住的屋子還給你叔叔。我想過了,結婚後你可以不必工作,在家當少奶奶就好。」他的家境尚可,加上他的工作薪資優厚,既然嫁給他,他就要她過得舒適。

    把屋子還給叔叔?她猶豫了。那裡有他和她的記憶,她實在捨不得……

    可是她都要嫁人了,再傻傻守著屋子也沒用,就讓他的一切,放在心裡吧!

    情緣,要斷斷不了,牽絆千萬縷。

    ※※※      ※※※      ※※※

    「芙芙,我在經紀公司拿到三張勒斯·維格的新戲電影票,要不要跟我和沁儀去看?」畢業後成了模特兒的侯婉婉,在露天咖啡座對著海芙說。

    聽說這部電影——履風主人,是投資上億的大製作,內容描述十九世紀的歐洲詩人——韓波傳奇的一生。聽說勒斯·維格復出後一直爭取拍這部片的機會,還公開表示自己很喜歡這個天才詩人。

    這麼傳奇的詩人、這麼龐大的製作,即使她不像芙芙一樣喜歡勒斯,心中也很期待去看看這部提名奧斯卡的電影。

    「好啊!」即使已經叫自己對他死心了,但她還是一直默默支持他。

    「我記得上次勒斯·維格來台灣宣傳,已經是三年前的事了。」侯婉婉舔了一口冰淇淋。「好像很久,但感覺就像是昨天才發生的事,我還記得你為了要去機場接他,冒著被教授發現的危險蹺了一整天的課,真是勇敢!」

    「嗯。」她漾起笑,思緒也跟著好友回到三年前。「現在想起來,我也不得不說自己當時太勇敢、太不顧後果了。」

    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傷懷經歷,令她覺得自己真的很不簡單,所有別人認為不可能實現的瘋狂都讓她經歷過了,而她也走過一條崎嶇的情路。

    「這次你還會去接機嗎?」雖然知道可能性不大,但對象是芙芙的話,說不定還是有可能。

    「哈哈哈,不會啦!我都老大不小了,再也受不了去人山人海的地方和年輕美眉們擠!」

    她從報上得知他下星期會來台灣為新戲宣傳,但這一次她不會再去接機了!甚至不會再去強求看他了。

    那段經歷,已經美得足以讓她回味一生,現在的她,只要能從媒體看看他,知道他安好,就心滿意足了。

    再說,他也絕對不會想見到她……不,他甚至應該已經不記得她了!那她又何必令自己再傷心一次?

    ※※※      ※※※      ※※※

    她沒有來接他!

    該死「他從洛杉磯到台北,在飛機裡的十幾個小時,心裡想的只有她。

    他多希望她像三年前一樣,來機場接他,而他也準備了許多話想告訴她,誰知她竟然沒有來。

    在機場大廳中,勒斯顧不得群眾如何擠得東歪西倒,只是不停在人海中搜尋熟悉的身影,甚至怕自己看漏了她而拖延著不願上車,但他竟然一無所獲,一陣無比的失落竄上心頭。

    她不喜歡他了嗎?她恨他嗎?她不想再見他一面了嗎?可是他想她!他想得不得了,這兩年來他無時無刻都想再見到她!

    可是回復明星身份的他,不能再像當流浪漢時那般自由自在。繁重的工作接踵而至,令他無暇去釐清他倆的一切!不過現在他來台灣,就是想找她,告訴她自己的心意。

    這兩年來,她的倩影一直在他腦中,他想忘,但忘不了;想恨,也恨不了。

    他念念不忘當年兩人的甜蜜日子,他巴不得自己能夠天天過那樣的生活,兩人彼此牽掛,分享著喜怒哀樂。雖然這兩年失去了她,可是每當一想起她,無論再怎樣累、心情怎樣差,他都會露出微笑。

    剛離開她時,他真的很恨、很氣,他覺得自己難得的認真竟然被她玩弄,被她欺騙!

    可是兩年的時間過去,他卻只能發現,自己越來越愛她,並瞭解到她其實別無所求,她想要的,只是愛和溫暖。她不像艾曼達那種女人,她愛的只是他的人,而不是其他東西。

    如果她那麼愛他的名利,她大可在知道他就是勒斯後,要求他回復明星身份,然後纏著他不放,過著奢華舒適的生活,用不著跟他過著平民的生活,甚至自己辛苦的打工賺錢!

    他承認自己其實很笨,要花那麼久的時間來想通,所以這次,他絕不再放棄想得到她的決心,他要讓她知道他愛她!

    立英見勒斯一抵台就心煩氣躁,現在更在飯店房間內焦躁的來回走動,為了一干同仁的安全,他只好不怕死地問:「究竟怎麼回事讓你那麼生氣?」

    「不用你管。」勒斯冷冰冰地回答。

    旁人輕而易舉地,就能感受到他渾身散發的焦躁,他這個一直在他身邊的助手兼好友,又怎會察覺不到?

    「看你快爆發的模樣,我又怎能不管?」他向來不是這麼心浮氣躁的人,一定事出有因。

    勒斯以睥睨的神色掃過房內多餘的人,張狂的表情令人望而生畏,工作人員們見狀都乖乖退場,留給立英處理。

    「管我?那好!」

    「一句話,什麼要求?」立英也不拐彎抹角,直接問。

    「我要出去。」

    立英霍地睜眼。「去哪裡?要做什麼?」他知不知道以他的身份,是不能四處亂跑的?之前他去世界各地流浪也就算了,現在既然回來繼續工作,就應該要有所自覺。

    「我要去找人!」

    他要去她家找她!

    「找誰?」

    此刻迷惘紊亂的心讓他無法好好思考。他坐不來,雙手掩面而歎。

    「欽欽,你說話啊?」這人怎麼那麼小氣,才稍微刺探一下就要優郁!

    他知道勒斯要找的一定是個女人,也感覺到他為情所困,而且他對那女人好像是玩真的,可是他能怎麼幫他?

    「不是想出去嗎?那還不快點?」唉,哥兒們除了要一起醉生夢死外,也是要一起分憂解勞的!

    聽畢,勒斯立刻興沖沖的拉著立英,轉身走了出去。

    ※※※      ※※※      ※※※

    門前的大樹,依然茁壯茂盛,房子的鐵門亦看得出被重新漆過,玄關的階梯還是那麼的乾淨,好像才剛被人打掃過。

    這並不是一間空置已久的屋子,可是為什麼感覺會這樣冷清、毫無人氣?

    勒斯走進屋,仔細環視四周,心裡就忍不住的激動起來。

    這裡的陳設都沒改變,他最愛的沙發、廚房內他最常用的冰箱和微波爐,甚至曾經被他霸佔過的睡床,都整齊地放在原處。

    可是,就是沒有她!沒有她以前最愛的VCD,也沒有任何屬於她的氣味。她完完全全的消失了!

    她已經走了嗎?

    他緊緊地盯住她的床,所有的恩愛、怨懟忽地湧上心頭。他連忙奔出屋外,拍打鄰居的門。

    怎樣也好,他需要一個答案!

    「那麼晚了,誰還這麼吵啊?找死啊?」中年媽媽走出來,原想開罵,但一見是個老外,她就嚇得不敢作聲。

    「我是李維。」

    他說著很久沒說的國語,先介紹起自己,希望對方還能記得住他。「你知道海芙去哪嗎?」

    「啊,我記得你,你就是兩年前寄住在海小姐家的外國親戚!」媽媽隨即放下戒心,露出微笑。「你回來看海小姐啊?可是她前幾天已經搬走了。」

    什麼?前幾天才搬走?

    「我剛剛從美國回來,什麼都不知道。」他假如知道的話,也不會急得過來問她了。

    「這樣子啊,那你是不是回來吃她的喜酒?我說海小姐也真好命,這麼快就嫁人了,對方還是一個穩重的人,她一定會很幸福!」

    什麼!?喜酒?嫁人?幸福?他的中文是不是變差了?他究竟聽到什麼?

    見勒斯臉色大變,媽媽不禁嚇一跳,同樣懂中文的立英,立刻拍了拍他的肩,要好友振作一點。

    良久,他回過神,眉頭打結地低問:「那,她搬去哪了?」

    「好像回宜蘭的老家了,其實我也不是很清楚。」她開始撇清關係,怕這氣勢凶狠的老外會做出什麼事來。

    椅爛?那是什麼鬼地方!待嫁?他不准她嫁給別人!

    「既然人也走了,我們也該走了!」立英看向四周,就怕被人認出來。

    可是說也奇怪,為什麼這個婦人只當勒斯是普通人般閒話家常?

    雖然「李維」這個結合勒斯母親的「李」姓和父親「維格」的中文名,普通的可以,但他畢竟沒有喬裝啊,她怎麼沒認出他就是好萊塢的明星!

    勒斯瞪了瞪立英,便對中年女人說:「謝謝。」然後頭也不回的就走了。

    沒有找到她,讓他失望透了,可是知道她要結婚的消息,他卻震驚不已!

    她真的不再愛他,不再牽掛他了嗎?

    這怎麼可以!?他真的很想再見她一面,但卻不知該去哪裡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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