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在人間 第一章
    滴嗒,滴嗒,滴嗒,滴滴滴……不大不小的雨點敲落在玻璃窗上,在冰涼的堅硬上滑落。天是灰色的,在這多雨的城市,我幾乎快要遺忘太陽長什麼樣子。我最討厭下雨天,因為它總是讓人沒理由的鬱悶。像我那短命的父母,就死在這樣的鬼天氣裡……  

    「叮咚!」門鈴像催命般響了起來。

    我挪了挪身子,換了個舒服的姿勢窩進沙發裡。  

    一分鐘,兩分鐘,三分鐘……門外的不速之客顯然比我有耐心多了,認定了屋子裡一定有人,毫不放鬆地殘害著我的耳朵。  

    為了我可憐的門鈴不再被魔爪蹂躪,無奈的看了眼桌上顯示著八十通未聽留言的手機,終於磨磨蹭蹭地走向大門。  

    「你的壞習慣真該改一改,不要一到陰天就裝死好不好?」比我高一厘米的男子,推開我擋住門的身體,大大咧咧的把自己摔進沙發中。脖子和手上帶的鐵鏈,隨著他的動作發出清脆的響聲。  

    「唉!」他誇張的歎口氣,拿起桌上的手機大搖其頭,「我這麼悅耳的聲音你竟然一個都不聽,真是浪費啊?」  

    我懶得理他,整個人趴在地上。  

    「喂,今晚有好料哦!我朋友樂團的首場演出,絕對驚動萬教、轟動武林,捧個場吧?」他用腳踩了踩我。  

    甄言是個搖滾樂的狂愛者,所以他接觸的朋友都是些打扮的奇形怪狀,類似流氓的人。通常他們走在街上,五米之內是不會有人敢隨便靠近的。  

    我是他眾多朋友中唯一的「異類」,沒有誇張的染髮,沒有掛金屬的飾物,更沒有在任何地方穿環。我跟他是兩個世界的人,格格不入。然而他卻很喜歡黏著我,試圖把我拉入他的生活中。  

    我騰的坐起,快速抽走他剛想點燃的煙,「我對那種吵的要死的音樂沒興趣。不要在我家抽煙!」  

    他無趣的對我搖搖手,「這次一定和之前那些感覺不同啦!是我死黨的團耶,還記得以前跟你講過的,那個叫簡寧振的人嗎?」  

    「誰會記得那些無關緊要的人!」  

    「學宇,你真冷漠。」他不以為然的把我從地上強拉起來「我不管你有沒有興趣,總之今天你一定要去。」  

    「喂,放開啦!你這是綁架!那種要人命的音樂會讓我想死的!」  

    他突然回頭對我微笑,「我保證從今晚開始,你會愛上它的。」  

    ◇

    從來不知道,原來搖滾樂會有如此之多的死忠者。  

    我被甄言強硬的拉來了鬧市的一間酒吧。剛剛暗下來的天色,酒吧還沒開始營業。細細的毫毛小雨並不能阻擋門口密密麻麻等候進店的客人。  

    我皺起眉,這是我從不會接觸的地方。  

    「厲害吧?這些人可都是衝著『SADNESE』來的。雖然這是他們第一次在酒吧駐唱,不過之前在學校時可擁有不少歌迷哦!」甄言拉著我從後門直接走進酒吧,通過長長的走廊和廚房,他把我帶到員工休息室。  

    瀰漫的煙霧讓我作嘔,密封的小房間內擠了四個大男人。亮皮的緊身衣,五顏六色的頭髮和身上各處的穿環。我的眉皺的更緊。  

    「甄言,你來啦!後面那個是誰啊?」唯一一個理著光頭的男子說道,他脖子上的紋身讓我一陣頭皮發麻。  

    「我的好朋友。」甄言始終拉著我的手腕,怕我掉頭就走。「咦?寧振呢?」  

    「還沒到,昨晚一定又在不知道哪個尤物的床上醉生夢死吧。」說話的是留著及腰長髮的Eric。  

    我知道他,因為他是和我同一個學校的人。  

    雖然出席次數少到一雙手都數的出來,但因為長了一張迷人的鳥臉,又彈了一手極棒的電子琴,以至於成為學校女生瘋狂追逐的對象,每次上學勢必造成轟動,連我這種懶得管別人死活的人,都知道有他這一號人物的存在。  

    他的話讓其他幾個人發出悶笑。  

    「學弟,真看不出來你也喜歡搖滾樂。」Eric笑著對我說,可在我的眼裡,他的笑容參加了幾分不易察覺的諷刺。

    我知道他是什麼意思,在學校裡我是一個怪胎,幾乎沒有朋友,也懶得與別人交談,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我是個獨行俠,清高自閉的傳言也接踵而來。不過他這樣的人也知道我的存在,實在有點讓人意外。我把頭轉向甄言,「我要回去了。」  

    「別啊,來都來了,聽完再走嘛。」  

    我忍無可忍的板起臉,「我說我要走了!」  

    這時我身後的門突然被拉開,一個戴著漆黑墨鏡的中年人探頭進來,「客人已經坐滿了,你們,趕快上台!」  

    眾人一起皺起眉頭,「老闆,我們主唱還沒到。」  

    那個看起來極像黑社會大哥的老闆,雙臂抱在胸前,「我管那麼多,總之你們現在就上去,隨便彈幾首也要把客人給我穩住!」他說完,頭也不回地走了。  

    我扭過身開著剛才那幾個意氣風發的男人,現在個個垂頭喪氣。  

    「真是的,寧振在搞什麼鬼!」Eric煩躁的撓了把他那頭烏黑亮麗的長髮。  

    「TEN,怎麼辦?」其他兩人問著一旁沉默不語的光頭。  

    他彎身拿起桌上的兩把琴遞給他們,「沒辦法了,只能硬著頭皮上了!」

    忽然間,一種惡劣的心理浮現出來,我突然很想看他們出醜的糗樣。推了推甄言的肩膀「走吧,出去看看。」  

    他顯然有些驚訝,「你要聽他們唱歌?」  

    我拉出一抹諷刺的笑容,「沒有主唱的樂團怎麼唱歌?」  

    ◇  

    不算大的小酒吧裡擠滿了人,不是普通的吵鬧。  

    甄言似乎和那個老闆很熟,拉著我艱難的穿過人山人海,一屁股坐到了老闆那一桌。「喂,不是蓋的吧?SADNESE魅力不可小觀哦!」他對老闆說道。  

    老闆不置可否的聳聳肩,用下巴比了比走上台的四人,「搞砸了今晚,他們就沒有明天了。」  

    很顯然的,台下的客人對少了一個人質疑起來。轟的一聲像開了鍋,比剛剛叫的更凶。  

    「簡寧振哪去啦?我們是來聽他唱歌的耶!」  

    「靠,沒有主唱上台,你們還表演個屁啊?」  

    「叫主唱上台啊!」  

    台上的幾人顯得有些尷尬和不知所措,畢竟是沒經歷過風雨的菜鳥樂團。  

    我斜眼看了看捂起耳朵的甄言,有點幸災樂禍。  

    「不想聽的人,現在可以滾出去。」始終戴著墨鏡的老闆突然站了起來,他的聲音不大不小,卻讓原本吵雜的酒吧整個安靜下來。  

    剛剛起哄的幾個人,都低下了頭不再出聲。  

    老闆很酷地指了指光頭TEN,「你們開始。」  

    像被重新施於信心,四個人笑開顏來。震耳欲聾的音樂在室內響起。台下觀眾也一改剛剛的不爽,口哨、尖叫聲四起。  

    這種轉變是我始料未及的,抱著看好戲的雀悅心理,如同被一盆冷水當頭澆下。我轉過頭看了看甄言身旁的墨鏡老闆,更肯定這傢伙是黑社會。  

    看了看隨著音樂搖擺起來,而無暇顧及我的甄言,我有些氣憤地站起來打算離開。  

    突然一個男子從我身邊經過,匆忙之間狠狠把我撞回椅子上。我怒氣沖沖的轉過頭,卻看見他長腿一跨蹬上舞台,只留下他身上擦的古龍水,淡淡的環繞在鼻息間。  

    他的出現使觀眾的尖叫聲更高出幾倍,台上幾人如被灌入了力量振奮了起來,就連我旁邊的甄言都吹起口哨來,「寧振!加油!」  

    我索性靠進椅子裡打量起這個遲到大王。半長的金髮隨意散在頰邊,飽滿的額頭,銳利卻勾人的眼睛和紅潤的嘴。他很白,配上黑色的皮衣增添了一股神秘感。  

    不可否認的,他的外表非常迷人,夠酷夠炫,很適合走搖滾路線。  

    「很抱歉各位。」簡寧振低沉略微沙啞的男音在空中響起:「我遲到了。」  

    他簡簡單單的一句話,讓酒吧內的尖叫分貝拔高沖天。接著響起的搖滾樂把所有人帶入一種瘋狂的境界。  

    我沒有離開,就那麼坐在那裡。沒有隨著瘋狂喊叫,亦沒有被他們的歌或是音樂吸引的如癡如醉。說真的,他們唱的什麼、彈的什麼我都不懂,也提不起一點興趣。  

    甄言比剛剛還興奮,甚至拉起我的手像其他人一樣晃動起來。  

    我只覺得丟人。甩開他的手,騰的站了起來,衝他喊道:「我回去了。」  

    「別走啊,結束一起回去!」甄言急忙站起來拉住我。  

    「不想聽,和其他吵死人的樂團有什麼不一樣?」我瞪著他。  

    話音剛落,震耳的音樂突然停了下來。燈光調暗,Eric柔和的電子琴聲悠揚奏起。整個酒吧內又回復寂靜。每個人都側兒聆聽。  

    簡寧振幽雅的聲音隨著電子琴輕輕唱起——  

    讓我抱緊你,愛不需要太多理由。  

    當你哭泣傷心的時候,我希望在旁守候。  

    那些不快樂的過往讓它隨風逐流,  

    當一起已成往事我們黯然回首,  

    那些愛過笑過的片斷會深刻在心頭;  

    讓我抱緊你,愛有時也會天長地久。  

    最後一個字從他口中吐出後,另外三人的鼓聲、吉他和貝斯猛然奏入,為表演帶來最終的高潮。  

    所有的人,無一不被他征服。  

    我像被雷劈中,動彈不得。  

    那低沉優美的歌聲,在我腦海中揮散不去……  

    ◇  

    「鈴!」期盼已久的下課鐘聲終於響起,我迫不及待地衝了出去。  

    開始入冬了,寒風吹得骨頭都快散了架。即使身上穿了厚重的大衣,仍是難抵風寒。  

    平日的我一定是往家裡沖,可是到了今天,再大的風雪都不能阻擋我前去「暗天使」酒吧的決心。自從上個星期在那裡聽了SADNESE的首場演出後,我和所有人一樣不能自己,徹底的被征服。之後每天晚自習後,都一定要去聽聽他們的音樂。  

    然而讓我更感興趣的,還是簡寧振這個人。  

    托甄言的福,一周來我和SADNESE的幾個團員打的滾瓜爛熟。在多方面的接觸後,更被簡寧振深深吸引。  

    室外的寒冷並沒有讓酒吧的生意減少,自從有SADNESE駐唱後,這裡幾乎每晚爆滿。因為晚自習的關係,每次我來到時已經到了他們演唱的尾聲。緊盯著台上的人唱完最後一曲走下台後,我也穿過人群擠到吧檯前。?  

    「學宇,你來啦。」正在調酒的TEN熱情的招呼著我。  

    他是SADNESE的鼓手,同時也是團長。雖然有一副非善類的外表,再加上脖後的蠍子紋身讓他看起來更不像好人,但其實他是最有親和力的一個。  

    我喜歡和他聊天,像和哥哥講話一樣,讓人可以敞開心胸,傾盡所有。  

    Eric遞過來一杯深紅色的酒,「嘗嘗看這個,TEN的新發明。」  

    寧振身旁的人正好離開,我見機坐了上去。  

    他用右手撐著下巴閉著眼睛,長長的睫毛在白稚的臉上留下陰影。相處這個星期以來,我仍然沒琢磨透他這個人。有時他會呱噪到讓人恨不得把他的嘴封上,有時候卻又靜的一聲不吭。  

    我喝了口手裡的酒,繼續抬頭偷看他。  

    突然間,他睜開了戴著灰色隱形眼鏡的眸子,直直看著我。我慌亂的整個坐直,尷尬的舉起酒杯到他面前,「你……要不要喝?」  

    他不置可否的接過酒杯,在我剛剛喝過的地方輕吮了一口,「嗯,不錯。」  

    「TEN,這東西叫什麼?」他轉過頭大聲問。  

    TEN習慣性地摸摸自己的光頭,「就叫Angel's  Tear吧。」  

    「好名字。」寧振淡淡地道,又把杯子還給我。「今晚有什麼活動?」  

    「這裡太吵了,不如找個安靜的地方喝到天亮吧!」說話的是有著火紅短髮的貝斯手阿超,他是團裡最小的成員,只有十七歲。  

    「直接說你想來我家不就得了!」吉他手KC捶了阿超一拳,耳朵上整排的耳環隨著動作發出響聲。  

    KC和TEN合租了一套房子,是他們的聚集地加練習室,我有幸也被帶進去幾次。  

    我挨近桌子拿起酒杯,小心翼翼地在剛剛簡寧振喝過的地方喝了一口。  

    「好啦,就這麼決定了,還是回家喝酒的好。」Eric撥撥頭髮,他的一舉一動都非常優雅,有時候我會想,他沒有做女人真是可惜。  

    TEN好笑的打了他肚子一下,「拜託,那是我家好不好!」  

    「不要這樣說嘛,誰不知道我早就是你的人了?」Eric故意嗲聲嗲氣起來,逗的大家哈哈大笑。  

    「走啦,別鬧了。」寧振站起來,突然趴到我旁邊,「你來嗎?」  

    我嚇了一跳,感覺臉紅了起來,「來……可以嗎?」  

    他微笑著拍拍我的頭,「當然可以,走吧!」  

    我也露出笑容,歡天喜地的跟在他身後。  

    ◇  

    每人一瓶啤酒,圍在桌前玩著紙牌。  

    寧振是我認為在他們之中最聰明的人,可是他卻連最簡單的遊戲都不會玩,所以只好像我一樣坐在一旁瞎起哄。  

    我緊挨著他,看著他英俊的側臉,緩慢的喝著手中的冰啤酒,一切都是那麼享受。  

    「哈哈哈!又贏了!」KC得意的大笑,他是今晚的最大贏家。  

    其他幾人唉聲歎氣,「去,有沒有搞錯!你出千吧?」  

    「喂喂,願賭服輸好不好!」  

    「啊呀,酒喝完了。」TEN晃了下手中的空瓶子,「寧振,你去買啦!」  

    「為什麼是我?」  

    幾個人異口同聲回道:「不玩的人去買酒!」  

    寧振無奈的站起,「好啦好啦,每次都欺負我不會玩。」  

    我急忙抓過外套,「我陪你去吧!」  

    ◇  

    後半夜是最冷的時候,我被強風吹的東倒西歪。寧振哈哈笑著走在我前面,「來來來,哥哥給你擋風哦!」  

    我踢了他屁股一腳,卻主動挨近他身後,伸出雙手抓住他的衣服。  

    他比我足足高了一個頭,寬厚的肩膀正好為我擋住所有風寒。我會心一笑,手握的更緊。  

    「喝太多酒好像不太好哦?」他突然停了下來。我疑惑的抬頭看他。  

    「要不要去喝杯咖啡?」他指著馬路對面的咖啡屋。  

    我笑了起來,大力的點點頭,寧振二話不說拉起我的手衝過馬路。  

    也許因為太冷的關係,咖啡屋裡只有兩、三桌客人。我們選了角落的位置坐下,從這裡剛好可以把無邊的海和滿天星斗收進眼底。  

    室內瀰漫著淡淡的咖啡香味和輕柔的鋼琴聲。我深吸了口氣,有些陶醉起來。  

    「呵呵……」寧振在我對面發出輕笑。  

    「笑什麼?」我困惑。  

    「笑你有時候真像小孩子。」  

    我瞪他一眼,「你也比我大不了幾歲。」  

    他又是呵呵笑著點了點頭,看向窗外沒再講話。  

    我趁機仔細打量著他,大多時候我都是看他的側臉,因為很少有機會像這樣面對著面觀察他。心底莫名的湧起一股暖流,如果讓我傾盡此生所有,只求這樣癡癡的看著他,我也甘願。這麼說也許有點誇張,但愛上一個人,往往只需一分鐘的時間。  

    「寧振,跟我說說你們組團的歷史好嗎?」

    他轉過頭來,拿起桌上香濃的黑咖啡喝了一小口。「組團啊……我是最後一個加入的。他們四個從很久以前就是一起玩的朋友,高中時代的主唱是個女的,後來因為轉學而被迫離開。TEN是個追求完美的人,對主唱的要求尤其嚴格。  

    「所以在那段時間裡,他們過了很長一段沒有主唱的日子。」  

    寧振輕輕拽著一根垂在額前的頭髮,「是甄言介紹我過去的。TEN他們聽了我的歌聲後驚為天人,然後就跟著他們混了。」  

    我笑了起來,他從來不掩飾對自己聲音的自信。

    簡寧振所擁有的不只是出色的歌喉,更包括他與生俱來的才華。SADNESE的歌曲中,幾乎有一大半是他譜的曲,然後再自己填入歌詞。  

    我一直認為,這樣的人材如果僅埋沒於酒吧間,實在是太可惜了。  

    「以後的目標?」我萬分期待的趴在桌子上,我知道他的答案不會讓我失望。  

    他在銀色的煙盒裡抽出一根煙,叼在嘴唇上,幽雅地拿起打火機點燃。深吸了一口,再緩緩吐出。近乎透明的白煙飄在空中,有種朦朧的美。  

    他把煙夾在修長的手指中輕輕一彈,「帶領SADNESE走向唱片界,然後走向國際。」  

    我高興的歡呼一聲,「哈哈……我就知道我們心有靈犀!」  

    他又抽了一口煙,笑而不語。  

    也許是酒精現在才在我體內產生作用,我突然想知道關於這個男人的全部。  

    「寧振,你的家人呢?」  

    「在美國。」  

    「為什麼不跟他們一起呢?」  

    「合不來。他們討厭我玩音樂,一心想讓我繼承家業。」  

    「家裡有其他兄弟姐妹嗎?」  

    「我是獨生子。」  

    「你喜歡什麼顏色?」  

    「黑色。」  

    「那……你有女朋友嗎?」  

    他送往唇邊的香煙停留在半空中,灰色的眼睛緊緊盯著我,突然爆笑出來,「哈哈哈哈哈哈……」  

    我不爽的皺眉,「笑什麼啊?」  

    「學宇,哈哈……」他低頭又笑了一陣,「你有雙重人格啊?」  

    「什麼意思?」  

    「第一次看到你的時候,你死瞪著我,一臉的不屑。現在卻在這裡調查戶口,我實在難把這兩個當作同一個人。」

    「你在台上看到我了?」  

    「想當看不到都難!」他誇張的做了個鬼臉,「所有人都跟著我們的音樂擺動,只有你一個板著臉,一點表情都沒有。還坐在第一排,我怎麼可能看不到?」  

    我有些不好意思起來。當初吵著鬧著說不喜歡,卻在聽了他一首抒情歌後,像其他人一樣開始迷戀。  

    他好心的沒再繼續那個話題。「學宇,明天開始跟著我鬼混吧。想瞭解一個人,不是只聽人說就可以的。」  

    我驚訝的看著他又開始吞雲吐霧,原來那雙藏在有色鏡片後的眼睛,也可以輕易的透視人心。  

    ◇  

    心中莫大的喜悅,在父母飛機失事後好久不曾浮現了。  

    自從那晚後,我每天放學後都跟著SADNESE到處跑。不管他們是在「基地」練習還是到酒吧表演,除了我不會唱歌也不會任何樂器演奏,自己儼然成為他們的其中一員。  

    「學宇。」  

    我停住正在開鎖的手,驚訝地往聲音出現的地方看去,走廊上一處管燈壞掉了,黑暗處慢慢走出一個人,懶散地靠在牆上,用著明顯剛睡醒的嗓音說:「好慢啊,等你很久了。」  

    我掉回頭繼續開門,「你自己家裡有床不睡跑來睡樓梯?進來吧。」  

    隨手把書包丟在地上,我繞進廚房拿了兩包泡麵煮了起來。  

    當我端著兩個大碗走出來時,仍然看到甄言躺在沙發上發呆。  

    「吃。」我輕輕踢了他垂下來的腿一腳,坐進他對面。  

    「幾點了?」他低頭吃著面,模糊不清的問。  

    「有鍾在上面,你不會自己看。」我瞪了他一眼,但還是抬頭看了下時間「三點十五分。這麼晚了!」  

    「你也知道晚啊。」他還是沒有抬頭,碗裡的面已經被他爬光,端著碗小心的喝著熱湯。  

    我不爽的摔下筷子,「你幹嘛?」

    「你最近整天跟他們混在一起?」  

    「知道你還問!」我口氣越來越沖。沒辦法,我最討厭別人在我肚子餓的時候,問長問短。  

    「學宇,你不是那種會喜歡搖滾樂的人。」  

    我受不了地翻翻白眼,「拜託,當初是你把我拉去,還說我一定會喜歡他們的。怎麼?現在你說的成真了,我是喜歡了,你又在不爽什麼?」  

    「你學校寄了信給我,說你最近的成績直線下降。功課也有好多沒交。」  

    我沉默了。  

    甄言點燃一根煙,這次我沒敢攔他。退去平時嘻笑面皮的他是很恐怖的。  

    他雖然有著一張騙盡所有人的娃娃臉,和只有青春期少年才喜歡的穿著打扮。但實際上他已經是個二十五歲的老男人了。而且是我的法定監護人,我最小的叔叔。  

    四年前,我的父母在度假回來的時候遇到暴風雨,明明已經在機場上空的飛機,失控墜落。當時只有十五歲的我,被家族裡的親屬踢來踢去,沒有人願意領養。而剛從美國留學歸來的小叔叔,卻好心的收留了我。  

    現在想想,應該是因為好玩吧……  

    「你頭腦一直很好。」他很難得的以一個長輩的身份跟我講話,「也許你覺得那些東西對你來說沒什麼用處,但我們約定過,大學一定要讀完。記得嗎?」  

    我垂下眼點點頭,「我會按時交作業的。」  

    「那就好。」他點燃第二根煙,「學宇,離簡寧振遠點。」

    我愣住,「什麼意思?」  

    他哈哈大笑,笑意卻沒傳進眼裡。「甄學宇,我還不瞭解你嗎?你的A書A片藏在哪裡我都知道,你那點小心思還看不透?」  

    我拿起筷子,低頭扒著碗裡逐漸冷卻的面,不想讓他看到我微熱的臉。

    「他不適合你。」他斷言,「我和他在美國時就認識了。他那時候蹺課、打架樣樣都來,混過幫派,賣過毒品。除了殺人放火幾乎所有壞事都做盡,後來是因為迷上音樂,才放棄那裡的生活回來的。他這樣的人,怎麼可能適合你!」  

    我不滿起來,「那些都是過去,哪個人沒有過去!」  

    甄言忽然坐到我這邊的沙發上,把我抱進懷裡。「學宇,有太多事你不懂。寧振這個人太危險,他過得太放蕩,總有一天會讓你遍體磷傷!」  

    我安心的躺在他懷裡,自嘲道:「我已經被磨的刀槍不入了。」  

    「寧振是雙性戀,有良好的家世,出色的外貌和少見的才華。所以他的身邊總是有無數的男男女女圍繞著,他幾乎每晚都在不同的人的床上度過。你何必再進去摻一腳?」  

    「甄言,我太寂寞了。」我轉過身抱住他的脖子,「這些年來我一個人過活,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對任何東西都再也提不起興趣。我好想找一個喜歡的人,和他談心事,做飯給他吃。可是這個人我現在才遇到,別讓我放棄好嗎?你知道我是不會放棄的。」  

    四年前,當他在律師事務所簽下監護人的名字時,我雖然仍是面無表情,但實際上心中暖流不斷湧過。那是我們第一次見面,因為他一直住在美國的關係。  

    之後,我毫無保留的把自己的心情與他分享。又由於年齡相差不多,與其說我們是叔侄,到不如說更像兄弟。  

    他長長歎了口氣,鬆開我起身,又點起煙。「你這彆扭的脾氣,真不知道像誰。」  

    是的,我的父母都是非常隨和的人。他們相親相愛,到死也是在一起。也許死也料不到,自己的兒子會變成這種令人頭疼的個性,更何況還是個同性戀。  

    他起身走向門口,「總之,我是不會同意你們在一起的。」  

    我看著黑色的大門開了又關,一動也沒有動。  

    我最討厭看著有人從那扇門後消失,像離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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