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羅。貝維利,此時正跪在明霞面前,苦苦的哀求。
不久之前,明霞發現了伽羅的秘密,他竟然是亞述帝國的三王子。
「明霞姐,求求你,不要告訴真蘭和蕾米娜真相,我會死的。」
但他的眼淚,無法打動明霞的心。
「伽羅閣下,有些事情是需要面對的,你不要再逃避了,別擔心,真蘭和蕾米娜都是有理智的人,不會做的太過分。」
美麗高雅的大姐姐走出了房間,她可不願意幫助伽羅面對那兩隻母老虎。——如果不是某個人做的太過分,那麼他有什麼好害怕的?
宴會的氣氛到了高潮,比利沙王國的王女以及聖騎士交談甚歡。
緩緩的舉著酒杯,明霞向著王女和聖騎士微笑著致意:「你們好,有一個秘密,要告訴你們……」
紅色的液體如同血一樣的鮮艷,明霞一飲而盡……
月曜重生全書完這一個月的艱辛,終於在此時告一段落,筆尖用力的在紙上劃下最後一記,博巴裡感到了從未有過的輕鬆。
他是一名作家,一名默默無聞的作家。
每個行業成功的往往只有少數人,剩下的人都只能維持溫飽,而憑藉著靈感和努力耕耘著的小說家,競爭更是殘酷。
博巴裡是一名努力的作者,但是努力並不等於成功,他今年四十歲了,依舊沒有寫出出名的作品。許許多多他熟悉的作者已經改行,畢竟人生能夠揮霍的時間並不多,幹什麼都比寫東西強。
好在,有一名慈善的恩主,她的慷慨解囊,讓博巴裡的錢袋沉甸甸的。
那名女子叫做明霞,是比利沙王國貴族治療師,她有一個奇異的愛好,那就是看書,看適合自己口味的言情小說。
一個月前,明霞將博巴裡叫到了面前:「博巴裡閣下,麻煩將我的設想變成長篇小說……每個月定時交稿,每集七萬字,保證版稅是一千兩百本,六個月之後看我的心情,再視情況加發稿費。」
那是一個關於王子和公主的故事,那是一個騎士與愛情的傳說——明霞拒絕了擔當第一女主角的建議。
「這是我對我小弟弟的評價,他不知道如何去愛,更不知道愛情到底是什麼。他是只黑狗熊,走進了玉米田,見一個,愛一個,扳一個,扔一個……
「到了最後,他才發現手上根本抓不下那麼多玉米。他回頭,卻發現玉米地已經被弄的一塌糊塗,不可收拾。於是,他只能逃跑。」
那麼好的玉米怎麼會被這個笨熊糟蹋?明霞歎息,而博巴裡也陷入了另一種苦惱。
「也許我的名字,會因為這本書而閃閃發光……」
抬起頭,博巴裡在鏡子中看到了一名雙目通紅、頭髮蓬亂的憔悴男人。
厚厚的手稿擺在了博巴裡的面前,那是他一個月的心血。
一個關於三王子,伽羅。貝維利的故事。
歷史學家用證據證明歷史,小說家則編造歷史迎合作品。
博巴裡現在做的正是這一點,他不得不佩服明霞的變態。
為了讓他的這部小說寫的很好,很嚴謹——也就是說,讓某些讀者,嗯,明霞本人不會從中找到破綻,她專門調派了三名情報人員作為博巴裡的參謀。
專業人士如果造假起來,是非常可怕的。
這三個傢伙一一論證了三王子和伽羅之間的重合,為了讓兩個人融合在一起,他們扭曲歷史、編造歷史、粉飾歷史,甚至強姦歷史,僅僅只是讓人覺得這個故事可信。
放火燒房子僅僅是為了煮熟一枚雞蛋,四個人全心全意的投入到這個工作中。
他們每天無休止的討論,無休止的工作,這個故事完完全全的吸引了他們,他們陷入了一種奇妙的境界——也許,這個故事有可能是真的。
可是……這注定會是一部默默無聞的小說——明霞,絕對不會允許這部作品流傳到市面上。
真蘭會活吃了明霞,而蕾米娜會讓光明教會將這本書變成禁書。
至於明霞為什麼要讓人寫這部小說,恐怕是因為女人某些不可思議的衝動。
女人為了看煙火,能夠燒掉一座城市,或者是花上一筆天文數字的錢,購買某些莫名其妙的東西。
她會仔細的閱讀這本書,然後嫣然一笑。
可是,博巴裡不甘心……
三個小時後,城東的一座小酒吧中。
「嗨,想不到在這裡見到你。」
肩膀被拍了一下,博巴裡回過了頭,看到了一名熟人——哈里伯特,他的表兄。
哈里伯特是一個幸運的傢伙,原本是做布匹生意的,但是當他出了一本暢銷書以後,發現這是一個賺錢的行業,於是改了行。
只是,他怎麼跑到了東方八省?
寒暄了兩句,哈里伯特的一句話讓博巴裡愣在了那裡:「表弟,你最近有什麼書沒有,好的話,我可以替你出版。」
「出版?」
這句充滿魔力的話敲擊著博巴裡的心靈。
如果偷偷地將那本書出版……書稿已經交給明霞,但是博巴裡抄錄了一份留給自己,他並沒有找過出版商人,那些人他信不過。
伽羅、真蘭、蕾米娜……任何一個人稍微動一動手指頭,就能讓所有人完蛋。
不過,哈里伯特的出現,給了博巴裡一個希望。
哈里伯特是南方公國的書商,如果這本書在別的國家出版,然後再銷售回國內……
「親愛的表兄,有一本書,你有興趣嗎?」
昏黃的燈火並不適合閱讀,但是哈里伯特的視線久久沒有從書上挪開。
許久以後,哈里伯特才緩緩的放下了手中書稿,長長的吁了一口氣:「我的表弟,我很佩服你。」
這本書,真是不得了的東西。在這裡頭加入了各種流行的元素,能夠吸引住所有類型讀者的目光。
宮廷、陰謀、愛情、戰爭、背叛、熱血……更重要的,是八卦。
「可是,我的表弟,你又怎麼確定我會幫助你?這本書出版後所會帶來的後果,你應該很清楚。」
「我知道,所以我希望你能夠給我一個機會。」博巴裡看著自己的表兄,小時候的玩伴:「你和我一樣,都曾經夢想過要成為萬人矚目的焦點,發誓要做出輝煌的事業。」
二十年前,博巴裡和哈里伯特兩人都是文學愛好者,兩個年輕人每天啃著黑麵包,拚命的寫著東西,直到兩個人窮得只剩下內褲,才發現純文學連自己都無法養活。
最終,一個靠貴族的賞賜生活,一個做起了布匹生意。
博巴裡慢慢的說道:「我們的夢已經破碎,生命中最寶貴的年華已經逝去。幾十年後,就再也沒有人會記得我們。
「一隻飛蛾撲在了油燈上,它在火焰中得到了光和熱。活著,是為了什麼?你要選擇過著如同豬一樣的生活,然後默默無聞的死去——或者像天上的鳥一樣,自由的飛翔?表兄,我希望改變。」
說到這裡,兩個人都沉默了。
小時候,他們經常到一名退役騎士的家中去玩。
在生命最後的時光中,又窮又老,孑然一身的退役騎士變得無比的瘋狂,原因很簡單,他不想自己的家族榮耀,隨著他死去而消散無蹤。
可是,他的掙扎又能如何?
一坯黃土成了騎士最後的歸宿,就連博巴裡和哈里伯特也忘了他的名字。
就算他們有後代,百年以後,又有誰能記得他們兩人的存在?
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我想讓這本書出版,想讓我的名字被別人記得,我想要出名,我想要有一件值得炫耀的東西。」
「博巴裡,你真的明白自己在做什麼嗎?」
博巴裡苦笑著喝下了酒。這本書一旦流傳出去,那麼他就必須改姓埋名,逃往國外,這件事情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哈里伯特,我願意和你一起署名在這本書上,說明這本書是我們合著的。」
博巴裡拋出了自己的誘餌。
這本書就算會被查禁,也絕對會在這片大陸上風靡一時,造成極大的轟動,而且隨著歲月的流逝,還會被改編成詩歌、戲劇。
那時候,博巴裡、哈里伯特的名字,將會永遠的流傳下去。
緩緩的思考了幾分鐘,哈里伯特搖了搖頭:「我不能這樣做。」
博巴裡如墜冰窟,哈里伯特是他唯一的希望。
「不過,如果你願意將這書中的一些細節稍微修改一下的話,我會很樂意與你合作。」
哈里伯特的條件很簡單——剝掉伽羅的皮。
為了避免以後的麻煩,博巴裡的原稿把伽羅寫成了一個光明、無私、正直的人,而他之所以隱瞞身份是因為某些苦衷。哈里伯特要求博巴裡,別寫那些彆扭的東西,按照小市民庸俗的眼光寫。
好白菜會被豬拱,讀者們喜歡癩蛤蟆吃天鵝肉的故事。哈里伯特建議博巴裡把伽羅塑造成一個好色、懦弱和下流的傢伙,他能得到真蘭和蕾米娜的芳心,僅僅只是因為他的齷齪和無恥——這種寫法更能讓小市民們滿足。
當然,高明的作者不會聲嘶力竭的叫喊,只會在一些小細節上讓讀者自己感悟。
「表兄,你為什麼要這樣做?」
杯中的紅酒慢慢的蕩漾著,哈里伯特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
被摧毀的村莊、死不瞑目的戰士……在南方公國一戰的最後,伽羅下達了屠殺的命令。
當初淋漓的鮮血已經淡去,如今人們談論更多的,是伽羅的豐功偉績。
還有幾人能夠記得那些被毀滅的村莊,還有誰能記得最後那一戰?
明知道面前有陷阱存在,南方公國的戰士依舊揮刀而上,當他們在烈火中變成灰燼之時,依舊在詛咒著那個人下地獄。
「也許,這不會給那個人造成傷害,但這已經是我努力的極限了。」
謠言,就像是落在石頭縫中的種子,會擴大,會變形,會造成意想不到的效果。雖然故事荒謬到了極點,但是當它傳播開來,卻會給某個人造成極大的困擾。
五十年前,亞述帝國在與哥特王國的戰爭中,一名懦弱的貴族臨陣逃脫,雖然事後他受到了極其嚴厲的處罰,但是這名在文學方面頗有造詣的貴族,用他的生花妙筆,重新包裝了那場戰事。
從文學性上來看,那本書是一本傑作。
於是,時光流逝,貴族的書流傳的越來越廣,當年的他成為了力挽狂瀾的英雄,死戰不退的人變成了丑角。
那個貴族現在還活著,鮮花和榮耀包圍著他。
人們相信的是他們喜歡的東西,謊言說過一百遍就會成為真理,當這本書風行大陸的時候,伽羅的身份就會成為一個傳奇。
為了自己的尊嚴,亞述王室會怎麼辦?
當大家用著有色的眼睛看著蕾米娜和真蘭的時候,她們會有什麼反應?
眾口鑠金,謠言殺人。
「一個小人物的怨念……博巴裡,我會盡快連絡印刷廠,將書印出來。」
走出門,看著那烏雲密佈的天空,哈里伯特的身上卻有些發燒。有別於不通世務的表弟,哈里伯特的眼光寬廣的多。
阿廷森。伽羅,早就是很多國家關注的對象,更引來了無數的嫉恨。
想必南方公國和哥特王國的情報機構,會對這本書很感興趣,他們會用最快的速度讓這本書傳遍大陸,搾取這個故事的每一分價值。
當然,外傳和歪傳將會更多,比如伽羅、真蘭、蕾米娜三個人的風花雪月,甚至是真蘭和蕾米娜的香艷片段……表弟,自求多福吧,希望那時候你不會成為真蘭和蕾米娜追殺的對象。白癡才會在這種違禁書上署名,哈里伯特笑了笑。
他會將高價將這本書賣出,五、六百枚金幣,夠他幸福的生活上一段時間了。
長長的金髮散落在床頭,成熟的麗人正在熟睡。
「芬妮……對不起,我愛你,但是我也愛她們……」
男人期期艾艾站在她的面前,身後是一大群的美女……
猛地站起了身來,芬妮才發現那是作夢。
相對於和伽羅去獸人平原的危險,芬妮更擔心的是伽羅的花心。
死只是一時,爭風吃醋則是一輩子。在追尋伽羅的足跡的時候,芬妮對於某個人勾引女性的本領非常的痛恨。
對了,獸人平原!現在,自己不是應該和伽羅一起前去和獸人談判嗎?
芬妮想起來,入睡前,伽羅勸她喝下了一杯酒。醒來後,她的身邊有一張紙條。
芬妮,這次出使獸人王部落非常危險,所以,我不希望你去。
請原諒我的行為,這是為了大家好。還記得那次魅族的情況嗎?就算再危險,我也會安然無恙。千萬,千萬不要到獸人荒原,那裡是絕境。
「你這個混蛋!」紙條在芬妮的手中燃燒起來,她猛地站了起來。
「別去!」
一隻手按在了芬妮的肩膀上,是明霞:「聽伽羅的話,不要去那裡,萬一你成了他的累贅,那麼就會抱憾終生!」
「這些話,他應該親自跟我說!」
「你聽得進去嗎?」
芬妮沉默。能眼睜睜的看著伽羅去冒險,也就不是芬妮了。
「可是,真蘭不是跟著伽羅一起去了嗎?他為什麼寧可和真蘭一起去冒險,也不讓我陪他一起去?」
這些日子裡,伽羅和真蘭勾搭的如膠似漆,每天大部分的時間都在一起。
明霞笑了笑:「他們……都是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