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塌糊塗 正文 231-250
    正文23-25023

    有時,嗡嗡在旁邊聽著,我與老巍一起回憶我們的年輕時代,比如:我們倆第一次去吃麥當勞。

    我記得那時北京的第一家麥當勞剛開業,大家就像瘋了似的愛吃,為此排上半天長隊也在所不惜,在麥當勞,我與老巍吃著漢堡,一種崇洋媚外的心情不禁油然而生,雖然漢堡並不可口,也不便宜,紅茶也有一股爛草味,但是,那時的我們仍覺得無比的享受,我們看著麥當勞的帶有異國情調的室內裝飾,聽著流行的英文歌,頓覺置身國外,我們把最後一根又涼又軟的油炸薯條沾著蕃茄汁吃進嘴裡,真是感到說不出的來勁,不為別的,只因為那口味是外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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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我們也能回憶更年輕的時候,我們還愛說豪言壯語的時候。

    比如:我們說過,要漫游全國,要擁有一輛自己的汽車等等。

    當這些豪言壯語部分實現的時候,我們也沒覺得有多高興,兩下比較,倒是說出豪言壯語時我們似乎更加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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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豪言壯語我還要多說兩句。

    很多人都說過豪言壯語,阿基米德就說過:〞給我一個支點,我就可以把地球撬起來。〞當然,他也就那麼一說。

    就連十分老實、頗具學者風范的弗雷格都說過,他要把數學的基礎統一起來,要不是羅素發現了羅素悖論,弗雷格就會以為自己得逞了。

    有意思的是,很多號稱干實事兒的人非常討厭豪言壯語,認為那樣說很可怕,事實上,豪言壯語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們時常用豪言壯語騙自己,以為自己真有那麼大能力,過後出了問題,不怪自己,而怪豪言壯語,使豪言壯語枉擔了不少騙子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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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段兒,老巍天天來找我,他下班以後往往去超市買上幾塊牛排,一長條兒法式面包,以及黃油奶酪,路過嗡嗡團再接上嗡嗡,來到我這裡,按響門鈴,我便從電腦邊站起來,進入廚房,他們倆一起看電視或是《大話西游》之類的VD,然後,我做好沙拉、熱湯及牛排,我們三人晚上便在一起吃牛排,聽歌劇。老巍為此買了一個木乃伊式的專業睡袋,連同一個防潮墊,塞在我的衣櫃裡,以便自己晚上睡覺用。

    表面看來,我們三人一起恬靜地生活著,其實是活在生活的邊緣,嗡嗡是生活在不高興的邊緣,老巍是生活在苦悶的邊緣,我是生活在崩潰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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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我崩潰的東西不是別的,而是我存在的確定性這件事,講清這一點,我認為是不可能的,況且,也沒有人講清過這件事,但這件事卻分明每時每刻都在攪擾著我,有時簡直到了令我魂不附體的地步,我是說,一想到在臨死之前,我連一件確定的事都無法知道,我就感到萬念俱灰,換言之,我無法證明出存在的確定性,我連自己是否存在過這件事都弄不清,我瞎混個什麼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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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存在的確定性,一直是一個讓我耿耿於懷的問題,我承認,我一直在生活中荒唐地尋找一個確定的事物,第一次失戀的打擊對我來講完全可以歸結為一點--世上沒有確定的情感,從此以後,情感對於我不再具有意義,接著,這件事發生在別的事物上,一而再,再而三,通過排除法,我排除了個人信念、道德、宗教等等,現在,除了對邏輯、數學與物理我持保留態度而表現出一般性的關注以外,我對別的事物干脆完全抱著消遣的態度,我不愛與人爭執好壞對錯,不喜歡討論有關這個世界的曲直是非,我慢慢相信,世上沒有一樣確定的東西,也就是說,我可基本斷定,這個世界一片混沌。

    我知道,這個問題同樣折磨著很多人,諸如老維特根斯坦之類,幸虧他們比我有才智,因此,他們的痛苦也比我更深,也就是說,他們比我還要倒霉,這一點,簡直成了我生活的安慰,對我來說,這個安慰如同一個傻瓜發現了比他更聰明的人所獲得的安慰一樣有效,甚至,竟讓我喜上眉梢。

    我翻開海德格爾的書,發現他在以存在為圓心,偏執地跟自己兜圈子,我看到尼采在醉醺醺地談著自己的悲劇,看到善良的老玻普爾在荒唐透頂地就著人類的進步自說自話,我看到胡塞爾被他發明的現象學弄得暈頭轉向,心理陰暗,看到康德小心謹慎地一次次出錯,看到弗洛伊德的異想天開,柏格森的胡亂沖動,心裡真是說不出的高興,我悲觀地同情他們,為他們可憐的思考能力而祈禱,真心希望他們在結束胡說八道以後有個美好的人生,事實上,這些苦行僧身上的苦行精神經常令我肅然起敬,但他們對於這個世界的態度,多數令我的粗俗趣味無法與之相投,我們不是一路人,我認為他們根本沒有能力尋找、探索世界的確定性,而是在語言黑暗的迷宮裡呼號轉徙,因此,我料定這幫傻蛋終歸一事無成,因為沒有確定的起點,整個行程便屬子虛烏有,我驚喜地發現,在他們身後,還跟著數量廣大的追隨者,不明就裡地與他們一起盲人摸象,這讓我覺得真是可氣可笑--在如此混亂的思想中,我看到這些先人的足跡星星點點,一直向著看不見的高峰奮力攀登,真是一幕令我感動的壯觀景象,如同康德在一本科幻書裡講到的星雲,雖然想象力足夠豐富,但因它不是一個清楚的數學模型,我便無法確認它的可靠性,而令我無法認真對待,只能對那星雲的虛幻啞然失笑。是的,在語言之上建立空中樓閣十分容易,但它在邏輯上顯然漏洞百出,不值一提,太多的或然性使之幾乎沒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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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類的精神世界裡漫游是件苦差事,這與一個拎著竹籃去打水的人所做的事如出一轍,它意味著,你可能撈上任何東西,什麼一只破鞋啦,一條笨魚啦,就是撈不上水來,你有耐心也罷,無耐心也罷,你高興也罷,不高興也罷,反正你就站在水邊撈吧,對於這個工作,有些人表現出頑強的斗志與不屈不撓的毅力,真叫我佩服得五體投地,當然,在我眼裡,數學家無疑是代表,要不是世上有他們的身影,我還沒准兒就真成了一個恨世者,在我寫作時,作為參考讀物,我有時拿起一行行公式看來看去,學習如何明晰、簡潔、准確地表達我的想法,盡管等號的兩端看來不過是就同一事物換了一種說法,可至少沒有離題,就這麼一件事,我就做不到,我離題話太多,對於我來講,3+2可能等於7,也可能等於30,更可能等於,只有運氣太好時才會等於5,看來,只要寫作,就會成為一個騙子,就會干違心的事,時間長了,我也疲沓了,反而對此幸災樂禍,並對別人的寫作同樣幸災樂禍,這真是一個無奈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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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年年底那一段,在嗡嗡睡著的情況下,我在電腦邊偷偷寫了不少故事,其目的是為自己樹立一些榜樣,用以自勉,由於世界文學之林中還沒有大累神這一文學形象,因此,我決定創作一個,於是想到中國愚公,這是中國的大累神,比起往山上推石頭的西西弗斯,他的工作更加困難,因為他可不是要往山上推一塊石頭,而是干脆要把整座大山搬走,我認定,對於大累神這一稱呼,愚公當之無愧,於是我決定,用長篇敘事詩《累神頌》來表現愚公的經歷,並把他塑造成世界第一大累神形象,我放下手頭的劇本,開始寫詩,為了寫作便利,我上街買了0斤幼稚園小孩常玩的橡皮泥,自己捏了愚公家族,加上智叟之流,立在顯示器上方及房間各處,當時嗡嗡總去麥當勞吃套餐,每回也能領回一個塑料制成的麥當勞小人,她還學我,就放在電視機上方,那些小人個個造型十分可愛,比起我的累神來,她的小人兒倒像是一群輕松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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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神頌》的故事取材於中國的老故事《愚公移山》,講的是一個叫愚公的老頭兒,住在山裡,由於門前被一座大山擋著,出行十分不便,於是決定挖掉這座大山,他把全家人召集在一起開了個會,由於父權制的威嚴,全家對他的主意欣然同意,於是一家人開始挖山,他的作業工具包括幾把很厚的多功能鐵鏟,既可用於鏟土,逢到石頭時,還可用來當作鐵槌打眼兒,還有幾輛作家王小波描寫過的單輪手推車,為了讓愚公家的經濟能夠得到平衡,而且也為挖山增加一些動力,我讓他們每挖一段時間,就會挖出一些財寶,有金塊、有玉石,還有更古的人的墓穴及值錢的陪葬品,這樣,他們就不用再抽出人手去種地,而是照中國的規矩,可以用於娶來媳婦多生孩子多添勞力,我沒有為他們計算土石方,免得讀者覺得我更像一個包工頭而不像一個詩人,當然,為了使這一家累神的壯舉顯得驚心動魄,我不惜運用傳統敘事詩的手法,使他們面臨很多困境,諸如壞天氣、塌方、捨己救人,壞人來登門拜訪,打他們一家人的主意這一類事是少不了的,為了讓青年男讀者滿意,我還為愚公的幾個男後代設計了幾次艷遇,先是林妖、樹怪、狐狸精,後來改成山背後鎮上的小鳳兒之類的姑娘,為了使挖山有一個千年工程的美名,我一共為愚公一家按20歲一代人,設計了50代人,不計諢名、暱稱等,光起這幫人的大名兒就用了我三天時間,盡管如此,我剛一開頭寫,便遇到了一些麻煩,比如,挖山應該從山腳下挖呢,還是從山頂上挖起,總之,由於我相信中國古人具有像現代人一樣高的智慧,因此,不能把他們的挖山活動變成一樁蠢行,於是就得加上他們的智力因素,總之,這個故事真費了我不少事,寫著寫著,我竟五迷三道,進入角色,創作至激動處,我時常拍案而起,跑到正看電視的嗡嗡邊上高喊:〞愚公就是我!我就是活愚公!我就是中國大累神!〞直把嗡嗡驚得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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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長篇敘事詩的提綱剛寫完,出現了一個意外的情況,一個台灣電腦游戲商打算轉行搞電影,來我家想約我寫劇本,看到我的《累神頌》,被其感動,決定重新投身電腦游戲行業,當然,條件就是我把這個提綱當做游戲腳本賣給他,他打算以此做出一個轟動游戲界的電子游戲,當然,我的詩行他一句也看不上,卻要把人物對話改成游戲網蟲切口,他*的不叫他*的,叫TMD,**不叫**,叫JB等等,他說這樣更符合勞動人民的口語習慣,他在我的電腦邊上坐了一會兒,看到我用橡皮泥捏的人物形象竟激動不已,忍不住在第一次見面就偷走了七八個,第二次來干脆明話兒告訴我,這些形象他統統買下,他不停地對我講一個叫做《天堂電影院》的電影,對我說:〞想想看,一個破電影院倒了都那麼多人哭,要是一座裝滿愚公一家的大山倒了,那游戲玩家得哭成什麼樣呀!〞他甚至決定買下一家眼藥水工廠,為他制作的軟件專門提供眼藥水,他開價0萬塊,我當然不能答應,但什麼能攔得住一個商人呢?他不斷提高購買價格,並許諾我種種好條件,最後退到等我3年,打算把我接到美麗的加州,讓我把敘事詩寫完,與他的游戲一起捆綁銷售,我仍不答應,於是他滿懷豪情地天天來找我,磨我,對我談日新月異的圖形新技術,並向我灌輸一個信念,即互動式游戲下個世紀將取代電影,他不時在我家敲敲打打,讓我聽聽響聲,看是否符合挖山時鐵鏟入土時的動效,尤其到挖到財寶一段,鐵鏟將發出一聲清脆的金屬聲,最後他已把價格抬高到0萬美金外加0%的空股,並且,他成天在我面前快速走動,數次跌倒又爬起,並高聲振臂嚎叫:〞我就是電腦界的活愚公!活愚公就是我!我就是中國大累神!我不怕累,我要進軍世界電腦游戲界!愚公家族的千年血淚史萬歲!50代人驚天地泣鬼神的奮斗萬歲!我的風靡世界的50回游戲萬歲!〞

    看到一個活人被一個故事折磨成這副樣子,我立刻明白了,擁有這麼強藝術感染力的作品一定是垃圾,而且,他的樣子令我十分不忍心,便終於把故事出手,當然,錢他暫時沒有,我也一個錢沒得到,卻得了20%的股份,我想我有希望得到愚公想也沒想過的一夜暴富,而台灣人呢,他再也不用幾個幾個地偷我的橡皮泥小人啦,倒是真有魄力,他買來一箱便宜工藝品,把裡面的工藝品扔到我那兒,而把我的橡皮泥小人紛紛裝進工藝品的包裝盒,再裝進皮箱,自己像一個大累神似地拎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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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愚公移山,我還要談上幾句題外話。

    剛看這個故事,我其實百思不得其解,因為,很明顯,愚公完全可以帶著一家人搬到一個前面沒有大山的地方去住,這麼做,至少經濟,不幸的是,愚公卻自做聰明地挖起山來,難怪智叟要笑話他,我看智叟不愧為智叟,話裡話外還有一重意思就是,你愚公不僅愚昧,還可惡,可惡之處在於,不僅自己一輩子過上無聊的挖山生活,還帶動一根筋的全家人都過上了這種生活,更可氣的是,兒子挖完了孫子挖,孫子挖完了重孫子挖,子子孫孫,永無寧日,全都得這麼混,這樣的家庭,估計以後不會有什麼出息--讀讀中國歷史,我很可想象後面發生的事件,那就是,愚公死了,死後幾個兒子分了家,他的兒子們可以叫做超愚公,因為幾個兒子不住同一個地方,於是,這家挖山的土就堆到另一家,直到自己家前面空了,而另一家門前卻出現一座大山,於是,那家人當仁不讓,照此辦理,為了挖山,幾家人都拼命生孩子,男的是壯丁,負責挖山,女的做飯,給他們送,中間還出了幾個英雄,什麼一個人一天可挖0個人的工作量,直至出現類似莊子關於庖丁解牛的神事兒,也就是說,最後,愚公的後代,那些超超愚公或叫後愚公之類,居然熟能生巧,把挖山這種無聊的生活方式當成了一種藝術,幾下便挖倒一棵樹,幾下便把一座山挖到對方門前,至於其中的團隊合作精神,與命運抗爭的理想之類的附帶產物也會自然應運而生,我這裡就懶得說了。

    再一想,不對!不可能!因為提倡這件事的人不可能比我笨,於是,我推測,這個故事之所以被四處傳播,一定是出於別的目的。我想來想去,越想越漫無邊際,於是只能亂猜一氣,眾所周知,人要被逼得亂猜一氣還真能猜出點什麼來,我還真的猜出點什麼來--我懷疑,也許這個故事是個阻止農村人口進入城市,把城市搞亂的計謀,提倡這種精神,就是怕農村人往城市裡沖,於是,提提愚公吧,干脆,叫他們挖山不止算了,當然,要想實現這個計謀,首先得敢於想象農民兄弟也許真能笨到那個地步,竟然相信憑他們那點本事真的能夠把一個貧窮地方變好,歷史證明,這個計謀在戶籍制等等手段的配合之下,居然一舉成功,在我看,它的成功之處還在於一個生花妙筆,那就是,不僅當時的農村人口無法入城,城裡干脆派了一批名為知青的孩子去上山下鄉,把農村搞得雞犬不寧,這樣,農村人的後院起火,滅火還來不及,更甭提沖城市了--不幸的是,現在的農民醒過味兒來了,他們挖了5000年的山,現在卻搞起了農村包圍城市,他們沖進城市,把農村的生活方式帶進城市,他們唱著思鄉的歌,在城市裡生下大量孩子,扎根城市,我看他們不把城市搞成農村就不會踏實。當然,這樣也有好處,那就是,消滅城鄉差別的共產主義理想也有望實現了。

    我的猜測到此結束,到底愚公移山的故事是個什麼路數,我其實一無所知,要是真如我所估計,那麼智叟這類人物就不值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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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篇敘事詩被當做一個電子游戲買走,讓我有了一種壯志未遂的感覺,我決定,再次塑造一個中國大累神的形象,這回我決定,從希臘神話裡找到一個接近累神的人物加以改造,當然,這個人物最好有一定知名度,而且,與愚公不同,行為要高尚,不能只盯著自己那一家子的事兒,我很快找到了,那便是普羅米修斯,在下面故事中,我試圖證明,比起希臘只會傻干蠻干的老普來,中國老普更加機智靈活,更加富於人性,如果希臘老普是個亂吹亂捧出來的假大空英雄的話,那麼中國老普倒是一個十分不流俗的反英雄,而且,還有地方特色,我是說,他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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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累神中國普羅米修斯的故事如下:

    中國普羅米修斯是個混混,一天,他與朋友一起飲酒過量,大醉,誇下海口說,他要把天上的火偷到人間來,給人間帶來光明。

    第二天,朋友們催著他去辦這件事,他一聽,嚇壞了,拼命推說自己根本沒說過那樣的話,後來又聲稱他喝醉後全忘了,但他的朋友們個個不是省油的燈,他們用盡奸計,好說歹說逼著他去,他萬般無奈,又是個要面子的人,只好去了,一路上唱著〞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給自己壯膽兒。

    終於,他克服種種困難,盜得了天火,回到人間,一時間被喜愛深夜烤火的人們傳為英雄。

    不幸的是,天帝知道了這件事,發現在深更半夜之際,人間仍有星星點點的光亮,因此大怒,把中國普羅米修斯給抓到天上,要把他永遠吊在懸崖上,中國老普一聽就頹了,但他可不像希臘人那麼笨,幾秒鍾就想到辦法對天帝抗爭,他當即對天帝說,他有神秘的東方智慧,不應受此懲罰,只須放他回到人間三天,就可向天帝證明他的智慧不應受到懲罰,並且,沒准兒還能為天帝立上一個新功。

    天帝想領教一下東方智慧,便放他回到人間,三天後,中國普羅米修斯果真回到天上,他把天帝帶到高樓上,往人間一指,說,〞現在您看--〞天帝順著他手指的方向一看,人間忽然變得一片漆黑,再不見一點星火,倒是一陣惡罵之聲不斷傳回天上。

    〞那麼,根據你的東方智慧呢?你想告訴我什麼呢?〞天帝問。

    中國普羅米修斯從背後拿出一只手說道:〞天帝,您來看,這是什麼?〞天帝看到他手裡竟拿著從他身邊盜走的火種!

    中國普羅米修斯淡然一笑,說道:〞天帝,東方智慧的意思就是,我意識到,我受了別人的欺騙,犯了錯誤,但我能及時改正,您看,我已把火種從人間給您偷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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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神話故事寫成這樣,還有什麼話好說呢?

    很明顯,這些榜樣盡管有著無窮的力量,卻與我風馬牛不相及,他們的英雄形象在我眼裡盡管十分難得,但卻很難有機會照著做,在人世間,累,這個概念,對每個人都有其特殊的表現力,其中特別離奇古怪的,我們叫做神跡,而不太離奇的呢?我們叫它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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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不離奇又不平庸的東西,我也知道,比如:浪漫。

    圍牆以其內部的不可知而突出了它的神秘感,我喜歡圍牆,它是美的,它具有一種令人動心的形式,它不引人注目,而是似乎遮擋著某些東西,所有的圍牆都具有某種浪漫氣質,就連監獄的圍牆也一樣,在我看來,最美的建築便是一圈圍牆,加上裡面的植物,最好除了植物,裡面再沒有建築,連人也沒有,什麼也沒有。

    那是空虛所烘托出的神秘,夏多布裡昂叫它美,浪漫主義者夏多布裡昂還認為廢墟也很美,廢棄的城堡、教堂、墓地是美的,荒蕪的土地、田野、森林也是美的,因為那與時光的流逝,與人生的短促無常有著隱秘的聯系與呼應,那是時髦的殘骸,形式的遺跡,以及被雜草遮掩的時間之路。

    浪漫主義者還相信,最深沉的情感是一種憂傷,一種無法自拔的憂傷,它比憐憫與愛更實在,它不故弄玄虛,它只是令人消沉地枯坐在燈下,對著曾栩栩如生地反映出昨日的明鏡,無可奈何地悄聲歎息著,如同一支被點燃的紅色蠟燭,如同一只茫然的走獸,失神地站立在荒野之中。

    莫泊桑曾見到一個情景,那是他在一個夜晚去探望晚年的福樓拜,只見老福樓拜正在往壁爐的火焰裡投擲舊日的情書,莫泊桑坐到福樓拜旁邊,一語不發,他看著老福樓拜把一封封年輕時收到的情書扔進爐中,每一封情書都是那些陌生姑娘的一種感情的形式,它也許只存在過一個瞬間,也許是長期地持續在某人心頭的一種感覺,總之,情書紛紛化為灰燼,福樓拜始終面無表情,只是在觸摸到一封綁著一雙緞子鞋的情書時,他猶豫了一下,眼中忽然閃出盈盈的淚光,這雙緞子鞋的故事莫泊桑無從得知,情書他也一封沒看著,那些女人都是誰他也不知道,他只看見緞子鞋情書也被投進火焰,燒成灰燼,他還能推測出,老福樓拜為此十分傷感,如此而已,莫泊桑被觸動了,而此刻老福樓拜仍然不說話,一時間,兩位作家不管願不願意,都成為了浪漫主義者,因為他們的行動被圈進了浪漫主義的語境。

    還要對浪漫主義做出別的描述嗎?我看不必了,眾所周知,福樓拜與莫泊桑都不是浪漫主義作家,甚至兩人都不喜歡浪漫主義,但是,他們在人世間仍有機會掉進浪漫主義的陷阱,掉進傳統的精神狀態之中,也就是說,浪漫主義無處不在,遍布世間,它的領地神秘而頹廢,以供那些仍然疲倦地四下走動的人前去稍作休息。

    24

    我與嗡嗡就曾在那裡休息。

    我與嗡嗡曾坐在浪漫主義的石階上休息,我知道,我們的浪漫很有傳統,我從嗡嗡的淚水裡看到傳統的力量,她拉著我,泣不成聲,那是我又一次提出分手的時候,那是99年春節前夕,嗡嗡炒完更回來,臉上畫著演出時塗上的濃妝,她還未來得及洗去的濃妝。

    247

    所有聽天由命的女人都是可愛的,面對命運,她們不掙扎,不害怕,不抱怨,而是逆來順受,直至把一切看做不可避免的事物加以對待。這種可愛,有時會煥發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光彩,它的光彩,甚至會蓋過那些與命運抗爭的人,因為徒勞的抗爭與束手就擒相比,後者顯然更不具人格,缺少人格的力量,人就表現出物質的狀態,那是自然安詳的代名詞,動物在多數情況下就更多地表現出那種狀態,因此顯得可愛,當然,這也反襯出那種抗爭型的女人是多麼地可敬,我指的像女權主義者瑪麗#83;沃爾斯頓克#83;拉夫特那類的女人,但是,對於男人,一個可敬的女人顯然沒有一個可愛的女人更有價值。

    至於那些使用什麼俏皮、媚態、會討取嬌寵的女人,在我看來,她們的任務是向男人展示人生的假象,讓男人在一瞬間認為,有了她們的陪伴,人生似乎還算過得去,但那一瞬過去,男人很快清醒,他知道,自己面對的仍舊是永恆的虛無,而那些女子展現出的假象則會顯出驚人的可笑與荒謬。

    248

    嗡嗡仍在哭泣,在哭泣時,她表現出一種順從的勇氣,她一副聽天由命的架勢,就坐在我旁邊抽抽搭搭,小臉兒用手遮住,不使我看見,事實上,我也不願看見,我只想讓這件事就這麼完結,讓她從我這裡離去,而她卻不高興了,因此哭泣。

    我從她身邊走開,坐到書房的靠背椅上。

    一會兒,我聽到嗡嗡對我說:〞我餓了。〞於是,我起身來到廚房,為她做飯。

    然後,我們一起吃飯,看電視,我們看到了唱著歌的四大天王,那是四個被錢牽著的滑稽木偶,他們穿著奇怪的服裝在舞台上表演。

    我們還一起說話。

    嗡嗡要回雲南看媽媽爸爸,她向我講起她媽媽從小如何地嬌慣她,她爸爸如何讓她騎在脖子上,帶她逛街,她姐姐如何為她洗澡,給她吃東西。

    我呢,我提前祝她春節好。

    然後,我們上床。

    249

    在床上,我不喜歡姑娘跪在前頭,我跪在後面這種性交姿勢,據我觀察,這與其他為數眾多的哺乳動物極其相似,更何況,我不喜歡跪著這種姿勢,我也不喜歡有人在我面前跪下,不管是正對著我,還是背對著我。

    在我年輕時,曾經有一度,我喜歡站著性交,認為那樣不僅充滿**,還方便快捷,而且具有能隨時移動的優點。

    當然,我也喜歡趴著性交,認為那樣十分溫柔。

    因此,年輕時,對我來講,站著性交還是趴著性交,這是個問題。

    250

    那天夜裡,抱著即將分手的嗡嗡,我選擇了趴著性交。

    因為,我意識到,在她離去後,我會孤獨,我希望,在她尚能與我相偎相依之時,我們皮膚的接觸面積更大,我希望,我能挨著她,我希望,我們能彼此接近,再接近,更加接近。

    我挨著她,就像一條蟲子挨著另一條蟲子,我在她身上蠕動,就像一條蟲子在另一條蟲子身上蠕動,我撫摸她,撫摸了再撫摸,我感到她是一個奇跡,不僅因為她也是一個生命,不僅因為她也能與我說同一種語言,還因為,她像我一樣,也被某種她無法抗拒的力量遺棄在世間,遺棄在一片黑暗中,擔驚受怕,孤獨寂寞,悲傷絕望。

    是的,她是我的奇跡,是我的蟲子,她與我一起蠕動,一起呼吸,一起忘記自己。

    是的,她忘記自己,忘記這個世界,她忘記了,她睡去了,她死去了,是的,她現在比睡去還要好,因為沒有夢魘的打擾,是的,她比死去要壞,因為性交會完結,她將生還,繼續被她所無力抗拒的世界所打擾,繼續為她的生命而奔忙。

    是的,是的,生命,可惡的奇跡,如影隨形的毒藥,那是她從未做過的惡夢,也是我無法丟掉的負擔。

    是的,我還伏在她身上,我已精疲力盡,我是巖石裡的三葉蟲,我是水裡的鯨魚,我是白堊紀的怪鳥,我是掉進水裡的鷹,我滿懷憐憫地感受著我的和她的生命,我想著時間會把這兩個生命帶入虛無,我們會從這個世界上消失,就像兩顆劃過空間的粒子那樣悄無聲息,我想著想著,想了又想,竟真的感到死亡之手從黑夜裡的陰影中伸出,輕輕地搭到我們身上。我抱著她,如同抱著所有那些曾與我一起度過漫漫長夜的姑娘,我們的夢在最黑暗的地方會合,我們手拉著手,在死亡的陰影中跳舞,我們彼此的肉體相互依靠,一起經受衰老的考驗,我們畏縮不前,為一個不幸的謎語而害怕,我們未卜先知,預感前途不妙,我們心驚膽戰,為人生的一切折磨鞠躬盡瘁,我們死而後已,為我們仍僥幸擁有的肉體欲望而狂歡不止,

    是的,死亡,是的,死亡,我的虛榮心終於止步不前的地方,我的幻滅的時刻,雖然,在那個黑洞面前,我的好奇心仍想向前,但是,但是,前面早已雲散風流,灰飛煙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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