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無毒 正文 第四十四章
    來人正是我苦苦尋找的沈海露。

    只聽法官大聲問:「你是什麼人?」

    沈海露走到楊晨的旁邊說:「楊晨,我對不起你,讓你受苦了。」然後她又抬起頭,正視著法官大聲說:「我是沈海露,是被告人的母親。」

    法庭一片嘩然。

    「肅靜!肅靜!」法官不停地警告著。

    楊晨抬起頭,用驚恐的眼神看著沈海露。

    沈海露鎮定了一下神情,說:「是我殺了石海星。案發當天中午,我趁人多混亂的時候,偷偷地把死者的止疼藥換成了安眠藥。安眠藥並不能至於他死地,但是他可以緩解強化麻醉劑的刺激性,於是我在當天晚上0點20分的時候,給死者打了個電話,約他到了『巴克斯』咖啡館,趁他去廁所的時候我把強化麻醉劑放進了他的杯子。」

    「你為什麼要殺他?」法官問。

    「為什麼?」沈海露冷笑了一下說:「石海星是個惡魔,他害死的人太多。」

    「請注意你的用詞,不能憑空說話,這是法庭!」法官說。

    「對不起,法官大人。」沈海露用手攏了一下自己的頭髮說:「24年前,我和會東縣通安村的楊樹忠結了婚,楊樹忠雖然有點破腳但為人憨厚、忠誠正直,日子雖然窮了點,但也很和睦,沒有想法沒有慾望,日子平淡而充實。第二年的春天,我們有了女兒,我的女兒是早上8點來到這個世界上,那天陽光明媚,所以我們給女兒取名為:楊晨,倒過來讀就是晨陽——早晨的太陽。

    女兒的出生給我們帶來了很多的快樂,我愛我的家、我的丈夫,更愛我的女兒。那時村裡人都喜歡去外地做工,村裡的年輕人幾乎都熱衷於外出。在我女兒三歲那年,我們一家三口去了昌裡市,然而現實並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美好。到了昌裡市,我們住的地方都沒有,忙活了兩天,我們終於有了家——在工地上的一個牆角里搭起一個棚子,頂部用石棉瓦壓了一下,還有兩面是也是用石棉瓦遮擋著,這還是通過老鄉的關係才能有這樣的待遇,而且還住不長。在我清楚的記得,剛搬進去的那天夜裡下起了大雨,電閃雷鳴,女兒嚇的哇哇大哭,天上的雨豎著流,我們床下的雨橫著流,整個房間沒有一處可以下腳的地方。我和丈夫摟著我們的女兒一直坐到天亮。

    天亮後,我們就出去找活做。一個星期下來毫無收穫。最後,我們在老鄉的幫助下,在昌裡市擺起了地攤、做起了小本生意。雖然賺不了什麼錢,至少可以餬口。半年過後我們就搬出了工地,在擺地攤附近的居民區租了一間房子。從此我們有了一個像樣的『家』,那時候,由於我丈夫的腿腳不方便,進貨全是由我一個人承擔,無論多晚回來照樣做飯洗衣,喂孩子。我丈夫負責看攤位。日子緊巴巴地過著,倒也充實,總算有個事兒做、有個奔頭了。

    在我進貨期間,我認識了一個人——石海星,他是做貨運生意的,自己有個麵包車,專門為人送貨。當他見我老是一個人來進貨的時候,就給我套近乎,起初我很反感,不過他也挺熱情,經常幫我拉貨而且從不收錢,我堅持給他錢時,他說:你也挺不容易,等你日子好過點了一次性給我。我感激他,慢慢的和他熟悉起來。有一天,他突然告訴我說:跟我吧,我讓你吃香的喝辣的,還有錢花。我立刻拒絕,並警告他以後不許這樣,我是有家庭的人了。

    然而,老天爺並不眷顧我們這些善良的窮人。有一天,我和往常一樣去進貨了,女兒讓丈夫照管著。就在我走後的20分鐘,丈夫在一邊刷碗,女兒一個人在玩,一不小心弄翻了煤火爐上滾燙的開水,只聽到『哇』的一聲慘叫女兒就昏了過去。

    當我跑去醫院的時候,女兒已經甦醒。不幸中的萬幸,女兒的臉部沒有燙傷,在她的右臂上留下了永久的傷疤,也就是因為這個傷疤,才讓我清楚地認出了我的女兒。

    為了給女兒看病,我們傾其所有,變賣了所有那些根本不值錢的家當。等女兒好了以後,我們身上連吃飯的錢都沒有了,這時我想起了石海星,想向他借點錢,重新把地攤擺起來。那天我去了他那裡,為了錢那晚我留了下來。我是一個貪圖虛榮的女人,我害怕貧窮,對貧窮永遠有著恐懼感。

    第二天回來,女兒餓的哭個不停,丈夫黑著臉一言不發。我內心愧疚,就對丈夫說:我去進些貨來,咱們把地攤重新擺起來。他仍然不說話,用憤怒的眼神直直地看著我。我害怕了,他能感覺出我做了些什麼。我偷偷地在床頭放下500元錢,就去了石海星那裡,從此在也沒有回去過。

    跟著石海星日子過的很富裕,我不知道他從那裡弄來那麼多的錢,但是我敢肯定:他的貨運生意絕對掙不來那麼多的錢。2年以後,他在昌裡市買了房子,還經營了一家酒吧。雖然我物資上過的很滿足,但我時常想念我的女兒,我多次請求石海星讓我見一下我的女兒,都被他無理拒絕。

    一次偶然的機會,我發現石海星原來是一個販毒團伙的頭目,他的經濟來源基本上全是靠販毒得來的。那時候我已經懷孕了,我勸告他為了孩子不要再幹這種犯罪的事情了,剛開始他很討厭我的勸告。最後,在我的多次勸說下,他答應了。於是我們來到了北京。他用販毒掙來的錢買了房子,怕我在家無聊又幫我開了家酒吧!在北京期間,石海星經常以照顧那邊的生意為由回昌裡市,我也知道他在騙我,但是我阻攔不了他。我經常一個人出去喝酒,有一個下雨的晚上,道路很滑,我喝多了酒在路上摔了跤,我感到渾身一陣的疼痛,到了醫院,醫生說肚子裡的孩子保不住了,而且,從此不能再生孩子了,我放聲大哭。兩天後,石海星從昌裡市趕回來,安慰我一通。

    從那以後,他對我開始有了很大的變化。經常徹夜不歸,有時候一個月找不到他的人影。他的身邊有很多女孩子,那是我干涉不了的事情,既然我改變不了他,那麼我可以改變我自己,從此我不再干涉他的自由,只要我缺錢的時候他能給我就行。我們的夫妻生活名存實亡。其實我們根本就沒有結婚,我也不能結婚,因為我從家走的時候,也根本沒有和楊晨的爸爸辦理離婚手續,就這樣糊里糊塗地跟著石海星過,名義上我們是夫妻,其實我們的夫妻關係是得不到法律保護的。

    20年裡,我無時無刻不在思念我的家、我的女兒,我曾經想過回去,但是我無臉回去,也沒有勇氣見他們。在他們最困難的時候、在女兒最需要媽媽的時候我卻離開了他們,是誰也不會原諒我的。在我離開他們5年後,我試著往家裡寫過信,都是遙無信息。

    2000年的冬天,我還拖人去一趟我們村裡打聽一下我丈夫和女兒的消息,最後等來的卻是『查無此人』。從那時起,我徹底絕望了,在這個世界上我唯一的親人也失散了,或許在今生再無緣和他們相見了。這是我的罪過,我盡量不去想過去的事情,因為每次想起就像在我的傷口上撒了一把鹽。我相信就是到了地獄,上帝也不會饒恕我的罪孽。

    然而,老天爺不和人一般見識。在2004年的9月,我的酒吧店長告訴我說招來了一個叫楊晨的唱歌女孩,我認為天下同名的人很多,也沒有在意。有一天晚上,我走的比較晚,0點鐘後,幾個唱歌的女孩子趕到我們場子輪流賣唱,其中有一個女孩子的歌聲很甜美,我不由從辦公室走出來看了一眼,就這一眼我就認定她就是我的女兒——楊晨,她長的太像她的爸爸了。我慌忙叫來店長,店長告訴我說這個唱歌的女孩子叫楊晨,是四川來的。我為了不出差錯,告訴店長說:等一下你把她叫到我的辦公室來。

    一曲結束,楊晨來到了我的辦公室。看著眼前亭亭玉立的女兒,我的心裡既高興又害怕。高興老天有眼,20年後又讓我和女兒重逢,害怕的是楊晨不認我這個媽媽。當晚,我詳細地問了楊晨的家庭情況,她告訴我她是個孤兒,爸爸幾年前去世了。當我問起她的媽媽時,她說:她沒有媽媽,在這個世界上她最恨的就是她的媽媽。她還說:她也永遠不能原諒她的媽媽。

    聽到楊晨的這些話,我的心都涼透了,她怎麼也不會相信:此刻她的媽媽就站在她的跟前。為了更一步證實她的身份,我編了個理由說:我這裡有件T恤你試穿一下,在台上唱歌的時候穿這件應該更合適。楊晨也挺乖,就脫下身上的襯衣換上了那件T恤。而我卻清楚地看到她右臂上的傷疤,自此,我確信她就是我日夜思念的女兒。當時我多麼希望抱住她大哭一場,可是我憂鬱了,我擔心講出實情以後,她會離開這裡,那樣我再也見不到我的女兒了。

    從此,每天晚上我總要到店裡去看楊晨。時間久了,我和楊晨也熟悉起來,我經常有意無意地問:楊晨,如果你的媽媽過來找你,你會認她嗎?楊晨說:不可能!她或許生活的很好幹嗎來找我啊!我說:如果呢?正在說笑的楊晨突然變的很嚴肅起來,說:我根本沒有媽媽,我從來也沒有感受到有媽媽的幸福,想讓我認她,絕對不可能!聽著她說話的語氣那麼堅決,我絕望了。我不怨恨我的女兒,這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

    能有女兒在身邊已經是上帝對我的眷顧了,我就不再有更多的奢想。讓我為女兒默默地奉獻、默默地看著她幸福我就心滿意足了。就算今生她不認我這個媽媽,我也要用我的所有照顧好我的女兒。」

    沈海露說到這裡,她和楊晨都已經泣不成聲。法庭服務人員走向前去遞給了沈海露一包紙巾。

    「沈海露,既然你知道楊晨是你的女兒,為什麼不去阻攔她和石海星的婚姻,而是去殺死石海星呢?你不知道殺人的後果嗎?」法官問。

    「我知道。」沈海露抹了一把眼淚,繼續說:「當我知道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期間,我曾經想成全楊晨和何從,何從是楊晨的男友,可是,楊晨為了拯救她的初戀情人義無返顧地投進了石海星的懷抱。今天何從也一定來了吧?」沈海露回頭看了一下我。我站了起來,向她點了點頭。

    「何從,她說的可是事實?」法官問。

    「沒錯!法官大人。」我說。

    「法庭上只能肯定的回答:『是』或者『不是』。」法官說。

    「是!法官大人。」我大聲回答。

    「坐下!」法官又對沈海露說:「繼續。」

    「期間我請求過石海星,請求他放過我的女兒,卻被這個惡魔無恥的拒絕了。」

    「你有沒有告訴石海星楊晨是你的女兒嗎?」法官問。

    「剛開始我沒有說,我以為我可以阻止他們,而且楊晨的身邊還有一個很優秀的男孩子何從在追求著她,我相信楊晨會回心轉意的。在這個時候,萬萬沒有想到她的初戀男友出了事情,為了拯救她的初戀男友,她要找一個靠山。當我知道楊晨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給石海星的時候,我絕望了,只好找到石海星,告訴他實情。然而他不屑一顧,他就是一個畜生,他說我在編理由騙他,他不相信天下會有這樣的事情。他還威脅我說,他已經決定了要和楊晨結婚,如果我再干涉,就沒有我的好下場。

    在他決定和楊晨結婚的那一刻,我意思到:我已經沒有好下場了。既然怎麼樣都沒有好下場,不如我先把他拉下場。於是我開始謀劃殺他的辦法。就在他的新婚當天,我成功了!我殺了我想要殺的人,他是惡魔,他該死。

    可事實,我太愚蠢了,在殺死石海星之後,卻沒有想到楊晨,又讓她受委屈了。」

    說到這裡,沈海露突然停住了,滿臉淚水的她看了看身邊的楊晨,哽咽道:「我是一個女人,但我不配做一個母親。在楊晨面前,我永遠是一個壞媽媽、一個自私自利的媽媽、一個無恥的媽媽,在她最需要母愛的時候我卻離棄了她。我知道:我的罪過是任何一個有良知的母親都為之憤怒甚至唾棄的。今天,站在這裡,我不難過也不後悔,因為我為我的女兒做了一件事,也是今生的最後一次。如果有來世,我乞求上帝再給我一次做母親的機會,我會用生命去呵護我的女兒,像天下的母親一樣為自己的兒女流盡最後一滴血。現在,在我生命的最後一刻,我想以母親的身份親口對女兒說句話:我不奢望你能認我這個媽媽,只是在你今後的生活裡能坦然地說一聲:『我曾經擁有過媽媽』,我死也瞑目了……」

    「媽媽!」

    「楊晨!」

    母女抱頭失聲痛哭……

    整個法庭沉默了。

    在場的人無不為之動容。我抬起頭,不想讓眼淚掉下來,可是傷感的情緒促使著眼淚不停地向外湧。我擦了擦眼睛,抬頭看見韓律師一個勁地用紙巾試去眼裡的淚水。

    人有義,法無情。

    感動只是情義上的觸動,等待沈海露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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