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鳳嚇的毛髮根根聳起,她不敢開燈,輕輕地下床,躡手躡腳地走到門口,通過門鏡望了一下,竟然沒有人。她又躡手躡腳回到房間,剛坐下,敲門聲又響起了。她驚恐萬分,再也不敢躺下,傻呆呆地坐到天亮,然後才昏昏入睡。
一覺醒來已經是下午了。程小鳳急急忙忙重新收拾一下自己的行李,又逃回了原來的住處。
當程小鳳對我講完這一切的時候,她還心有餘悸地說:「當時嚇死我了,我再也不敢去那裡住了。」
「最後弄清楚怎麼回事了嗎?是誰敲你的房門?」我問。
「到現在我也不知道,除了石海星、楊晨還有你知道我家,沒有別人知道啊?況且石海星有房門鑰匙的。真是奇怪了?」
「是不是別人敲錯了?」
「不知道,我想是鬧鬼了,我打算把那套房子賣掉。」
「那可是剛裝修好的房子,你捨得嗎?」我說。
「還有什麼比命更重要的啊。現在石海星也死了,萬一他陰魂不散,隔三差五的去嚇唬我怎麼辦?我會被他折磨死的。」程小鳳說:「今天告訴你後,我就離開北京,我把我的聯繫方式給你,如果需要我出庭作證的話,就給我聯繫,隨叫隨到。」
「謝謝你對我講了這麼多,你不等楊晨的事情結束再回啊?」
「不等了,看到楊晨的樣子我難受啊。還是回去好,老老實實找份工作,過兩年找個男人把自己嫁了,這輩子就完事兒了。」
「那好吧,我不挽留你了,以後大家都是朋友了,如果再來北京我為你洗塵。」
「好啊好啊,就憑你這句話我也要來。」
從星光酒吧出來已經是凌晨三點多了。我把程小鳳送到她下榻的賓館就匆匆回來。定好鬧鐘以免晚起,等明天一早,就去找韓律師,把這些不知道對案情是否有幫助的事情原原本本地給他重複一遍。
鬧鐘還沒響,我就被外面的汽笛聲吵醒了。看了看表7點半了,不能再睡了。洗漱完畢還不到8點鐘,韓律師8點半上班,我已顧不得這些了,匆匆去了韓律師的辦公室時。
不到8點半我就來到這裡,韓律師已經開始忙碌了。我敲了敲門,說:「早上好!韓律師。」
「哎呀!何從,你來的正好,快坐,我正要找你呢。你要是不來啊,我就給你打電話了。」韓律師說。
「韓律師,你讓我找的那幾個人,除了沈海露其他人都聯繫上了,沈海露的手機一直是關機,我打算今天去一下她的酒吧看看。」
「先不要著急,回頭我們一起去。經過調查,案情有很多疑點。第一:從楊晨包裡一共搜出2盒強化麻醉劑,從楊晨購買的電腦小票上看也是2盒,實物和小票上的內容完全吻合,也就是說楊晨根本沒有打開使用過這些東西。」
「她會不會分兩次購買,用的卻是其中的一次?」我問。
「當然這種情況不能排除,現在沒有證據證明這中情況的發生。第二:從石海星死亡的時間上看有值得懷疑的地方,根據法醫堅定,石海星的死亡時間是在零點鐘左右。醫學上說0毫升的強化麻醉劑導致人死亡的時間一般在個小時左右,如果按照法醫鑒定的結果死者體內含有0-5毫升的強化麻醉劑,那麼他的死亡時間應該在一個小時之內,也就是說死者在點鐘的時候喝了藥物。據楊晨回憶說:死者在0點鐘的時候出去送客,點半才回來,可以肯定死者在回來之前已經服用了強化麻醉劑。」
「楊晨有沒有說死者送的客人是誰?」我問。
「楊晨也提供了幾個人,我也查訪了他們,這些人都是本市的商人,和死者的關係非常要好,也沒有什麼經濟糾紛,殺他的可能性沒有,可以排除掉。」
「那會是誰呢?」我想。
「其實這不難想像:死者在0點鐘出去送走了客人,0點20左右打算回來,這個時候他接到了一個電話,有一人約他到附近的咖啡館坐坐,他就去了。就在這個時候,他喝下了作案人為他準備的藥物,法醫鑒定他體內含有咖啡素就是在這個時候喝的。可以斷定:約死者去咖啡館的人一定和死者非常熟悉,令死者一點防備都沒有。」
「那查一下通話記錄啊。」
「查過了,號碼就是死者樓下不遠處的一個公用電話亭內打出的。」
「看來楊晨真是被冤枉了。」
「當事情還沒有水落石出之前還不能這樣下結論。還有一個可疑點,死者的止疼藥是每天晚上都吃的,止疼藥換成了安眠藥竟然沒有被死者發現只能說明一點:是當天換的。死者的藥物一般是放在手提包內隨身攜帶的,既然做案人在這種情況下偷梁換柱,說明他和死者非常熟悉,對死者的衣食住行也很瞭解。這和我們推斷的第二點完全吻合。如果沒有弄錯的話,作案人應該是女性。殺人者用心頗深,他怕死者喝了藥物有反應,就把止疼藥換成安眠藥,當死者吃了安眠藥以後就不會感覺到不良反應,這樣就能安安穩穩地死去。看來,這個人的作案方式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哦?那會是誰呢?死者有很多的情人,我們所知道的就三個,不知道就更多了。石海星這個惡魔,真是死有餘辜。」
「過幾天就要開庭審理這件案子,這兩天我們要搜集到更多的證據,爭取查出事情的真相。」
我點了點頭,說:「沈海露那裡還要去嗎?」
「必須去,沈海露是一個十分關鍵的人物。也許通過她我們能瞭解的更多的東西。」
「我們什麼時候過去?」
「最近兩天你都沒有聯繫到她嗎?」
「是的,她一直關機,我把電話打到她經營的酒吧,工作人員說她去外地了,問去哪裡了,他們都說不知道。我覺得她好像在故意躲避什麼?」
「有可能!她和石海星的關係很密切,對案情應該有幫助。」韓律師思索了一下說:「這樣,今天你就不要聯繫她了,我們晚上直接去酒吧找她。」
「好的!」我說:「還有什麼事情需要我做嗎?」
「暫時還沒有,你先回去休息休息,晚飯過後我們就在這裡碰頭。」
……
晚上9點鐘,我和韓律師準時到了白樺酒吧。時隔一秋,這裡和往常一樣熱鬧非凡。酒吧面貌依舊,推開玻璃門,那些掛滿牽牛花的鞦韆還在,那個滿面春風留這小鬍子的調酒師也在,還有那笑容滿面的吧檯小姐依然春意盎然。想起和楊晨相識在這裡的那段戀情,真是秋風蕭蕭、恍若隔世。
我們一邊在喝酒,一邊搜尋沈海露的影子。從9點到凌晨2點始終不見沈海露出現過。我對韓律師說:要不要去問問這裡的員工。
韓律師擺了擺手說:既然她不願意露面,找也沒有用。
無奈,我們只好掃興而歸。韓律師走的時候告訴我:明天你還過來守著。
一連三天,白樺酒吧的酒喝了不少,可仍然不見沈海露的影子。明天就要開庭了,我像熱鍋之蟻,乾著急卻又束手無策。
我打電話給韓律師,問怎麼辦?韓律師說:算了!
我也不好再問什麼,只有向老天祈禱,保佑楊晨平安無事。
第二天的法庭上,我的心情亂糟糟的。一眼看去被告席上的楊晨顯得瘦骨嶙峋、蒼老衰力,一頭凌亂的長髮把她的臉遮去了三分之二,她始終低著頭。雖然看不清她的面部表情,我敢肯定:此時的她悲痛欲絕、滿目滄桑。
韓律師據理力爭,對案情的分析、證據的把握從容不迫。他認為:第一,作案時盛裝藥物的瓶子至今沒有找到。第二,作案時間不符,如果按法醫鑒定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夜間十二點的話,那麼死者喝下藥物的時間應該是夜間十一點,可是根據目擊證人交代,當晚十一點死者還在外面。死者所在的物業處有錄像顯示死者是在當晚的十一點四十五分乘坐電梯回家。第三,在案發當晚,也就是在當晚的十點二十分的時候,死者曾接到一個電話,到目前為止還未能查明這個打電話的神秘人是誰?就以上三點可證:如果認為我的當事人就是殺人兇手的話,恐怕不能信服。
法庭的辯論幾乎達到白熱化的地步。法庭認為:辯論的焦點不是楊晨有沒有殺人,而是楊晨的罪刑輕重、該不該減刑。這讓韓律師難免有些尷尬。
楊晨始終說自己不是兇手,沒有殺人,卻找不到有力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無辜。法庭再次進入緊張狀態。
正在這時,從外面進來一個女人。她走到觀眾席的最前面說:「法官大人,人是我殺的,我是來自首的!」
眾人一片驚噓!全場觀眾震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