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晉名人小傳 正文 第三十七篇 王獻之
    羲之有七子一女,獻子為第七子,其餘六子為:玄之、凝之、渙之、肅之、徽之、*之。

    王獻之降生時,東晉王朝偏安江南已歷二十八載,政局相對穩定。獻之的父親羲之早年以秘書郎起家,歷任征西將軍參軍、長史,後遷寧遠將軍、江州刺史,但他平生無意仕進,自稱「素無廊廟志」,尤其是感於朝廷積弊日久、吏治黑暗,自己雖有心為生民立命,卻無力扶顛持危,故解江州刺史任後,回到建康烏衣巷,研習書藝,教誨子弟,並為年長的兒女*辦婚嫁之事。

    晉穆帝永和四年(348年),王羲之應朝廷徵召,拜為護軍將軍。護軍將軍是專職武職,統領護軍營。羲之上任後,全力整頓護軍營弊政,卻因觸及公卿巨室的利益而受到朝廷上下、豪門大族的非議,無法推行。憤慨之餘,他把更多的精力轉向書法藝術。在王氏家族,書法乃是「家學」,不僅羲之書法名動朝野,其子玄之、凝之、徽之也習書,凝之已有「善草隸」之譽。這時,獻之已長到六七歲,到了學書的年齡,受父兄的影響,也開始學著灑墨揮毫,羲之親自為他啟蒙,教他執筆、運筆之法。《晉書·王獻之傳》載:「(獻之)七八歲時學書,羲之密從後掣其筆不得,歎曰:『此兒後當復有大名。』」在羲之七個郎君中,獻之的品貌、才情最為出色,從幼年時起就顯露出獨特的個性。本傳稱其「少有盛名,而高邁不羈」。有一次,羲之的幾個門客在作樗蒲之戲(古代的一種遊戲,類乎後世的擲骰子),獻之從旁經過,看出其中一人將輸,便說了一句「南風不競」(語出《左傳·襄公十八年》,意指此人將輸)。門客見他年少,就隨口說:小郎君你這是管中窺豹,只見一斑。獻之明白門客是輕視自己,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說:「遠慚荀奉倩,近愧劉真長。」生氣地走了。荀奉倩是三國時曹*謀士荀*的兒子荀粲,乃世家名門子弟,眼界之高,後代少有其比。劉真長則是羲之的好友劉*,人品俊逸,選尚公主,時任吳興太守,他因為個人條件優越,只和有名望的人交往。獻之舉此二人以表示自己身為名門子弟,竟然和俗人說話,真是太慚愧了。

    另有一次,王獻之與兄徽之、*之一起去拜見謝安。徽之、*之喋喋不休地說著家居俗事,獻之則除了問候以外,少言寡語。獻之弟兄走後,門客問謝安王氏弟兄哪個更好些,謝安回答說:「小者佳。」門客問其故,謝安說:「吉人之辭寡,以其少言,故知之。」(《晉書·王獻之傳》)

    王獻之少時,為人恬淡,遇事沉著穩重而有主見。《晉書·王獻之傳》載:「(獻之)嘗與徽之共處一室,忽然火發,徽之遽走,不遑取履。獻之神色怡然,徐呼左右扶出。夜臥齋中,而有偷人入其室,盜物都盡。獻之徐曰:『偷兒,青氈我家舊物,可特置之。』群偷驚走。」

    永和七年(351年),王羲之出為右軍將軍、會稽內史。初蒞郡,公務繁雜,難得有閒指導獻之讀書習字。但生長在書法世家,耳濡目染,加上天生具備習書的秉賦,獻之書藝進境極快。劉宋虞《論書表》記載了獻之幼年習書的一件事:「子敬出戲,見北館新泥堊壁白淨。子敬取帚沾泥汁書方丈一字,觀者如市。羲之見,歎美,問所作,答云:『七郎。』羲之作書與親故云:『子敬飛白大有意。』是因於此壁也。」

    由於早有令名,十歲的獻之參加了永和九年三月的蘭亭修禊,因年幼未作詩也未罰酒。但這種文人盛會對他的成長給予了積極的影響。

    永和十一年(355年),王羲之稱病去郡,誓墓不仕。這對他幾個兒子的生活沒有產生太大的影響,一則琅邪王氏雖然沒有了王導在世時的威勢,但仍然是僑姓第一大族,獻之的叔父王彪之、舅父郗、郗曇仍在政壇上有顯赫的地位;再則,羲之早有隱退之志,在會稽國的剡縣、上虞、諸暨、山陰一帶置了田產,足以維持一家優裕的生活。

    王羲之去官後,住在蕺山的別業中,優遊山林,閒適恬淡,有了更多的時間指導獻之習書。獻之日夕修習,書藝突飛猛進。王羲之對人介紹獻之的書法時,曾稱其「咄咄逼人」。他在謝奉處書於材上的字,被謝家收而藏之,珍同羲之書。(事見劉宋虞《論書表》)此時的獻之,僅是十餘歲的少年。而羲之二十七八歲任臨川太守時所寫的字,還被陶弘景稱為「不足觀」,可見獻之習書天賦之高。

    王羲之在去世前一二年寫信給好友、益州刺史周撫說:自己沒有其他心事了,只有最小的兒子還沒有完婚,正在為他物色。是時,獻之年方弱冠,人物出眾,已經很有名氣。晉代品評士人的標準,特別注重容貌風度,總稱之為「風流」。在羲之、獻之生活的時代,「凡稱風流者,皆舉王、劉為宗焉」(《世說新語·品藻》劉孝標注引徐廣《晉紀》)。王、劉,指王與劉。獻之的風流,人們常與劉相比。

    謝安曾說王獻之僅次於劉。獻之風流既為「一時之冠」,自然要娶名門之女。獻之舅父郗曇的女兒道茂,稍長於獻之,美妍貞靜,待字閨中。獻之對其頗有「好」之意,羲之乃代其托人向郗曇求婚,其中一封書帖云:「中郎女頗有所向不?」

    今時婚對,自不可復得。僕往意,君頗論不大都比亦當在君耶!郗曇於穆帝昇平二年(358年)八月升任北中郎將、持節,都督徐兗青幽揚五州諸軍事、徐兗二州刺史。羲之書帖稱郗道茂為中郎女,求婚當是昇平二年以後的事。獻之與道茂成婚的時間,史籍沒有記載。但是,允婚後,需要經過問名、納采等繁複的程序,成婚時間當在昇平四年(360年)初,郗曇未能參加婚禮而由郗代為主持。早在昇平三年(359年)十月,郗曇和西中郎將、監司豫冀並四州諸軍事、豫州刺史謝萬一同北上,征討慕容氏建立的前燕,行軍到渦水、穎水之間時,郗曇因病退屯彭城,影響到謝萬,全軍潰散,郗曇因此降職為建武將軍。此後,郗曇病情一直很重,獻之、道茂成婚不到一年即病故。

    昇平五年(361年),郗道茂生一女,取名玉潤,不久即因病夭折,這使羲之大為悲痛,身體每況愈下,未幾也去世。

    王羲之晚年雖然誓墓不仕,卻並不禁止兒子出仕。凝之、肅之、*之和徽之早已出仕為官。獻之成婚後,也以州主簿(此從《晉書》本傳。當時州、郡均置主簿。會稽屬揚州,揚州刺史乃與其父「情好不協」的王述,王獻之似不應赴揚州任主簿,而應任會稽郡主簿。)的官職步入仕途。獻之任職不久,羲之去世,乃遵制丁艱守喪二年零三個月。

    王獻之有文集傳世,始見於《隋書·經籍志》「集部」中「晉東陽太守袁宏集十五卷」下有注云:「《金紫光祿大夫王獻之集》十卷、錄一卷……亡。」此文集編成於何時,不可考。稱王獻之為「金紫光祿大夫」有誤。考本傳,獻之因其女神愛為晉安帝皇后,被追贈為侍中、特進、光祿大夫、太宰,未加金紫(金章紫綬)之榮。可斷定必非其子孫所編。全集既有十卷之多,則除了片段書信等雜帖以外,還應有奏章及與同僚的完整書信等,惜均已散失。

    和王羲之集一樣,王獻之文集的散佚,大約前後經歷兩次,一次是梁元帝蕭繹承聖三年(544年)西魏軍隊攻破江陵,元帝以為讀書無用,放火燒了收集的圖書(包括二王文集及書帖)十四萬餘卷。然而王獻之文集或書帖,仍有收藏於會稽、建康一帶的,經陳、隋兩代收集,達十卷之多。另一次是唐武德五年(622年),李世民派人運觀文殿、妙楷台、寶跡台的藏書去長安,在三門底柱沉船漂沒。《隋書·經籍志》下注曰「亡」,說明王獻之集全沉於黃河中,因此《新唐書·藝文志》未見著錄。唐貞觀十三年(639年),太宗下令收二王書,只說得到大王(羲之)書(法)218卷,而未提得到小王(獻之)書(法)。

    但是,王獻之尚有遺文(以帖為主)藏於民間。《二王等書錄》即稱「二王書中,多有偽跡,好事所蓄,尤宜精審」。最早著錄王獻之文(無詩)的是張彥遠《法書要錄》卷十,題為《大令書語》,計十六條,其中最短的只有二字:「如省」。宋刻《淳化閣帖》收有《相迎帖》等76帖,所收最多。

    張溥的《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在《王獻之集題詞》中說:「法書簡帖,間有偽書。翰墨足傳,字貴尺壁。大文絕少,獨表明安石(謝安),言得其平。」此集共收書二、疏一、表一、墓誌一(《保母志》)、詩二(《桃葉歌》二首)、雜帖八十七(其中《辭中書令》,《全晉文》作《辭中書令與州將書》。考此官尊貴,即使辭官,也應向皇帝辭,不能向州將辭,疑非獻之作。又,《保母志》,後人也有疑為偽作的)。嚴可均輯《全晉文》收書、疏、墓誌與《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同,惟多《進書訣表》,雜帖為85條,剔出了王羲之帖誤收入王獻之集的幾條。

    王獻之在諸兄弟中,宦情最為淡薄。《世說新語·品藻》記述:「王子猷、子敬兄弟共賞《高士傳》人及《贊》,子敬賞『井丹高潔』,子猷云:『未若長卿慢世。』」獻之讚賞的井丹,《高士傳》中對此人的《贊》語是「井丹高潔,不慕榮貴」。長卿即司馬相如,《贊》語是『長卿慢世,越禮自放』。獻之欣賞井丹的不慕榮貴。獻之為宦多年,從不計較官品的高低,也不孜孜營求*。他不以從政為要務,一生執著於書藝的進境,自信而高傲。謝安曾問獻之,其書法與父親羲之比,誰的更好。獻之含蓄地表明,自己的成就並不比父親差。謝安說,人家並不那樣看呢。獻之回答,普通人哪懂得這個。

    王獻之的高傲近乎狂妄。在吳郡,大族顧辟疆家有個花園很出名,他不認識花園主人,卻坐著小轎子入園遊歷了一番。主人正在宴客,獻之旁若無人,視而不見。主人大怒,說:對主人傲慢,不禮貌;憑著門第高貴,對士人擺架子,是不講道義。不具備這兩者,簡直是個為人所不齒的「傖」。命令手下人把獻之的從人趕了出去,讓他自己留在轎子上。(事見《世說新語·簡傲》。)過了一段時間,獻之不見從人回來,便要求主人把自己連轎子送到門外,還表現出「怡然不屑」。王獻之聰明、穩重、沉著,又自恃門第高貴,恃才傲物。這種性格,不適宜為官,然而卻使其藝術個性得到充分的張揚,最終成為一代書法大師。

    獻之居喪期間,為求安靜,在郡城南三十里雲門山中置了一所宅第(王獻之宅在雲門山,最早的記載應是唐代杜甫的《奉先劉少府新畫山水障歌》:「若耶溪,雲門寺,吾獨何為在泥滓?青鞋布襪從此始。」趙宋《嘉泰會稽志》載:「淳化寺(宋時的名稱)在縣南三十里,中書令王子敬所居也。義熙三年,有五色祥雲現,安帝詔建雲門寺。」唐詩人嚴維《送鮑侍御宿雲門》開頭一句便是:「中令(獻之曾任中書令)遺蹤在」。僧靈一《招皇甫冉游雲門寺》詩中也提到此事:「春山子敬宅,古木謝敷家」。與妻子郗氏安寧度日。這時,王彪之以鎮軍將軍、加散騎常侍任會稽內史,已經六七年(《晉書·王彪之傳》:「以王彪之為鎮軍將軍、會稽內史、加散騎常侍。居郡八年,豪右斂跡。」後於哀帝興寧三年(三六五年)初被免職。逆推王彪之任會稽內史當為昇平二年至興寧三年(358年-365年)間事。其前任為江,江的前任為王羲之。)。彪之從尚書僕射改任地方官,會稽王司馬昱非常信任他,獻之可以毫無後顧之憂地守喪、奉母、讀書、習字。

    哀帝司馬丕興寧二年(3*年)初,服喪期滿,王獻之仍回到州主簿任上。興寧三年二月,哀帝卒,因為無子,奉皇太后詔,立其弟琅邪王司馬奕為帝(後被桓溫所廢,史稱海西公)。輔政的會稽王司馬昱改封為琅邪王。此時,王彪之因為得罪了大司馬桓溫,被免職下獄,司馬昱便借新皇帝即位、大赦天下的機會,免彪之罪,降職為尚書,調到建康。十二月升任尚書僕射。王彪之升任尚書僕射時,設法將王獻之調到朝中,轉任秘書郎。這時,王導的長子王悅、次子王恬、三子王洽、四子王協都已去世,獻之的堂弟王珉尚在建康,於是獻之便住進烏衣巷大宅中。

    珉都善書法,秘書郎本無多少秘閣書籍可校,獻之得以日夕與兩位堂弟切磋書藝。

    第二年,改元「太和」。王獻之由秘書郎升秘書丞,其準確時間難以考出,大致在太和元年、二年(366年、367年)前後。這是因為,秘書郎雖然定例設置四員,但因為是清要之官,任此官容易陞遷,所以名門子弟不出仕則已,一出仕就爭著以秘書郎為起家官。所以,一般此官任職不長即可陞遷,以便空出缺來,遞補他人。王獻之任此職的時間必然不會太長。

    秘書丞和秘書郎同為六品官。秘書監(三品)下面只設一員秘書丞處理日常政務,比起秘書郎來,其任期較長而且相對穩定。

    此時,北方新興的前秦正在逐次侵佔前燕的疆土,東晉大司馬桓溫的部下,只偶而在南陽郡與投降前燕的趙億有些小衝突。前燕自慕容恪死去,已無力南下淮河一帶騷擾。桓溫雖然有取代晉室皇帝的野心,卻還沒有把一切佈置就緒,未敢妄動,因此江左一帶政局相對平靜。

    王獻之主要事跡

    一、政治生涯

    曾經擔任過州主簿、秘書郎、秘書丞、長史、吳興太守等官職;成為簡文帝駙馬後,又升任中書令(相當於宰相)。但政績一般,遠不如他的書名顯赫。故人稱「大令」。

    他一生最大的貢獻是如何教養後代成長。他自已一生為後代著出了榜樣!這是王獻之一生政治生涯不可缺少的部分。也是他最偉大的業績。

    二、藝術的發展

    他一生的藝術不守舊,而是與父不同,且字身喜帶長形,這就是他的成就、也是有別於他的父親。

    他家學淵源、學習勤奮是不可少的。其詩文書法、為東晉後起之秀、他的成功實在是不偶然。

    他的發展有他的輝煌!他寫的草下筆熟練、潤秀、飛舞風流、不亞於他的父親父子稱二王。

    王獻之自小跟隨父親練習書法,胸有大志,後期兼取張芝,別為一體。他以行書和草書聞名,但是楷書和隸書亦有深厚功底。由於唐太宗並不十分欣賞其作品,使得他的作品未像其父作品那樣有大量留存。傳世名作《洛神賦十三行》又稱「玉版十三行」。

    王獻之的書法藝術,主要是繼承家法,但又不墨守成規,而是另有所突破。在他的傳世書法作品中,不難看出他對家學的承傳及自己另闢蹊徑的蹤跡。前人評論王獻之的書法為「丹穴凰舞,清泉龍躍。精密淵巧,出於神智」。他的用筆,從「內拓」轉為「外拓」。

    他的草書,更是為人稱道。俞焯曾說:「草書自漢張芝而下,妙人神品者,官奴一人而已。」他的傳世草書墨寶有《鴨頭丸帖》、《中秋帖》等,皆為唐摹本,他的《鴨頭丸帖》,行草,共十五字,絹本。清代吳其貞在《書畫記》裡對此帖推崇備至,認為:「(此帖)書法雅正,雄秀驚人,得天然妙趣,為無上神品也。」他的《中秋帖》行草,共二十二字,神采如新,片羽吉光,世所罕見。清朝乾隆皇帝將它收入《三希帖》,視為「國寶」。他還創造了「一筆書」,變其父上下不相連之草為相連之草,往往一筆連貫數字,由於其書法豪邁氣勢宏偉,故為世人所重。

    王獻之學書和他的父親一樣,不局限於學一門一體,而是窮通各家。所以能在「兼眾家之長,集諸體之美」的基礎上,創造出自己獨特的風格。終於取得了與王羲之並列的藝術地位。書跡有宋米芾臨的《中秋帖》等。

    王獻之是魏晉書家群體中的一位鉅子。父親王羲之的悉心的傳授和指導,使他奠定了堅實的筆法基礎。由於他是魏晉名家中晚出的一位,客觀上為他提供了博采眾家之長、兼善諸體之美的機遇,贏得了與王羲之並列的藝術地位和聲望。

    三、婚姻

    王獻之一生中有兩位正妻。一位是他的表姐郗道茂;一位是東晉簡文帝的女兒新安公主司馬道褔。另外,王獻之與其妾桃葉的故事歷來是民間傳說中熱門的話題,據說他曾作《桃葉歌》以送佳人。

    原配郗道茂

    郗道茂與王獻之青梅竹馬,相識相知。「東床快婿」王羲之娶的妻子就是郗鑒的女兒,也就是郗道茂的親姑姑。王羲之不僅與郗曇姻親關係緊密,而且交情深摯,有書記載王羲之的《蘭亭集序》當年是贈給郗曇做殉葬品,後因戰亂被軍閥掘墓盜出。郗道茂到婚嫁年齡,王羲之便替七子王獻之向郗家提親。王羲之和郗曇均是公元361年離世,而王獻之的母親於早前也已去世。當時兩人成婚不久,面對至親故去的接二連三打擊,兩人相互扶持,共濟患難。郗道茂和王獻之少年夫妻,情真意重,志趣相投。王獻之雖然一生宦途順利,但其人狂傲不羈,宦情淡泊,熱衷於書畫藝術,鍾情碧水秀山之間,郗道茂一直相伴左右,夫唱婦隨,兩情洽洽。郗道茂與王獻之生有一女,名玉潤,不久夭折,後無所出。

    續娶新安公主

    王獻之風流蘊藉,乃一時之冠,新安公主仰慕已久,便離婚要求皇帝把她嫁給王獻之。皇帝下旨讓王獻之休掉郗道茂,再娶新安公主。王獻之深愛郗道茂,為拒婚用艾草燒傷自己雙腳,後半生常年患足疾,行動不便。即便如此仍無濟於事,王獻之只能忍痛休了郗道茂。郗道茂父親已死,離婚後只好投奔伯父郗愔籬下,再未他嫁,生活淒涼,鬱鬱而終。

    據《晉書》,王獻之離婚後曾寫信與郗道茂,有記載的內容如下:「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類之暢。方欲與姊極當年之足,以之偕老,豈謂乖別至此!諸懷悵塞實深,當復何由日夕見姊耶?俯仰悲咽,實無已無已,惟當絕氣耳!」王獻之對道茂一直心懷愧疚,在他奄奄一息之際,做法的道士問他平生有何憾事,他長歎道:「沒什麼別的事情,只是後悔與郗家離婚。」簡文帝與徐貴人(徐淑媛)所生之女司馬道福(余姚公主、亦稱新安愍公主),許配給東晉大將、明帝之婿桓溫的兒子臨賀郡公桓濟。寧康元年(373),孝武帝即位之初,駙馬桓濟卻與其兄桓熙參與了欲殺害叔父、時任車騎將軍兼都督七州軍事的桓沖的秘謀。此事敗露了。桓溫在臨死之前下令拘捕了兒子熙、濟。於是,孝武帝廢除了桓濟的駙馬,把他流放到長沙。

    孝武帝決定將新安公主改嫁王獻之。可這年孝武帝才11歲,他能夠如此決斷麼?顯然,這是獨綜朝政的謝安與王坦之、王彪之等重臣的決定,也是新安公主的母親徐貴人的意願。謝安必定覺得這樣是對得起忘年交王羲之的。此年,王羲之高齡71了,謝安才54歲。謝安還是王羲之的第二個兒子王凝之妻子的叔父。正因為還加上了謝與王兩家聯姻這層關係,所以,謝安才作主將新安公主改嫁王獻之。他把王獻之拉進了皇宮,是給王獻之提供了一條直接*皇權高層的快車道。如此美意厚愛,卻是給王獻之的女兒埋下了一顆大災大難、大悲大苦的種子。如此結果,誰何曾想到?年幼的孝武帝在謝安等導演下,在王獻之已有妻子、而且夫婦感情還和諧的情況下,仍挑選他為駙馬。於是,王獻之被迫與郗道茂離婚。

    王獻之四十一歲時,才和新安公主有了一個女兒,取名叫神愛。此後新安公主的生活就史無記載了,估計在王獻之死後不久也去世。女兒神愛後來做了皇后。

    妾桃葉

    王獻之得女不久,娶了一位年少的可愛妓女桃葉為妾。桃葉叫他做「團扇郎」。桃葉未生養,沒有給他帶來兒子。

    四、王獻之聯姻帝室

    王羲之的老友謝安,從王獻之幼年時便欣賞他的書法。如今獻之風度翩翩,不少朝臣比之為當年的劉真長。謝安想將他招致身邊任職,無奈秘書監孫盛很欣賞王獻之,不願將他調出。此時,朝中政局有了變化。海西公太和四年(369年),大司馬桓溫得到了京口(今江蘇鎮江市)鎮將徐兗二州刺史郗的辭職書(該書由郗的兒子郗超秉承桓溫的意旨代寫),大喜,調郗為冠軍將軍、會稽內史,自己兼任徐兗二州刺史。四月,桓溫從姑孰出兵征伐前燕,六月抵金鄉,接著攻下湖陸、黃墟、高平、林渚,一直到了枋頭(今河南浚縣西南),嚇得燕主慕容要北逃和龍(今遼寧朝陽縣)。九月,桓溫因糧草接濟不上,不得不退兵。燕兵乘機追擊,桓溫兵馬大敗。年底,退回建康附近的長江以北。太和五年(370年)十一月,前秦苻堅、王猛攻下鄴城,慕容逃亡中被擒,前燕亡。桓溫因為枋頭大敗的影響,威望降低,乃用郗超之計,廢皇帝以立威。太和六年(371年)十一月,將皇帝廢為東海王,立丞相會稽王司馬昱為帝(即簡文帝),改元『鹹安』。十二月,桓溫又改廢帝東海王為海西縣公。簡文帝懾於桓溫的淫威,終日自危,悶悶不樂,即位不到一年便因病辭世。在王彪之主持下,太子司馬曜即位,這便是孝武皇帝。

    桓溫稱帝不成,亦未能如願攝政,後病重身亡。死前對後事作了安排。他自知世子桓熙無能,便把兵權交給了最能幹的弟弟桓沖。四弟桓秘不服,聯合桓溫的兒子桓熙、桓濟等密謀奪回兵權。桓沖得到消息,在桓溫剛一死去時,即拘禁了秘、熙、濟三人,並上奏朝廷,廢黜了桓秘,將桓熙、桓濟流放到長沙。

    孝武皇帝即位不久,就下詔王獻之尚新安公主(一作余姚公主,程炎震以為「新安」為追封之號)。尚公主以前,必須先與妻子離婚。新安公主是簡文帝的第三女,名道福。母親徐淑媛,因德美受寵幸,但無子,不能立為皇后。公主長大後,嫁給桓溫次子桓濟。桓濟因奪兵權失敗,被禁錮在長沙,爵位撤銷。於是,新安公主在太皇太后支持下,與桓濟離婚,擬欲再嫁。她仰慕獻之的風流蘊藉,因而在祖母面前表示,非王獻之不嫁。

    從東晉到南朝,不少士人怕尚公主。王獻之與郗道茂恬淡自甘、唱隨自樂,加上自己宦情淡薄,並不想借駙馬的身份陞遷,因此,不願與郗道茂離婚,更不願尚新安公主。為了反抗,獻之假稱足疾,用艾灸足,以致走路一瘸一拐,但仍無用處。太皇太后以皇帝的名義,下詔王獻之尚新安公主。獻之被迫與郗道茂離婚,娶新安公主司馬道福。

    不久,謝安升任尚書僕射,加後將軍,領吏部,調獻之為軍府長史。太元元年(376年),謝安任中書監、錄尚書事,公務繁忙,便將軍府大事委託長史代辦,可獻之婚姻既不如意,又無心陞遷,因此整日埋頭於書法。孝武帝太元三年(378年)七月,宮中新建太極殿落成,需題匾。謝安意欲讓王獻之題字,「以為萬代寶」,便試探著對他說:「魏時凌雲殿榜未題,而匠者誤釘之,不可下。乃使韋仲將懸橙書之。比訖,鬚鬢盡白,裁餘氣息。還語子弟,宜絕此法。」(後兩句《世說新語·巧藝》作:「因敕兒孫,勿復學書。」)獻之明白他的意思,嚴肅地回答:「仲將,魏之大臣,寧有此事!使其若此,有以知魏德之不長。」(《晉書·王獻之傳》),謝安並不強迫王獻之承諾書榜。不久,獻之辭去後將軍長史之職。

    辭長史後轉任何官,史籍缺載。但他仍然是六品的駙馬都尉,只是更加清閒。太元五年(380年),謝安進號衛將軍,儀同三司,仍帶司徒原官。衛將軍與驃騎、車騎及大將軍同為二品官,品秩高於尚書令和中書監、令。謝安於是又請獻之任長史。獻之不擅長治軍,好在軍府還有司馬等掾屬,繁劇之事有人辦理。他仍然像第一次任長史一樣,拿出更多時間專心研習書法。不久,王獻之升任建威將軍、吳興太守。

    郡太守帶將軍號,官居四品。吳興是揚州四個大郡(其它三郡是吳郡、丹陽和會稽)之一,又是魚米之鄉,雖然租賦苛重,比起其他諸郡,仍屬富庶之地。在當時,生活不算富裕的京官,為了養活一家人,都爭做這四郡的太守。

    吳興郡署與烏程縣衙同城,縣令羊不疑是泰山郡羊氏後人,不疑有子名欣,字敬元。王獻之守吳興時,羊欣已經十二歲(劉宋虞《論書表》記此事發生在羊欣十五六歲時。今據李長路、王玉池《王羲之王獻之年表與東晉大事記》的考證訂誤,定為十二歲時事。),不但喜愛書法,而且小有名氣。一次,獻之去縣衙,專門到羊欣的書齋看了看,見這位郎君正在晝寢,身穿白色的絹裙,鮮潔可愛,於是書興大發,提筆在他裙上、裙帶上疾書。羊欣醒後,大為高興,當作寶貝收藏起來,後進獻給了皇帝。從此,羊欣成為獻之的入室弟子。《述書賦》記此事:「敬元則親得法於子敬,雖時移而間出。手稽無方,心敏奧術,寧磅礡而不忘本分,縱橫而粗得師骨。」這裡僅說羊欣『粗得師骨』。張懷瓘《書斷》則稱:「師資大令(指獻之),時亦眾矣……若親承妙旨,入於室者,惟獨此公(指羊欣)。」又說:「沈約云:『敬元尤善於隸書,子敬之後,可以獨步。時人云:買王得羊,不失所望。今大令書中風神怯者,往往是羊也。』」

    太元八年(383年),王獻之升任中書令。此官職初由漢武帝設立時,並非要職。至曹魏文帝,中書令開始典機密大事,並加設中書監(令、監均為三品),同領中書省。因為職掌發佈詔令,接近皇帝,故而權重位顯。可是獻之無意仕途,又覺得自己從六品的長史,六七年間就升至此位,初始不敢接任(《全晉文》卷二十七,有王獻之《辭尚書令與州將書》,疑為辭中書令之誤。因為史籍沒有任命他為尚書令的記載。故將王獻之任中書令的時間繫在太元八年(一說為太元十年)。)。力辭未果便上表推薦御弟琅邪王司馬道子任中書監。獻之並不知道司馬道子志不在此,以他的身份,他想攫取更高的權力。不久,詔書頒下:「以琅邪王道子錄尚書六條事」。這一年,前秦苻堅起大軍伐東晉,江東大震。謝安令謝石、謝玄等迎敵,戰於淝水,大敗苻堅。謝安乘機北伐,收復洛陽及青、兗、徐、豫等州,並進而收復了黎陽(今河南浚縣)。但是司馬道子忌謝氏勢力,謝安遭排擠,出鎮廣陵的步丘(今江蘇邵伯)。

    由於司馬道子弄權,朝政混亂,中書令形同虛設。儘管王獻之不甚理公事,也感到苦悶。太元九年(三八四年),即獻之任中書令的第二年,公主生了個女兒,取名神愛。是年,獻之年四十一,尚無子嗣,便納妾桃葉(一說王獻之納一對姐妹為妾,即桃葉、桃根。關於桃根,另有一種說法,見梁費昶《行路難》:「君不見長安客舍門,娼家少女名桃根。」)。桃葉的母家住在秦淮河以南,她時常回家,獻之則常去江邊迎送,於是傳下兩首《桃葉歌》:

    桃葉復桃葉,渡江不用楫。

    但渡無所苦,我自迎接汝。

    桃葉復桃葉,桃葉連桃根。

    相憐兩樂事,獨使我慇勤。

    獻之一直沒有忘記郗道茂,也一直對被迫離婚抱有歉意。在獻之留下的為數不多的雜帖中,有數帖與她有關。如一帖似是離婚前寫給親友的,很簡短:「令外甥知問,郗新婦(疾)更篤,憂慮深!」另一帖字數稍多:「新婦服地黃湯來,似減。眠食尚未佳,憂懸不去心。君等前所論事,想必及。謝生未還,可爾。進退不可解,吾當書問也。」還有一帖明顯是離婚之後,獻之懺悔及追憶當年「奉對」時的感情了。雖然離了婚,表姐表弟的關係還在,所以獻之不稱新婦,而改稱姊。這是一封無頭無尾的信:「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額之暢。方欲與姊極當年之匹,以之偕老,豈謂乖別至此!諸懷悵塞實深,當復何由日夕見姊耶?俯仰悲咽,實無已已,惟當絕氣耳!」(三帖均見於《全晉文》卷二十七)

    郗道茂與王獻之離婚後,誓不再嫁,回到會稽依伯父居住。

    太元十年(385年),謝安去世。謝安主持的淝水之戰,在前秦苻堅數十萬大軍壓境之下,取得勝利,保全了東山,但是,朝廷在司馬道子的*縱之下,給予謝安的喪葬禮儀和規格,卻不太隆重,使得不大過問朝政的王獻之也大感不平。他如骨鯁在喉,不吐不快,於是上疏為其論爭:

    故太傅臣安,少振玄風,道譽洋溢。弱冠遐棲,則契齊箕皓,應運釋褐,而王猷允塞。及至載宣威靈,強猾消殄。功勳既融,投高讓。且服事先帝,眷隆布衣。陛下踐阼,陽秋尚富,盡心竭智,以輔聖明。考其潛躍始終,事情繾綣,實大晉之雋輔,義篤於曩臣矣。伏惟陛下,留心宗臣,澄神於省察。及葬,孝武帝遂加安殊禮。

    沒過多久,獻之就病了。因為他也服寒食散,再加灸足留下了後遺症,所以,年僅四十餘歲便如同羲之晚年一樣,病痛纏身。獻之書帖中常提到患病的事:

    忽動小行,多,晝夜十三四起,所去多,又風不差,腳更腫。轉欲書疏,自不可已。惟絕歎於人理耳……

    獻之白:奉承問,近雪寒,患面疼腫,腳中更急痛,兼少下……

    ……僕大都小佳,然疾根聚在右髀。腳重痛,不得轉動。左腳又腫,疾候極是不佳。幸食眠意事為復可可,冀非臧病耳。

    廿九日獻之白:昨遂不奉別,悵恨深。體中復何如?弟甚頓。匆匆不具。獻之再拜。

    日寒涼,得告,承諸惡(下有缺文)。復灸極當慘痛悲灼。僕病正自不差,疾久自日深……

    太元十一年(386年),獻之病篤。哥哥徽之見此憂心如焚。他聽術人說,「人命應終,而有生人樂代者,則死者可生」,竟信而欲替小弟去死。家人照例依天師道的習慣,替獻之向三官(道教初期的支派太平道、五斗米道和天師道奉天、地、水為三神,也稱三官)上章,自訴平生過錯。獻之的神智甚為清醒,回答說,除了與郗家離婚之外,沒有其他過錯。不久,就去世了。享年四十三歲。

    在獻之的幾個哥哥中,肅之的事不可考。凝之時在江州刺史任上,不能歸喪。*之時任尚書,在建康。徽之也在患病,本已離開建康,幾天不得獻之的消息,便乘肩輿去獻之家,方知獻之已病逝。他默然坐在靈床上,取來獻之的琴,彈而不成調,便把琴摔到地上,大聲說:「子敬,子敬,人琴俱亡。」一下子哭得昏死過去。回家月餘也傷心離世了。

    新安公主以後的情況,史籍缺載。從其死後謚為「愍」看,可能也未能活多久。女兒神愛,太元二十一年(396年)十三歲時被太子司馬德宗納為妃,及司馬德宗即位,立為皇后。父以女貴,王獻之被追贈為侍中、特進、光祿大夫、太宰,謚曰「憲」。獻之無子,過繼*之的兒子靜之(一作「靖之」)為嗣。獻之死後,堂弟珉繼任中書令,後世習稱獻之為大令,王珉為小令。

    安帝隆安三年(399年),孫恩起兵於會稽郡,時任會稽內史的王凝之因城破而被殺。孫恩起兵,琅邪王氏中受到打擊最大的是王羲之這一支。因為他們的莊園都在「東中」,田土、倉廩、財產盡失,奴客幾乎全部逃散。除了凝之幾乎滿門被殺以外,其他幾位郎君的後代,即使逃過了死劫,也大都式微了。到南北朝時代,落戶在建康附近的王導、王彬的後裔,還活躍在政壇上,而王羲之後人則已默默無聞,史籍缺載。

    但是,真正的藝術的傳衍,不會因家族的衰亡而湮滅。王徽之七世孫智永和尚,繼承祖業,以書法名世,他的受業弟子虞世南、歐陽詢,成為唐代書法開山之祖。在他們的影響下,書法藝術又開創了一個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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