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穆宗隆慶皇帝名朱載垕,嘉靖十六年(丁酉,1537年)正月
廿三日生。明世宗嘉靖皇帝第三子,母康妃杜氏。因哀沖太子朱載
基和莊敬太子朱載壑早逝,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明世宗崩,朱
載垕入承皇位,以次年為隆慶元年。
因生母杜康妃失寵,又非長子,朱載垕小時很少得到父愛。嘉
靖三十二年(1553年),剛滿16歲的朱載垕就出居裕王邸,開始了
獨立生活。在裕王邸13年的生活,使朱載垕較多地接觸到社會生活各方面,瞭解到明王朝的
各種矛盾和危機,特別是嚴嵩專政,朝綱頹廢,官吏腐敗,「南倭北虜」之患,民不聊生之
苦,內憂外患使他關心朝局,對他登極後處理政務有著較大的影響。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嘉靖帝朱厚熜死,朱載垕登極後,年號隆慶。隆慶帝首先倚
靠高拱、陳以勤、張居正等大臣的鼎力相助,實行革弊施新的政策。
革弊即平反冤獄,宣佈「自正德十六年(1521年)以後,至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
二月以前,諫言得罪諸臣」,「存者召用,沒者恤錄」。其中就有海瑞獲釋出獄,恢復官職。並罷除一切齋醮,撤西苑內大高玄殿、國明等閣、玉熙等宮及諸亭台齋醮所立匾額,停止
因齋醮而開徵的加派及部分織造、採買。
施新,即「正士習、糾官邪、安民生、足國用。」所謂「正士習、糾官邪」,就是整治
吏治。隆慶帝加強對官吏的考察,即使一般不予考察的王府官員也在考察之列。對於廉政官
員給予獎賞和提拔,對於貪官罷免官職,對於「贓多跡著者部院列其罪狀,奏聞處治」。所
謂「安民生、足國用」,即蠲免救濟,減少百姓災後的痛苦。抑止土地兼併,一方面限田,
制定了勳戚宗室依世次遞減制度,另方面清田,清查詭寄、花分錢糧和皇室勳戚田莊。
隆慶帝還採取恤商與開關政策,減輕商人的負擔。明朝曾多次頒布禁止百姓私自下海的
命令,而隆慶帝頒布大開關禁,使明朝對外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海外貿易也出現了新局面。
同時,隆慶帝也加強軍隊的訓練,鞏固邊防。緩解與北方蒙古族的矛盾,開展互市貿易,
使北方漢、蒙人民有了安定的生活環境。隆慶時期這些作為都是超過前朝的。
朱載垕於隆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死於乾清宮,年36歲。隆慶皇帝在位僅6年,卒謚契天
隆道淵懿寬仁顯文光武純德弘孝莊皇帝。廟號穆宗。葬北京昌平昭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