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架空傳 第一卷 第十八章 反貪(上)
    放下茶杯,朱棣無意間瞥見楊榮一會兒皺眉,一會兒咬牙切齒,表情變化之精彩簡直沒法形容。朱棣忍不住打趣道:「楊榮,有了養廉制度之後,地方官員的收入就會遠遠高於京官。朕準備放你去當個外任官,你覺得怎樣啊?」

    楊榮一愣,眼球急速轉動幾圈後,從容答道:「臣是皇上的臣子,不管做京官、當外任,還不都是一樣?既然皇上問到了臣,臣就說說心裡話。若萬歲讓臣當個外任官,臣必然三年一小治,五年一大治……不過,臣有幸入值文淵閣,能夠經常得到聖上的教誨,實在是喜不自禁,因此臣確實是捨不得離開皇上……請萬歲明察。」

    史書記載朱棣不苟言笑,與大臣們討論事情,議而不決之時,臉色更是難看,大臣們戰戰兢兢,無所適從。每當此時,楊榮便大顯身手,三言兩語便令「龍顏」大悅了。說起來這次楊榮的應答並無可笑之處,但朱棣仍然忍俊不禁。

    「你啊……你這個傢伙……」

    楊榮這個傢伙對外官即將大幅提高收入顯然是忌妒的,但這種忌妒卻並未沖昏他的頭腦楊榮顯然知道待在皇帝身邊比放外任更有利,卻說得那麼好聽,說什麼捨不得離開皇上。

    笑完,看到蹇義正眼巴巴地望著自己,朱棣知道他們都很想知道吏治改革後面的內容。於是也不再故意調他們的胃口。朱棣對楊榮說道:「既然你這麼捨得不離開朕,朕也不忍心強令你出京為官。況且,你的能力也不是一郡一縣可以局限的……好吧,你先安心待在京城,待品銜升得足夠高了之後,朕再考慮是否讓你出任按察使、布政使。」

    楊榮默想著自己目前的官銜,計算了下按正常速度升到正三品甚至從二品所需要的時間,於是徹底放心了憑他目前的品銜,即便每年吏部的考評都是卓異,至少也要二十年才能升到正三品。

    看著楊榮的表情變化,朱棣差點又笑出聲來。他忍著笑,對眾人說道:「剛才蹇尚書擔心地方官為了一己私利因而橫徵暴斂,這種擔心也並非無的放矢。不過,朕早已想過針對的手段。」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自隋唐創立科舉制度以來就產生了一種奇怪的現象:一些布衣白丁在做官之前,家中只有三五畝薄田勉強度日,可是做官之後,家中田產便猛漲,別說數百畝,便是數千畝甚至上萬畝也絕不罕見。這些人當中,多數人並非靠俸祿以及皇上的賞賜增加自己的財產,而是利用貪污受賄等違法手段斂財。」

    「大明立國時日尚短,太祖皇帝對貪污受賄抓得也很嚴,因此這種現象目前還不嚴重。其實以往歷朝歷代大都建朝之初官場風氣都還尚可,但是到了中後期,吏治卻無不。若是建立完善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一旦官員財產發生不正常的變化,則可按圖索驥進行追查。當然,貪污受賄的官員也知道自家財產異常變化容易暴露其罪行,因此會想方設法進行掩飾。所以,第二步便是加強完善監督制度。」

    「太祖皇帝所制定的監督制度其實已經很完善了。朝堂之上有著都察院與六科給事中執掌監察的機構體系與運行機制,其中都察院還有著派遣監察官對地方行政進行定期巡迴考察的制度,除此之外,直接受朕指揮的錦衣衛和東廠也有著監視職能。因此,對於監督制度朕只需要稍稍補充幾點。」

    「首先朕要頒布一條法律:凡是行賄受賄者。告首者無罪。受賄者自首後。受賄財產只要過了明路。其中一半上繳國庫。另一半則視為合法所得;行賄者自首除免罪外。行賄財物一律返還。」

    說到這裡。朱棣停下來觀察臣子們地神情。

    政治地精髓在於妥協。

    從皇帝地角度考慮。自然深惡底下地臣子貪污受賄因為貪污會使國庫受損。受賄會破壞社會秩序。然而人類有著渴望獲得更多地可支配資源地本能。從官員地角度考慮。他們掌握著能夠令自己輕鬆獲得不當利益地權力。而能夠抵制這種誘惑地官員畢竟不多。如此一來。就必須從這對矛盾中找出一個雙方都能夠接受地平衡點。

    歷朝歷代。從來沒有過官員自首後不僅無罪。而且其中一半贓款還可以洗白成合法收入地好事。而朱棣之所以反其道而行之。自然不是因為他太善良。說實話。如果剝皮囊草能夠杜絕官員地行為。哪怕親自動手。朱棣也連眼睛都不會眨一下。問題在於:後世已經證明。僅靠殘酷地懲罰效果並不明顯。所以。朱棣只得另闢蹊徑。

    行賄受賄最需要地便是信任。而朱棣採取首告無罪地政策後。行賄受賄者相互之間地信任基礎就會被破壞殆盡受賄官員會產生疑慮:行賄者會不會等自己幫他辦事之後告發自己?行賄者也會擔心:受賄官員會不會剛剛收下賄賂便立即拿下自己。然後去自首?

    至於說貪污的問題,也可採取類似的手段。朱棣在穿越前曾經看過一部美國電視劇。主角A是一名立志成為一名正直警察的熱血青年。成為警察後,A與那些收黑錢的同事們合不來,結果被孤立。在經受了多次教訓後,A終於意識到:哪怕只是做一個基本合格的警察,也不能不與上級和同事搞好關係。在一次巡邏中,A的搭檔B在執法時有違法行為,被市民告發。B央求A幫他做偽證,證明他的執法過程中並未違法。A猶豫良久,終於決定幫B做偽證。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當A為B做了偽供後,B卻反過來作為污點證人出賣了A。最後,A因為做偽證而被開除了警察職務,B卻因為成為污點證人而被檢察官免於起訴,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看這部電視劇的時候朱棣還小,當時對這一情節極不理解。很長時間之後,朱棣才慢慢理解了這種法律精神的妙處。對於某些合謀串供的犯罪行為,如果不赦免首告者的罪行,那麼該共同犯罪行為多半永遠不會遭受任何懲罰。赦免首告者的罪行,反倒可以讓共同犯下此罪行的其他罪犯接受法律的懲罰兩廂一比較,顯然部分罪犯遭受處罰總比所有罪犯都不遭受處罰要強一些。

    穿越之後,朱棣便打算在明朝實施這種釜底抽薪之策。

    絕大多數貪污行為都不是官員獨自可以完成的,因為,官員不可能親自管理銀糧帳目。若是官員貪污之後作為污點證人,結果是官員免罪,所貪污的一半財產成為合法財產,反倒是幫官員做假帳的低級吏員或錢糧師爺卻受來嚴厲的懲罰……那麼,還會有吏員或錢糧師爺會願意幫著官員貪污嗎?反過來,參與貪污的低級吏員或錢糧師爺告發官員貪污,除了可以獲得一筆獎勵之外,還可以避免成為替罪羊。為了鼓勵低級吏員或錢糧師爺勇於揭發官員的貪污罪行,朱棣甚至願意為此專門提供一筆資金,幫助低級吏員或錢糧師爺遠走他鄉改頭換面開始新的、富裕的生活。

    底下這幾位沒一個傻的,慢慢琢磨皇上剛才的那段話。雖然未必能夠想得非常透徹,但他們仍然忍不住臉色大變。

    楊榮硬著頭皮強笑道:「皇上,此舉容易導致官場不安,給小人造作攻訐黨爭空隙,也容易給奸民有可乘之機。請皇上三思。」

    夏元吉向來生活儉樸、廉潔自守。在另一個時空裡,他因為進諫而獲罪,家被抄沒時,家中除皇帝賜鈔千貫,僅餘布衣、瓦器。他的弟弟到北京看望他,臨走時,身為戶部尚書的夏元吉只送了弟弟二石米。這樣一個廉潔自守的君子自然不會擔心將來收不到賄賂或是被行賄人告發,但是他同樣對朱棣的這種想法頗有疑慮。

    「皇上,臣也認為此舉恐非大明之福。興小人訐告之風是武周理國之法,然武周卻一世而終……」

    朱棣不以為然。「無武則天整頓吏治恐無大唐開元盛世,況且朕也不會像武則天那樣任用酷吏。行賄多半是為了謀求不法利益,因此朕可規定:行賄者先行告發必須有明確的證據。所謂的明確證據,無非是不該打贏的官司打贏了,不該升的官升了什麼的。」

    沉吟片刻,朱棣又補充道:「也有些情況比較麻煩,比如說在兩可之間的事情,又比如說索賄。兩可之間的事,例如說爭墳地、爭水源這類事多半由地方官一言而決,和索賄一樣,事後並不容易找出明確的證據。這樣吧……沒有明確證據而告發官員者,該案並不立案,行賄財物並不返還,但將來事發後該首告者可以免罪。受賄官員若無明確證據先行告發,其中一半賄款仍然成為合法收入,但不追究行賄者責任。」

    「楊士奇,你按朕的這個思路發一道明旨,另外強調一點,凡因行賄受賄以及貪污而被審查者,若供認不諱,則罪減一等。另外再發一道大赦天下的旨意:從即日起到永樂元年,除十惡不赦之罪,其餘罪行均減一等。就這個意思,文字你自己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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