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傷力」是一種力量、能把人體內所蘊蓄的潛力,一股腦兒像「爆炸」一般的激發出來,所向披靡。
在這雷怖往後退殺入「名利圈」的過程中,有幾個細節是需作補白的:
一般人是「退守」或「攻殺」,好像凡「退」,一定得「守」,凡「攻」才可以「殺」似的。
但雷怖明顯不一樣。
他既進攻可以殺,退守時一樣不攻也殺。
他小的時候,住在市肆附近,天天看人宰割鮮血淋漓的肉,長大之後第一份工作,就是看守屠場,自然更見慣了血肉橫飛的場面。
之後,他給怔召邊防作戰,幾次遭遇戰,都屍山疊屍山,血肉濺血肉,他已習以為常。就算是他在大家族裡那一系統內,也發生過弒父,奸母、兄弟閱牆和姑嫂仇殺事件,他自己第一宗犯的殺人罪,便是殺了因看不起他出身而出言嘲笑奚落他的老師,這才使他逃亡服役,徵召作戰,重回故地時,「雷家堡」己重新振作,把外系子弟重行收攏,這才把已「打出了名堂」的他重拔入「江南霹靂堂」門下。
殺人已成了他的習慣。
是以他進可殺人,退可殺人,醒可殺人,甚至睡亦可殺人——有一次,他大吃大喝大賭大嫖,然後大醉,昏昏睡去,他身邊的朋友,照樣胡混,忽然有人說話時牽扯了一個「殺」字、他倏然而起,擾刀就殺,一直殺了二十一個人——朋友全莫名其妙的死光了,連睡在他身邊的女人也一樣身首異處——
他才停手,然後又吃光了剩下的菜餚,喝盡了桌上的殘酒,再倒頭大睡。到第二天有人發現血案,遣差役前來收屍,都以為他也死了,正要替他收屍,搬動他的時候,他猛然而醒,又殺一十六人,才在光天化日下揚長而去。
這一宗案件,亦曾在「霹靂堂」引起震動,連四大名捕中的無情也一再聲稱要雷家堡「交出雷怖來治罪,以服天下」,雷家幾個主事人有的力保雷怖,有的則幾乎要親手處治他,認為他的好殺,濫殺有損雷門聲譽,觸犯眾怒。
這也使得雷怖鬱鬱不得志於雷家堡之故。
再是殺人是他的興趣。
他是因為好殺才去習武的——跟有些人為了成名,有的人為了報仇,有的人為了要奪權是不大一樣的。
他對付敵人是殺,對待朋友也是殺,有時候,甚至連家人都殺。
——雷艷之所以憎惡他,是因為他有一次有人放了一個屁,卻沒有人肯承認,因為那個屁有蒜味、而他那一天吃下了不少大蒜,故而人人都笑說是他,他一怒之下,就殺了雷艷手上的四名親信:「飛星迅雷」雷移、「急雨行雷」雷禹、「大地風雷」雷逾,「旱天雷」雷愈,以及「山東神槍會」的「鼓氣槍」孫馬。因而與雷艷結怨。
為了一個屁,他也可以如此大開殺戒,更何況他現在正遇險!
——殺人,他一向都不遺餘力!
這個緊急關頭,他十分清楚一件事:
非拚命不能活命!
拚命,有時候是全力以赴,有時候是擊敗敵手,但對他而言,只有兩個字:
殺人。
第一個「碰」上他的人,從後掩撲,這人是一個跑私貨的幫客,名叫甘勇,奮勇作戰,前三次衝殺,沾不上雷怖的邊。
但也沒有受傷,他手上一時沒有兵器,抄起門旁兩截乾柴,見雷怖就砸。
他那麼痛恨雷怖,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他的獨子甘新,剛才便死在雷怖刀下。甘新才十五歲,甘勇十分溺愛他,為了讓他「長長見識」,恃別帶他出來「跑跑」,沒想到才第一次出門,第一天入京,先會「名利圈」吃一頓再說,便無緣無故的喪命在「殺戮王」手上。
——他還那麼年少,甚至連一個人都沒殺過,一次戰役都未曾參與過。
所以甘勇恨絕了雷怖。
他要跟雷怖拚命。
可是沒有用。
——如果對手太強大,拚命往往有時只是送命。
雷怖的「殺傷力」突給引發。
一發不可當。
亦不能擋。
乾柴飛起。
人仆倒。
甘勇給這一股「殺傷力」立殺當堂。
甘勇一倒,還有奈奈和野野。
奈奈和野野都是江湖賣藝人。
他們一個擅於走懸索,一個善於表演玩火。
走索是一種平衡術。奈奈常拋一截繩子到半空,然後繩子就繫在空中,他就一路踩踏而上,如履平地,最後獨立於繩尖,跟一般走索者將繩兩頭繫緊在行走其上不同,而且也困難、危險多了。
奈奈還能一繩飛拋,把圍觀人群中的內褲卸下,鉤了回來,當事人還渾然不覺;更可以飛索勾著婦女的耳環,如探囊取物,人皆神乎其技。
野野則擅於玩火。
他把火焰當作一種遊戲:
他可以將火光變作花開般燦爛,可以要火跳,趕火跑,又可以借助人力,讓火發出呼嘯,還可以將火光變作七色,他還可以伸手人火焰之中,而下致炙傷。
那是活火。
還有一種死火,那就成了他的絕技。
活火是拿來表演,取悅於人的。
死火則是殺人、傷人的。
——他常用活火謀生,卻很少使用死火:殺人只是讓人死,卻不能使自己生。
聽說,他是當年「火王」蔡泣神的後人。
所以,他天生就善用火、擅使火。
不過,野野和奈奈,卻不是主動的攻向雷怖。
相反的,他們本意是逃亡。
他們只想逃生。
可是,他們就在趁雷怖出了店門無際,意圖要闖出去,卻正好遇上了退殺回來的雷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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