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危情 第九章
    我在半夜突然醒來,覺得又冷又混亂。會冷一點也不奇怪,因為懷德把臥室裡的窗型冷氣開到「強冷」。我一定作夢了,因為一個聽起來很像槍響的聲音把我嚇醒,好一陣子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

    也許我有發出聲音或是因為驚嚇而抽動了一下。懷德說:「你沒事吧?」他立刻提高警覺,在床上坐起來,他的問題讓我從詭異的感覺中清醒過來。我在黑暗中看著他,因窗子略微明亮的背景,我只看得見他身體的輪廓。我伸出手,找到他露出來的溫暖腹部,就在蓋於小腹的床單稍微高一點的地方。伸手摸他是自然的動作,出於碰觸的本能需求。

    「我好冷。」我喃喃說著,他重新躺下,拉著我靠在他身上,把被單塞在我的肩膀下。我的頭窩在他肩頭,手放在他胸口,他結實溫暖的身體讓我覺得很安心,他實實在在地在我身邊。我不想跟他一起睡——我說的是字面上的意思,因為我很努力想維持我的界線——可是我一定是爭執到一半睡著了,而他一定趁我無意識的狀態佔了不少便宜。我猜這一定是他的計謀:用性愛讓我累得半死,讓我糊塗。可是現在我很高興他在身邊,摟著我祛走寒意。這就是從前我想從他身上得到的,這樣的親暱、陪伴與相屬。在他懷裡,我心滿意足到令自己害怕。

    「你夢到什麼了?」他問,緩慢輕柔地搓著我的背。他低沉的聲音因為睡意而更濃重,像這樣跟他躺在一起帶來的甜蜜像張羽毛被包裡著我。

    「我不知道。我什麼都不記得了,我醒過來了,全身發毛,不知道自己在哪裡,而且我好冷。我有說夢話嗎?」

    「沒有,你只是發出一些奇怪的聲音,好像很害怕的樣子。」

    「我以為聽到一個很大的聲音,可是應該是我的夢吧。如果我有作夢。」

    「我沒有聽到,是什麼聲音?」

    「像是槍聲。」

    「沒有,絕對沒有那樣的聲音。」他的語氣非常肯定。我想是吧,既然他是警察,對這種事情應該很敏感。

    「那我一定是夢見那天的謀殺案了,我記不得了。」我打了個呵欠,往他身上挨近,就在這時候,一絲記憶飄了回來。我不是夢見妮可被殺,我是夢見自己被殺,因為在警察發現妮可的屍體前,我一直以為我才是槍擊的目標。在警察來到之前,足足十分鐘的時間,我真的嚇壞了。

    「等一下,我的確記得一點點。我夢見自己是槍擊的目標,因為我一開始以為是這樣。看來我的潛意識想通了發生的事。」

    他的手臂抱緊我。「那天晚上你如何反應?」

    「保持低姿勢,蹲著走到門口、回到屋子裡,鎖上門打電話報警。」

    「好女孩,做法完全正確。」

    「我一直沒說其實我很慌亂,我嚇死了。」

    「懂得害怕證明你不是個白癡。」

    「而且也證明開槍殺妮可的人不是我,因為我沒有跑進雨中去看怎麼回事。我一點都沒有淋濕。但我要他們做火藥殘跡測試,因為我好累,不想被帶去偵訊,可是一切都是白費工夫,你還是把我拉到警察局去了。」這依然是我的隱痛。

    「是啊,我聽說過關於『那個什麼測試』的事情。」他的聲音有點嘲弄。他一定覺得我的舉動就像個金髮笨妞,企圖轉移警方的懷疑。不知道他怎會那樣想。

    「我那時候想不起來那叫什麼嘛,」我無辜地說。「我太驚慌了。」非常驚慌。

    「是喔。」

    我覺得他八成不相信我。向右動了動,我說:「我不懂為什麼現在才夢到槍擊的事。為什麼不是第一夜,那才是我最害怕的時候。」

    「因為你太累了。你可能有夢到,可是睡得太沉,完全忘記了。」

    「那昨天晚上呢?我也沒作夢啊!」

    「一樣的理論。你開了很長一段路,而且前一天沒睡飽。你累了。」

    我嗤之以鼻。「哈!你以為我今晚不累嗎?」

    「不一樣的累法。」他有點想笑了。「前兩天是因為壓力,今天是因為快樂。」

    一點也沒錯。就連跟他吵架也一樣是件樂事,我的確樂在其中。我得提高警覺了,因為他似乎大獲全勝,可是那些爭吵還是讓我很興奮。我想飛蛾撲進火裡的時候應該也很快樂吧。要是懷德再燒傷我,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辦了。他已經比從前進展快速太多,光看現在我跟他在床上就是證明。

    我戳他。因為我想戳他。

    他跳了一下。「噢!你幹麼戳我?」

    「因為你根本沒有追我就把我弄上床,」我很忿忿不平。「你讓我覺得自己很容易。」

    「寶貝,跟你有關的事沒有一件是容易的,相信我。」他的語調有些嘲弄。

    「我非得如此。」我努力加入一點眼淚。嘿,要是我贏不了,至少也要跟他胡鬧一番,對吧?

    「你在哭嗎?」他肯定非常懷疑。

    「沒有。」這是真的,要是我說的話有點顫抖我又能怎樣?

    他的大手摸了摸我的臉。「你沒有。」

    「我說了沒有。」該死,他難道不能聽到就相信嗎?我們絕對有信任上的問題。我什麼都瞞不過他。

    「是啊,可是你在搞把戲,想引起我的罪惡感。你很清楚,如果你真的不想要,只要隨時說『不』就可以。」

    「你一直利用我的脖子來妨礙我,那是不可以的。」

    「你打算怎麼辦?讓脖子消失不見?」

    「你不肯保證饒過我的脖子?」

    「別鬧了,我像自尋死路的人嗎?」他的聲音帶著懶洋洋的笑意。

    「我在性方面非常嚴肅。我覺得這麼快就上床是不對的。我們應該稍等,先看這關係走不走得動。」

    「『走不走得動』?」他重複我的話。「在我看來,我們已經跑過大半場了。」

    「才沒有,我們甚至尚未離開起跑線。我們根本沒有約會,我是說這一次。兩年前那次不算。」

    「我們今天一起吃晚餐了啊!」

    「那也不算。你用體力逼我去,然後又威脅我。」

    他哼了一聲。「要不是你餓了,而且覺得我該付晚餐錢,我再逼你上車或威脅你都阻止不了你繼續大吵大鬧。」

    的確是那樣,而且我根本不擔心他會真的傷害我。跟他在一起我覺得非常之安全又安心——當然他本人才是最危險的。

    「這樣吧,我跟你出去約會,就像我們要重新開始。這是你想要的,對吧?第二次機會?可是我們不上床,因為性愛會讓一切都不清不楚。」

    「才怪。」

    「好啦,會讓我不清不楚。也許當我多認識你、你也多認識我後,我們會發現其實我們沒那麼喜歡對方,也許你會發現其實你沒有像我喜歡你那麼喜歡我,因為就像我說的,性愛讓我頭腦不清楚而太喜歡。也許男人不受上床的影響,但女人不是這樣。要是你願意後退一步,放慢腳步,我心碎的機會將可以大大減少。」

    「馬都放出去了,才要求關起馬廄的門?」

    「請把你的馬圈回來放回褲子——我是說馬廄裡。」

    「那是你的想法。在我看來,不盡量跟你做愛才違反自然本能,這是男人確認這個女人屬於他的。」

    聽得出他有點暴躁。我有點想開燈看清楚他的表情,但他也會看見我的表情,所以還是這樣就好。「要是我們交往很順利,也許我會同意。」

    「根據目前的證據,我敢說我們確實很順利。」

    就算我們一起脫光躺在床上又怎樣?

    「但我們不是。我們只是在身體上彼此吸引但並不瞭解對方。例如說,我最喜歡的顏色是什麼?」

    「天啊,我跟我的前妻結婚三年都不知道她喜歡什麼顏色。男人不想顏色的事。」

    「你不用想,只要稍微注意。」我假裝不在意他結過婚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他母親在介紹我們認識之前跟我說過,可是我不願意多想,就好像我不願意多想我失敗的婚姻。但是對於懷德的婚姻,我只是單純的嫉妒。

    「粉紅色。」他說。

    「很接近,可是沒中獎。那是我第二喜歡的顏色。」

    「我的老天爺,你喜歡的顏色不只一種?」

    「鴨綠色。」

    「鴨綠是一種顏色?我還以為那是一種鴨。」

    「也許那種顏色是從鴨子身上來的。我不知道。重點是,要是我們花很多時間在一起,真正瞭解對方,你就會注意到我常穿鴨綠色的衣服,那你就會猜中了。可是你沒猜中,因為我們沒有花很多時間在一起。」

    「解決的方法就是多花點時間在一起。」

    「沒錯,但不能上床。」

    「我覺得自己像在用頭去撞牆。」他看著天花板說。

    「我知道那種感覺,」我有些惱怒了。「總之重點是,我害怕要是讓你太接近,你會害我心碎。我怕我會愛上你,然後你又一走了之。要是我愛上你,我希望你跟我是同步的。如果我們有性關係,我會分辨不出來。因為性對女人意義很多,而對男人卻只是發洩一下。那是一種化學作用,會讓女人的頭腦短路,跟毒品一樣,使得我們無法發現跟自己上床的男人其實是個爛人,而等到發現又來不及了。」

    他停了好久才說:「也許我已經愛上你,只是利用性來表達愛意以及跟你親近?」

    「你若說迷上我,我會比較相信。我重複一次,你並不瞭解我,所以你不可能真的愛上我。我們只有慾望沒有愛。現在還沒有,也許永遠不會有。」

    又過了好久。「我瞭解你在說什麼,可是我不同意。你有沒有聽懂我在說什麼,說我用性表示我在乎你?」

    「我懂,」我防備地說。他現在想扯到哪裡去?「而且我不同意。」

    「那我們就陷入僵局了。你不想上床,可是我想。那我們定個條件好了:只要我開始動,你只要說『不』,我保證不管怎樣都會立刻住手。就算我已經在你身上準備進入了,只要你說不,我就停。」

    「這不公平!」我嚷著。「到目前為止我說不的紀錄如何?」

    「兩年前,你二比零勝利。這一次,我四場全贏。」

    「看吧!在這方面你比我厲害三分之二,我要你讓我幾步。」

    「你要怎麼對性愛制定讓步的規則?」

    「你不准碰我的脖子。」

    「不不,你不能把你的脖子列為禁止碰觸區。」為了證明這一點,他把我的身體往上拉,跟他面對面,我還來不及阻止,他已把臉埋進頸間,開始輕輕地咬我。閃電般的快感穿身而過,我忍不住翻白眼。

    沒錯,他作弊。

    過了一陣子,他在我身上抱著我,兩個人都滿身大汗,肺部瘋狂地抽著氣,他非常滿意地說:「現在的積分是五比零。」

    幸災樂禍的男人最討厭,不是嗎?尤其他作弊在先。

    「我們搭飛機回家。」我們吃完早餐、整理東西的時候他說。

    「可是我的卡車——」

    「在這裡的分公司還就可以了。我的車在機場,我會送你去開你的車。」

    終於可以開我的車了!這是個好計劃。可是我不太喜歡飛行;我偶爾還是會搭飛機,可是我寧願開車。「我不喜歡坐飛機。」我說。

    他直起身體盯著我。「你該不是害怕吧?」

    「我才不怕呢,我不會喘不過氣之類的,但那不是我最喜歡的交通工具。以前有一次我們啦啦隊飛到西岸去幫球賽加油,遇上亂流,飛機一下落得好低,我還以為機長永遠沒辦法把機頭拉起來了呢。從此我就不太喜歡搭飛機。」

    他看著我,又過了一分鐘,然後說:「好吧,我們開車回去。先跟我到機場去把我租的車還掉。」

    喔,真意外。我還以為會被架上飛機呢;過去這幾天我跟他說了那麼多小謊,他怎會突然相信我說的是真話?可見他絕對有個百麗實話偵測器,就跟我媽一樣,而且他也發現我故意輕輕帶過,但飛行這件事真的讓我很困擾。只有一點點,因為我真的不會恐慌之類的。

    於是我跟著他到機場,還了租來的車,我在駕駛座等著他把行李拿到車後跟我的放在一起。他再次做出令我意外的事,他竟然坐上乘客座扣好安全帶,完全沒要求開車。只有對自己的男子氣概很有信心的男人才會讓女人開卡車載他……不然就是他在討我歡心。無論如何,他得逞了。回家的這一段長途中,我對他的感覺溫和了許多。

    傍晚我們才終於到了鎮上的小型機場,他的車停在那裡。我把租來的卡車還掉,把所有東西放進他的福特車裡,他載我回好美力開車。

    我很心疼的發現,我大部分的產業都還圍著黃色封鎖線。正門停車場大半都被圍住了,還有整棟建築跟後停車場。他開進前門停車場還開放的部分。「我什麼時候才能營業?」我邊問邊把車鑰匙交給他。

    「我會盡量想辦法在明天結束,那你星期二就可以營業——但我不能保證。」

    我站在他車子旁邊看著他走到後面去,過了一會兒他開著我的賓士出現。他把車開往福特的另外一邊最靠近街道的位置,然後把車停在他車子旁邊。他沒有熄掉賓士的引擎,下車來幫我把行李放進小小的後座,然後向後稍微退了一步,所以我準備上車的時候他就在旁邊很近的地方。他抓住我的手臂,大大的手溫暖著我的肌膚。

    「我今天晚上得工作,有些文件要處理。你會待在你爸媽那裡嗎?」

    這兩天我腦子裡只有跟他有關的念頭,身為妮可謀殺案目擊證人的緊張感已經平息。「我不做蠢事,可是那個人真的會想作掉我這個證人嗎?」

    「我不能低估這種可能,」他看起來很認真。「也許不會發生,但並不是絕對不可能。如果你去你爸媽家或到我家來,我會覺得比較放心。」

    「我到他們家去。」我下定決心,要是他覺得我需要擔心,那我就擔心吧。「可是我得先回家一趟多拿幾件衣服,付一些帳單,處理一下事情。」

    「我跟你一起去。把你要用的東西帶著,然後到你爸媽那裡去處理。更好的作法是,告訴我你要什麼東西,我去拿給你。」

    是喔,他難道以為我會讓他去翻我的內衣抽屜嗎?

    這個想法一出來,我就在心裡聳了聳肩。他不只看過我的內衣——至少其中幾件——他還脫過。而且,我的內衣都很美,讓他看也沒什麼不好意思。

    「你的小記事本跟筆給我。」我說。他從口袋裡拿出我要的東西,我非常清楚地描述我需要他幫我拿哪些衣服,我還沒結清的帳單又放在哪裡。反正我已經帶著化妝品和美發用品了,他應該可以輕易達成任務。

    我把家裡的鑰匙給他,他低頭看著我的鑰匙,臉上的表情怪怪。

    「怎麼了?」我問。「我的鑰匙有什麼問題嗎?」

    「沒有,一切都很好。」他接著低下頭。這個吻溫暖而悠長,在我意識過來的時候,已經踮起了腳尖,環抱著他的頸項,興致勃勃且熱烈地回吻著他。

    他抬起頭來的時候輕輕舔著嘴唇,品嚐我的味道。我的腳趾彎了起來,差點開口要他帶我回家,可是理智在最後一刻浮現。他後退一步讓我上車。

    「噢,我得給你我爸媽家的地址。」我在最後一刻臨時想起。

    「我知道他們住哪裡。」

    「你怎麼——喔,對喔,我忘了。你是警察,你調查過了。」

    「沒錯,因為我星期五到處都找不到你。」

    我給了他一個「銳利眼」,這是香娜取的名字,每次媽覺得我們在搞鬼的時候,就會用這種眼神逼我們自首。「你佔太多便宜了,而且到處濫用警察的權力。你該停止了。」

    「才不要。警察就是這樣。」他微笑轉身往他的車走去。

    「等一下!你現在就要去我家拿東西,還是要先去上班再帶過來給我?」

    「我現在就去,我不知道工作要多久才能結束。」

    「好吧,待會兒見。」我把皮包扔到乘客座,可是我扔得不夠用力,皮包打到儀表板掉回駕駛座上。我彎身撿起皮包又丟一次,一陣銳利的爆裂聲在街上迴響。我嚇了一跳往旁邊跳開,一陣刀割般的疼痛穿透我的左手臂。

    接著我被一噸水泥撞到,砰地倒在人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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