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危情 第一章
    多數人都不把啦啦隊當一回事,那是因為他們不知道……

    我是個標準的美國女孩。翻開我的高中畢業紀念冊,你會看到一個金髮長長、膚色金黃的女孩,開心地展示一口花過大錢美白、並戴過好幾年牙套矯正的雪白貝齒。我有美國中上家庭寶貝女兒那種與生俱來的自信,相信任何壞事都輪不到我。畢竟,我是啦啦隊的一員,不是嗎?

    我承認,對於自己能進入啦啦隊,我是非常驕傲的。很多人認為啦啦隊員有波無腦又傲慢自大,那是因為這些人沒有當過啦啦隊。我原諒他們的無知。擔任啦啦隊是一項辛苦的工作,必須是技巧與體力的完美結合,而且相當危險。我們經常受傷,甚至丟掉一條小命。受傷的通常是女孩;男生負責把我們丟來丟去,女生則被丟來丟去。技術上,我們被稱為「飛人」,這個名詞很蠢,因為我們當然不會飛,只是被丟出去又接回來。因此,我們常常一頭撞地,脖子就斷了。

    哎,我從來沒有跌斷脖子,不過我的左手和鎖骨都斷過,右邊膝蓋曾經脫臼,扭傷和瘀青更是不計其數。但是,換來的結果是超好的平衡感和強壯的雙腿,我到現在都還能做劈腿和後空翻。更棒的是,我拿啦啦隊獎學金進了大學。好酷的國家,對不對?

    好吧,言歸正傳,我的名字叫莫百麗。我知道,這名字有點傻氣,但是跟金髮啦啦隊員其實還滿搭調的。何況,名字是父母取的,我也無能為力。我爸的大名就叫莫百力,他們沒有加掛一個「二世」給我,我就該謝天謝地了。想想看,莫百力二世這種名字能選上畢業舞會的皇后嗎?莫百麗我就很滿意了,謝謝。我的意思是,那些演藝界人士既然把他們的孩子取名為「荷馬」,等他們長大了、拿槍殺掉父母,也只能算是想讓自己名實相符,對不對?

    這讓我想起我看到的槍殺案。

    其實,我是硬扯的,但至少滿合邏輯。我是指,都有個槍字嘛。

    而且,就算是百分百美國甜心啦啦隊員也會碰上倒楣事兒。例如,我就結婚了,不是嗎?

    結婚跟謀殺是大同小異的。我大學一畢業就跟柯傑森結婚了。我實在應該有點常識,不該跟姓名押了韻的人結婚(譯註:柯傑森原文Jason  Carson)。然而,天下很多事就是得親身體驗,才能得到教訓。傑森很熱衷政治:學生會、爸爸的州參議員競選造勢、叔叔的市長競選造勢,沒完沒了一大串。傑森長得實在好看,女孩在他面前都忍不住結巴。問題是他也知道自己好看。他頭髮濃密,顏色彷彿受過陽光親吻(「金髮」的詩意說法),輪廓分明,深藍色的眼睛加上總保持在絕佳狀態的身材。真像小約翰甘迺迪啊。我是說,外型。

    我們就是那樣,像廣告上那種金髮貝齒的情侶。而且我的身材也挺不錯,原諒我自誇一下。所以,除了結婚我們還能怎樣?

    四年後我們離婚了,雙方都如獲大赦。說到底,除了外貌,我們沒有任何共通點,我真的不覺得這算得上婚姻的良好基礎,是吧?傑森想要成為最年輕的州議員,因此想要個孩子,好在競選的時候呈現出美國模範家庭的樣子。如果有人想知道,這件事真的讓我很火大,因為他之前一直不肯讓我生孩子,現在又突然變成為競選加分的工具?我說他不如來親我的屁股吧。他不是沒有親過,但意思不一樣,對吧?

    我在離婚時敲了傑森一大筆。也許我該覺得愧疚;我是說,那樣實在不太符合女性主義那套「靠自己的雙腳站起來、憑自己的努力成功」之類的理念。事實上我確實相信這一套;我只是想讓傑森痛不欲生,我想懲罰他。為什麼?因為我逮到他跟我的小妹小珍親嘴,那天是元旦,家裡其他人全擠在書房看美式足球大賽的轉播。珍妮那時候十七歲。

    但是,氣到抓狂可沒有讓我的反應變慢。我一看到他們在餐廳裡,立刻輕手輕腳地找出一台可拋式相機,我們那天剛好有好幾台,好為傑森的競選活動拍攝過節即景──家人聚在一起、慶祝節日、埋頭享用滿桌會讓人動脈硬化的美食、看足球轉播等。他喜歡使用我的家人的照片,因為我們家的人比他們家的人好看太多。為了競選傑森什麼都做得出來。

    無論如何,我幫傑森和小珍拍了幾張不錯的相片,而且沒有忘記打閃光燈,這樣他才知道我抓住了他的小辮子。他能怎樣?難不成還追著我跑,在我父親面前將我擒抱撲倒,扭打之後奪回相機?怎麼可能。首先他得解釋,而且他知道我不會配合他捏造的故事。其次,要是他膽敢讓名字來自我老爸的女兒受一丁點傷害,我爸肯定會一腳把他踢出窗外。我有沒有說過,我是我家老爸的寶貝女兒?

    就這樣,我提出離婚,我要什麼傑森都給,條件只有一個:我得交出他跟小珍的照片和底片。喔,當然啦,有何不可?反正我早就加洗好幾份了。

    也許傑森以為我笨到不懂得加洗。啊,絕對不要低估對手可能使出的骯髒手段。光憑這一點,就看得出傑森在政壇不會有什麼大成就。

    我也跟老媽告狀,說小珍讓傑森吻她。可別以為我會輕易饒過那個在背後捅我一刀的小蕩婦,對吧?我不是不愛小珍,她是家裡的小寶貝,自以為想要什麼都可以。偶爾也得讓她看看另一面。我還注意到珍妮的名字也有押韻(譯註:Jenni  Mallory)。她的名字其實是珍妮佛,可是從來沒人那樣叫她,所以不算。我不知道這些名字押韻的人到底有什麼毛病,總之對我沒好處。差別只是我原諒小珍,因為她是家人。但我絕不可能原諒傑森。

    所以老媽負責料理小珍,她淚汪汪地道歉,保證以後會做個乖女孩,至少會改善她的品味,我大妹香娜那時在法學院唸書,負責跟傑森談判。「香娜」這個名字理論上是「珍恩」的威爾斯語版,但是相信我,這個名字真正的意思是「有酒窩的食人鯊」。那就是香娜。

    莫家的女人一旦出動,離婚就以破紀錄的效率完成,老爸根本不知道我們到底為什麼那麼生傑森的氣。反正他也無所謂;要是我們都很生氣,那他一定也會為了挺我們而一起生氣。他真貼心,是吧?

    我跟傑森的離婚協議讓我拿到一筆還算可觀的小錢,多謝多謝。當然,我也拿到那輛紅色賓士敞篷車,但最重要的還是錢,因為那讓我得以施展抱負。我買下一家健身房,該說是美體中心。說到底,人應該發揮自己的強項,而保持身材是我最內行的。香娜建議取名「百麗美臀」,可是我覺得那可能會限制客源,而且搞不好會讓人以為我也做抽脂手術。老媽想出「好美力」這個名字,我們都很喜歡,就這樣「老哈健身房」有了新名字。

    我砸下大錢重新裝潢,工程完成後,整個地方都散發出「高級」的味道。鏡子光亮無比,所有器材都是市面上最好的貨色;洗手間、更衣室和淋浴間全部翻新,新增兩間蒸氣室和一個泡腳池,還有一間私人按摩室。「好美力」的會員可以選擇瑜伽、有氧、跆搏、自由搏擊等課程。要是瑜伽不能讓你放鬆,不必出門就有另一間教室讓你盡情發洩。我也堅持所有員工一定要接受心肺復甦術訓練,因為說不定什麼時候哪個膽固醇過高的肥胖高級主管會突襲重量訓練器,企圖在一夜之間恢復少年的身材,好讓新來的秘書小姐印象深刻,結果當然是:心臟病發作。而且,放在廣告上看起來也很棒。

    所有砸下去的錢和心肺復甦術訓練都值回票價。開張第一個月,好美力就一飛沖天。會員按月或按年收費──年繳當然有折扣,這是很聰明的作法,因為可以拉住會員,而且大部分的人會因為不想浪費錢而來使用器材。客滿的停車場帶來生意興隆的形象,大家都知道形象就是一切。總之,成功像兔子一樣飛快繁殖。我一路暢快到連暖腿套都很開心──搞不清楚的人可能會覺得暖腿套過時了,但他們根本不懂怎樣才能讓你的腿看起來很美。高跟鞋當然是第一名,但暖腿套緊跟在後。當然啦,我兩樣都穿,不過不是同時穿,這樣才上道。

    好美力從早晨六點開到晚上九點,方便所有人的行程。瑜伽課一開始不太受歡迎,只有幾位女會員參加,所以我花錢找了幾個帥氣的大學猛男足球員來上一星期的瑜伽課。那群連牙齒都充滿男人味、只做舉重和跆搏的會員一窩蜂跑來有樣學樣,想擁有跟年輕帥哥一樣的身材,而女會員也都搶著要跟年輕猛男上一同上課。一星期過去後,報名瑜伽課的人暴增四倍。一旦那些男會員發現瑜伽有多難,又有多少好處,多數都會留下來──女會員也是。

    我有說過,我在大學修過心理學嗎?

    幾年以後我就成了現在的樣子:三十歲、擁有成功的事業,雖然很忙但收入不錯。我把紅色敞篷車換成白的,因為我想稍微低調一點。獨居的單身女郎最好不要太引人注目。而且我也想換輛新車,我愛新車的味道。沒錯,我知道大可買輛福特之類的,可是我開著賓士敞篷車在城裡來來去去一定會讓傑森很不爽,因為他不能開這種車,那會有損競選形象。我希望這輛賓士會讓他嫉妒到死。

    無論如何,我從不把敞篷車停在前面的公用停車場,以免一直擔心。健身房後面有員工停車場和出入口;而我專用的停車位就在門口,面積特別大,避免其他車靠得太近。身為老闆的確有好處。但是身為好心的老闆,我在健身房後面停車場蓋了遮雨篷,上下車的時候也可以遮風擋雨,下雨的時候大家便特別感激。

    我是老闆,但是我不相信對員工作威作福那一套。除了停車位,我並沒有特權。嗯,我想簽發他們的薪資的確讓我有很大的優勢,而且我確實也掌控所有財務、做最終決定,但是我很照顧他們。我提供很好的醫療保險,包括牙醫保險,我給的薪水也很不錯──而且准他們假日自行授課賺外快,此外我給的假日也很多。因為這樣,我的員工很少變動。一些來去是免不了的,因為人生會變、人會搬家,這類事情一定有,但是我的員工從來沒有被同業挖走。相同的員工對生意有幫助,客人喜歡覺得他們跟教練、老師很熟。

    打烊的時間是晚上九點,我通常會留下來鎖門,讓員工可以先回家照顧家庭生活,或社交生活或隨便什麼事。可別以為我沒有社交生活。的確,我現在不像剛離婚的時候那麼常約會,但是好美力佔據我很多時間,而且對我很重要,所以我都在照顧生意。我現在約會有創意得多:我們吃午餐。這樣比較好,萬一對方不如我的期望,「午餐」是有限的。兩個人見面、吃飯、離開。如此就算我不喜歡約會對象,也用不著刻意保持距離,或編些爛理由不讓他進門。就約會而言,午餐是個好想法。要是我真的喜歡他,就開放其他機會,幾個小時後再來個真正的約會,或是星期天一起出去玩,總之要等好美力不營業的時候。

    無論如何,事情發生那天──我的確說過我目擊一樁槍殺案,對吧?──我像平常一樣鎖門。我比較晚離開,因為花了點時間練習體操動作,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需要來個後空翻。我很暢快地流了不少汗,所以得先沖澡洗頭,然後才拿了東西往員工出入口走去。我關上燈,打開後門,走到外面的遮雨篷下面。

    噢,等等,我說太快了。我還沒解釋妮可的事。

    顧妮可,她總是說「叫我妮妮」,是我背上的芒刺。她大約一年前加入好美力,立刻想把我逼瘋,只是我過了好幾個月才發現。妮可說話有那種輕輕的氣音,會讓男人融化。也讓我想勒死她。男人為什麼會喜歡那種假冒瑪麗蓮夢露的聲音呢?至少一些男人喜歡。妮可也搞這套假甜美,我一直在想,她說話的時候,四周的人怎麼沒有因為血糖過高而發狂去撞牆。幸好她沒有用手指扭頭髮的動作。

    但是因為「我」也不扭頭髮,除非我想開人玩笑。但一般說來,我都很專業。

    懂了吧,妮可是個模仿狂,而我就是她模仿的對象。

    起先是頭髮。她天然的髮色只略帶金色,但是加入好美力兩個星期之後就變成純金髮,帶著淺色的光澤。反正,就是跟我的一樣。我一開始沒注意到,因為她的頭髮比較短;是後來一些細部逐漸就位,我才發現她的髮色跟我一樣。接著她開始梳起高高的馬尾,免得運動的時候礙事。猜猜誰在運動的時候也梳這種髮型?

    我工作的時候不太化妝,女人若由內在展現,化妝根本不必要。此外,我皮膚很好,眉毛與睫毛都又美又黑,我不擔心素臉見人。但是,我的確很喜歡晶亮乳液,那讓我的肌膚顯出似有若無的光澤。妮可問我用的是哪種乳液,我竟然白癡到告訴她。第二天,妮可的肌膚也多了層光澤。

    她開始穿跟我相像的韻律服:豹紋加暖腿套,我在健身的時候都這麼穿,而巡視營業狀況的時候會加上瑜伽褲。妮可也開始穿豹紋韻律服加暖腿套,不然就是穿著瑜伽褲跳來跳去;真的跳。我想她可能一件胸罩也沒有。不幸的是,她其實該穿胸罩。我的男會員(我很愛這麼說)似乎都很喜歡看她表演,但太多的又扭又搖讓我覺得頭暈,所以跟她說話的時候,我都努力只看著她的眼睛。

    接著她弄了輛白色敞篷車。

    雖然那輛車不是賓士而是野馬,但還是白色的,而且敞篷。她還能做得多明顯呢?

    也許我該覺得很得意,但我一點也不。妮可不是因為喜歡我、出於崇拜而模仿我。我想她恨我入骨。她跟我說話的時候會刻意加重甜蜜的假聲假氣,懂吧?當妮可說:「喔,親愛的,那對耳環真是美呆了!」她其實是說:「我想把那對耳環從你耳朵上扯下來,讓你血流不止,賤貨。」另外一位女會員有一次看著妮可全身彈跳、扭動著走開後,竟然說:「那個女人超想割斷你的喉嚨、澆上汽油、點上火、扔在水溝裡等死。然後等火熄了再回來在你的骨灰上跳舞。」

    看到了吧?我可沒亂說。

    因為我開門招收會員,所以想加入的人我大致上都得接受,一般說來沒什麼問題,只是也許我該強迫一些太多毛的會員先去除毛,也會在所有會員都得簽的同意書上加一條但書:若一年內有三位以上的會員對某位會員的行為、更衣室禮儀,或其他侵權行為提出申訴,則遭到申訴的會員在資格過期後不得繼續加入。

    像我這麼專業的人,不會因為妮可讓我覺得討厭就踢她出去。必須這麼有專業精神,讓我很痛苦,可是我控制得住。但妮可卻經常騷擾、侮辱跟她來往的女人,不然就是惹她們火大。她把更衣室弄得一團亂,丟給人整理。她會惡毒地批評一些身材不夠完美的女會員,而且經常霸佔健身器材,完全不理會每人每次三十分鐘的限制。

    大多數的抱怨都只是說說算了,但的確有幾位女會員眼中冒火,堅持正式提出申訴。感謝老天。

    當妮可的資格到期的時候,檔案裡的申訴案早就不只三個了,我終於可以告訴她(當然是很溫和地)她的會員資格不能繼續,請把寄物櫃清空。

    她聽到這些要求後的尖叫聲,應該把在鄰郡吃草的母牛都嚇壞了。她罵我賤人、婊子、爛貨,這還只是暖身而已。尖叫謾罵的聲音越來越大,好美力所有的人都過來關心,我知道她很想揍我,可是她知道我的體格比她好,而且一定會回手,而且更用力。她把櫃檯上的幾個盆栽、會員申請書、幾枝筆全部掃到地上、轉頭離去的時候,還嚷著會讓律師跟我聯絡。

    儘管來啊,我隨時歡迎她的律師來跟我的一較高下。香娜也許年輕,可是超級厲害,而且勇於耍弄骯髒手段。這種個性是來自我們的老媽。

    那些過來看妮可發飆的女人在大門關上的同時開始鼓掌,男人則一臉茫然。我很火大,因為妮可沒有清空寄物櫃,這下我得讓她再進來拿東西。我考慮去問香娜可不可以強制妮可定下時間來清理東西,同時找個警察到場監督她帶走個人物品,同時預防她再度發飆。

    那天接下來的時間都在光輝中度過。我終於擺脫妮可了!我甚至不在意必須清理她留下來的混亂,因為她走了、走了、走了。

    好了,妮可就是這麼回事。

    繼續說我那晚離開後門,等等、等等的事。

    角落的街燈照亮了停車場,可是夜色還是很深。毛毛雨不斷落下,讓我忍不住罵了句粗話,因為街上的泥水會弄髒我的車,而且晚上的霧氣會很重。雨跟霧不是好組合。感謝老天我不是鬈發,從來不用擔心氣候造成的毛躁問題。

    要是你有機會目擊足以上電視的新聞事件,一定也希望自己的外表美美的。

    我鎖上門轉過身才注意到停車場角落有一輛車,一輛白色野馬。妮可在堵我,該死。

    我馬上打起精神,而且有點緊張,畢竟她早先的確有些暴力。我向後退,背貼著牆,預防她從背後抓住我。我四下看了看,等著她從暗影裡跳出來攻擊,可是什麼也沒有發生,我又看看那輛野馬,猜想她會不會坐在車裡等我離開。她想怎麼做,跟蹤我?把我撞到路邊?把車停在我旁邊然後開槍射殺我?她什麼都做得出來。

    雨水和霧氣讓我看不出車裡有沒有人,可是我看見在車子遠端有個人影,而且我看到金色的頭髮。我伸手從皮包裡拿出手機,要是她朝我過來,我馬上打九一一報警。

    接著那輛野馬遠端的人影搖晃一下移動了,一個比較高大、黑暗的身影從妮可身後出來。噢,糟糕,她帶了打手來揍我。

    我按了九跟第一個一。

    一個巨大的聲響讓我跳了足足一英呎高,我的第一個念頭是有雷打到附近。可是現場並沒有讓人盲目的閃光,地面也沒有震動。我接著想到那個聲音也許是槍聲,而且目標或許就是我,我驚慌地吱吱叫著,連忙趴下來躲在車後。我其實很想尖叫,可是卻只能發出像米妮老鼠一樣的聲音,要不是我怕得要死,一定會覺得很丟臉。妮可帶來的不是打手,是殺手。

    我一定是弄掉了手機,在黑暗中看不到掉在哪裡。我盡力眼觀四面,所以也沒時間找手機。我只能用手在地上亂摸,希望能摸到。噢,完了,要是那個殺手過來察看第一槍有沒有打死我,該怎麼辦?我是說,因為我趴在地上,他合該覺得我被打中了。我該躺在地上裝死嗎?還是爬到車子底下,或是回到屋子裡把門鎖起來?

    我聽到汽車引擎發動,抬起頭看到一輛深色的四門轎車開上窄窄的街道,沿著房子開出視線。我聽見那輛車放慢速度,停在四線道交叉口,就是前面那條派克街,然後開進沒什麼車的路上。我聽不出往哪個方向去了。

    離開的是那個殺手嗎?要是有別人在停車場,一定也有聽到槍聲,絕不會這麼鎮定的開車走掉。能這麼冷靜開車的一定就是那個殺手了,對吧?其他人一定會跟我一樣只想逃跑。

    只有妮可會僱用這種爛殺手;他甚至沒有過來確認我死了沒。但是,就算殺手走了,那妮可呢?我等著、聽著,可是一點腳步聲都沒有,也沒有聽到野馬發動的聲音。

    我趴在地上躲在前車胎後面偷看,白色野馬車還在停車場裡,可是到處都沒看到妮可。

    也沒有任何路過的人趕來察看剛才的槍響是怎麼回事,或有沒有人受傷。好美力開在一個治安良好的街區,附近有一些小店和餐廳,可是沒有住家,而那些店舖跟餐廳主要是做附近公司的生意,所以餐廳六點就都打烊了,店舖沒多久也收了。要是有人比較晚離開好美力又剛好想吃三明治,最近的地方是在五條街外。直到現在我才發現,員工停車場在下班時刻有多冷清。

    沒有人聽見槍響,我只能靠自己了。

    我有兩個選擇。我的車鑰匙在口袋裡。我有兩串鑰匙,因為光是健身房用的鑰匙就多到沒辦法帶著去逛街或購物。我可以馬上拿出車鑰匙,用遙控器打開車門,趁妮可襲擊我之前躲進車裡──除非她就站在車子的另一邊。應該不會,但什麼都有可能發生。可是一輛敞篷車,感覺上抵擋不了一個神經病模仿狂。萬一手上有槍的人是她呢?車篷是擋不住子彈的。

    另外一個選擇是從皮包裡挖出健身房那一大串鑰匙,憑感覺找出後門鑰匙,打開門、躲進去。這樣比較花時間,可是在鎖起來的門後會比較安全。

    好吧,我想的確是有第三個選擇,那就是找出妮可,撲到她身上,前提是必須知道她有沒有槍。可是我不知道,所以不可以逞英雄。我雖然是金髮,可是我不笨。

    更何況,那樣的打鬥至少會折斷兩根指甲。那是一定的。

    因此我在皮包裡摸索著找出鑰匙。鑰匙圈中間有個叫不出名字的東西卡著,鑰匙才不會整個溜到另一邊去。大門鑰匙在中間那個東西左邊第一支。我先把它找出來,接著保持低姿勢蹲著走向門口。這個動作實在很醜,但是可以運動到大腿與臀部。

    沒有人跳出來攻擊我。四周完全沒有聲音,只有派克街上偶爾經過的車聲,這樣的感覺比她跳出來站在車頂上對我狂叫,更加恐怖。我想妮可也跳不了那麼高,除非她有我不知道的體操技巧,不過我很清楚不可能,因為她是個愛現的人。她甚至沒辦法劈腿,要是她想做後空翻,那對大奶的重量一定會讓她跌個狗吃屎。

    天啊,真希望她試過後空翻,一次也好。

    我的手有點抖,好啦,不只一點,但我還是一次就打開門鎖。我立刻閃進門縫裡,說真的,我希望曾把門多打開一、兩吋,因為我的右臂撞到門框而瘀血。但我總算在屋裡了,我用力把門甩上,從裡面反鎖,匍匐離開,以防她對著門開槍。

    在晚間我一向會點著兩盞小燈,但是都在前面。後面走廊燈光的開關就在後門邊,可是我絕對不會靠近那扇門。因為看不見前進的方向,我繼續沿著走廊匍匐前行,摸索著經過女員工廁所,接著是休息室,終於摸到了第三道門,也就是我的辦公室。

    我覺得像個滑向本壘的跑者。安全上壘!

    現在有牆壁和上鎖的門擋住那個瘋婆子,我站起來打開大燈,拿起電話憤怒地按下九一一。要是她以為我不會叫人逮捕她,那她必定是低估了我有多火大。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