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做夢吧?!
我探探身,我親了他一下,他顏色竟不稍變,他沒有厭惡的表示——太離奇了!
「你捏的那個東西是心?是給誰的?」我疑惑,吃味,再自審,「是給我的?給我李端康的嗎?你想清楚再告訴我!」
他卻閉上了眼睛,在我留神、凝視他的反應時,他輕鬆地把眼睛閉上,意思是他要休息了,他累了,我當然知道這是要我不要打擾他的意思,但我反正是要一直抱著他的,這些個月過去,他早該習慣了我的抱住,這是親暱絕不是打擾。
他是該閉上眼睛不要看我,我的心跳才能慢慢正常跳動,我的腦袋才能進去氧氣正常思考——我真是不敢相信,我又不得不相信,要他真是雷耀,他就不會騙我,他一向說到做到,從答應我到拋棄我,他確實是用盡手段,但仔細想了,他卻真的沒用過下三濫的手法欺騙我,他把我幹脆利落地扔掉,他說要自由就一定要離開我,他還給我一張加了好幾位零的支票——那時候,他也不算很有錢,一定也是拿出了所有財產,僅為了打發我這個一手捧紅他的恩人。
他那時是討厭我討厭得要死了。
但現在究竟怎樣?!
我抓著頭髮,完全忽視了身邊這個罪魁禍首,徹底陷入無邊際的胡思亂想,在我設想了幾十種他真的病好與假的病好,我們真的走與真的不走,他真對我有什麼和對我一點也沒有什麼的可能性後,我決定了——
他以為他會叫出我的名字了,還省掉前面那個姓,我就會感恩戴德了嗎?他以為他拿出個什麼破泥巴,哄騙我是什麼心不心的,我就會相信他?怎麼可能!他竟然還以為讓我親親他,再裝死人不動彈,就能表現出他對我還有點情意?
他當我是傻子嗎?
就算我以前是像個傻子,我現在也不是。
要是,要是他真對我有什麼,那麼就在他健健康康、蹦蹦跳跳,重新變成正常的雷耀的時候,親口告訴我李端康!
2000年1月8日
趙芩來了,要把他帶走,我同意了。
但我也要和他一起去。
我收了一件襯衫,疊好了,發現手上的是褲子,襯衫還被扔在旁邊,我拾起襯衫再疊,塞到箱子裡,發現冬天衣服應該墊底下,夏天衣服應該放上面,全都亂了,我又拆箱重裝。
屋裡沒人說話。
我沉默,他也無聲。
打開窗戶透氣,寒冷,捲進心裡。
「我還是不去了。」我背對他,沒有躊躇的聲音連自己聽了都吃驚。
這時候,再說這些,會不會太遲。
「我問你——你說是就眨下眼睛,就眨一次——我問你——」我靠著窗稜,轉過身,我遙望坐在輪椅上的他,「你知道我要問什麼的,是吧?」
我指望他自動繳械投降。
他的眼睛沒有動,清澈地深不見底地回望我。
無奈,我小步走近他,撐著扶手,我半跪在他面前,我頂著他的額頭,撞著,認真逼問:「你對我——是真的?」
我好像是在逼口供的惡人,要他不承認,我好像就會對他行兇,我承認我在逼迫一個失去行動能力的人,逼迫他對我坦誠他哪怕一點點微薄的情感。
我不在乎他究竟是誰,我也不要知道他是什麼時候開始有了意識,我連他是不是一直都在看我笑話,都再也不想知道,我在乎的就他這一句話。
是真的?還是只是騙騙我玩?
他眨眼睛了。
就眨了一次。
然後,他就一瞬不瞬,炯炯地盯著我。
我知道了。
關上窗戶,我把他扶到床上,蓋好被子,我爬到他身上,惡意地騎上去,手撐在枕頭旁,現在我是他的主宰了,他一切都要聽我的了。
我低頭,再低頭,徘徊在他的唇畔,落下我第一個吻,是對我的愛人。
「我哪都不去,我就在這等你。我等你回來。」我扯下他的扣子,胡亂地扔出,我這個採花大盜,粗野地咬到他的胸口,咬疼他的凸起,我舔他,一遍一遍地迷戀他甘醇地甜蜜,微微地,他呻吟,眼裡露出的卻不是痛苦。
我拉出他的手,親了下他的手心,但想了想,我還是狠狠加了力氣,快速地,就在他寬大的手心裡咬出我的齒痕——流血了,一道成功的傷疤,一道我的印記,我刻在他身上,他就是我的了。
我摸摸他的血跡,揉乾淨,他看著我,縱容我的發瘋。
「這是個契約,懂嗎,你?雷耀,我李端康會一直等你——不行,等太久你肯定會再忘記我——那要多久?不能太短,電視上面都要兩個人等過很久,才能一直幸福地在一起——十年吧?我跟你定下十年之約,我會在這等你整十年。」
擊掌,為誓。
好像小孩子扮家家酒。
我玩地不亦樂乎。
「一定不要忘了我。」我搖晃著他,逼他銘記住我的樣子、我的身體、我整個的人!
他握住我的手,這個時候,他用沾血的左手真的握緊我的手。
他的手很熱。
我慢慢扶著他,手握住他的男性,讓他進入我的身體,讓他進入我的心,他的眼睛像星辰、像我們那晚看到的流星,圍著我,閃耀,美極了,我的他,真希望他這個時候可以跟我說出甜言蜜語,就像他電影裡演的一樣,讓我心醉神迷;同時,我拽著他的左手,在那個連接他心臟的傷痕上,默默下咒——
這個咒是事關愛情的咒,這是我秘密的咒語。
等你回來,回到我身邊,和我幸福地過一輩子,我就告訴你它的秘密。